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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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倍本棄事而安怠傲”,“累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行其禮,積财不能贍其樂,繁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愚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學不可以導衆”。

    這些批評也是與《公孟篇》所說是一類底。

     對于儒家的中心思想“仁”“義”,墨家并沒有批評。

    本來墨家也是講仁義底。

    在此方面,墨家對于儒家底批評,可以有三點。

     墨家說:“子夏之徒問于子墨子曰:‘君子有鬥乎?’子墨子曰:‘君子無鬥。

    ’子夏之徒曰:‘狗豨猶有鬥,惡有士而無鬥矣?’子墨子曰:‘傷矣哉!言則稱于湯、文,行則譬于狗豨,傷矣哉!’”(《墨子·耕柱篇》)照這段談話的例推之,墨家可能說:儒家的人言行不符,他們雖然講仁義,但未必能實行仁義。

     墨家又說:“葉公子高,問政于仲尼曰:‘善為政者,若之何?’仲尼對曰:‘善為政者,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

    ’子墨子聞之曰:‘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

    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

    ’”(《墨子·耕柱》)照這段的例推之,墨家可能說:儒家雖講仁義,但不知如何行仁義。

     墨家又說:“子墨子曰:問于儒者:‘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

    ’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

    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所以為男女之别也。

    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

    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

    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

    ’”(《墨子·公孟》)照這段談話的例推之,墨家可能說:儒家雖講仁義,但未知仁義的内容或仁義的用處。

     這三點是墨家對于儒家講仁義所可能有底批評。

    我們此所謂可能,亦是事實的可能,不僅是理論的可能。

    這就是說,墨家對于儒家講仁義,在事實上,可能有如此底批評,不過未有記錄而已。

     以上所說三點,可能有底批評,都不是對儒家講仁義底直接底批評。

    這三點批評不過是說:你們儒者,雖講仁義,但你們未必能實行仁義;或是說,你們儒者雖講仁義,但你們未必知如何行仁義;或是說,你們儒者雖講仁義,但你們未必知仁義的内容或用處。

    這三點批評不是說,你們講仁義是錯底,你們不應該講仁義,或你們講底不是仁義。

    墨家對于儒家講仁義,在原則上是贊同底。

    本來儒家講仁義,墨家亦講仁義。

    墨家所謂“兼相愛”,就是行仁的方法,亦可以說,就是仁的内容。

    墨家所謂“交相利”,就是行仁義的方法,亦可以說就是義的内容。

     儒家雖亦說仁就是愛人(《論語·顔淵》),但對于墨家主張兼愛,卻有直接底批評。

    孟子說:“墨子兼愛,是無父也。

    ”孟子對于墨家底此等批評,大概是就墨家所主張的“愛無差等”說。

    《墨子·耕柱篇》雲:“巫馬子謂子墨子曰:‘我與子異。

    我不能兼愛。

    我愛鄒人于越人,愛魯人于鄒人,愛我鄉人于魯人,我愛家人于鄉人,愛我親于我家人,愛吾身于吾親,以為近我也。

    ’”巫馬子是一個儒者。

    他說他不能兼愛,因為他不能“愛無差等”。

    可見愛無差等,是墨家兼愛的要點。

    孟子引墨者夷之亦說:墨者,“愛無差等,施由親始”(《孟子·滕文公上》)。

    墨家主張愛無差等,儒家主張愛有差等,這便是儒墨之間底一大不同點。

     巫馬子說:他愛他自己,比愛他的父母更甚。

    這一點大概是墨家的紀述,過甚其詞。

    因為這與儒家所注重底孝道是不合底。

    除此一點外,儒家是主張愛有差等。

    孟子說:“君子之于物也,愛之而弗仁。

    于民也,仁之而弗親。

    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孟子·盡心上》)人的愛本來就是有差等底。

    孟子問夷之,說:“夫夷子,信以為人之親其兄之子,為若親其鄰之赤子乎?”(《孟子·滕文公上》)人親他的兄的兒子,自然比親他的鄰人的小孩為甚。

    人本來愛他自己的父母,勝于愛别人的父母;愛自己的子女,勝于愛别人的子女。

    照儒家的說法,這是無須改正底。

    人所須注意底隻是:你愛你的父母的時候,你應該念及,别人亦愛其父母。

    你愛你的子女的時候,你應該念及,别人亦愛其子女。

    如此念時,你應該設法使别人亦能愛其父母,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