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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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此所謂“物自小之”。

    聖人在天地一團生意中,而又覺解其真是如此。

    此所謂“反身而誠”。

    反者如所謂“回光返照”,是人的覺解的自反。

    自反而真覺解“萬物皆備于我”,是所謂反身而誠。

    若反身未誠,則仍有人我之分。

    我是我,天地是天地,“以己合彼”,終未能與之相合,此所謂“終未有之”。

    “識得此理”,即《新原人》所謂知天。

    又以實心實意,時時注意此理,即所謂“以誠敬存之”。

    如此久之,則可得到“渾然與物同體”的經驗,是即《新原人》所謂同天。

    孟子養浩然之氣的方法是集義。

    集義是孟子所謂“必有事焉”。

    時時集義,不可間斷。

    此所謂無忘。

    集義既久,浩然之氣,自然而生。

    不可求速效,助之長。

    此所謂無助。

    “必有事焉,勿忘無助”,是集義的方法。

    明道于此說:“以誠敬存之而已,更有何事?”“以誠敬存之”,是“必有事焉”是“勿忘”。

    “更有何事”,是“勿助”。

     真正底仁者,就是聖人。

    聖人與天地萬物為一體,所以天地萬物,對于他不是外,他亦不是内。

    他與天地萬物,不是“二物有對”,所以中間沒有内外之分。

    他于應物處世,亦無所謂内外之分。

    明道答張橫渠書雲:“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将迎,無内外。

    苟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内外也。

    且以性為随物于外,則當其在外時,何者為在内?是有意于絕外誘,而不知性之無内外也。

    既以内外為二本,則又烏可遽語定哉?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

    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

    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

    ”“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

    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

    自私則不能以有為為應迹;用智則不能以明覺為自然……與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兩忘也。

    兩忘則澄然無事矣。

    無事則定,定則明,明則尚何應物之為累哉?”(《明道文集》卷三)明道的這一封信,後人稱為《定性書》,此書中所說底意思,有許多與禅宗相同。

    将禅宗的意思,推至其邏輯底結論,即有明道《定性書》的意思。

     道學家所謂動靜的對立,就是我們于上數章中所說入世出世,“遊于方之内”及“遊于方之外”的對立。

    出世底人,“遊于方之外”,離俗玄遠,是主于靜。

    入世底人,“遊于方之内”,應付世事,是主于動。

    老莊及原來底佛家,都是主于靜。

    早期的道學家,亦注重靜。

    周濂溪說:“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

    ”(《太極圖說》)後來道學家,說境界,則不說靜,而說定;說方法,則不說靜而說敬。

    這是一個很大底改變。

    靜是與動對立底。

    定與敬不是動的對立,而是靜與動的統一。

    就境界說,“動亦定,靜亦定”。

    就方法說,動亦敬,靜亦敬。

     聖人動亦定,靜亦定,對于他無所謂内外之分。

    因為他已“渾然與物同體”。

    “萬物皆備于我”,“天地之用,皆我之用”,故對于他無所謂“外物”。

    主靜者以世間底事為“外物”,視之為一種引誘,可以擾亂他的靜者。

    但對于聖人,既無所謂外物,故亦不“有意于絕外誘”。

    他的心與天地同其廣大,亦與天地同其無私。

    其心是如“鑒空衡平”。

    有事來則順心的明覺的自然反應以應之。

    此所謂“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

     聖人不自私亦不用智。

    這就是玄學家及禅宗所謂無心。

    玄學家及禅宗都說聖人無心。

    道學家說:天地無心,聖人有心。

    明道說:“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

    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

    ”伊川說:“天地無心而成化。

    聖人有心而無為。

    ”不過玄學家及禅宗所謂聖人無心,亦是說聖人有心而無所沾滞系著。

    其意亦是如明道所說,“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如伊川所說,“聖人有心而無為”。

    《定性書》說:“自私則不能以有為為應迹。

    用智則不能以明覺為自然。

    ”聖人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應物以無心,這就是“以有為為應迹”,“以明覺為自然”。

    應物順于明覺之自然,就是于念而無念;“以有為為應迹”,就是于相而無相。

    如此則有為即是無為。

     說至此,可見明道《定性書》的意思,有許多與禅宗的意思相同。

    不過禅宗仍要出家出世,這就是他有“惡外物之心”,而“求照無物之地”。

    他們還不能“内外兩忘”。

    他們有了一個意思,但還沒有把那個意思,推到它的邏輯底結論。

    他們還不十分徹底。

    若真正内外兩忘底人,則世間底事,與出世間事,對于他并無分别。

    不僅擔水砍柴是妙道,即事父事君亦是妙道。

    就他的境界說,他是廓然大公,如天地“心普萬物而無心”。

    就他的行為說,他是物來順應,對于物無所選擇,無可無不可。

    高明與中庸的對立,如此即統一起來。

     伊川與明道,舊日稱為二程,舊日并以為二程的思想,是相同底。

    其實明道近于道家與禅宗,是道學中底心學一派的鼻祖。

    伊川是注重于《易傳》所說的“道”,他重新發現了理世界,為道學中底理學一派的領袖。

     伊川雲:“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

    一物須有一理。

    ”(《遺書》卷十八)嚴格地說,他應該說,有一類物,須有一理。

    他的意思也是如此。

    在中國語言中,言物之多,則稱為萬物或百物;言理之多,亦曰萬理或百理。

    伊川說:“若論道則萬理具備。

    ”(《遺書》卷十五)又說:“天理雲者,萬理俱備,元無少欠。

    ”(《遺書》卷十八)萬理都是本來有底,它們不會先無後有,亦不會先有後無。

    伊川雲:“天理雲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這上頭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它元無少欠,百理具備。

    ”(《遺書》卷二上)又說:“此個亦不少,亦不剩,隻是人看它不見。

    ”(《遺書》卷二上)“人看它不見”,言其是超乎形象底。

     理是不變底。

    伊川說:“理在天下,隻有一個理,放諸四海而準。

    須是質諸天地,考諸三王,不易之理。

    ”(《遺書》卷二上)理亦是不動底。

    伊川又說:“天理具備,元無少欠。

    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父子君臣,常理不易,何曾動得?”(《遺書》卷二上) 實際底事物,是理的實例。

    理是本來如此底,人知之與否,對于其有,不發生影響。

    一理在實際上有實例與否,對于其有,亦不發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