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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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

    “靈魂不是某個器官,但是它賦予所有的器官以生機并運用它們。

    它不是某一種功能,比如記憶力、思維、同情心,而是象運用手腳一樣地運用它們。

    它不是一種才能,而是一道閃光;它不是理智或意志,而是包含理智和意志的我們存在的背景。

    ”他還說:“世上唯一有價值的東西是主動的靈魂。

    盡管幾乎所有的人都受到阻礙,但每個人都有獲得它的資格,每一個人都在自身中包含着它。

    主動的靈魂認識到絕對真理,并講出真理、創造真理。

    ”另外他說:“靈魂限定了所有的事物。

    它取消了時間與空間。

    ”“啟示是靈魂的展現。

    ” 于是愛默生用靈魂作為他全部學說的出發點。

    一旦他發現了靈魂,也就發現了自然和世界;因為對于他來講,靈魂與自然是同一的,或者說靈魂、自然是同一事物的兩個側面。

    在“論自然”一文中,他說:“自然是思想的工具,自然是精神的符号——特殊的自然事實是特殊的精神事實的象征。

    每一個被正确認識的對象都揭示了靈魂的一種新的能力。

    ”愛默生還一再說到:“宇宙是靈魂的客觀化。

    ”沒有哪種自然規律是沒有嚴格的科學意義的,隻有精神的規律才是真正的自然規律。

    自然與靈魂、精神規律與自然規律是同一個東西。

    愛默生因而就把靈魂與自然結合在一起了。

     但是這樣的問題就要提出了:我們到底怎樣知道靈魂和世界是同類的呢?我們怎能知道自然是精神的外現呢?什麼是把靈魂和自然結為一體的推動的原因呢?愛默生的回答就是訴諸人的靈魂的直覺、天性或想象。

     我們隻有假設靈魂與自然是同一的,我們的知識方有可能。

    照愛默生的說法:“隻有同類的東西才可相認識。

    他能認識它們的理由,乃因為他就是它們。

    認識的可能性就在觀察者和被觀察者的同一之中。

    ” 如果你問先驗論者,我們是如何能夠進行認識的,他就會這樣回答:用你的天性、用你的直覺或用你的想象力;你能使一個事物觀念化了,你就認識了這個事物;你能将你和某個對象同一起來,你就認識了這個對象。

     總之,對于愛默生來說,去進行認識就是通過直覺、天性、想象力去把對象觀念化、精神化,去統一主體與客體。

    對于先驗論者來講,最高的知識當然是在一種忘懷入神的狀态中獲得的,這種狀态就是在與精神世界交往中得到的神妙啟發或升華的出現。

     至此我已談到了愛默生的先驗論的形而上學的方面,現在來考慮他的宗教觀。

    愛默生是相信有神論(theism)還是相信泛神論(pant-heism)?對于這個問題,仍然存在争議。

    但是在我看來,雖然他還沒有完全清除掉傳統的上帝、有神論的概念,但還是把他劃入泛神論者更接近事實。

    首先,因為詩人和先驗論者一般都是泛神論者。

    愛默生能夠從花朵、海洋及一切自然事物中找到靈感以作為探讨的素材。

    他的學說認為“自然是靈魂的外化”,愛默生的理論怎麼會是宗教的一種理論呢?第二,愛默生常将自然等同于上帝,他平等地使用大寫的“自然”這個詞來代替上帝,有神論者是決不會這麼做的。

    第三,愛默生在“崇拜”一文中說:“宗教現在或将來如要指導人們并付諸實踐,不論它别的方面如何,一定要合乎理智,必然要有忠實于科學的精神。

    ”理智和科學的宗教一定是泛神論的,因為有神論幾乎完全不能以科學來認識自身。

    第四,有神論者一般認為邪惡是一種幻影,但是愛默生不僅認為邪惡是真的,而且認之為一種善。

    他說:“曆史的第一個教訓就是惡中有善。

    善是一個很好的醫生,但是有時惡是一個更好的醫生。

    ”第五,愛默生主張依靠自我的學說,即依靠自身、自覺、靈魂,而且他不主張人們依靠什麼超自然的人格或其他什麼力量。

    他看不起祈禱,認為祈禱就是通過某些外在的德行去向外求得某些外來的附加物,在超自然的和不可思議的沒完沒了的魔術中喪失了自我。

    而有神論者則極為強調祈禱與皈依有人格的上帝。

     總之,愛默生的上帝是自然與靈魂的融合為一。

    有時他認為上帝與自然是同一的,有時認為上帝與精神法則是同一的;而且,他的上帝是無區别地将善與惡都包括進去了的。

    最後,他堅持宗教應該受科學和理智的檢驗。

    因而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認為他是一個泛神論者,盡管我們可以在他的書中發現一些含糊的有神論的表現。

     我們已對于愛默生的先驗論的形而上學和宗教的方面有了一些概念。

    現在來進一步研讨他的道德思想。

    先驗論道德論的全部體系都建立在“依靠自我”這個中心概念上。

    他對天命的反駁,他對自由意志的相信,他的宗教觀,他的社會改革的理論及民主主義、個人主義的觀念,都與他的依靠自我的學說有關。

     依靠自我意味着相信自我的本質或本性、智慧或直覺。

    但我們怎樣知道直覺是可依靠的與值得相信的呢?一個人如何能将直覺與私人意見、個人欲望區别開來呢?愛默生認為“有一個為所有個人共有的精神,這個普遍的精神是唯一的、最高的動因”。

    相信直覺就是相信這種普遍的動因。

    愛默生還說到:“相信你的思想,相信在你心中的對你來說是真的東西對于所有的人也是真的。

    講出你潛在的深刻信念,它就會具有普遍的意義。

    ” 于是,他進而說明依靠自我的優點與不依靠自我的危險。

    他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 (一)不可相信道德格言,因為美德是例外而非規則,我們必須做的都隻與我個人有關,并非别人所考慮的。

     (二)模仿等于自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