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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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雷(F.H.Bradley,1846—1924)是英國新黑格爾學派最重要的一個代表。
英美資産階級哲學界把他捧得很高。
他在他的著作的序言裡,一再說他的學說沒有什麼創見,自稱如果說他有創見的話,也隻是由于他吸收别人的智慧特多。
但是英國的資産階級哲學家卻稱布拉德雷為英國當時“最有獨創性的著作家”。
在以理論脫離實際為特點的資産階級唯心主義哲學家中,布拉德雷的生活是最與現實的社會、政治生活相隔絕的。
由于健康不佳,他在牛津大學畢業後,自1876年起即任牛津麥爾敦學院的研究員,終身都是過的隐居養病的生活,不惟沒有參加過社會、政治活動,連教學和學術演講的工作都沒有參加過。
但是這種脫離實際的生活,以及他的著作之絕少直接接觸到政治、社會和經濟問題,卻不能掩飾他的唯心主義哲學替英國資産階級的統治服務的階級實質。
到他晚年,英王曾頒發給他一枚哲學家很少得到的“功績勳章”(Orderofmerits),以表揚他對英帝國主義服務的“功績”,這決不是偶然的。
現在我們要看一看這位得“功績勳章”的、被英美資産階級哲學界吹捧為“最有獨創性的著作家”、“第一流的人物”(缪爾黑德語)、“現代哲學中的芝諾”、“銳敏的辯證法家”、“哲學家中之哲學家”的布拉德雷,究竟他的哲學有一些什麼内容是值得我們進行批判的考查的。
我們先對布拉德雷的主要著作作一個概括的檢閱,然後進一步批評介紹他的《邏輯原理》一書中的主要思想。
布拉德雷的著作除了一小冊《格言錄》外,共有下列五種,茲分别加以簡略的評介。
(一)《倫理研究》,1876年出版,1927年第二版,新版附有注釋,共344頁。
這書用意在反對英國當時盛行的功利主義倫理學,從黑格爾的觀點出發,批評并發展康德的倫理思想,提倡自我實現說。
本書第一章讨論道德責任及自由與必然問題,認為自由與必然在道德生活中并不矛盾。
對于人的性格和行為的必然性能作出合理的預測,正足以表示這人的意志是自由的,應對他的行為負一定的道德責任。
反之,一個失性發瘋的人,他的行為就沒有規律可以預測,這正表明他的意志不自由。
布拉德雷把意志的自由建立在人的主觀的性格和行為之合理的可預測性上,而不建築在對于客觀現實發展規律的反映與依靠上。
第二章解答“我為什麼應該有道德?”一問題,提出他的自我實現說,他認為道德的目的在于實現自我,而實現自我就是“實現理想之我”、“實現作為全體的自我”、“實現無限之我”,完全是神秘的、唯心的、麻痹人們階級意識的道德說教。
第三章批評“為快樂而快樂”,對于英國傳統流行的快樂主義和功利主義提出了一些有趣的批評論證。
第四章批評康德的“為義務而義務”的純義務說和純動機說,從唯心主義觀點來主張動機和結果統一說。
第五章亦即書中最重要、最有名的一章叫做“我的崗位和義務”,教人在剝削社會中謹守自己的“崗位”,克盡厥職,實踐自己的“義務”。
據說這篇很有感人能力,有助于替英國資産階級社會教育出安分守法的公民。
正如一切唯心主義者最後都是信仰主義者那樣,布拉德雷也把道德引向宗教。
他說:“信奉宗教是一個道德義務,有道德修養是一個宗教義務。
”“道德最後完成于與上帝為一的神秘境界中。
”《倫理研究》是布拉德雷最早的著作,也是黑格爾主義色彩最濃厚最顯着的著作。
在這書中他曾引證黑格爾的話作為卷頭語。
但是他讨論倫理學問題時不曾用曆史方法,即沒有發展觀點,這就表明他隻抓住黑格爾死的唯心主義體系,丢掉了他的方法。
(二)《邏輯原理》,1883年出版,共兩卷,1922年出第二版增訂版,共739頁。
在第二版中,作者對原書正文基本上沒有作什麼修改,但加了許多“增補附注”,每章有時多至六七十條。
他又附有“書末論文”十二篇,這十二篇東西,牽涉到邏輯、方法論和認識問題,範圍很廣。
