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名家
關燈
小
中
大
底是絕對底小。
至大隻能是至大,至小隻能是至小。
這是絕對底,亦是不變的。
站在絕對底不變的觀點,以絕對底、不變底标準,以看形象世界,則見形象世界中底事物所有底性質,以及其間底分别,都是相對底、可變底。
惠施十事中以下九事雲:“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裡。
”這是說小大是相對底。
無厚不可積,可以謂之小,但無厚者無體積,可以有面積,面積可以大千裡,又可以謂之大。
“天與地比,山與澤平。
”這是說高低是相對底。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這是說死生是相對底。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
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這是說同異是相對底。
“南方無窮而有窮。
”這是說有窮無窮是相對底。
“今日适越而昔來。
”這是說今昔是相對底。
“連環可解也。
”這是說成毀是相對底。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這是說中央與旁是相對底。
“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這是說事物間底分别是相對底。
“萬物畢同畢異。
”“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
”(《莊子·德充符》)這是莊子批評形象世界所得底結論,也是惠施批評形象世界所得底結論。
得到這個結論以後,對于超乎形象者底知識,又有一大進步。
因為現在不僅知道怎樣是大一,并且知道什麼是大一。
“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這個一體就是大一。
因為這個一體包括天地萬物,它不能有物在其外。
這就是無外。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
” 公孫龍也發現了一點标準,或一個觀點,用這個标準,從這個觀點,他可以批評形象世界,或一般人對于事物底見解。
他發現了西洋哲學中的所謂“共相”,他稱共相為“指”。
其所以稱共相為指,有兩種解釋。
我們可以說:指是名之所指。
就一方面說,名之所指為個體。
公孫龍說:“名,實謂也。
”(《公孫龍子·名實論》)名所以謂實,實是個體。
就一方面說,名之所指為共相。
例如白馬之名,可指此馬彼馬等個體;亦可以指馬之共相。
例如白之名可以指此一白物,彼一白物,所表現底白;亦可以指白之共相。
公孫龍論“白馬非馬”,論“離堅白”,皆就“白馬”“馬”“堅”“白”等共相立論。
共相是名之所指,故稱之為指。
或亦可說,指與旨通,例如司馬談論六家要指,就是說六家要旨,或要義。
如此解釋,則公孫龍所謂指,相當于西洋哲學中所謂觀念。
此所謂觀念,不是主觀底觀念,是客觀底觀念,是柏拉圖底觀念。
柏拉圖底觀念也就是共相。
公孫龍有《白馬論》。
《白馬論》的主要立論是“白馬非馬”。
他所用以證明他的立論底辯論可以分為三點:第一點是:“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這是就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說。
馬之名的内涵是馬的形。
白之名的内涵是一種顔色。
白馬之名的内涵是馬的形及一種顔色。
此三者的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二點是:“求馬,黃黑馬皆可緻。
求白馬,黃黑馬不可緻……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馬者,無去取于色,故黃黑皆所以應。
白馬者有去取于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馬獨可以應耳。
無去者,非有去也。
故曰:白馬非馬。
”這是就馬之名與白馬之名的外延說。
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馬。
白馬之名的外延,則隻包括白馬。
所以一個人隻求馬,則黃黑馬“皆可以應”。
若指定求白馬,則“惟白馬獨可以應耳”。
馬之名的外延,與白馬之名的外延,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三點是:“馬固有色,故有白馬。
使馬無色,有馬如己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
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非馬也。
故曰:白馬非馬也。
”這是就馬之共相、白之共相、白馬之共相說。
馬之共相,隻是一切馬所共有底性質,其中并沒有顔色的性質。
它隻是馬assuch。
此所謂有馬如己耳。
馬之共相,則是一切馬所共有底性質,又加白的性質,所以“白馬非馬”。
不但白馬非馬,而且白馬亦非白。
《白馬論》說:“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
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
定所白者,非白也。
”此白物或彼白物所表現底白,是定所白底白。
定是決定的意思。
此白物所表現的白,為此白物所決定。
彼白物所表現底白,為彼白物所決定。
白之共相,亦可以說是“白如己耳”,不為彼白物所決定,亦不為此白物所決定。
它是“不定所白”底白。
“不定所白”底白,不為一般人所注意。
