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良好習慣,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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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軌自居。
” 時人歎為兩得其中。
沒有阮籍之才的人,還是以儀軌自居為宜。
像阮步兵之流,我們可以欣賞,不可以模仿。
中西禮節不同。
大部分在基本原則上并無二緻,小部分因各有傳統亦不必強同。
以中國人而用西方的禮,有時候覺得頗不合适,如必欲行西方之禮則應知其全部底蘊,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亂加使用。
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禮,但後生小子在長輩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為長幼尊卑之序終不可廢,中西一理。
再例如,祭祖先是我們家庭傳統所不可或缺的禮,其間絕無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隻是表示“慎終追遠”的意思,亦合于我國所謂之孝道,雖然是西禮之所無,然義不可廢。
我個人覺得,凡是我國之傳統,無論其具有何種意義,苟非荒謬殘酷,均應不輕予廢置。
再例如,電話禮貌,在西方甚為重視,訪客之禮,探病之禮,均有不成文之法則,吾人亦均應妥為仿行,不可忽視。
禮是形式,但形式背後有重大的意義。
禮貌 禮貌之為物,随時随地而異 前些年有一位朋友在宴會後引我到他家中小坐。
推門而入,看見他的一位少爺正躺在沙發椅上看雜志。
他的姿式不大尋常,頭朝下,兩腿高舉在沙發靠背上面,倒豎蜻蜓。
他不怕這種姿式可能使他吃飽了飯吣出來。
這是他的自由,我的朋友喊了他一聲:“約翰!”他好像沒聽見,也許是太專心于看雜志了。
我的朋友又說:“約翰!起來喊梁伯伯!”他聽見了,但是沒有什麼反應,繼續看他的雜志,隻是翻了一下白眼,我的朋友有一點窘,就好像耍猴子的敲一聲鑼教猴子翻筋鬥而猴子不肯動,當下喃喃地自言自語:“這孩子,沒禮貌!”我心裡想:他沒有跳起來一拳把我打出門外,已經是相當的有禮貌了。
禮貌之為物,随時随地而異。
我小時在北平,常在街上看見戴眼鏡的人(那時候的眼鏡都是兩個大大的滴溜圓的鏡片,配上銀質的框子和腿)。
他一遇到迎面而來的熟人,老遠的就刷地一下把眼鏡取下,握在手裡,然後向前緊走兩步,兩人同時口中念念有詞互相蹲一條腿請安。
我至今不明白為什麼二人相見要先摘下眼鏡。
戴着眼鏡有什麼失敬之處?如今戴眼鏡的人太多了,有些人從小就成了四眼田雞,摘不勝摘,也就沒人見人摘眼鏡了。
可見禮貌随時而異。
人在屋裡不可以峨大冠,中外皆然,但是在西方則女人有特權,屋裡可以不摘帽子。
尤其是從前的西方婦女,她們的帽子特大,常常像是頭上頂着一個大鳥窩,或是一個大鐵鍋,或是一個大花籃,奇形怪狀,不可方物。
這種帽子也許戴上摘下都很費事,而且摘下來也難覓放置之處,所以婦女可以在室内不摘帽子。
多半個世紀之前,有一次在美國,我偕友進入電影院,落座之後,發現我們前排座位上有兩位戴大花冠的婦人,正好遮住我們的視線。
我想從兩頂帽子之間的空隙窺看銀幕亦不可得,因為那兩頂大帽子不時地左右移動。
我忍耐不住,用我們的國語低聲對我的友伴說:“這兩個老太婆太可惡了,大帽子使得我無法看電影。
”話猶未了,一位老太婆轉過頭來,用相當純正的中國話對我說,“你們二位是剛從中國來的嗎?”言罷把帽除去。
我窘不可言。
她戴帽子不失禮,我用中國話背後斥責她,倒是我沒有禮貌了。
可見禮貌也是随地而異。
西方人的家是他的堡壘,不容閑雜人等随便闖入,朋友訪問時,而且照例事前通知。
我們在這一方面的禮貌好像要差一些。