在這些書末論文和附注中,可以看出布拉德雷的用意,是想把他的《邏輯原理》和他後來的中心著作《現象與實在》聯系起來看,常常用後書的話來糾正或補充《邏輯原理》書中的話。
稍後,另外一位英國新黑格爾主義哲學家鮑桑凱所著兩卷本《邏輯——知識的形态學》及《涵蘊與直線的推理》二書,是布拉德雷這書的直接繼承與發展。
《邏輯原理》一書的内容,拟俟下文讨論。
(三)《現象與實在》,1893年第一版,1897年第二版增加了一個附錄,共628頁。
這是奠定了布拉德雷在英美現代資産階級哲學中的重要地位的中心著作。
這書的副題是“一篇形而上學的論文”。
他對形而上學的理解不惟充分表明了他的唯心主義觀點,而且表明了他的神秘主義的實質。
他說:“形而上學是尋找一些壞的理由來為我們本能所信仰的東西作辯護,而尋找這些理由也仍然是一種本能活動。
”他明言:“新的時代要求新的哲學,正如新的時代要求新的詩歌一樣,雖說新的哲學較遜于舊的哲學。
”這表示他死心塌地要為他的資産階級的本能信仰作辯護的保守和反動的态度。
他運用希臘哲學家芝諾式的消極辯證法來讨論哲學上的重要範疇。
他對這種方法的運用使他博得“現代芝諾”的徽号。
他依次分析初性、次性、時間、空間、運動、變化、因果、自我、物自體等範疇,認為它們都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它們都不是實在,隻能是現象,隻能是第二性的東西。
這樣他就把唯物主義者認為是客觀現實的第一性的許多東西,一概貶斥為“僅僅的現象”。
他對康德有唯物論因素的“物自體”的批評,最足以表明他運用近于詭辯的方法來反對唯物論的手法。
他說“物自體”不是有性質,即是沒有性質。
如果物自體有性質,則它便與他物有關系,便在時空之内,因而便是現象。
如果物自體沒有性質,則它便是無性質、無關系的空虛。
這裡他顯然形而上學地割裂了物自體與現象。
布拉德雷承認所謂“絕對”或“絕對者”為最高實在,因此一般人都認布拉德雷為客觀唯心主義者或絕對唯心主義者。
他也采納黑格爾的詞句,認為“絕對”是“不自相矛盾的”、“諧和的全體”。
但他的實在觀的最突出之點在于放棄了黑格爾“絕對理念”和“絕對精神”,而提出“絕對經驗”,表面上好象更注重實際經驗,更少抽象,更多接近現實。
顯然,布拉德雷所謂“經驗”,正是列甯所揭露的對于經驗的唯心主義了解,也就是毛主席所指斥的唯心主義的“内省經驗”。
而且事實上,他是把黑格爾更神秘主義化了,由客觀唯心主義而轉入主觀唯心主義。
他強調“實在是感性經驗”。
他斷言“在通常所稱為心靈存在之外沒有任何存在和事實”。
他想開脫主觀唯心論的嫌疑,他辯解道:“說實在是感性經驗,并不意味着實在是主觀的,因為感性經驗的概念是先于主體與客體的區别的。
”這就使得他自己陷于馬赫主義泥坑。
他與從自然科學出發的馬赫不同。
他所強調的“感性經驗”和“絕對經驗”乃是一種神秘的主觀情意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經驗或體驗,實際上是一種“神秘境界”。
他說:“我們必須相信,實在滿足我們整個存在。
我們主要的欲求——對于真理和生命,對于美和善的欲求——必須完全得到滿足。
這種最高的滿足必定是某種經驗,并且是完整的個體經驗。
宇宙中的每一個成分:感覺、情感、思想和意志,必定包含在一個無所不包的感性經驗之内。
”他的“宇宙”中的成分,原來隻是“感覺、感情、思想、意志”等主觀的東西!什麼是主觀唯心主義的宇宙觀,這裡找到一個顯著的例子。
他這裡所講的“最高滿足”、“完整的個體經驗”和“無所不包的感性經驗”,就是東西方一切神秘主義者所感到陶醉的“精神體驗”、“禅悅境界”。
布拉德雷認為事物與事物間的關系根本上是内在關系,即兩物發生關系後彼此互相影響,互起變化。
他提出“内在關系說”,目的在于反對基于形而上學觀點的多元論和機械論,本來多少有一些注重有機統一的辯證法因素。
他的内在關系說也曾引起持多元論的詹姆斯及持外在關系說的羅素、摩爾等新實在論哲學家的熱烈辯争。
然而由于布拉德雷完全從唯心主義和神秘主義出發來談内在關系,而不懂得唯物的辯證觀點,不是從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内在的矛盾統一和聯系來談内在關系,就使得他的内在關系說陷于嚴重的神秘主義,如說“一切關系必定以統一或全體為背景,脫離全體即失其
