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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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上
莊公元年(公元前六九三年)
經元年春王正月。
傳元年春,不稱即位1,文姜出故也2。
今注 1不稱即位:沒有行即位禮。
2文姜出故也:文姜與桓公俱出國,而至是時未回國,莊公因此不能行即位禮,所以史官也不能寫到《春秋》上。
今譯 元年,春天,魯莊公沒有舉行即位典禮,因為他的母親文姜出國尚未回來。
經三月,夫人孫于齊。
傳三月,夫人1孫2于齊,不稱姜氏3,絕不為親4,禮也。
今注 1夫人:文姜,是莊公的母親。
2孫:音遜,因為魯國對國内的事避諱,所以不稱為出奔,而稱為孫,意思說是讓位而去。
3不稱姜氏:隻稱夫人不稱夫人姜氏。
< 4絕不為親:斷絕親屬的關系。
今譯 三月,魯桓公夫人遜讓到齊國。
經上隻稱夫人,不稱姜氏,表示斷絕親屬關系,這是合于禮的。
經夏,單伯1送王姬2。
今注 1單伯:天子卿士,單音善。
2王姬:周王嫁女于諸侯,由同姓諸侯為主婚人。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周王的卿士單伯送王姬出嫁,命魯國代表主持婚事。
經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傳秋,築王姬之館于外1,為外2,禮也。
今注 1築王姬之館于外:建造王姬的住宅在魯國宮牆以外。
2為外:在魯國現在的情形之下,所以變更禮節。
今譯 秋天,為王姬在魯國宮牆外建築别館,因為魯桓公的喪事未完畢,所以采取例外的禮節,這是合于禮的。
經冬十月,乙亥,陳侯林1卒。
今注 1陳侯林:陳莊公。
此經無傳。
今譯 冬天,十月乙亥,陳莊公林逝世。
經王使榮叔1來錫2桓公命3。
今注 1榮叔:周大夫。
榮是氏,叔是字。
2錫:賞賜。
3桓公命:追命桓公。
此經無傳。
今譯 周莊王派榮叔來魯國賞賜桓公,追稱他的德行。
經王姬歸于齊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王姬嫁到齊國。
經齊師遷紀,郱1、鄑2、郚3。
今注 1郱:音平。
紀地,在今山東省臨朐縣東南。
2鄑:音資。
紀邑,今山東省昌邑縣有訾亭社。
3郚:音無。
今山東省安丘縣西南六十裡有郚城。
以上三城皆屬紀國所有,齊國遷走他的人民,而取其土地。
此經無傳。
今譯 齊國遷徙紀國郱、鄑、郚三邑的人民,占領三邑的土地。
莊公二年(公元前六九二年) 經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1。
今注 1葬陳莊公:葬陳侯林。
此經無傳。
今譯 二年,春天,周王曆二月,安葬陳莊公。
經夏,公子慶父1帥師伐於馀丘2。
今注 1公子慶父:是桓公庶子,後為孟孫氏。
2於馀丘:在近于魯國的小國。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魯莊公的庶兄公子慶父率領軍隊攻伐於馀丘國。
經秋,七月,齊王姬卒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秋天,七月,嫁到齊國的王姬逝世。
經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
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1,書奸也2。
今注 1禚:音卓,齊邑。
大約在齊、魯、衛三國的分界上。
2書奸也:文姜會齊侯,就證明了文姜與齊侯的通奸。
