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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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之構造,日益繁密精銳。
生機體進化至此,庶幾美備矣。
此事昔之學者早已講明,而前之二事似莫有注意也。
如上所說,生機體經三大改造,精神乃得有優良之資具,可以顯發自力。
此三大改造如謂其出于偶然,斷無此理。
既不可說為偶然,則不能不承認宇宙泰始以來,物質與精神元是混然為一之洪流。
不能不承認精神對物質方面,本有主動作用。
《大易》乾坤之義,幹為精,坤為物。
而幹為主動。
但自洪荒既辟,諸天體與一切無機物凝成,而生物未出精神曆長期而不克顯發者,此無他故。
物質之未凝為各種實物也,則輕微流動于太空。
物且未着見,精神未有憑借無從顯發。
物質既凝成為各種實物,則物質亦漸失其輕微流動之本然,本然,猶雲本來的樣子。
故一切無機物皆有固閉與沉墜性。
精神在無機物中莫由急遽顯發出來,此事理之必然也。
王船山解《易》之《随卦》,言陰勢方盛,足以锢陽。
陽亦姑與随順,而徐圖轉移。
按陽,精神也。
陰,物質也。
無機物時期,精神不得遽顯,正是随順物質。
然而精神畢竟潛移陰帥乎物質中,随緣作主,物質終必從純粹之精而與同化也。
純粹,見前。
是故無機物發展到大備時,如太陽系統成就、地球溫度等條件,于生物之生存适宜。
精神在物質中便顯其主動力,而導引物質之構造改易形式,遂有生物繼無機物之後突然出現。
生物既出以後,又不斷的改造其生機體,精神之發展乃日益便利。
是故觀測宇宙,從過去到現在,以趨于未來,本為發展不息之全體。
此全體的發展,由一切無機物進至生物,精神始由潛隐而驟顯發。
生物既出,複進進不已,以至高等動物。
終乃人類崛興,精神如旭日方升,殆臻乎最高度。
故通徹乎過、現、未,而綜觀宇宙全體,則可見宇宙自洪荒肇啟發展不息,正是精神在物質中破除固閉,争取主動,以變化裁成乎物質,方且任而直前未見其止也。
如果否認精神,則宇宙祇是一團物質或無機物世界,恒恒爾、常常爾,無他變化,尚何發展可言乎?爾,猶雲如此。
恒恒爾者,猶俗雲永久是這模樣。
常常,亦猶恒恒。
此等句子,皆借用中譯佛典。
然而世間現見,宇宙畢竟不是停止在無機物世界,确是精神主動以導物質,遂令宇宙發展無窮盡。
豈不奇哉! 前文已雲,宇宙發展率循本隐之顯的一大法則。
此乃聖人觀大全而不執一曲,一曲,謂作片面觀,而不見全體。
徹始徹終以觀化,而不劃定一時期以自迷,化者,變化。
所以窺見宇宙發展不外乎本隐之顯的法則也。
今如欲明本隐之顯之理,必先肯定宇宙實體。
倘否認實體,則萬化萬物萬事都無根源,而本隐之顯的法則,便失其最高依據。
本隐之顯的法則,是包通萬化、萬物、萬事,而無所不在。
如無量世界,始于“小一”,已說見前。
“小一”,隐也。
更深窮之,“小一”決不是偶然而有,當更有隐在。
生物始于原形質。
原形質,隐也。
原形質亦不是偶然而有,當更有隐在。
器械之巧奪天工,顯也。
而其理固已先在,則隐也。
此等例子,不可勝言。
又就人事而談,如革命大業,在先覺者初發革命思想時,固是隐,然此思想确不是無因而起。
若向已往之群俗政制種種追考,則其隐更複雜。
故本隐之顯的法則普遍至極,無所不在。
但我今者在此處之論點,是在宇宙論之範圍内闡明宇宙發展,正是率由本隐之顯的法則,所以不能否認實體。