我們的中上階級人家,深宅大院,鄰近的人不會随便造訪。
中下的小戶人家,兩家可以共用一垛牆,跨出門不需要幾步就到了鄰舍,就容易有所謂串門子閑聊天的習慣。
任何人吃飽飯沒事做,都可以踱到别人家裡閑嗑牙,也不管别人是否有工夫陪你瞎嚼蛆。
有時候去的真不是時候,令人窘,例如在人家睡的時候,或吃飯的時候,或工作的時候,實在諸多不便,然而一般人認為這不算是失禮。
一聊沒個完,主人打哈欠,看手表,客人無動于衷,賓至如歸。
這種串門子的陋習,如今少了,但未絕迹。
探病是禮貌,也是藝術。
空手去也可以,帶點東西來無妨。
要看彼此的關系和身份加以斟酌。
有的人病房裡花籃堆積如山,像是店鋪開張,也有病人收到的食物冰箱裡裝不下。
探病不一定要面帶戚容,因為探病不同于吊喪,但是也不宜高談闊論有說有笑,因為病房裡究竟還是有一個病人。
别停留過久,因為有病的人受不了,沒病的人也受不了。
除非特别親近的人,我想寄一張探病的專用卡片不失為彼此兩便之策。
吊喪是最不愉快的事,能免則免。
與死者确有深交,則不免拊棺一恸。
人琴俱亡,不執孝子手而退,撫屍隕涕,滾地作驢鳴而為賓客笑都不算失禮。
吊死者曰吊,吊生者曰唁。
對生者如何緻唁語,實在難于措辭。
我曾見一位孝子陪靈,并不匍伏地上,而是跷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嘴裡叼着紙煙,悠然自得。
這是他的自由,然而不能使吊者大悅。
西俗,吊客照例繞棺瞻仰遺容。
我不知道遺容有什麼好瞻仰的,倒是我們的習慣把死者的照片放大,高懸靈桌之上,供人吊祭,比較合理。
或多或少患有“恐屍症”的人,看了面如黃蠟白蠟的一張面孔,會心裡難過好幾天,何苦來哉?在殡儀館的院子裡,通常麇集着很多的吊客,不像是吊客,像是一群人在趕集,熱鬧得很。
關于婚禮,我已談過不止一次,不再贅。
飲宴之禮,無論中西都有一套繁文缛節。
我們現行的禮節之最令人厭煩的莫過于敬酒。
主人敬酒是題中應有之義,三巡也就夠了。
客人回敬主人,也不可少。
唯獨客人與客人之間經常不斷地舉杯,此起彼落,也不管彼此是否相識,也一一地皮笑肉不笑地互相敬酒。
有些人根本不喝酒,舉起茶杯、汽水杯充數。
有時候正在低頭吃東西,對面有人向你敬酒,你若沒有覺察,對方難堪,你若随時敷衍,不勝其擾。
這種敬酒的習慣,不中不西,沒有意義,應該簡化。
還有一項陋習就是勸酒,說好說歹,硬要對方幹杯,創出“先幹為敬”的謬說,要挾威吓,最後是捏着鼻子灌酒,甚至演出全武行,禮貌雲乎哉? 讓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争 初到西方旅遊的人,在市區中比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并無紅綠燈指揮車輛,路邊常豎起一個牌示,大書Yield一個字,其義為“讓”,覺得奇怪。
等到他看見往來車輛的駕駛人,一見這個牌示,好像是面對綸縛一般,真個的把車停了下來,左顧右盼,直到可以通行無阻的時候才把車直駛過去。
有時候路上根本并無車輛橫過,但是駕駛人仍然照常停車。
有時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婦孺,他也一律停車,乖乖地先讓行人通過。
有時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條路的交叉路口,則高懸一盞閃光警燈,各路車輛到此一律停車,先到的先走,後到的後走。
這種情形相當普遍,他更覺得奇怪了,難道真是禮失而求諸野? 據說:“讓”本是我們“固有道德”的一個項目,誰都知道孔融讓梨、王泰推棗的故事。
《左傳》老早就有這樣的嘉言:“讓,德之主也。
”(昭·十)“讓,禮之主也。
”(襄·十三)《魏書》卷二十記載着東夷弁辰國的風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