今譯 二年,冬天,十二月,魯桓公夫人姜氏與齊侯幽會于禚。
記載這件事表明姜氏與齊侯的奸情。
經乙酉,宋公馮1卒。
今注 1馮:音憑,即宋莊公。
此經無傳。
今譯 乙酉這一天,宋莊公馮逝世。
莊公三年(公元前六九一年) 經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傳三年春,溺1會齊師伐衛,疾之2也。
今注 1溺:魯大夫。
2疾之:因為他沒有請命于魯侯,故去他的氏,隻寫他的名字在竹簡上,以表示不贊成的意思。
今譯 三年,春天,魯大夫溺會合齊國軍隊攻伐衛國。
因為他沒有請命于魯侯,所以隻寫他的名字溺,而沒寫明他的姓,表示對他的蔑視。
經夏四月,葬宋莊公1。
今注 1宋莊公:宋公馮。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四月,安葬宋莊公。
經五月,葬桓王。
傳夏五月,葬桓王,緩也1。
今注 1緩也:桓王崩于魯桓公十五年三月,到此時方葬,所以說葬得遲緩。
今譯 夏天,五月,安葬周桓王,葬事舉行太遲。
經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傳秋,紀季1以酅2入于齊,紀于是乎始判3。
今注 1紀季:是紀侯之弟。
2酅:音希。
紀地,在今山東省淄博縣東十九裡,即戰國時代齊國的安平城。
3始判:分裂成兩國。
今譯 秋天,紀侯的三弟紀季把酅邑并入齊國,受齊國保護,紀國從這時開始分裂。
經冬,公次于滑。
傳冬,公次于滑1。
将會鄭伯,謀紀故也2,鄭伯辭以難3。
凡師一宿為舍4,再宿為信5,過信為次6。
今注 1滑:鄭地,今河南省睢縣有滑亭。
2謀紀故也:為的是讨論紀國的事情。
3鄭伯辭以難:鄭伯是鄭厲公。
辭以難是以為困難的意思。
4凡師一宿為舍:凡是軍隊在駐過一天的地方,即名為舍。
5再宿為信:兩天就用信為名。
6過信為次:再以上即名為次。
今譯 冬天,魯莊公駐軍在滑,将會見鄭伯,謀劃紀國的事情。
鄭伯告訴他有困難。
凡是軍隊駐在一個地方,隻過一夜叫作“舍”,再過一夜叫作“信”,超過兩夜就叫作“次”。
莊公四年(公元前六九○年) 傳四年春王三月1,楚武王荊屍2,授師孑焉3,以伐随。
将齊4,入告夫人鄧曼曰:“餘心蕩5。
”鄧曼歎曰:“王祿盡矣6!盈而蕩,天之道也7,先君其知之矣8!故臨武事,将發大命9,而蕩王心焉。
若師徒無虧,王薨于行10,國之福也。
”王遂行,卒于木之下11。
令尹鬬祁,莫敖屈重12,除道梁溠13,營軍臨随14,随人懼,行成15。
莫敖以王命16入盟随侯,且請為會于漢汭17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今注 1春王三月:原為春王正月,阮刻本及洪亮吉《春秋左傳》诂皆如此,但《四部叢刊影刊·宋本》作“春王三月”。
2荊屍:為楚國陳列軍隊的方式。
3授師孑焉:方言說“戟謂之孑”。
始用戟為戰陣。
4将齊:齊音同齋,因為授兵器在廟中,故先齋戒。
5餘心蕩:賈逵說:蕩即搖。
此句指我的心搖動不安。
6王祿盡矣:王的壽命将結束。
7盈而蕩,天之道也:盈滿就搖動,這是合乎天道的。
8先君其知之矣:楚的先王大約已經知道。
9故臨武事,将發大命:所以面臨戰事,立刻發布号令的時候。
10王薨于行:王死在行軍途中。
11木之下:音瞞,木名。
12令尹鬬祁,莫敖屈重:令尹、莫敖皆楚官名。
鬬祁、屈重皆人名。
13除道梁溠:溠,水名,在今湖北省随縣西北。
除道梁溠是指修了一條道路,經過溠水,在水上架橋。
14營軍臨随:楚軍遂直到随國都城。
15行成:求和。
16以王命:用王的命令,表示王并沒有死。
17漢汭:汭音銳。
江永說:漢水入江之處,在今湖北省漢陽縣;杜注謂為漢西,實誤。
今譯 四年,春天,周王曆正月,楚武王用新的陣式“荊屍”陣列軍隊,授戟給軍士,将以攻伐随國。