餘由深玩《大易》而見此理。
餘以為,實體變成功用,本是精神、質力,混然為一之大流。
實體以其自身完全變成生生不已的功用,(譬如大海水以其自身完全變成翻騰的衆漚。
)功用有翕辟兩方面,辟為精神,翕為物質。
(言物質,即攝能力在内。
)故所謂功用,本是精神、質力混然為一之大流。
實體不即是功用,(易言之,實體不即是精神質力混然之流。
)譬如大海水不即是衆漚。
(大海水比喻實體,衆漚比喻功用或精神質力混然之流。
)然功用或精神質力混然之流以外,無有實體。
譬如衆漚以外無有大海水。
般若家五蘊皆空,便空去功用或精神質力混然之流,而求見實相。
(實相,猶雲實體。
)則将唯見性空寂滅而已,其異于空無者幾何。
餘敢斷言,體用不二,理不容疑。
精神對于質力方面,本有主動作用。
此非逞臆妄說。
宇宙發展是通徹乎過、現、未,為一大全體。
今綜全體而觀,從無機物凝成以至生物出現,又一步一步進至人類,宇宙便發展到最高峰,人類擁有精神之大寶藏而乃自成其能,得以弘大宇宙實體。
實體之給予吾人者,祇是無限的可能已耳。
(可能的數量是無限定的。
)吾人既生以後,實體對吾人絕不能有一毫助力。
然而吾人畢竟賴有根本在,(根本,謂實體。
)得以自強,厚積其力,成就無量德業。
于是實體所不曾給予吾人者,吾人乃一切以自力創造。
據此而論,是實體得吾人而益弘大。
孔子言“人能弘道”是也。
(道,即實體之名。
)創起改造宇宙,如孔子所謂“裁成天地”、“輔相萬物”種種盛德大業。
解見《原儒》《原外王篇》。
人類之成能,如是宏偉,則以其擁有精神之寶藏故耳。
綜觀宇宙全體,精神斡運乎物質中,斡運,有二義:一、主領義。
二、運行義。
一步一步破除固閉,而吐出盛大光焰。
光焰,謂精神。
生物未出現時,精神隐而未顯,非本無也。
生物既出以後,精神猶曆長期,顯而不盛,猶未全離乎隐也。
及至人類,精神乃盛顯。
宇宙發展明明是率循“本隐之顯”的一大法則。
凡物之至精至貴者,其隐彌久,則其顯發也,日益盛大。
積測物理、人事,無弗如此。
何可輕斷生物未出現時,精神本無乎?使其本無,後焉得有?既有,而無從否認,則以為物質之副産物。
殊不知物質始終是物質,以因果律衡之,物質絕不可能為精神作母。
為,讀衛。
母,猶因也。
前文已言之矣。
學者不悟宇宙是一發展不息的全體,竟将宇宙劃分一定時期,而武斷生物未出現以前精神本無。
豈得為征實之論哉!總之,西學唯心、唯物二宗,皆不究實體,而各執現象之一方以為一元。
現象即是功用之别名,說見前。
唯心論者以精神為一元,而以物歸并于心。
唯物論者以物質為一元,而以心歸并于物。
殊不知,心物同由實體變成。
實體是萬化萬有之大原,其性質決不單純,其德用必潛儲無限的可能。
故其變動成為精神質力混一之大流,而萬化萬有自此無窮盡。
精神質力混一之流,通名功用。
精與質,是功用之兩方面。
此乃法爾道理,不可問其所由然。
前文已雲:不有反對,無有變化;不極複雜,何有發展。
此不易之理也。
一元唯心、一元唯物,都是割裂現象,執取片面以作宇宙基源。
研宇宙論而不窮實體,其蔽至是。
陽明子在明代說“學問要識得頭腦”。
意義深遠,百世無可棄也。
有問:“從宇宙發展而言,精神步步轉化物質,破其固閉。
然則精神有目的欤?”答曰:否,否。
精神不可當作宗教所謂神來猜度比拟,如何道他有目的?心物萬象都是變動不居。
《易》曰:“惟變所适。
”見《易》《大傳》。
适,猶之也。
之,猶往也。