”當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還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筆特别标出,表示禮讓乃泱泱
” 時人歎為兩得其中。
沒有阮籍之才的人,還是以儀軌自居為宜。
像阮步兵之流,我們可以欣賞,不可以模仿。
中西禮節不同。
大部分在基本原則上并無二緻,小部分因各有傳統亦不必強同。
以中國人而用西方的禮,有時候覺得頗不合适,如必欲行西方之禮則應知其全部底蘊,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亂加使用。
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禮,但後生小子在長輩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為長幼尊卑之序終不可廢,中西一理。
再例如,祭祖先是我們家庭傳統所不可或缺的禮,其間絕無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隻是表示“慎終追遠”的意思,亦合于我國所謂之孝道,雖然是西禮之所無,然義不可廢。
我個人覺得,凡是我國之傳統,無論其具有何種意義,苟非荒謬殘酷,均應不輕予廢置。
再例如,電話禮貌,在西方甚為重視,訪客之禮,探病之禮,均有不成文之法則,吾人亦均應妥為仿行,不可忽視。
禮是形式,但形式背後有重大的意義。
禮貌 禮貌之為物,随時随地而異 前些年有一位朋友在宴會後引我到他家中小坐。
推門而入,看見他的一位少爺正躺在沙發椅上看雜志。
他的姿式不大尋常,頭朝下,兩腿高舉在沙發靠背上面,倒豎蜻蜓。
他不怕這種姿式可能使他吃飽了飯吣出來。
這是他的自由,我的朋友喊了他一聲:“約翰!”他好像沒聽見,也許是太專心于看雜志了。
我的朋友又說:“約翰!起來喊梁伯伯!”他聽見了,但是沒有什麼反應,繼續看他的雜志,隻是翻了一下白眼,我的朋友有一點窘,就好像耍猴子的敲一聲鑼教猴子翻筋鬥而猴子不肯動,當下喃喃地自言自語:“這孩子,沒禮貌!”我心裡想:他沒有跳起來一拳把我打出門外,已經是相當的有禮貌了。
禮貌之為物,随時随地而異。
我小時在北平,常在街上看見戴眼鏡的人(那時候的眼鏡都是兩個大大的滴溜圓的鏡片,配上銀質的框子和腿)。
他一遇到迎面而來的熟人,老遠的就刷地一下把眼鏡取下,握在手裡,然後向前緊走兩步,兩人同時口中念念有詞互相蹲一條腿請安。
我至今不明白為什麼二人相見要先摘下眼鏡。
戴着眼鏡有什麼失敬之處?如今戴眼鏡的人太多了,有些人從小就成了四眼田雞,摘不勝摘,也就沒人見人摘眼鏡了。
可見禮貌随時而異。
人在屋裡不可以峨大冠,中外皆然,但是在西方則女人有特權,屋裡可以不摘帽子。
尤其是從前的西方婦女,她們的帽子特大,常常像是頭上頂着一個大鳥窩,或是一個大鐵鍋,或是一個大花籃,奇形怪狀,不可方物。
這種帽子也許戴上摘下都很費事,而且摘下來也難覓放置之處,所以婦女可以在室内不摘帽子。
多半個世紀之前,有一次在美國,我偕友進入電影院,落座之後,發現我們前排座位上有兩位戴大花冠的婦人,正好遮住我們的視線。
我想從兩頂帽子之間的空隙窺看銀幕亦不可得,因為那兩頂大帽子不時地左右移動。
我忍耐不住,用我們的國語低聲對我的友伴說:“這兩個老太婆太可惡了,大帽子使得我無法看電影。
”話猶未了,一位老太婆轉過頭來,用相當純正的中國話對我說,“你們二位是剛從中國來的嗎?”言罷把帽除去。
我窘不可言。
她戴帽子不失禮,我用中國話背後斥責她,倒是我沒有禮貌了。
可見禮貌也是随地而異。
西方人的家是他的堡壘,不容閑雜人等随便闖入,朋友訪問時,而且照例事前通知。
我們在這一方面的禮貌好像要差一些。
我們的中上階級人家,深宅大院,鄰近的人不會随便造訪。
中下的小戶人家,兩家可以共用一垛牆,跨出門不需要幾步就到了鄰舍,就容易有所謂串門子閑聊天的習慣。
任何人吃飽飯沒事做,都可以踱到别人家裡閑嗑牙,也不管别人是否有工夫陪你瞎嚼蛆。