在授戟以前,将要在廟裡齋戒,他進入宮内告訴夫人鄧曼說:“我的心搖動不安。
”鄧曼歎息說:“王的壽命将要結束了吧!盈滿就會動搖,是合乎天道的。
楚國的先王大約已經知道了,所以在您面臨戰事,将要發布号令的時候,而動搖您的心。
若是軍隊不受到虧損,而王死在行軍的途中,這将是國家的福祉吧!”楚武王就動身出發,中途死在木的下面。
令尹鬬祁及莫敖屈重,修了一條新的道路,架橋渡過溠水,率領軍隊逼近随國。
随人畏懼,要求和平。
莫敖就以楚王的命令進入随國都城與随侯訂立盟約,并且請随侯到漢汭會盟,然後楚國軍隊才班師回國。
等到渡過漢水而後,方發布楚王的死訊,開始行喪禮。
經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1。
今注 1祝丘:魯地,在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南五十裡。
此經無傳。
今譯 四年,春天,周王曆二月,魯桓公夫人姜氏在祝丘設宴款待齊侯。
經三月,紀伯姬1卒。
今注 1紀伯姬:魯女,就是隐公二年紀裂所來迎者。
此經無傳。
今譯 三月,紀侯的夫人伯姬逝世。
經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齊侯、陳侯、鄭伯相遇于垂。
經紀侯大去其國。
傳紀侯不能下齊1,以與紀季。
夏,紀侯大去其國2,違齊難3也。
今注 1下齊:紀侯不能委曲侍奉齊國,所以将全紀國給予他的弟弟紀季。
2紀侯大去其國:紀侯離開他的國都,表示不返國的意思。
3違齊難:躲避齊國對于紀國的壓迫。
今譯 紀侯因為不甘委曲侍奉齊國,所以把國家讓給紀季。
夏天,紀侯斷然離開紀國,以避免齊國的壓迫。
經六月,乙醜,齊侯葬紀伯姬1。
今注 1齊侯葬紀伯姬:因為紀侯已經離開國都,而魯女伯姬逝,無人辦喪事,齊侯遂為她行葬禮。
此經無傳。
今譯 六月乙醜,齊侯為紀侯的夫人伯姬行葬禮。
經秋七月。
今譯 秋,七月。
(經文缺,亦無傳。
) 經冬,公及齊人狩于禚1。
今注 1狩于禚:在禚地打獵。
禚,音卓,齊邑。
大約在齊、魯、衛三國的分界上。
此經無傳。
今譯 冬,魯莊公與齊人在禚地狩獵。
莊公五年(公元前六八九年) 經五年春王正月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五年,春,周王曆正月。
經夏,夫人姜氏如1齊師。
今注 1如:往,去。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魯桓公夫人姜氏到齊國的軍中去。
經秋,郳犁來來朝。
傳五年秋,郳1犁來2來朝,名3,未王命4也。
今注 1郳:音泥,是魯的附庸國,在今山東省滕縣東六裡。
2犁來:是附庸國的君名。
3名:《春秋》上隻寫他的名字。
4未王命:有王命以後,方能寫上爵位,至僖公七年,郳犁來始得王命,所以來朝時方在《春秋》上寫明“小邾子來朝”。
今譯 秋天,郳國國君郳犁來到魯國朝見。
因為他未受周王的爵命,所以隻寫他的名字。
經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傳冬,伐衛,納惠公1也。
今注 1納惠公:桓公十六年,惠公朔出奔齊,到現在方送他回國都。
今譯 冬天,魯莊公會同齊人、宋人、陳人、蔡人讨伐衛國。
為的是送衛惠公回國。
莊公六年(公元前六八八年) 經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傳六年春,王人1救衛。
今注 1王人:周王軍隊由微小的官吏所率領,所以稱王人。
今譯 六年,春天,周王的軍隊由子突率領去援救衛國。
經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