大變之行,唯任其自然前往耳。
本無計劃,自無預定之目的,故曰惟變所适。
汝言精神有目的,其說果然,宇宙将無變化與發展可說。
所以者何?變化若循預定之的,則宇宙便是前定之局,何可說變化?萬物萬事皆前定,又何發展之有乎?《易》雲“惟變所适”。
聖人觀化入微,得其真矣。
故目的之論,決不可持。
然複有辨者,精神雖無目的,畢竟有随緣作主的勢用在。
如無機物世界可能不妨礙生物之發育,則生物便出現。
又如生機體之種種改造,見前。
皆精神随緣作主之明征也。
随緣作主者,蓋在唯變所适,蕩然不測之長途中,蕩然,不定貌。
随所遇之機緣而有自主與自在力耳。
此與目的之論絕不同。
目的,則是懸一定之的,的,猶古時射者所設之鹄也。
以決定未來之未來所必由與必達,而毋或旁出殊途。
假設有上帝造世界,他便應該如此去造。
大化流行本無作者,那有如是事?大化,猶雲大用。
作者,見中譯佛典,猶雲造物主。
唯變所适,聖言深遠極矣。
餘無得而贊焉。
目的之論,如加以詳核,便極不簡單。
今此不及詳。
平生最留心《大易》“天道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一語。
此中包含宇宙人生諸大問題,非另作一書不堪發揮。
聖人所以有“裁成天地、輔相萬物”種種高遠思想,都從有憂來。
“天道鼓萬物”,一“鼓”字下得奇妙,義蘊無窮。
大生廣生之德用,于此可見。
天道不是造物主,唯變所适,萬物以是不齊。
聖人之憂,非凡情所測也。
餘寫至此,精力已不支,祇合結束。
心所欲言者甚多,而不堪執筆。
餘平生酷好哲學,獨居深念,科學畢竟是分觀宇宙。
若綜觀宇宙,深徹源底,當有哲學專其責。
源者本源。
底者底蘊。
私懷惟冀質力諸學、生物學、數學、辯證法,各種理論之探究,日益宏深。
東方古哲遺經,其中确有寶物在,尤望學人苦心精究。
《易經》最重要。
将來有哲人興,融會上述諸學,以創立新哲學之宇宙論,是餘所厚望也。
《易》立乾元,是為心物萬象之大原。
乾元者,生生之實體。
其言物質皆變動不居,本無堅礙的質。
餘以為,質力諸學與生物學各極其深,研其幾,自當會通于乾元。
幾,猶微也。
質力諸學達到極深遠、極精微時,便可向宇宙本原處打通路徑。
生物學研入深微時,便了解精神是主動以開物的。
談宇宙論而不能融會生物、質力諸學,雖持論可以名家,終與宇宙源底無涉,有識所必棄也。
源者本源。
底者底蘊。
萬變萬化、萬物萬事,不是如幻如化,是有源有底的。
《大易》以幹為精,坤為質力。
其于生物學及質力諸學之原理,皆發明最早。
物質不是靜止的東西,西學發見及此,卻甚晚。
易之談生命最深遠。
孟子言“萬物皆備于我”。
(此一我字,孟子不是止就他本人說。
就任何人說,皆此理。
甚至就一粒沙子說,也是此理。
須知一粒沙子是與大宇宙同體,同一生命。
)又言“上下與天地同流”。
(說見前。
)亦有窺于《易》。
老莊之生命論,源出于《易》,而有所變。
可惜變得不善,此不及論。
餘推測晚周儒家必有生物學之大著。
物種嬗變,先哲發見最先。
餘老衰遺忘,不能整理此等材料。
《易》之為書以奇數、偶數排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
大地上數理哲學之著作,此為最古之第一部。
其以奇偶成變,幹,奇數也。
坤,偶數也。
明萬變萬化、萬物萬事所由生成,與其變動不居而至赜不可亂,莫不有規律。
明字至此為句。
以上字字皆引據經文。
卒歸乎裁成天地,輔相萬物。
