部甲(境論)
關燈
小
中
大
雲何自己認識自己?以此認識離能所、内外、同異等分别相,而實昭昭明明,内自識故,故非空洞無物,亦非混沌。
故假說言自己認識自己。
自己亦是假設之詞。
由斯義故,得言見心,亦雲見體。
由斯義故者,即上所說自己認識自己義是也。
今世之為玄學者,棄智而任慧。
智是人人所固有的,而不知所以保任之,故謂之棄。
既棄之,故不了自家元來有此也。
然此言棄智之智,與老氏所言棄智,絕非同物。
老氏所棄之智,乃謂知識,即吾所雲慧。
故其談體也,直以為思議所行境界,思者思構,議者論議。
論議則有封畛,思構則有影像。
而所謂體者,固不可以影像求之,不可以封畛測之也。
然而任慧者不悟,則且視為思議所行之境。
為離自心外在境界。
既以為思議所行之境,便視為離自心而外在的境界了。
易言之,即一往向外求理,如觀物然,自“故其談體”至此,明任慧乃如是也。
所謂慧者,本是從向外看物而發展的。
因為吾人在日常生活的宇宙裡,把官能所感攝的都看作自心以外的實在境物,從而辨别他,處理他。
慧就是如此發展來。
所以慧隻是一種向外求理的工具。
這個工具,若僅用在日常生活的宇宙即物理的世界之内,當然不能謂之不當。
但若不慎用之,而欲解決形而上的問題時,也用他作工具,而把實體當做外在的境物以推求其理,那就大錯而特錯了。
明儒王陽明黃梨洲譏世儒為“求理于外”,在他底玄學方面說,确有特見。
而自來學者多不了其立言自有不瑜之範圍,亦大可惜。
但此義詳談,當在《量論》。
而不悟此理唯在反求,反諸本心,昭然不容瞞昧。
直是一毫為己之私不許藏匿,此心恻然知其不可,故知此心至真至實,渾然與天地萬物同體。
而所謂己私,原屬形氣上後起之妄,自與本體上了不相幹。
故反諸本心,即已見體矣。
隻堪自識,自識者,即前雲自己認識自己,所謂内證離言是也。
遂乃構畫搏量,虛妄安立。
如一元、二元及多元等論。
以是馳逞戲論,至于沒齒而不知反。
宇宙既等空無,思議所構的實體世界,同于捏目生華故。
人生杳無根據,不見體,則人生亦是泡影。
不亦大可哀耶!然則明慧用之有限,故似除知;慧隻行于物理世界,其效用有限,而不可以見體。
故在玄學上,不得不排除知識,而實非一往除知,故言似也。
示玄覽之攸歸,宜崇本智。
玄覽,老氏語。
此借用為玄學的窮究之意,與原義不必符,本智者,以智是根本故名。
善反,則當下便是,勿須窮索;反之一義,最宜深玩。
止觀雙運,方名反求。
順性,則現前即真,毋庸欣寂。
其諸本論之宗極欤。
夫提示旨歸,如上略備。
辯彰唯識,茲後宜詳。
故次《明宗》而談《唯識》。
故假說言自己認識自己。
自己亦是假設之詞。
由斯義故,得言見心,亦雲見體。
由斯義故者,即上所說自己認識自己義是也。
今世之為玄學者,棄智而任慧。
智是人人所固有的,而不知所以保任之,故謂之棄。
既棄之,故不了自家元來有此也。
然此言棄智之智,與老氏所言棄智,絕非同物。
老氏所棄之智,乃謂知識,即吾所雲慧。
故其談體也,直以為思議所行境界,思者思構,議者論議。
論議則有封畛,思構則有影像。
而所謂體者,固不可以影像求之,不可以封畛測之也。
然而任慧者不悟,則且視為思議所行之境。
為離自心外在境界。
既以為思議所行之境,便視為離自心而外在的境界了。
易言之,即一往向外求理,如觀物然,自“故其談體”至此,明任慧乃如是也。
所謂慧者,本是從向外看物而發展的。
因為吾人在日常生活的宇宙裡,把官能所感攝的都看作自心以外的實在境物,從而辨别他,處理他。
慧就是如此發展來。
所以慧隻是一種向外求理的工具。
這個工具,若僅用在日常生活的宇宙即物理的世界之内,當然不能謂之不當。
但若不慎用之,而欲解決形而上的問題時,也用他作工具,而把實體當做外在的境物以推求其理,那就大錯而特錯了。
明儒王陽明黃梨洲譏世儒為“求理于外”,在他底玄學方面說,确有特見。
而自來學者多不了其立言自有不瑜之範圍,亦大可惜。
但此義詳談,當在《量論》。
而不悟此理唯在反求,反諸本心,昭然不容瞞昧。
直是一毫為己之私不許藏匿,此心恻然知其不可,故知此心至真至實,渾然與天地萬物同體。
而所謂己私,原屬形氣上後起之妄,自與本體上了不相幹。
故反諸本心,即已見體矣。
隻堪自識,自識者,即前雲自己認識自己,所謂内證離言是也。
遂乃構畫搏量,虛妄安立。
如一元、二元及多元等論。
以是馳逞戲論,至于沒齒而不知反。
宇宙既等空無,思議所構的實體世界,同于捏目生華故。
人生杳無根據,不見體,則人生亦是泡影。
不亦大可哀耶!然則明慧用之有限,故似除知;慧隻行于物理世界,其效用有限,而不可以見體。
故在玄學上,不得不排除知識,而實非一往除知,故言似也。
示玄覽之攸歸,宜崇本智。
玄覽,老氏語。
此借用為玄學的窮究之意,與原義不必符,本智者,以智是根本故名。
善反,則當下便是,勿須窮索;反之一義,最宜深玩。
止觀雙運,方名反求。
順性,則現前即真,毋庸欣寂。
其諸本論之宗極欤。
夫提示旨歸,如上略備。
辯彰唯識,茲後宜詳。
故次《明宗》而談《唯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