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孔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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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是義的行為,不必是仁的行為。
儒家說無條件地應該,有似乎西洋哲學史中底康德。
但康德隻說到義,沒有說到仁。
仁人必善于體貼别人。
因己之所欲體貼别人,知别人之所欲;因己之所不欲體貼别人,知别人之所不欲。
因己之所欲,知别人之所欲,所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此即所謂忠。
因己之所不欲,知别人之所不欲,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衛靈公》)。
此即所謂恕。
合忠與恕,謂之忠恕之道。
朱子《論語注》說:“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
”其實應該說:盡己為人之謂忠。
忠恕皆是推己及人。
忠是就推己及人的積極方面說,恕是就推己及人的消極方面說。
忠恕皆是“能近取譬”(《論語·雍也》),“善推其所為”(《孟子·梁惠王上》)。
朱子注雲:“譬,喻也。
近取諸身,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
”此正是所謂忠。
人亦可以己之所不欲,譬之他人,知其所不欲亦猶是。
此是所謂恕。
如是“推其所為”,以及他人,就是為仁的下手處。
所以孔子說:“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論語·雍也》)仁是孔子哲學的中心。
而忠恕又是“為仁”的下手處。
所以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
”曾子解釋之雲:“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論語·裡仁》) 禮是人所規定行為的規範,拟以代表義者。
于上文我們說,義的内容是利他。
禮的内容亦是利他。
所以《禮記·曲禮》說:“夫禮,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後己。
”于上文我們說:義有似乎中。
我們可以說:義是道德方面底中。
所以儒家常以中說禮。
《禮記·仲尼燕居》說:“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
’”我們于上文說“義者,宜也”的宜,有“因時制宜”的意思。
儒家亦以為禮是随時“變”底。
《禮記·禮器》說:“禮,時為大。
”《樂記》說:“五帝殊時,不相沿樂。
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 智是人對于仁義禮底了解。
人必對于仁有了解,然後才可以有仁底行為。
必對于義有了解,然後才可以有義底行為。
必對于禮有了解,然後他的行為,才不是普通底“循規蹈矩”。
如無了解,他的行為,雖可以合乎仁義,但嚴格地說,不是仁底行為,或義的行為。
他的行為,雖可以合乎禮,但亦不過是普通底“循規蹈矩”而已。
無了解底人,隻順性而行,或順習而行,他的行為雖可合乎道德,但隻是合乎道德底行為,不是道德行為。
他的境界,亦不是道德境界,而是自然境界。
人欲求高底境界,必須靠智。
孔子說:“智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
”(《論語·衛靈公》)用我們于《新原人》中底話說,人的了解,可使人到一種高底境界,但不能使人常住于此種境界。
雖是如此,但若沒有了解,他必不能到高底境界。
照以上所說,則仁義禮智,表面上雖是并列,但實則仁義與禮智,不是在一個層次底。
這一點,似乎孟子也覺到。
孟子說:“仁之實,事親是也。
義之實,從兄是也。
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
禮之實,節文斯二者。
”(《孟子·離婁上》)這話就表示仁義與禮智的層次不同。
儒家注重“義利之辨”。
可見功利境界與道德境界的分别,他們認識甚清。
求利底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行義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
他們注重智。
可見自然境界與其餘境界的分别,他們亦認識甚清。
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論語·泰伯》)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衆也。
”(《孟子·盡心上》)“由之而不知”底人的境界,正是自然境界。
不過道德境界與天地境界的分别,儒家認識,不甚清楚。
因此儒家常受道家的批評。
其批評是有理由底。
不過道家以為儒家所講,隻限于仁義;儒家所說到的境界,最高亦不過是道德境界。
這“以為”是錯底。
儒家雖常說仁義,但并非隻限于仁義。
儒家所說到底最高底境界,亦不隻是道德境界。
此可于孔子、孟子自述其自己的境界之言中見之。
我們予以下引《論語》“吾十有五而志于學”章,及《孟子》“養浩然之氣”章,并随文釋其義,以見孔子孟子的境界。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
六十而耳順。
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論語·為政》)這是孔子自叙其一生底境界的變化。
所謂三十、四十等,不過就時間經過的大端說,不必是,也許必不是,他的境界,照例每十年必變一次。
“志于學”之學,并不是普通所謂學。
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
”(《論語·裡仁》)又說:“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同上)又說:“志于道。
”(《論語·述而》)此所謂志于學,就是有志于學道。