一般人不注意“不定所白”底白,于其日常生活,亦無影響,所謂“忘之而可也”。
然“定所白
至大隻能是至大,至小隻能是至小。
這是絕對底,亦是不變的。
站在絕對底不變的觀點,以絕對底、不變底标準,以看形象世界,則見形象世界中底事物所有底性質,以及其間底分别,都是相對底、可變底。
惠施十事中以下九事雲:“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裡。
”這是說小大是相對底。
無厚不可積,可以謂之小,但無厚者無體積,可以有面積,面積可以大千裡,又可以謂之大。
“天與地比,山與澤平。
”這是說高低是相對底。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這是說死生是相對底。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
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這是說同異是相對底。
“南方無窮而有窮。
”這是說有窮無窮是相對底。
“今日适越而昔來。
”這是說今昔是相對底。
“連環可解也。
”這是說成毀是相對底。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這是說中央與旁是相對底。
“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這是說事物間底分别是相對底。
“萬物畢同畢異。
”“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
”(《莊子·德充符》)這是莊子批評形象世界所得底結論,也是惠施批評形象世界所得底結論。
得到這個結論以後,對于超乎形象者底知識,又有一大進步。
因為現在不僅知道怎樣是大一,并且知道什麼是大一。
“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這個一體就是大一。
因為這個一體包括天地萬物,它不能有物在其外。
這就是無外。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
” 公孫龍也發現了一點标準,或一個觀點,用這個标準,從這個觀點,他可以批評形象世界,或一般人對于事物底見解。
他發現了西洋哲學中的所謂“共相”,他稱共相為“指”。
其所以稱共相為指,有兩種解釋。
我們可以說:指是名之所指。
就一方面說,名之所指為個體。
公孫龍說:“名,實謂也。
”(《公孫龍子·名實論》)名所以謂實,實是個體。
就一方面說,名之所指為共相。
例如白馬之名,可指此馬彼馬等個體;亦可以指馬之共相。
例如白之名可以指此一白物,彼一白物,所表現底白;亦可以指白之共相。
公孫龍論“白馬非馬”,論“離堅白”,皆就“白馬”“馬”“堅”“白”等共相立論。
共相是名之所指,故稱之為指。
或亦可說,指與旨通,例如司馬談論六家要指,就是說六家要旨,或要義。
如此解釋,則公孫龍所謂指,相當于西洋哲學中所謂觀念。
此所謂觀念,不是主觀底觀念,是客觀底觀念,是柏拉圖底觀念。
柏拉圖底觀念也就是共相。
公孫龍有《白馬論》。
《白馬論》的主要立論是“白馬非馬”。
他所用以證明他的立論底辯論可以分為三點:第一點是:“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這是就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說。
馬之名的内涵是馬的形。
白之名的内涵是一種顔色。
白馬之名的内涵是馬的形及一種顔色。
此三者的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二點是:“求馬,黃黑馬皆可緻。
求白馬,黃黑馬不可緻……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馬者,無去取于色,故黃黑皆所以應。
白馬者有去取于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馬獨可以應耳。
無去者,非有去也。
故曰:白馬非馬。
”這是就馬之名與白馬之名的外延說。
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馬。
白馬之名的外延,則隻包括白馬。
所以一個人隻求馬,則黃黑馬“皆可以應”。
若指定求白馬,則“惟白馬獨可以應耳”。
馬之名的外延,與白馬之名的外延,各不相同,所以“白馬非馬”。
第三點是:“馬固有色,故有白馬。
使馬無色,有馬如己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
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非馬也。
故曰:白馬非馬也。
”這是就馬之共相、白之共相、白馬之共相說。
馬之共相,隻是一切馬所共有底性質,其中并沒有顔色的性質。
它隻是馬assuch。
此所謂有馬如己耳。
馬之共相,則是一切馬所共有底性質,又加白的性質,所以“白馬非馬”。
不但白馬非馬,而且白馬亦非白。
《白馬論》說:“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
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
定所白者,非白也。
”此白物或彼白物所表現底白,是定所白底白。
定是決定的意思。
此白物所表現的白,為此白物所決定。
彼白物所表現底白,為彼白物所決定。
白之共相,亦可以說是“白如己耳”,不為彼白物所決定,亦不為此白物所決定。
它是“不定所白”底白。
“不定所白”底白,不為一般人所注意。
一般人不注意“不定所白”底白,于其日常生活,亦無影響,所謂“忘之而可也”。
然“定所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