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世相百态,看透人世冷暖酸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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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世間一切有情,是有一個新陳代謝的法則,是有遺傳嬗遞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如是而已。

     第六倫 主仆這一倫,比五倫更難敦睦 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是為五倫,如果要添上一個六倫,便應該是主仆。

    主仆的關系是每個人都不得逃脫的。

    高貴如一國的元首,他還是人民的公仆,低賤如販夫走卒,他回到家裡,頤指氣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婦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

    不過我現在所要談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為專職的那種仆。

    所謂“主”,是指用錢雇買人的勞力供其驅使的人而言。

    主仆這一倫,比前五倫更難敦睦。

     在主人的眼裡,仆人往往是一個“必需的罪惡”,沒有他不成,有了他看着讨厭。

    第一,仆人不分男女,衣履難得整齊,或則蓬首垢面,或則蒜臭襲人,有些還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誰看着也是不順眼。

    一位唯美主義者(是王爾德還是優思曼)曾經設計過,把屋裡四面牆都糊上牆紙,然後令仆人穿上與牆紙同樣顔色同樣花紋的衣裳,于是仆人便有了“保護色”,出入之際,不至引人注意。

    這是一種辦法,不過尚少有人采用。

    有些作威作福的旅華外人,以及“二毛子”之類,往往給家裡的仆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館的侍者似的,東交民巷裡的洋官僚,則一年四季地給看門的、趕車的戴上一頂紅纓帽。

    這種種,無非是想要減少仆人的一些讨厭相,以适合他們自己的其實更為可厭的品位而已。

     仆人,像主人一樣,要吃飯,而且必然吃得更多。

    這在主人看來,是仆人很大的一個缺點。

    仆人舉起一碗碰鼻尖的滿碗飯往嘴裡扒的時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婦)看着不皺眉的,心痛。

    很多主人認為是怪事,同樣的是人,何以一旦淪為仆役,便要努力加餐到這種程度。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滿足,所以仆人總是懶懶的,總是不能稱意,王褒的《僮約》雖是一篇遊戲文字,卻表示出一般人惟恐仆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樁樁地列舉出來,把人吓倒。

    如果那個仆人件件應允,件件做到,主人還是不會滿意的,因為主人有許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

    法國中古有一篇短劇,描寫一個人雇用一個仆人,也是仿王褒筆意,開列了一篇詳盡的工作大綱,兩相情願,立此為憑。

    有一天,主人落井,大聲呼援,仆人慢騰騰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綱,說:“且慢,等我看看,有沒有救你出井那一項目。

    ”下文怎樣,我不知道,不過可見中西一體,人同此心。

    主人所要求于仆人的,還有一點,就是絕對服從,不可自作主張,要像軍隊臨陣一般地聽從命令,不幸的是,仆人無論受過怎樣折磨,總還有一點個性存留,他也是父母養育的,所以也受過一點發展個性的教育,因此總還有一點人性的遺留,難免頂撞主人。

    現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風度之合于古法的已經不多,像北平的男仆,三河縣的女仆,那樣地應對得體,進退有節,大概是要像美洲紅人似的需要特别辟地保護,勿令沾染外習。

    否則這一類型是要絕迹于人寰的了。

     駕馭仆人之道,是有秘訣的,那就是,把他當作人,這樣一來,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們也就不苛責于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們也加以曲宥。

    陶淵明介紹一個仆人給他的兒子,寫信囑咐他說:“彼亦人子也,可善視之。

    ”這真是一大發明!J.M.Bame爵士在《可敬愛的克萊頓》那一出戲裡所描寫的,也可使人恍然于主仆一倫的精義。

    主仆二人漂海遇險,在一荒島上過活。

    起初主人不能忘記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為仆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獵的人,他是生産者,他漸漸變成了主人,他發号施令,而主人漸漸成為一助手,一個奴仆了。

    這變遷很自然,環境逼他們如此。

    後來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仆人又局促不安起來,又自甘情願地回到仆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憑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

    這出戲告訴我們,主仆的關系,不是天生成的,離開了“文明世界”,主仆的位置可能交換。

    我們固不必主張反抗文明,但是我們如果讓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講到真實本領他還許比他的仆人矮一大截,這對于改善主仆一倫,也未始沒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于百忍。

    主仆相處,雖不及五世,但也需雙方相當的忍。

    仆人買菜賺錢,洗衣服偷肥皂,這時節主人要想,國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嗎?仆人倔犟頂撞傲慢無禮,這時節主人要想,自己的兒子不也是時常反唇相譏,自己也隻好忍氣吞聲嗎?仆人調笑谑浪,男女混雜,這時節主人要想,所謂上層社會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嗎?肯這樣想便覺心平氣和,便能發現每一個仆人都有他的好處。

    在仆人一方面,更需要忍。

    主人發脾氣,那是因為賭輸了錢,或是受了上司的氣而無處發洩,或是夜裡沒有睡好覺,或是腸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仆須知》一文裡有這樣一段:“這應該定為例規,凡下房或廚房裡的桌椅闆凳都不得有三條以上的腿。