傳夏,衛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1甯跪2于秦,殺左公子洩、右公子職,
傳元年春,不稱即位1,文姜出故也2。
今注 1不稱即位:沒有行即位禮。
2文姜出故也:文姜與桓公俱出國,而至是時未回國,莊公因此不能行即位禮,所以史官也不能寫到《春秋》上。
今譯 元年,春天,魯莊公沒有舉行即位典禮,因為他的母親文姜出國尚未回來。
經三月,夫人孫于齊。
傳三月,夫人1孫2于齊,不稱姜氏3,絕不為親4,禮也。
今注 1夫人:文姜,是莊公的母親。
2孫:音遜,因為魯國對國内的事避諱,所以不稱為出奔,而稱為孫,意思說是讓位而去。
3不稱姜氏:隻稱夫人不稱夫人姜氏。
< 4絕不為親:斷絕親屬的關系。
今譯 三月,魯桓公夫人遜讓到齊國。
經上隻稱夫人,不稱姜氏,表示斷絕親屬關系,這是合于禮的。
經夏,單伯1送王姬2。
今注 1單伯:天子卿士,單音善。
2王姬:周王嫁女于諸侯,由同姓諸侯為主婚人。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周王的卿士單伯送王姬出嫁,命魯國代表主持婚事。
經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傳秋,築王姬之館于外1,為外2,禮也。
今注 1築王姬之館于外:建造王姬的住宅在魯國宮牆以外。
2為外:在魯國現在的情形之下,所以變更禮節。
今譯 秋天,為王姬在魯國宮牆外建築别館,因為魯桓公的喪事未完畢,所以采取例外的禮節,這是合于禮的。
經冬十月,乙亥,陳侯林1卒。
今注 1陳侯林:陳莊公。
此經無傳。
今譯 冬天,十月乙亥,陳莊公林逝世。
經王使榮叔1來錫2桓公命3。
今注 1榮叔:周大夫。
榮是氏,叔是字。
2錫:賞賜。
3桓公命:追命桓公。
此經無傳。
今譯 周莊王派榮叔來魯國賞賜桓公,追稱他的德行。
經王姬歸于齊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王姬嫁到齊國。
經齊師遷紀,郱1、鄑2、郚3。
今注 1郱:音平。
紀地,在今山東省臨朐縣東南。
2鄑:音資。
紀邑,今山東省昌邑縣有訾亭社。
3郚:音無。
今山東省安丘縣西南六十裡有郚城。
以上三城皆屬紀國所有,齊國遷走他的人民,而取其土地。
此經無傳。
今譯 齊國遷徙紀國郱、鄑、郚三邑的人民,占領三邑的土地。
莊公二年(公元前六九二年) 經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1。
今注 1葬陳莊公:葬陳侯林。
此經無傳。
今譯 二年,春天,周王曆二月,安葬陳莊公。
經夏,公子慶父1帥師伐於馀丘2。
今注 1公子慶父:是桓公庶子,後為孟孫氏。
2於馀丘:在近于魯國的小國。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魯莊公的庶兄公子慶父率領軍隊攻伐於馀丘國。
經秋,七月,齊王姬卒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秋天,七月,嫁到齊國的王姬逝世。
經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
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1,書奸也2。
今注 1禚:音卓,齊邑。
大約在齊、魯、衛三國的分界上。
2書奸也:文姜會齊侯,就證明了文姜與齊侯的通奸。
今譯 二年,冬天,十二月,魯桓公夫人姜氏與齊侯幽會于禚。
記載這件事表明姜氏與齊侯的奸情。
經乙酉,宋公馮1卒。
今注 1馮:音憑,即宋莊公。
此經無傳。
今譯 乙酉這一天,宋莊公馮逝世。
