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兵防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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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景祐中,一萬九千五百五十人;今定存二萬人為額,福州系在數内。

    】“兩軍二千九百五人,減一百二十九人,以二千七百七十六人為額。

    ”【崇節第一指揮四百六十五人,今減二十人;第二指揮四百八十人,今減四十人;第三指揮三百一十人,今以上件為額;水軍第一指揮四百三十九人,今減九人;第二指揮四百二十三人,今減三人;第三指揮四百九十三人,今減四十人。

    】牢城指揮二百四十三人為額如故。

    至是,樞密院奏:“諸路廂軍名額猥多,自騎射至牢城,凡二百二十三。

    其間,因事募人,團立新額,有事存而名未可廢,又有剩員及牢城、壯城例非差出者,又别為一軍。

    今逐路教閱廂軍已立定額外,欲将逐路不教閱廂軍并為一額,其餘并從省廢。

    仍令逐路相度州、軍大小,排定次第,每指揮不得過五百人。

    ”從之,遂下逐路轉運司。

    本路具申:“昨來撥并軍額之時,逐州隻據現管均定,如泉、建州各得四千人以上。

    福州一路,都會内外十二縣差使,乃隻得二千七百七十六人。

    願于畸零人數并就泉、建兩州額内量那。

    【(底本作“量郍”,“郍”為異體,崇抄同,庫本作“量那”。

    “那”與“挪”通,據改。

    )】兼福州水軍,自來與崇節一例差使,名存實亡,合一例并省。

    ”于是,以不教閱廂軍重行團并,充為保節五指揮,每指揮五百人,與先來教閱保節一指揮及牢城三百人,共定三千三百人為額。

    【保節第一指揮改崇節第一指揮充,第二指揮改崇節第二指揮充,第三指揮改崇節第三指揮充,第四指揮改水軍第一指揮充,第五指揮改水軍第二指揮充,所有水軍第三指揮撥并廢罷。

    】至元豐間,福州一路軍額為一萬七千人,【(底本作“我伐一路軍額……”,崇抄同,據庫本改。

    )】而不教閱廂軍當一萬四千九百五十人。

    四年,複裁減定為一萬三千人。

    于是,移本州保節第五指揮于泉州,止以三千人為額。

    今: 第一指揮四百二十人。

    将校十四人,不管事将校八人,兵級三百九十八人,缺八十人。

    【外有鼓角将。

    祥符敕、開寶六年至至道二年敕:應州府主戶三萬戶,于本城抽差鼓角将二十人。

    (底本作“二千人”,庫本同,據崇抄改。

    )熙甯四年省併軍額,立為不教閱保節指揮,是時鼓角将二十六人不系入額數,依舊存留。

    今管兵級二十六人,系保節第一指揮名糧。

    】 第二指揮三百三十九人。

    将校四人,不管事剩員一人,存恤一人,兵級三百三十三人,缺一百六十一人。

     第三指揮三百二人。

    将校四十八人,不管事半糧五人,長行二百四十九人,缺一百九十八人。

     第四指揮四百四十八人。

    将校三人,不管事剩員一人,兵級四百四十四人,缺五十二人。

     有馬雄略指揮 禁軍,不系将,隸本州駐泊司。

    今麗景坊内之東。

     元符元年敕:“東南要郡宜添置馬軍,如不該增,許減步人額數,易以騎卒。

    ”本路相度:“福州钤轄所在,最當沖要。

    前差在京虎翼、龍騎兩指揮皆是騎兵,赴州駐劄;紹聖三年,直抽歸京;至今,馬軍差使,其缺可添置有馬雄略一指揮,排次為第十二,以四百人為額。

    其合用馬,聽于有馬地分收買支填,仍不得過七分。

    【閩中皆山,道路所出多險且狹。

    于戎事,或棄馬用步;水戰,則利舟楫。

    曆代鎮多,馬政不講。

    唐柳冕為福建觀察使還奏:“閩中本南朝畜牧地,可息羊、馬。

    ”置牧區于東越,名萬安監。

    又置五區于泉州,悉索部内馬五千七百匹、驢騾八百頭畜之,人情大擾。

    不經時,死耗略盡。

    本朝嘗于福、泉、興化置監牧,然馬皆低弱,不堪披甲。

    惟以給本州廂軍及江、浙諸處鋪馬。

    福州四牧,曰永靖(底本先書“崝”字,旁校改作“靖”字,他本皆作“永崝”。

    )、龍湖、瀝崎、海壇。

    然不久亦廢。

    】自此循襲,無他廢置。

    至建炎之初,馬二百九十匹,宣撫司選可用者九十八匹以歸軍前,餘耗死殆盡。

    乾道六年,本軍所管僅存二十三,遂以隸省馬院,使就刍秣馬。

     本軍今四百八人。

    将校二十三人,兵級三百八十五人。

    缺四人。

    【初創馬軍,置駐泊一員,與州都監通管。

    紹興八年,緣兵官與駐泊忿争,安撫張給事緻遠專撥隸駐泊。

    後來有離軍大使臣經朝廷陳乞添差駐泊一次,遇有添差,即與正官同管。

    】 萩蘆寨水軍禁軍名糧 紹興九年四月,遷都巡檢寨于連江縣管下,地名萩蘆門。

     先是,慶曆四年,逐路留都巡檢兩員,改為提舉捉賊。

    内漳、泉、福、興都巡檢、内殿崇班林克勤管軍員、兵級二百九十一人,置廨宇于泉州惠安,後分置永泰縣辜嶺。

    熙甯五年就整,差撥巡檢下廂、禁軍,而福州、興化都巡檢始定二百人為額,從福州差撥步軍。

    元豐二年十月,提刑闾丘孝直有請沿海州、軍控扼地分,移置巡檢。

    于是辜嶺都巡檢寨移閩縣方山渡北岸置,仍以三百人為額,巡警賊盜兩州、軍。

    三年閏九月,巡檢下例招土兵,惟都巡檢以地分闊遠,仍舊輪差就糧禁軍、教閱廂軍。

    宣和令格,複以一百七十五人為額。

    【六年,京東安撫使董正封條具收捕盜賊利害:“應都巡檢下土軍,乞依一指揮以上三百人為額,庶幾些小賊徒,會合縣尉,可以同共捉殺。

    ”從之。

    】紹興六年七月,安撫司奏置水軍三百人,分隸福、興、漳、泉都巡檢兩寨,每寨一百五十人,仍存留禁軍五十人。

    【方山北岸,即閩縣吳嶼也。

    時多海寇,(底本作“時□海寇”,庫本作“時有海寇”,據崇抄補。

    )始議遷寨近海。

    】 至是,乃以安撫使司水軍統領兼福興都巡檢使為名,仍移巡檢寨于萩蘆門置立。

    二十八年九月,安撫司奏:“本路海道,北連兩浙,南抵廣南。

    自前盜賊多寇掠僻遠,及人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