    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裡都是如此,據說有兩個理由:其一,用以表示仆役都是在臲卼不定的狀态;其二,算是表示謙卑,仆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條腿。

    我承認這裡對于廚娘有一個例外,她依照舊習慣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備飯後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見有三條以上的腿的。

    仆人的椅子之發生這種傳染性跛疾,據哲學家說是由于兩個原因,即造成邦國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戀愛與戰争。

    一條凳,一把椅子,或兩張桌子,在總攻擊或小戰的時候,每被拿來當作兵器;和平以後,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結實—在戀愛行為中又容易受損,因為廚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總是有點醉了。

    ” 這一段諷刺的意義是十分明白的,雖然對我們國情并不甚合。

    我們國裡仆人們坐的凳子,固然有隻有三條腿的,可是在三條以上的也甚多。

    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過四條腿,主仆之分在這上面究竟找不出多大距離,我覺得慘的是,仆人大概永遠像莎士比亞《暴風雨》中的那個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膽,又服從,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極端的矛盾。

    這過錯多半不在仆人方面。

    如果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這一倫的關系之需要調整是不待言的了。

     “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我最賞識那種心情。

     送行 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風雨,我要去接你 “黯然銷魂者,别而已矣。

    ”遙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種雅人深緻。

    古時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見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橋折條楊柳,甚至在陽關敬一杯酒,都有意味。

    李白的船剛要啟碇,汪倫老遠地在岸上踏歌而來,那幅情景真是曆曆如在目前。

    其妙處在于淳樸真摯,出之以潇灑自然。

    平素莫逆于心,臨别難分難舍。

    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覺得我語言無味,一旦遠離,那是最好不過,隻恨世界太小,惟恐将來又要碰頭,何必送行? 在現代人的生活裡,送行是和拜壽送殡等等一樣地成為應酬的禮節之一。

    “揪着公雞尾巴”起個大早,迷迷糊糊地趕到車站碼頭,擠在亂哄哄人群裡面,找到你的對象,扯幾句淡話,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後鳥獸散,吐一口輕松氣,撅着大嘴回家。

    這叫作周到。

    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覺得熱鬧,人緣好,沒白混,而且體面,有這麼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邊的沒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種優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擻,恨不得對每一個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謝。

    死人出殡,都講究要有多少親友執绋,表示戀戀不舍,何況活人?行色不可不壯。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揚威地與送行的話别,那會增加旅中的寂寞。

    這種情形,中外皆然。

    MaxBeerbohm寫過一篇《談送行》,他說他在車站上遇見一位以演劇為業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話,俄而淚濕雙頰,終乃汽笛一聲,勉強抑止哽咽,向女郎頻頻揮手,目送良久而别。

    原來這位演員是在作戲,他并不認識那位女郎,他是屬于“送行會”的一個職員,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願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會”去雇人來送。

    這位演員出身的人當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進感情,表演逼真。

    客人納費無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淺。

    尤其是美國旅客,用金錢在國外可以購買一切,如果“送行會”真的普遍設立起來,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樁事,送行的技術也便不可不注意到。

    如果送行隻限于到車站碼頭報到,握手而别,那麼問題就簡單,但是我們中國的一切禮節都把“吃”列為最重要的一個項目。

    一個朋友遠别,生怕他餓着走,餞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幹天的營養都一次囤積在他肚裡。

    我想任何人都有這種經驗,如有遠行而消息外露(多半還是自己宣揚),他有理由期望着餞行的帖子紛至沓來,短期間家裡可以不必開夥。

    還有些思慮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攜在手上,親自送到車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會要挨餓的樣子。

     我永遠不能忘記最悲慘的一幕送行。

    一個嚴寒的冬夜,車站上并不熱鬧,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車廂裡取暖,但是在長得沒有止境的月台上卻有黑壓壓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圍着鬥篷,有的戴着風帽,有的腳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亂動,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來送一位太太的。

    車快開了,不見她的蹤影,原來在這一晚她還有幾處餞行的宴會。

    在最後的一分鐘,她來了。

    送行的人們覺得是在接一個人,不是在送一個人,一見她來到大家都表示喜歡,所有惜别之意都來不及表現了。

    她手上抱着一個孩子,吓得直哭。

    另一隻手扯着一個孩子,連跑帶拖,她的頭發蓬松着,嘴裡噴着熱氣像是冬天載重的騾子,她顧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兩步地就跳上了車。

    這時候門已在蠕動。

    送行的人大部分都手裡提着一點東西,無法交付,可巧我站在離車門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禮物都交給了我,“請您偏勞給送上去吧!”我好像是一個聖誕老人,抱着一大堆禮物,我一個箭步竄上了車,我來不及緻辭,把東西往她身上一扔,回頭就走,從車上跳下來的時候,打了幾個轉才立定腳跟。

    事後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說: 那些送行的都是誰?你丢給我那一堆東西,到底是誰送的?我在車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東西聚攏起來打成一個大包袱。

