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鞑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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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急之。

    ” 守将張鳳者,故大同西路參将。

    劉伏禽叛賊王三,鳳時駐其堡。

    後與伏争功獲罪,發督府立功自贖。

    磁人王邦直生而奇異,骈肋多力,号千鈞。

    慨然有請纓之志,以台涑薦兵部檄送督府。

    時複有罷任總兵官張達、總兵官王升子國順、生員成諧、張霆,儒士尹秉衡、降者火力赤、勇士王萬臣輩,鹹以自效至督府,皆厚遇之。

    知鳳、達有立功志,數言激之;又知邦直忠孝人也,待以殊禮。

    引與共坐論邊事,至夜分乃罷。

    于是諸人鹹大說,邦直時時語人曰:“自邦直之至軍門也,谒使相三人矣,無如翁公推赤心者,邦直不難一死以報知己,茲其所哉!”及是報有警,督府分諸人為二部:達将左部,尹秉衡、張霆佐之,火力赤及千戶烏馬勳輩為之鋒;鳳将右部,邦直、諧佐之,國順、國臣、千百戶李瓒、劉欽、李尚倫輩為之鋒。

    檄曰:“達、秉衡援鐵裡門,鳳、邦直援鹁鴿峪。

    ”且曰:“二者可守,虜不足憂矣。

    ”二部以其夜至隘。

    既而虜果寇鐵裹門。

    達、秉衡挽強弓射卻之。

    虜益攻盡日,達、秉衡力戰不為撓,多發毒火炮。

    秉衡善神箭,袖箭長尺許,發以竹筒,剽疾而深入,中人騎皆沒羽。

    虜即得箭,箭短不及弦,無反也。

    相駭顔以為神,乃益合衆攻鹁鴿峪。

    鳳、邦直亦射卻之。

    虜複至,衆欲稍前,鳳不聽。

    成諧呼曰:“爾自守死地,雖足拒敵,而難以獲功。

    有如虜至繞山下絕汲道,不坐困乎!虜鋒已紮,直前搏之可走也。

    ”遂躍馬而進,邦直等繼進,鳳語邦直曰:“前有不虞柰何?”邦直曰:“虜如可畏,雖不前,能舍我乎!且成生行矣,當如之何?失成生無以面軍門也!”既而虜大合。

    鳳、邦直分衆結方陣拒之,射皆命中。

    虜初突圍,順發七矢,斃其七騎,後又斃其一酋。

    虜痛哭,謀解去。

    已而憤曰:“南軍不數百,我以數萬返,何以複軍!”乃益合圍。

    而鳳為所殺。

    于是有勸幫直潰圍出者,邦直撫膺曰:“吾誓以腔血報軍門,有奔北乎!且鳳死矣,吾不忍獨生!”會夜,複沖突十餘陣。

    比曙,皆困憊不能戰,而死者且半。

    邦直繞營視歎曰:“得至午,援兵當至,虜雖傾國來,吾足禦之矣。

    ”會虜以馬相聯擊,驅之前而步繼之。

    邦直奮擊已數十百人,而馬至者死者擁遏于前,不能遠奮,乃棄其大力,提鐵簡四面擊,漸擊漸困憊。

    一虜自馬腹下匍匐至手其膝,邦直知不免,大呼曰:“天也!”拔佩刀自刎。

    虜群斫之,于是死者百餘人。

    虜憤所殺傷多,皆剖腹實之以石。

    是役也,鳳、邦直雖死,而虜殺傷幾五六百人。

    歸正者言虜共舉大刀羨歎之,每食必祭曰:“大刀那顔”雲。

    國朝自永樂北伐之後,勇奮中堅,威震北虜,推是舉雲。

     虜得入鹁鴿峪,遂南下列營陽和川。

    總督萬達聞虜入曰:“噫,邦直死矣!”乃自督諸軍出陣,而遣勁騎伏白登村。

    白登村者,虜掠洪蔚必由之路也。

    檄總兵官周尚文曰:“急捉兵自二邊遮其歸,吾拒其前,爾邀其後,虜可縛也。

    ”是日,虜以精銳向我軍置陣銳首。

    督府今開壁門,中軍振鼓作樂不之顧,而潛伏死士于兩腋。

    令曰:“虜叩壁,炮發兩翼,橫沖斷之,左翼拒外,右翼拒内,而又偃諸炮及毒火铳數重于壁門。

    ”虜不敢犯,移陣還營。

    兩翼追之,幾造其壘。

    周尚文得檄馳至陽和山後,計曰:“此去陽和六十裡,夜不可進,須曉恐不及。