莊公三年(公元前六九一年) 經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傳三年春,溺1會齊師伐衛,疾之2也。
今注 1溺:魯大夫。
2疾之:因為他沒有請命于魯侯,故去他的氏,隻寫他的名字在竹簡上,以表示不贊成的意思。
今譯 三年,春天,魯大夫溺會合齊國軍隊攻伐衛國。
因為他沒有請命于魯侯,所以隻寫他的名字溺,而沒寫明他的姓,表示對他的蔑視。
經夏四月,葬宋莊公1。
今注 1宋莊公:宋公馮。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四月,安葬宋莊公。
經五月,葬桓王。
傳夏五月,葬桓王,緩也1。
今注 1緩也:桓王崩于魯桓公十五年三月,到此時方葬,所以說葬得遲緩。
今譯 夏天,五月,安葬周桓王,葬事舉行太遲。
經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傳秋,紀季1以酅2入于齊,紀于是乎始判3。
今注 1紀季:是紀侯之弟。
2酅:音希。
紀地,在今山東省淄博縣東十九裡,即戰國時代齊國的安平城。
3始判:分裂成兩國。
今譯 秋天,紀侯的三弟紀季把酅邑并入齊國,受齊國保護,紀國從這時開始分裂。
經冬,公次于滑。
傳冬,公次于滑1。
将會鄭伯,謀紀故也2,鄭伯辭以難3。
凡師一宿為舍4,再宿為信5,過信為次6。
今注 1滑:鄭地,今河南省睢縣有滑亭。
2謀紀故也:為的是讨論紀國的事情。
3鄭伯辭以難:鄭伯是鄭厲公。
辭以難是以為困難的意思。
4凡師一宿為舍:凡是軍隊在駐過一天的地方,即名為舍。
5再宿為信:兩天就用信為名。
6過信為次:再以上即名為次。
今譯 冬天,魯莊公駐軍在滑,将會見鄭伯,謀劃紀國的事情。
鄭伯告訴他有困難。
凡是軍隊駐在一個地方,隻過一夜叫作“舍”,再過一夜叫作“信”,超過兩夜就叫作“次”。
莊公四年(公元前六九○年) 傳四年春王三月1,楚武王荊屍2,授師孑焉3,以伐随。
将齊4,入告夫人鄧曼曰:“餘心蕩5。
”鄧曼歎曰:“王祿盡矣6!盈而蕩,天之道也7,先君其知之矣8!故臨武事,将發大命9,而蕩王心焉。
若師徒無虧,王薨于行10,國之福也。
”王遂行,卒于木之下11。
令尹鬬祁,莫敖屈重12,除道梁溠13,營軍臨随14,随人懼,行成15。
莫敖以王命16入盟随侯,且請為會于漢汭17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今注 1春王三月:原為春王正月,阮刻本及洪亮吉《春秋左傳》诂皆如此,但《四部叢刊影刊·宋本》作“春王三月”。
2荊屍:為楚國陳列軍隊的方式。
3授師孑焉:方言說“戟謂之孑”。
始用戟為戰陣。
4将齊:齊音同齋,因為授兵器在廟中,故先齋戒。
5餘心蕩:賈逵說:蕩即搖。
此句指我的心搖動不安。
6王祿盡矣:王的壽命将結束。
7盈而蕩,天之道也:盈滿就搖動,這是合乎天道的。
8先君其知之矣:楚的先王大約已經知道。
9故臨武事,将發大命:所以面臨戰事,立刻發布号令的時候。
10王薨于行:王死在行軍途中。
11木之下:音瞞,木名。
12令尹鬬祁,莫敖屈重:令尹、莫敖皆楚官名。
鬬祁、屈重皆人名。
13除道梁溠:溠,水名,在今湖北省随縣西北。
除道梁溠是指修了一條道路,經過溠水,在水上架橋。
14營軍臨随:楚軍遂直到随國都城。
15行成:求和。
16以王命:用王的命令,表示王并沒有死。
17漢汭:汭音銳。
江永說:漢水入江之處,在今湖北省漢陽縣;杜注謂為漢西,實誤。
今譯 四年,春天,周王曆正月,楚武王用新的陣式“荊屍”陣列軍隊,授戟給軍士,将以攻伐随國。
在授戟以前,将要在廟裡齋戒,他進入宮内告訴夫人鄧曼說:“我的心搖動不安。
”鄧曼歎息說:“王的壽命将要結束了吧!盈滿就會動搖,是合乎天道的。
楚國的先王大約已經知道了,所以在您面臨戰事,将要發布号令的時候,而動搖您的心。