參看餘著《原儒》《原外王篇》。
其于人群變動萬端,而創發“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之公律。
卒歸乎“曲成萬物”、“群龍無首”之盛。
曲成者,一切人各因其天性之善端與知能之所長,而互相扶勉以有成。
群龍,解見前,可覆看。
《春秋》、《禮運》、《周官》之理論與制度,皆自易出。
大哉易也!天地之化,四時之運,猶有所不周,而易則無不周矣。
周者,周遍。
抗日戰前,張孟劬爾田嘗謂餘曰:“世界上三大寶物:一、《易經》,二、《論語》,三、《老子》。
望老熊作新注。
”餘曰:《論語》、《老子》未可與《易》匹也。
餘與孟公見面才兩年,逢國難,餘入川,而孟公以悲憤逝于北京,哀之不忍忘也。
餘平生為無用之學,不敢求知于時,講學無徒。
新運既開,餘已衰矣。
孟公之言,餘弗克踐。
孟公于中國學術源流有創見,《史微》一書,問世甚早,晚而學極精博,惜未寫出。
萬變萬化、萬物萬事,相反相成。
繁赜至極,谲怪至極,其顯可見,其隐難知。
析其分者,昧其全。
察其小者,遺其大。
求大而不辨于小,求全而不究于分,其病亦不可救。
不有咨于辯證法,哲學可得而言欤?本論以體用不二立宗。
本原、現象不許離而為二,本原,謂實體。
真實、變異不許離而為二,佛家生滅法是變異,不生不滅法是真實。
西哲以現象是變異,本體是真實。
其失與佛法等耳。
絕對、相對不許離而為二,心物不許離而為二,心物祇是兩方面,非異體。
質力不許離而為二,天人不許離而為二。
種種原理皆禀《大易》之辯證法。
餘生而孤露。
當清之季世,參加革命,未入學校。
年鄰不惑而始困學,《論語》“四十而不惑”。
遂為疾病所侵。
科學無基礎,述作莫由取材。
惟本論體用不二之根本義,自信不為虛妄。
姑存以俟來賢。
物所由成,前已略說。
心之幽微,容當繼續闡明。
第五章 明心(待續)
生機體進化至此,庶幾美備矣。
此事昔之學者早已講明,而前之二事似莫有注意也。
如上所說,生機體經三大改造,精神乃得有優良之資具,可以顯發自力。
此三大改造如謂其出于偶然,斷無此理。
既不可說為偶然,則不能不承認宇宙泰始以來,物質與精神元是混然為一之洪流。
不能不承認精神對物質方面,本有主動作用。
《大易》乾坤之義,幹為精,坤為物。
而幹為主動。
但自洪荒既辟,諸天體與一切無機物凝成,而生物未出精神曆長期而不克顯發者,此無他故。
物質之未凝為各種實物也,則輕微流動于太空。
物且未着見,精神未有憑借無從顯發。
物質既凝成為各種實物,則物質亦漸失其輕微流動之本然,本然,猶雲本來的樣子。
故一切無機物皆有固閉與沉墜性。
精神在無機物中莫由急遽顯發出來,此事理之必然也。
王船山解《易》之《随卦》,言陰勢方盛,足以锢陽。
陽亦姑與随順,而徐圖轉移。
按陽,精神也。
陰,物質也。
無機物時期,精神不得遽顯,正是随順物質。
然而精神畢竟潛移陰帥乎物質中,随緣作主,物質終必從純粹之精而與同化也。
純粹,見前。
是故無機物發展到大備時,如太陽系統成就、地球溫度等條件,于生物之生存适宜。
精神在物質中便顯其主動力,而導引物質之構造改易形式,遂有生物繼無機物之後突然出現。
生物既出以後,又不斷的改造其生機體,精神之發展乃日益便利。
是故觀測宇宙,從過去到現在,以趨于未來,本為發展不息之全體。
此全體的發展,由一切無機物進至生物,精神始由潛隐而驟顯發。
生物既出,複進進不已,以至高等動物。
終乃人類崛興,精神如旭日方升,殆臻乎最高度。
