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鞑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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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悉令赴塞,畫地分守,謂之擺邊,入冬而罷。
七月,郡兵乘雁門塞。
國初,設有大邊二邊,俱于西北極境。
故宣大建大将,屯重兵,号曰鎮。
三關惟偏頭與大同接,置副總兵老營堡遊擊。
其雁門、甯武比于内地,雖設防戍步卒,而無馬兵,亦不置參遊将臣。
至是以虜連南下,大同不能捍蔽,于是山西建議掣回大同協守班軍,增置參遊将臣,徵集内郡太原、平陽、遼、沁民壯,借倩屯夫弓兵,悉集三關。
以次步列,分地畫守。
按此所謂内邊之戍也。
豈惟山西、河南、山東俱有班戍,真、保、順、廣之間塞役不休矣。
于是大河以北無息肩之期,而兩鎮連百數十城有棄置之恐矣。
其時複有築堡之役,杵聲遍于中原,農事廢于南畝。
於戲!不以戰為守,而以守為守;不以塞為塞,而以内地為塞。
斯畫也失之遠矣。
使大同失守,山西内邊八百裡之間,弱兵僅四萬餘,其能遏虜之入否也!虜所垂涎多在山西,不在大同,三四年來大同幸不潰防,山西方有甯宇。
是故守大同者,守山西也。
虜寇大同。
總兵周尚文禦卻之。
斬五十餘級,内一人金帶錦裘,其酋首也。
十月,北虜寇膳房。
總兵官欲永督參将祁勳禦之。
永既素無紀律,勳複貪縱,士不用命。
虜遂潰垣而入。
永懼,合五戰鋒:一副總兵、兩遊擊、三參将之兵,尾虜後。
虜過蔚州,聲言南下。
遂抵廣昌,攻破三家村堡,殺摅三千餘人。
紫荊震動。
會虜馬疲,拔營歸,而五戰鋒之師值之。
戰鋒官李彬戰死,餘奔山陳師,自繞獲免。
初,虜以太原殘破,平陽塗遠,又連年入寇皆于秋初,雖舊牧田野而不利霖雨,故謀東入。
且于冬深,又用馬馱草繩長數丈,曰嚼馬,而飲之水可支數日。
既至蔚,叩南山,見峻隘不敢入,乃西出紅沙坡。
路坦而遠,凡五日乃至廣昌,虜酋怒,欲斬鄉導者。
乃急攻三家村,會食而退。
時紫荊初掣備,故論者以為非蔚南山峻隘,幾緻大失雲。
或曰鄉導者,即叛賊王三也。
五戰鋒官:李彬、董腸、李塘、張忠、江瀚,皆以罪人拔用(時設有戰鋒營)。
按永以鎮兵九營從紅沙超尾虜後。
虜五日甫達廣昌,人馬饑疲,乃急攻三家村。
鎮兵在後,無能救也。
村破,盡殺所獲,食之才一飽而已。
乃拔營還,而戰鋒兵值之。
獨李彬搏見殺。
餘四營登山以避,虜亦決去不之顧。
故土人曰:“不斬永,則三家村之憤不消;不斬四戰鋒官,則李彬不暝目也。
” 二十三年,三關既設官增戍如兩鎮,于是巡撫曾銑建議大城雁門長城,自老營堡丫角山至平刑關東八百餘裡。
銑又以雁門新塞高厚過于甯武,于是複增築甯武者如雁門。
調各鎮兵至大同防秋。
時虜酋遣我叛人至京師入兵仗局習伏郎機铳,獲誅之。
遂散各鎮防秋兵。
叛賊王三,大同人。
犯罪逃虜中,以中國虛實告虜,且教之深入。
數為虜鄉導,連歲犯太原、平陽,及聲言入寇真定、臨清,皆其謀也。
诏縣賞購之。
是年寇回,虜衆過東城。
三以數十騎叩水地堡,自呼其名曰:“我大同人也。
速飲我酒!”時大同參将張鳳,兵駐堡中,駐人劉伏者老矣,私謂其子曰:“即禽是。
張在堡,必不破也。
”乃具酒匍匐以獻。
時三已醉潰矣。
頓首示懼。
三麾其騎令卻。
複懇以畏刃。
三見其誠,且已老易之,解所佩擲遠地,稍前就。
佯酌酒,拉之入堡。
堡人皆鼓噪登陴,鳳亦令士卒舉炮。
虜騎立視良久去。
于是撫鎮檻三緻京師伏誅。
二十四年二月,兵部侍郎翁萬達督大同軍務。
時邊方多故,軍政廢馳,總督之任值者推避萬端。
達聞命即至,其謝疏曰:“方今地方邊事之故,借箸難詳。
将來設施措注之方,掣肘是慮。