英美資産階級哲學界把他捧得很高。
他在他的著作的序言裡,一再說他的學說沒有什麼創見,自稱如果說他有創見的話,也隻是由于他吸收别人的智慧特多。
但是英國的資産階級哲學家卻稱布拉德雷為英國當時“最有獨創性的著作家”。
在以理論脫離實際為特點的資産階級唯心主義哲學家中,布拉德雷的生活是最與現實的社會、政治生活相隔絕的。
由于健康不佳,他在牛津大學畢業後,自1876年起即任牛津麥爾敦學院的研究員,終身都是過的隐居養病的生活,不惟沒有參加過社會、政治活動,連教學和學術演講的工作都沒有參加過。
但是這種脫離實際的生活,以及他的著作之絕少直接接觸到政治、社會和經濟問題,卻不能掩飾他的唯心主義哲學替英國資産階級的統治服務的階級實質。
到他晚年,英王曾頒發給他一枚哲學家很少得到的“功績勳章”(Orderofmerits),以表揚他對英帝國主義服務的“功績”,這決不是偶然的。
現在我們要看一看這位得“功績勳章”的、被英美資産階級哲學界吹捧為“最有獨創性的著作家”、“第一流的人物”(缪爾黑德語)、“現代哲學中的芝諾”、“銳敏的辯證法家”、“哲學家中之哲學家”的布拉德雷,究竟他的哲學有一些什麼内容是值得我們進行批判的考查的。
我們先對布拉德雷的主要著作作一個概括的檢閱,然後進一步批評介紹他的《邏輯原理》一書中的主要思想。
布拉德雷的著作除了一小冊《格言錄》外,共有下列五種,茲分别加以簡略的評介。
(一)《倫理研究》,1876年出版,1927年第二版,新版附有注釋,共344頁。
這書用意在反對英國當時盛行的功利主義倫理學,從黑格爾的觀點出發,批評并發展康德的倫理思想,提倡自我實現說。
本書第一章讨論道德責任及自由與必然問題,認為自由與必然在道德生活中并不矛盾。
對于人的性格和行為的必然性能作出合理的預測,正足以表示這人的意志是自由的,應對他的行為負一定的道德責任。
反之,一個失性發瘋的人,他的行為就沒有規律可以預測,這正表明他的意志不自由。
布拉德雷把意志的自由建立在人的主觀的性格和行為之合理的可預測性上,而不建築在對于客觀現實發展規律的反映與依靠上。
第二章解答“我為什麼應該有道德?”一問題,提出他的自我實現說,他認為道德的目的在于實現自我,而實現自我就是“實現理想之我”、“實現作為全體的自我”、“實現無限之我”,完全是神秘的、唯心的、麻痹人們階級意識的道德說教。
第三章批評“為快樂而快樂”,對于英國傳統流行的快樂主義和功利主義提出了一些有趣的批評論證。
第四章批評康德的“為義務而義務”的純義務說和純動機說,從唯心主義觀點來主張動機和結果統一說。
第五章亦即書中最重要、最有名的一章叫做“我的崗位和義務”,教人在剝削社會中謹守自己的“崗位”,克盡厥職,實踐自己的“義務”。
據說這篇很有感人能力,有助于替英國資産階級社會教育出安分守法的公民。
正如一切唯心主義者最後都是信仰主義者那樣,布拉德雷也把道德引向宗教。
他說:“信奉宗教是一個道德義務,有道德修養是一個宗教義務。
”“道德最後完成于與上帝為一的神秘境界中。
”《倫理研究》是布拉德雷最早的著作,也是黑格爾主義色彩最濃厚最顯着的著作。
在這書中他曾引證黑格爾的話作為卷頭語。
但是他讨論倫理學問題時不曾用曆史方法,即沒有發展觀點,這就表明他隻抓住黑格爾死的唯心主義體系,丢掉了他的方法。
(二)《邏輯原理》,1883年出版,共兩卷,1922年出第二版增訂版,共739頁。
在第二版中,作者對原書正文基本上沒有作什麼修改,但加了許多“增補附注”,每章有時多至六七十條。
他又附有“書末論文”十二篇,這十二篇東西,牽涉到邏輯、方法論和認識問題,範圍很廣。
在這些書末論文和附注中,可以看出布拉德雷的用意,是想把他的《邏輯原理》和他後來的中心著作《現象與實在》聯系起來看,常常用後書的話來糾正或補充《邏輯原理》書中的話。
稍後,另外一位英國新黑格爾主義哲學家鮑桑凱所著兩卷本《邏輯——知識的形态學》及《涵蘊與直線的推理》二書,是布拉德雷這書的直接繼承與發展。
《邏輯原理》一書的内容,拟俟下文讨論。