故通徹乎過、現、未,而綜觀宇宙全體,則可見宇宙自洪荒肇啟發展不息,正是精神在物質中破除固閉,争取主動,以變化裁成乎物質,方且任而直前未見其止也。
如果否認精神,則宇宙祇是一團物質或無機物世界,恒恒爾、常常爾,無他變化,尚何發展可言乎?爾,猶雲如此。
恒恒爾者,猶俗雲永久是這模樣。
常常,亦猶恒恒。
此等句子,皆借用中譯佛典。
然而世間現見,宇宙畢竟不是停止在無機物世界,确是精神主動以導物質,遂令宇宙發展無窮盡。
豈不奇哉! 前文已雲,宇宙發展率循本隐之顯的一大法則。
此乃聖人觀大全而不執一曲,一曲,謂作片面觀,而不見全體。
徹始徹終以觀化,而不劃定一時期以自迷,化者,變化。
所以窺見宇宙發展不外乎本隐之顯的法則也。
今如欲明本隐之顯之理,必先肯定宇宙實體。
倘否認實體,則萬化萬物萬事都無根源,而本隐之顯的法則,便失其最高依據。
本隐之顯的法則,是包通萬化、萬物、萬事,而無所不在。
如無量世界,始于“小一”,已說見前。
“小一”,隐也。
更深窮之,“小一”決不是偶然而有,當更有隐在。
生物始于原形質。
原形質,隐也。
原形質亦不是偶然而有,當更有隐在。
器械之巧奪天工,顯也。
而其理固已先在,則隐也。
此等例子,不可勝言。
又就人事而談,如革命大業,在先覺者初發革命思想時,固是隐,然此思想确不是無因而起。
若向已往之群俗政制種種追考,則其隐更複雜。
故本隐之顯的法則普遍至極,無所不在。
但我今者在此處之論點,是在宇宙論之範圍内闡明宇宙發展,正是率由本隐之顯的法則,所以不能否認實體。
餘由深玩《大易》而見此理。
餘以為,實體變成功用,本是精神、質力,混然為一之大流。
實體以其自身完全變成生生不已的功用,(譬如大海水以其自身完全變成翻騰的衆漚。
)功用有翕辟兩方面,辟為精神,翕為物質。
(言物質,即攝能力在内。
)故所謂功用,本是精神、質力混然為一之大流。
實體不即是功用,(易言之,實體不即是精神質力混然之流。
)譬如大海水不即是衆漚。
(大海水比喻實體,衆漚比喻功用或精神質力混然之流。
)然功用或精神質力混然之流以外,無有實體。
譬如衆漚以外無有大海水。
般若家五蘊皆空,便空去功用或精神質力混然之流,而求見實相。
(實相,猶雲實體。
)則将唯見性空寂滅而已,其異于空無者幾何。
餘敢斷言,體用不二,理不容疑。
精神對于質力方面,本有主動作用。
此非逞臆妄說。
宇宙發展是通徹乎過、現、未,為一大全體。
今綜全體而觀,從無機物凝成以至生物出現,又一步一步進至人類,宇宙便發展到最高峰,人類擁有精神之大寶藏而乃自成其能,得以弘大宇宙實體。
實體之給予吾人者,祇是無限的可能已耳。
(可能的數量是無限定的。
)吾人既生以後,實體對吾人絕不能有一毫助力。
然而吾人畢竟賴有根本在,(根本,謂實體。
)得以自強,厚積其力,成就無量德業。
于是實體所不曾給予吾人者,吾人乃一切以自力創造。
據此而論,是實體得吾人而益弘大。
孔子言“人能弘道”是也。
(道,即實體之名。
)創起改造宇宙,如孔子所謂“裁成天地”、“輔相萬物”種種盛德大業。
解見《原儒》《原外王篇》。
人類之成能,如是宏偉,則以其擁有精神之寶藏故耳。
綜觀宇宙全體,精神斡運乎物質中,斡運,有二義:一、主領義。
二、運行義。
一步一步破除固閉,而吐出盛大光焰。
光焰,謂精神。
生物未出現時,精神隐而未顯,非本無也。
生物既出以後,精神猶曆長期,顯而不盛,猶未全離乎隐也。
及至人類,精神乃盛顯。
宇宙發展明明是率循“本隐之顯”的一大法則。
