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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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傷。

    這是道家學說的第三步的進展。

     以上所說的道家學說的進展,可引《莊子·山木》篇所講一故事以說明之。

    《山木》篇雲:“莊子行于山中,見大木,枝葉茂盛,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

    問其故,曰:‘無所可用。

    ’莊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

    ’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

    故人喜,命豎子殺雁而烹之。

    豎子請曰:‘其一能鳴,其一不能鳴,請奚殺?’主人曰:‘殺不能鳴者。

    ’明日,弟子問于莊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

    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

    先生将何處?’莊子笑曰:‘周将處夫材與不材之間。

    材與不材之間,似之而非也,故未能免乎累。

    若夫乘道德而浮遊則不然……浮遊乎萬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則胡可得而累耶!”此故事前段所說,是楊朱的全生避害的方法。

    後半段所說,是莊子全生避害的方法。

     “材”相當于《養生主》所謂為善。

    “不材”相當于《養生主》所謂為惡。

    “材與不材”之間,相當于《養生主》所謂“緣督以為經”。

    照此故事所說,人若不能“以生死為一條,以可不可為一貫”(《莊子·德充符》),則在人間世無論如何巧于趨避,總不能保證其可以完全地“免乎累”。

    無論材或不材,或材與不材之間,皆不能保其隻受福而不受禍。

    若至人,則“死生無變于己,而況利害之端乎?”(《莊子·齊物論》)至此境界,始真能“免乎累”。

    這就是所謂“物物而不物于物”。

    這就是說,在此種境界中底人,對于一切皆是主動,不是被動。

     “乘道德而浮遊”“浮遊乎萬物之祖”底人,其境界是天地境界。

    斤斤于材不材,以趨利避害底人,其境界是功利境界。

    初期的道家,隻講到功利境界。

    後期的道家,則講到天地境界。

    其自講功利境界到講天地境界,中間有顯然底線索。

    我們可以說,初期的道家是自私底。

    自私之極,反而克去了自私。

    自私克服了他自己。

    如一個人自殺,自己取消了他自己。

    佛家的人因求脫離生死苦而出家,其動機亦是自私底。

    但他們若成了佛,他們的境界,亦是天地境界。

    這亦是自私取消了自私。

     但專就初期道家說,他們是自私底。

    他們的學說是提倡自私。

    他們重生就是重他們自己的生。

    重生就是“為我”。

    他們的境界是功利境界。

    他們的學說不合乎高明的标準。

    他們的學說是可以“充塞仁義”。

    子路批評隐者,說他們是“欲潔其身而亂大倫”(《論語·微子》)。

    孟子說:“楊氏為我,是無君也。

    ”“為我”就是“欲潔其身”,“無君”就是“亂大倫”。

    用我們現在底話說,若使人人都為我,則即沒有社會了。

    沒有社會是不可以底。

     “楊氏為我”,可以“充塞仁義”,這是很顯然底。

    因為儒家所謂仁義,是以“利他”為内容底。

    墨氏兼愛,正是利他,何以亦“充塞仁義”?為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須先說明,儒墨間有些根本不同。

     儒家與墨家的不同,在有些方面,頗容易看出。

    墨家批評儒家雲:“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

    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

    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椁,多為衣衾,送喪若徙。

    三年哭泣,扶後起,杖後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

    又弦歌鼓舞,習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

    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以損益也。

    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

    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

    此足以喪天下。

    ”(《墨子·公孟》)墨家所非的命,并不是儒家所謂命,儒家并不以為人的“貧富壽天,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以損益也”。

    孔子所謂命,或是天的命令。

    孟、荀所謂命,則是人所遭遇的宇宙間的事變,在人力極限之外,為人力所無可奈何者。

    儒家主張盡人力以俟命,并不主張不盡人力而靠命。

    不過墨家以為他們所非底命,正是儒家所謂“有命”底命。

    除此點外,墨子此段講出儒墨之間有些不同。

    墨家對于儒家底這些批評,是否有當,我們不必讨論。

    不過我們可以說,墨家對于儒家底批評,大概是限于這些方面。

    例如《墨子》中有《非儒篇》,其非儒也是說:儒者“繁飾禮樂以淫人,久喪僞哀以謾親,立命緩貧而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