若是軍隊不受到虧損,而王死在行軍的途中,這将是國家的福祉吧!”楚武王就動身出發,中途死在木的下面。
令尹鬬祁及莫敖屈重,修了一條新的道路,架橋渡過溠水,率領軍隊逼近随國。
随人畏懼,要求和平。
莫敖就以楚王的命令進入随國都城與随侯訂立盟約,并且請随侯到漢汭會盟,然後楚國軍隊才班師回國。
等到渡過漢水而後,方發布楚王的死訊,開始行喪禮。
經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1。
今注 1祝丘:魯地,在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南五十裡。
此經無傳。
今譯 四年,春天,周王曆二月,魯桓公夫人姜氏在祝丘設宴款待齊侯。
經三月,紀伯姬1卒。
今注 1紀伯姬:魯女,就是隐公二年紀裂所來迎者。
此經無傳。
今譯 三月,紀侯的夫人伯姬逝世。
經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齊侯、陳侯、鄭伯相遇于垂。
經紀侯大去其國。
傳紀侯不能下齊1,以與紀季。
夏,紀侯大去其國2,違齊難3也。
今注 1下齊:紀侯不能委曲侍奉齊國,所以将全紀國給予他的弟弟紀季。
2紀侯大去其國:紀侯離開他的國都,表示不返國的意思。
3違齊難:躲避齊國對于紀國的壓迫。
今譯 紀侯因為不甘委曲侍奉齊國,所以把國家讓給紀季。
夏天,紀侯斷然離開紀國,以避免齊國的壓迫。
經六月,乙醜,齊侯葬紀伯姬1。
今注 1齊侯葬紀伯姬:因為紀侯已經離開國都,而魯女伯姬逝,無人辦喪事,齊侯遂為她行葬禮。
此經無傳。
今譯 六月乙醜,齊侯為紀侯的夫人伯姬行葬禮。
經秋七月。
今譯 秋,七月。
(經文缺,亦無傳。
) 經冬,公及齊人狩于禚1。
今注 1狩于禚:在禚地打獵。
禚,音卓,齊邑。
大約在齊、魯、衛三國的分界上。
此經無傳。
今譯 冬,魯莊公與齊人在禚地狩獵。
莊公五年(公元前六八九年) 經五年春王正月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五年,春,周王曆正月。
經夏,夫人姜氏如1齊師。
今注 1如:往,去。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魯桓公夫人姜氏到齊國的軍中去。
經秋,郳犁來來朝。
傳五年秋,郳1犁來2來朝,名3,未王命4也。
今注 1郳:音泥,是魯的附庸國,在今山東省滕縣東六裡。
2犁來:是附庸國的君名。
3名:《春秋》上隻寫他的名字。
4未王命:有王命以後,方能寫上爵位,至僖公七年,郳犁來始得王命,所以來朝時方在《春秋》上寫明“小邾子來朝”。
今譯 秋天,郳國國君郳犁來到魯國朝見。
因為他未受周王的爵命,所以隻寫他的名字。
經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傳冬,伐衛,納惠公1也。
今注 1納惠公:桓公十六年,惠公朔出奔齊,到現在方送他回國都。
今譯 冬天,魯莊公會同齊人、宋人、陳人、蔡人讨伐衛國。
為的是送衛惠公回國。
莊公六年(公元前六八八年) 經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傳六年春,王人1救衛。
今注 1王人:周王軍隊由微小的官吏所率領,所以稱王人。
今譯 六年,春天,周王的軍隊由子突率領去援救衛國。
經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
傳夏,衛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1甯跪2于秦,殺左公子洩、右公子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