(三)《現象與實在》,1893年第一版,1897年第二版增加了一個附錄,共628頁。
這是奠定了布拉德雷在英美現代資産階級哲學中的重要地位的中心著作。
這書的副題是“一篇形而上學的論文”。
他對形而上學的理解不惟充分表明了他的唯心主義觀點,而且表明了他的神秘主義的實質。
他說:“形而上學是尋找一些壞的理由來為我們本能所信仰的東西作辯護,而尋找這些理由也仍然是一種本能活動。
”他明言:“新的時代要求新的哲學,正如新的時代要求新的詩歌一樣,雖說新的哲學較遜于舊的哲學。
”這表示他死心塌地要為他的資産階級的本能信仰作辯護的保守和反動的态度。
他運用希臘哲學家芝諾式的消極辯證法來讨論哲學上的重要範疇。
他對這種方法的運用使他博得“現代芝諾”的徽号。
他依次分析初性、次性、時間、空間、運動、變化、因果、自我、物自體等範疇,認為它們都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它們都不是實在,隻能是現象,隻能是第二性的東西。
這樣他就把唯物主義者認為是客觀現實的第一性的許多東西,一概貶斥為“僅僅的現象”。
他對康德有唯物論因素的“物自體”的批評,最足以表明他運用近于詭辯的方法來反對唯物論的手法。
他說“物自體”不是有性質,即是沒有性質。
如果物自體有性質,則它便與他物有關系,便在時空之内,因而便是現象。
如果物自體沒有性質,則它便是無性質、無關系的空虛。
這裡他顯然形而上學地割裂了物自體與現象。
布拉德雷承認所謂“絕對”或“絕對者”為最高實在,因此一般人都認布拉德雷為客觀唯心主義者或絕對唯心主義者。
他也采納黑格爾的詞句,認為“絕對”是“不自相矛盾的”、“諧和的全體”。
但他的實在觀的最突出之點在于放棄了黑格爾“絕對理念”和“絕對精神”,而提出“絕對經驗”,表面上好象更注重實際經驗,更少抽象,更多接近現實。
顯然,布拉德雷所謂“經驗”,正是列甯所揭露的對于經驗的唯心主義了解,也就是毛主席所指斥的唯心主義的“内省經驗”。
而且事實上,他是把黑格爾更神秘主義化了,由客觀唯心主義而轉入主觀唯心主義。
他強調“實在是感性經驗”。
他斷言“在通常所稱為心靈存在之外沒有任何存在和事實”。
他想開脫主觀唯心論的嫌疑,他辯解道:“說實在是感性經驗,并不意味着實在是主觀的,因為感性經驗的概念是先于主體與客體的區别的。
”這就使得他自己陷于馬赫主義泥坑。
他與從自然科學出發的馬赫不同。
他所強調的“感性經驗”和“絕對經驗”乃是一種神秘的主觀情意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經驗或體驗,實際上是一種“神秘境界”。
他說:“我們必須相信,實在滿足我們整個存在。
我們主要的欲求——對于真理和生命,對于美和善的欲求——必須完全得到滿足。
這種最高的滿足必定是某種經驗,并且是完整的個體經驗。
宇宙中的每一個成分:感覺、情感、思想和意志,必定包含在一個無所不包的感性經驗之内。
”他的“宇宙”中的成分,原來隻是“感覺、感情、思想、意志”等主觀的東西!什麼是主觀唯心主義的宇宙觀,這裡找到一個顯著的例子。
他這裡所講的“最高滿足”、“完整的個體經驗”和“無所不包的感性經驗”,就是東西方一切神秘主義者所感到陶醉的“精神體驗”、“禅悅境界”。
布拉德雷認為事物與事物間的關系根本上是内在關系,即兩物發生關系後彼此互相影響,互起變化。
他提出“内在關系說”,目的在于反對基于形而上學觀點的多元論和機械論,本來多少有一些注重有機統一的辯證法因素。
他的内在關系說也曾引起持多元論的詹姆斯及持外在關系說的羅素、摩爾等新實在論哲學家的熱烈辯争。
然而由于布拉德雷完全從唯心主義和神秘主義出發來談内在關系,而不懂得唯物的辯證觀點,不是從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内在的矛盾統一和聯系來談内在關系,就使得他的内在關系說陷于嚴重的神秘主義,如說“一切關系必定以統一或全體為背景,脫離全體即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