普通所謂學,乃所以增加人的知識者。
道乃所以提高人的境界者。
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
”其所謂學,是普通所謂學,是與道相對者。
孔子及以後
儒家說無條件地應該,有似乎西洋哲學史中底康德。
但康德隻說到義,沒有說到仁。
仁人必善于體貼别人。
因己之所欲體貼别人,知别人之所欲;因己之所不欲體貼别人,知别人之所不欲。
因己之所欲,知别人之所欲,所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此即所謂忠。
因己之所不欲,知别人之所不欲,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衛靈公》)。
此即所謂恕。
合忠與恕,謂之忠恕之道。
朱子《論語注》說:“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
”其實應該說:盡己為人之謂忠。
忠恕皆是推己及人。
忠是就推己及人的積極方面說,恕是就推己及人的消極方面說。
忠恕皆是“能近取譬”(《論語·雍也》),“善推其所為”(《孟子·梁惠王上》)。
朱子注雲:“譬,喻也。
近取諸身,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
”此正是所謂忠。
人亦可以己之所不欲,譬之他人,知其所不欲亦猶是。
此是所謂恕。
如是“推其所為”,以及他人,就是為仁的下手處。
所以孔子說:“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論語·雍也》)仁是孔子哲學的中心。
而忠恕又是“為仁”的下手處。
所以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
”曾子解釋之雲:“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論語·裡仁》) 禮是人所規定行為的規範,拟以代表義者。
于上文我們說,義的内容是利他。
禮的内容亦是利他。
所以《禮記·曲禮》說:“夫禮,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後己。
”于上文我們說:義有似乎中。
我們可以說:義是道德方面底中。
所以儒家常以中說禮。
《禮記·仲尼燕居》說:“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
’”我們于上文說“義者,宜也”的宜,有“因時制宜”的意思。
儒家亦以為禮是随時“變”底。
《禮記·禮器》說:“禮,時為大。
”《樂記》說:“五帝殊時,不相沿樂。
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 智是人對于仁義禮底了解。
人必對于仁有了解,然後才可以有仁底行為。
必對于義有了解,然後才可以有義底行為。
必對于禮有了解,然後他的行為,才不是普通底“循規蹈矩”。
如無了解,他的行為,雖可以合乎仁義,但嚴格地說,不是仁底行為,或義的行為。
他的行為,雖可以合乎禮,但亦不過是普通底“循規蹈矩”而已。
無了解底人,隻順性而行,或順習而行,他的行為雖可合乎道德,但隻是合乎道德底行為,不是道德行為。
他的境界,亦不是道德境界,而是自然境界。
人欲求高底境界,必須靠智。
孔子說:“智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
”(《論語·衛靈公》)用我們于《新原人》中底話說,人的了解,可使人到一種高底境界,但不能使人常住于此種境界。
雖是如此,但若沒有了解,他必不能到高底境界。
照以上所說,則仁義禮智,表面上雖是并列,但實則仁義與禮智,不是在一個層次底。
這一點,似乎孟子也覺到。
孟子說:“仁之實,事親是也。
義之實,從兄是也。
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
禮之實,節文斯二者。
”(《孟子·離婁上》)這話就表示仁義與禮智的層次不同。
儒家注重“義利之辨”。
可見功利境界與道德境界的分别,他們認識甚清。
求利底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行義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
他們注重智。
可見自然境界與其餘境界的分别,他們亦認識甚清。
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論語·泰伯》)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衆也。
”(《孟子·盡心上》)“由之而不知”底人的境界,正是自然境界。
不過道德境界與天地境界的分别,儒家認識,不甚清楚。
因此儒家常受道家的批評。
其批評是有理由底。
不過道家以為儒家所講,隻限于仁義;儒家所說到的境界,最高亦不過是道德境界。
這“以為”是錯底。
儒家雖常說仁義,但并非隻限于仁義。
儒家所說到底最高底境界,亦不隻是道德境界。
此可于孔子、孟子自述其自己的境界之言中見之。
我們予以下引《論語》“吾十有五而志于學”章,及《孟子》“養浩然之氣”章,并随文釋其義,以見孔子孟子的境界。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
六十而耳順。
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論語·為政》)這是孔子自叙其一生底境界的變化。
所謂三十、四十等,不過就時間經過的大端說,不必是,也許必不是,他的境界,照例每十年必變一次。
“志于學”之學,并不是普通所謂學。
孔子說:“朝聞道,夕死可矣。
”(《論語·裡仁》)又說:“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同上)又說:“志于道。
”(《論語·述而》)此所謂志于學,就是有志于學道。
普通所謂學,乃所以增加人的知識者。
道乃所以提高人的境界者。
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
”其所謂學,是普通所謂學,是與道相對者。
孔子及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