    朋友們的盛情算是給我添了一件行李。

    我願意知道哪一件東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車的,你當然知道,盼速見告。

     計開 水果三筐,泰康罐頭四個,果露兩瓶,蜜餞四盒,餅幹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點八盒,紙煙八聽,信紙信封一匣,絲襪兩雙,香水一瓶,煙灰碟一套,小鐘一具,衣料兩塊,醬菜四簍,繡花拖鞋一雙,大面包四個,咖啡一聽,小寶劍兩把…… 這問題我無法答複,至今是個懸案。

     我不願送人,亦不願人送我,對于自己真正舍不得離開的人,離别的那一刹那像是開刀,凡是開刀的場合照例是應該先用麻醉劑,使病人在迷蒙中度過那場痛苦,所以離别的苦痛最好避免。

    一個朋友說,“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我最賞識那種心情。

     “旁若無人” 還有别人,最好将自己的刺毛收斂一下 在電影院裡,我們大概都常遇到一種不愉快的經驗。

    在你聚精會神地靜坐着看電影的時候,會忽然覺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顫動起來,動得很勻,不至于把你從座位裡掀出去,動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搖入睡,顫動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覺得他讨厭。

    大概是輕微地震吧?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顫動了。

    在你剛收起心來繼續看電影的時候,顫動又來了。

    如果下決心尋找震源,不久就可以發現,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

    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撐上,繃足了勁,利用腿筋的彈性,很優遊地在那裡發抖。

    如果這拘攣性的動作是由于羊癫瘋一類的病症的暴發,我們要原諒他,但是不像,他嘴裡并不吐白沫。

    看樣子也不像是神經衰弱,他的動作是能收能發的,時作時歇,指揮如意。

    若說他是有意使前後左右兩排座客不得安生,卻也不然。

    全是陌生人無仇無恨,我們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上看,這種變态行為隻有一種解釋,那便是他的意志過于集中,忘記旁邊還有别人,換言之,便是“旁若無人”的态度。

     “旁若無人”的精神表現在日常行為上者不隻一端。

    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氣乏則欠,體倦則伸”。

    但是在稠人廣衆之中,張開血盆巨口,作吃人狀,把口裡的獠牙顯露出來,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極,那樣子就不免吓人。

    有人打哈欠還帶音樂的,其聲嗚嗚然,如吹号角,如鳴警報,如猿啼,如鶴唳,音容并茂,《禮記》:“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

    ”是欠伸合于古禮,但亦以“君子”為限,平民豈可援引,對人伸胳臂張嘴,縱不吓人,至少令人覺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體。

     鄰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歸來必令我聞知。

    清晨有三聲噴嚏,不隻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氣充沛,根據那聲音之響我揣測必有異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紙撚,那聲音撞擊在臉盆之上有金石聲!随後是大排場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猶如骨鲠在喉,又似蒼蠅下咽。

    再随後是三餐的飽嗝,一串串的嗝聲,像是下水道不甚暢通的樣子。

    可惜隔着牆沒能看見他剔牙,否則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鑽探工程,場面也不會太小。

     這一切“旁若無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發事件,經常令人困惱的乃是高聲談話。

    在喊救命的時候,聲音當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腳底下,但是普通的談話似乎可以令人聽見為度,而無須一定要力竭聲嘶地去振聾發聩。

    生理學家告訴我們,發音的器官是很複雜的,說話一分鐘要有九百個動作,有一百塊筋肉在弛張,但是大多數人似乎還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長一個擴大器。

    有個外國人疑心我們國人的耳鼓生得異樣,那層膜許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聽見,所以說話總是像打架。

    這批評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

    不過我們國人會嚷的本領,是誰也不能否認的。

    電影場裡電燈初滅的時候,總有幾聲“哎喲,小三兒,你在哪兒哪?”在戲院裡,演員像是演啞劇,大鑼大鼓之聲依稀可聞,主要的聲音是觀衆鼎沸,令人感覺好像是置身蛙塘。

    在旅館裡,好像前後左右都是廟會,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後難免沒有響皮底的大皮靴,毫無慚愧地在你門前踱來踱去。

    天未大亮,又有各種市聲前來侵擾。

    一個人大聲說話,是本能;小聲說話,是文明。

    以動物而論,獅吼、狼嗥、虎嘯、驢鳴、犬吠,即是小如促織蚯蚓,聲音都不算小,都不會像人似的有時候也會低聲說話。

    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說話愈不以聲大見長。

    群居的習慣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無人”的幻覺。

    我們以農立國,鄉間地曠人稀,畎畝阡陌之間,低聲說一句“早安”是不濟事的,必得扯長了脖子喊一聲“你吃過飯啦?”可怪的是,在人煙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嚨還是不能縮小。

    更可異的是,紙驢嗓、破鑼嗓、喇叭嗓、公雞嗓,并不被一般地認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還公然地說,聲音洪亮者主貴! 一個人大聲說話,是本能;小聲說話,是文明。

     叔本華有一段寓言:一群豪豬在一個寒冷的冬天擠在一起取暖;但是它們的刺毛開始互相擊刺,于是不得不分散開。

    可是寒冷又把它們驅在一起,于是同樣的事故又發生了。

    最後,經過幾番的聚散,它們發現最好是彼此保持相當的距離。

    同樣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豬聚在一起,隻是他們本性中的帶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