凡物之至精至貴者,其隐彌久,則其顯發也,日益盛大。
積測物理、人事,無弗如此。
何可輕斷生物未出現時,精神本無乎?使其本無,後焉得有?既有,而無從否認,則以為物質之副産物。
殊不知物質始終是物質,以因果律衡之,物質絕不可能為精神作母。
為,讀衛。
母,猶因也。
前文已言之矣。
學者不悟宇宙是一發展不息的全體,竟将宇宙劃分一定時期,而武斷生物未出現以前精神本無。
豈得為征實之論哉!總之,西學唯心、唯物二宗,皆不究實體,而各執現象之一方以為一元。
現象即是功用之别名,說見前。
唯心論者以精神為一元,而以物歸并于心。
唯物論者以物質為一元,而以心歸并于物。
殊不知,心物同由實體變成。
實體是萬化萬有之大原,其性質決不單純,其德用必潛儲無限的可能。
故其變動成為精神質力混一之大流,而萬化萬有自此無窮盡。
精神質力混一之流,通名功用。
精與質,是功用之兩方面。
此乃法爾道理,不可問其所由然。
前文已雲:不有反對,無有變化;不極複雜,何有發展。
此不易之理也。
一元唯心、一元唯物,都是割裂現象,執取片面以作宇宙基源。
研宇宙論而不窮實體,其蔽至是。
陽明子在明代說“學問要識得頭腦”。
意義深遠,百世無可棄也。
有問:“從宇宙發展而言,精神步步轉化物質,破其固閉。
然則精神有目的欤?”答曰:否,否。
精神不可當作宗教所謂神來猜度比拟,如何道他有目的?心物萬象都是變動不居。
《易》曰:“惟變所适。
”見《易》《大傳》。
适,猶之也。
之,猶往也。
大變之行,唯任其自然前往耳。
本無計劃,自無預定之目的,故曰惟變所适。
汝言精神有目的,其說果然,宇宙将無變化與發展可說。
所以者何?變化若循預定之的,則宇宙便是前定之局,何可說變化?萬物萬事皆前定,又何發展之有乎?《易》雲“惟變所适”。
聖人觀化入微,得其真矣。
故目的之論,決不可持。
然複有辨者,精神雖無目的,畢竟有随緣作主的勢用在。
如無機物世界可能不妨礙生物之發育,則生物便出現。
又如生機體之種種改造,見前。
皆精神随緣作主之明征也。
随緣作主者,蓋在唯變所适,蕩然不測之長途中,蕩然,不定貌。
随所遇之機緣而有自主與自在力耳。
此與目的之論絕不同。
目的,則是懸一定之的,的,猶古時射者所設之鹄也。
以決定未來之未來所必由與必達,而毋或旁出殊途。
假設有上帝造世界,他便應該如此去造。
大化流行本無作者,那有如是事?大化,猶雲大用。
作者,見中譯佛典,猶雲造物主。
唯變所适,聖言深遠極矣。
餘無得而贊焉。
目的之論,如加以詳核,便極不簡單。
今此不及詳。
平生最留心《大易》“天道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一語。
此中包含宇宙人生諸大問題,非另作一書不堪發揮。
聖人所以有“裁成天地、輔相萬物”種種高遠思想,都從有憂來。
“天道鼓萬物”,一“鼓”字下得奇妙,義蘊無窮。
大生廣生之德用,于此可見。
天道不是造物主,唯變所适,萬物以是不齊。
聖人之憂,非凡情所測也。
餘寫至此,精力已不支,祇合結束。
心所欲言者甚多,而不堪執筆。
餘平生酷好哲學,獨居深念,科學畢竟是分觀宇宙。
若綜觀宇宙,深徹源底,當有哲學專其責。
源者本源。
底者底蘊。
私懷惟冀質力諸學、生物學、數學、辯證法,各種理論之探究,日益宏深。
東方古哲遺經,其中确有寶物在,尤望學人苦心精究。
《易經》最重要。
将來有哲人興,融會上述諸學,以創立新哲學之宇宙論,是餘所厚望也。
《易》立乾元,是為心物萬象之大原。
乾元者,生生之實體。