有時候去的真不是時候,令人窘,例如在人家睡的時候,或吃飯的時候,或工作的時候,實在諸多不便,然而一般人認為這不算是失禮。
一聊沒個完,主人打哈欠,看手表,客人無動于衷,賓至如歸。
這種串門子的陋習,如今少了,但未絕迹。
探病是禮貌,也是藝術。
空手去也可以,帶點東西來無妨。
要看彼此的關系和身份加以斟酌。
有的人病房裡花籃堆積如山,像是店鋪開張,也有病人收到的食物冰箱裡裝不下。
探病不一定要面帶戚容,因為探病不同于吊喪,但是也不宜高談闊論有說有笑,因為病房裡究竟還是有一個病人。
别停留過久,因為有病的人受不了,沒病的人也受不了。
除非特别親近的人,我想寄一張探病的專用卡片不失為彼此兩便之策。
吊喪是最不愉快的事,能免則免。
與死者确有深交,則不免拊棺一恸。
人琴俱亡,不執孝子手而退,撫屍隕涕,滾地作驢鳴而為賓客笑都不算失禮。
吊死者曰吊,吊生者曰唁。
對生者如何緻唁語,實在難于措辭。
我曾見一位孝子陪靈,并不匍伏地上,而是跷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嘴裡叼着紙煙,悠然自得。
這是他的自由,然而不能使吊者大悅。
西俗,吊客照例繞棺瞻仰遺容。
我不知道遺容有什麼好瞻仰的,倒是我們的習慣把死者的照片放大,高懸靈桌之上,供人吊祭,比較合理。
或多或少患有“恐屍症”的人,看了面如黃蠟白蠟的一張面孔,會心裡難過好幾天,何苦來哉?在殡儀館的院子裡,通常麇集着很多的吊客,不像是吊客,像是一群人在趕集,熱鬧得很。
關于婚禮,我已談過不止一次,不再贅。
飲宴之禮,無論中西都有一套繁文缛節。
我們現行的禮節之最令人厭煩的莫過于敬酒。
主人敬酒是題中應有之義,三巡也就夠了。
客人回敬主人,也不可少。
唯獨客人與客人之間經常不斷地舉杯,此起彼落,也不管彼此是否相識,也一一地皮笑肉不笑地互相敬酒。
有些人根本不喝酒,舉起茶杯、汽水杯充數。
有時候正在低頭吃東西,對面有人向你敬酒,你若沒有覺察,對方難堪,你若随時敷衍,不勝其擾。
這種敬酒的習慣,不中不西,沒有意義,應該簡化。
還有一項陋習就是勸酒,說好說歹,硬要對方幹杯,創出“先幹為敬”的謬說,要挾威吓,最後是捏着鼻子灌酒,甚至演出全武行,禮貌雲乎哉? 讓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争 初到西方旅遊的人,在市區中比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并無紅綠燈指揮車輛,路邊常豎起一個牌示,大書Yield一個字,其義為“讓”,覺得奇怪。
等到他看見往來車輛的駕駛人,一見這個牌示,好像是面對綸縛一般,真個的把車停了下來,左顧右盼,直到可以通行無阻的時候才把車直駛過去。
有時候路上根本并無車輛橫過,但是駕駛人仍然照常停車。
有時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婦孺,他也一律停車,乖乖地先讓行人通過。
有時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條路的交叉路口,則高懸一盞閃光警燈,各路車輛到此一律停車,先到的先走,後到的後走。
這種情形相當普遍,他更覺得奇怪了,難道真是禮失而求諸野? 據說:“讓”本是我們“固有道德”的一個項目,誰都知道孔融讓梨、王泰推棗的故事。
《左傳》老早就有這樣的嘉言:“讓,德之主也。
”(昭·十)“讓,禮之主也。
”(襄·十三)《魏書》卷二十記載着東夷弁辰國的風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
”當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還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筆特别标出,表示禮讓乃泱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