    虜連戰疲矣,可先聲懼之。

    ”令喊于軍者三。

    時靜夜風猛,聲聞山前,于是虜大懼。

    雖我軍亦以為尚文兵即至也。

    四鼓,虜拔營遁。

    我兵追出塞,不及而還。

    于是陽和一禾一畜無所失遺。

    蓋虜戰鐵裹門、鹁鴿峪已有懼心,而中軍之堅壁,應兵之時至,幾成大捷。

    故論者猶以尚文先聲為漏機;然死寇不遏,亦兵法也。

     按是役也,策之于數月之前,應之于瞬息之際,虜即倏然宵遁矣。

    於戲!謂伐謀非上策可乎?或疑督府親駐戰場與虜角,為非大帥之體,則又未審于事勢緩急,大臣不避艱險之義矣。

     诏勞巡撫大同都禦史詹榮。

    陽和之設,饬備發援,鎮人賴之。

    總督萬達上言,诏賜敕獎勵。

     二十五年春三月,築大同長城。

    初,總督鵬議鑿長塹,後撫鎮漸築城垣。

    及增築靖虜五堡、滅胡九堡、鎮羌四堡,大同西北号為重障。

    至是,總督侍郎萬達集都禦史榮、總兵官尚文議曰:“塹可填渡,且不利拒守,故必城長城。

    長城必有台,利于旁擊。

    台必置屋,以處戊卒。

    近城必築堡以休伏兵,城下數留暗門,以便出哨。

    ”且曰:“自陽和至宣府李信屯舊無城者也,自丫角山至陽和舊有塹,或城而不固者也。

    ”于是議通築,補故創新,凡三百餘裡。

    敵台暗門稱是,增築保安堡,設兵戍守。

    又多築土堡于内,以屯伏兵。

     按近來邊患,大同為劇。

    弘賜五堡未立之前,十之八九;丫角以東築垣之後,十之五六;陽和天城悉垣之後,十之一二。

    且大同地形平直,山險少于宣府;又無孤縣突出受敵之所,若獨石然者。

    夫地平直則道裡易通,策應便宜;少山險則城以土築,不虞剝削;無孤縣受敵之所則旋折逶逦,不相遼邈。

    此大同之邊所以可守,而并守之議為有真見也。

    但城必有台,而诘察之令當嚴;堡必近塞,而占著之畫宜講。

    诘察稍失嚴,則秋深休戍之後,窺伺可虞;占著無定畫,則連年征戍之勞,無時獲已。

    於戲!可遂以為已安而不之虞邪! 宣府長城歲久傾圯。

    先巡撫都禦史楚書、王儀奏靖修繕西中路者,然未詳酌事宜、審畫形勢,又規制不定、督驗失嚴,間有要而見遺,繕而複壞者,戍守病之。

    總督萬達既建議築大同長城,敵台暗門悉有定制。

    複自計曰:“宣府西中路與大同西路接境,若舉此失彼則遺虜入矣。

    且宣府諸路地形夷險,鄰虜遠近者各半。

    今縱未能一舉大成以全形勢,而于其夷且近者,安故守常,莫之事事,幾何不厚誤軍機邪!”乃具議曰:“西路張家口、洗馬林、西陽河諸處,宣府最急者也;中路葛峪、常峪、青邊、羊房、趙川,東路永甯、四海冶諸處,宣府次急者也;其餘北東路諸處,則又稍緩者也。

    最急者宜督軍夫舉役,次急者以待乘塞之兵,又援者留候他舉。

    審明量力,期于有成而已。

    ”又曰:“版築之役,全在得人。

    經營得失之間,非止費用省濫,視以為差,而稽其成功,相去且十百千萬矣。

    臣一人兼總四鎮,戎務殷湊,簿領煩猥,耳目心思多所不逮。

    乞敕撫鎮諸臣暫辍他務,注意邊防,必期費省功倍,一勞永逸也。

    ”從之。

     按此宣府長城之築,為始條理也。

    何始于此?曰:“子俊往年之役為制頗疏,書、儀近日之舉不稱其實,蓋至是始以地險為戍守之資,城台為地險之實。

    西路之塞舉矣。

     夏四月,定西路戍援節度。

    時長城之役,宣大并舉。

    西路洗馬林、西陽和者,兩鎮接境也,始大同長城議自高山遵山麓而東,至水磨口,又至李信屯,以與宣府接。

    雖土地平坦易城,而界西陽和于外。

    巡撫都禦史孫錦曰:“是棄西陽和也,堡中生齒數千家,膏腴地且千頃,推而遠之,無乃不可乎!”然使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