其言物質皆變動不居,本無堅礙的質。
餘以為,質力諸學與生物學各極其深,研其幾,自當會通于乾元。
幾,猶微也。
質力諸學達到極深遠、極精微時,便可向宇宙本原處打通路徑。
生物學研入深微時,便了解精神是主動以開物的。
談宇宙論而不能融會生物、質力諸學,雖持論可以名家,終與宇宙源底無涉,有識所必棄也。
源者本源。
底者底蘊。
萬變萬化、萬物萬事,不是如幻如化,是有源有底的。
《大易》以幹為精,坤為質力。
其于生物學及質力諸學之原理,皆發明最早。
物質不是靜止的東西,西學發見及此,卻甚晚。
易之談生命最深遠。
孟子言“萬物皆備于我”。
(此一我字,孟子不是止就他本人說。
就任何人說,皆此理。
甚至就一粒沙子說,也是此理。
須知一粒沙子是與大宇宙同體,同一生命。
)又言“上下與天地同流”。
(說見前。
)亦有窺于《易》。
老莊之生命論,源出于《易》,而有所變。
可惜變得不善,此不及論。
餘推測晚周儒家必有生物學之大著。
物種嬗變,先哲發見最先。
餘老衰遺忘,不能整理此等材料。
《易》之為書以奇數、偶數排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
大地上數理哲學之著作,此為最古之第一部。
其以奇偶成變,幹,奇數也。
坤,偶數也。
明萬變萬化、萬物萬事所由生成,與其變動不居而至赜不可亂,莫不有規律。
明字至此為句。
以上字字皆引據經文。
卒歸乎裁成天地,輔相萬物。
參看餘著《原儒》《原外王篇》。
其于人群變動萬端,而創發“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之公律。
卒歸乎“曲成萬物”、“群龍無首”之盛。
曲成者,一切人各因其天性之善端與知能之所長,而互相扶勉以有成。
群龍,解見前,可覆看。
《春秋》、《禮運》、《周官》之理論與制度,皆自易出。
大哉易也!天地之化,四時之運,猶有所不周,而易則無不周矣。
周者,周遍。
抗日戰前,張孟劬爾田嘗謂餘曰:“世界上三大寶物:一、《易經》,二、《論語》,三、《老子》。
望老熊作新注。
”餘曰:《論語》、《老子》未可與《易》匹也。
餘與孟公見面才兩年,逢國難,餘入川,而孟公以悲憤逝于北京,哀之不忍忘也。
餘平生為無用之學,不敢求知于時,講學無徒。
新運既開,餘已衰矣。
孟公之言,餘弗克踐。
孟公于中國學術源流有創見,《史微》一書,問世甚早,晚而學極精博,惜未寫出。
萬變萬化、萬物萬事,相反相成。
繁赜至極,谲怪至極,其顯可見,其隐難知。
析其分者,昧其全。
察其小者,遺其大。
求大而不辨于小,求全而不究于分,其病亦不可救。
不有咨于辯證法,哲學可得而言欤?本論以體用不二立宗。
本原、現象不許離而為二,本原,謂實體。
真實、變異不許離而為二,佛家生滅法是變異,不生不滅法是真實。
西哲以現象是變異,本體是真實。
其失與佛法等耳。
絕對、相對不許離而為二,心物不許離而為二,心物祇是兩方面,非異體。
質力不許離而為二,天人不許離而為二。
種種原理皆禀《大易》之辯證法。
餘生而孤露。
當清之季世,參加革命,未入學校。
年鄰不惑而始困學,《論語》“四十而不惑”。
遂為疾病所侵。
科學無基礎,述作莫由取材。
惟本論體用不二之根本義,自信不為虛妄。
姑存以俟來賢。
物所由成,前已略說。
心之幽微,容當繼續闡明。
第五章 明心(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