覆車當鑒,易轍乃行。
欲持永安,必略近效。
”識者傳誦,以為名言。
三月,并民堡。
邊方村落多民堡,緣役起闾閻,謀鮮周密,亦有一鄉數堡,一堡數家者。
又素無弓弩火器,虜入,守空陴坐視。
恒有陷失,殺戮動千數百人。
至是總督軍門下令合并,其孤縣寡弱度不可守者廢之,編其民于附近大堡,協力拒守。
每堡擇才力者為堡長,次者為隊長,堡長得以制隊長,隊長得以制伍衆。
立法曰:“守陴之衆每五十名為一隊,每隊奇正各半。
隊長二人,一統其正,一統其奇。
居常則人守一陴,奇正相間,一方有急,則三方應援。
奇者赴之,正者攝守。
每隊為紅黃二旗,隊長執之,以分其衆。
為方圓二牌,堡長收之,以調其奇。
又多造火銳,飛炮,佛朗機之類,分給堡寨。
按此督府經理民堡,使自為守也。
蓋嘗聞虜之攻堡矣,聲其諸處,而掩其一隅,誘之策應,而乘其不備。
鄉民無遠識定守,往往攪亂以堕其計,奇正相間,一調一守,規畫密矣。
六月,翁萬達以近歲偷玩,盤诘鮮實,奸細得行為虜耳目。
虜入道裡必知,至有殺掠時呼人姓名者。
于是下令诘邊,且督諸将分遣間諜,往來塞外,多方巡徼。
于是境上始嚴,虜莫能窺我虛實矣。
七月,大同宗人充灼謀反伏誅。
充灼者,和川王府奉國将軍也。
素淫縱,不事産,樂與諸裡市惡少酣飲呼廬,以夜繼晝,祿入恒不給,生計轉難。
然敢為大言,諸惡少複谀和之。
且曰:“豈有雄俠如三将軍而貧者邪!”灼行三,稱三将軍,或謂之和三。
時奉國将軍俊桐、俊{臨木}、俊{臨木}及中尉俊振、充睒、充睒亦酗酒無行。
灼皆與之善,為惡号相眩吓,有大雷公、二雷公、大六十、小六十、八肥頭、道大、稀毛諸稱。
祿給入則群飲于市,使酒刃人,不給則時時劫掠民間。
于是大雷公諸名聞者蹙額矣。
每為人所陳訴,當道以其宗人也,啟代王戒治之,不悛,以此亦怨代王。
二十三年,知府劉永以憂歸,灼輩禦之于門,劫其裝。
撫鎮以聞,诏奪祿,由是益橫肆。
已而灼怏曰:“丈夫舉大事則富貴由己,而以掠數錢為罪邪!”俊桐輩皆應曰:“善。
”時有羅廷玺者,與汾州民王廷榮相友善,素以左道惑人。
而癸已之變,諸叛兵所遣入虜曰衛奉者,尚漏未誅。
或告灼曰:“羅廷玺有神術,移天拆地,衛奉知虜中要領,有急可使。
”于是灼使人召羅廷玺、衛奉。
皆至。
與俊桐輩軟血盟。
羅廷玺見灼,僞大驚,伏谒稱臣。
喧于衆曰:“吾夜伺其息,晨望其光,貴不可言。
”乃複糾二狂生造飛語危言,刻天師将軍通侯印,相署置議。
遣奉使虜曰:“兵分三道,一入陽和、天城,一入左右衛。
”令酋長至鎮城下,而已開門應之。
徐以兵下平陽,自立為帝。
既又曰:“必燔諸刍場,使兵馬不易集,我舉事可萬全。
”遂遣衛奉赍金币使虜。
諸裡市惡少以火箭燔刍場。
于是渾源、山陰右衛、平虜諸刍場同日火。
先是總督侍郎萬達以大同素反側,時時駐節安集之。
一日暮,抵應州。
有書生叩馬曰:“願有谒。
”及間曰:“大同宗人可慮也。
”問其詳,不對。
督府揚言曰:“生狂妄語邪!”既而至鎮城,私與都撫詹榮定計。
榮曰:“此地易搖,今反側子甫貼席,一有所問,則呶喧矣。
惟靜定以計禽之。
”督府曰:“吾意也天鎮兵迩來無
七月,郡兵乘雁門塞。
國初,設有大邊二邊,俱于西北極境。
故宣大建大将,屯重兵,号曰鎮。
三關惟偏頭與大同接,置副總兵老營堡遊擊。
其雁門、甯武比于内地,雖設防戍步卒,而無馬兵,亦不置參遊将臣。
至是以虜連南下,大同不能捍蔽,于是山西建議掣回大同協守班軍,增置參遊将臣,徵集内郡太原、平陽、遼、沁民壯,借倩屯夫弓兵,悉集三關。
以次步列,分地畫守。
按此所謂内邊之戍也。
豈惟山西、河南、山東俱有班戍,真、保、順、廣之間塞役不休矣。
于是大河以北無息肩之期,而兩鎮連百數十城有棄置之恐矣。
其時複有築堡之役,杵聲遍于中原,農事廢于南畝。
於戲!不以戰為守,而以守為守;不以塞為塞,而以内地為塞。
斯畫也失之遠矣。
使大同失守,山西内邊八百裡之間,弱兵僅四萬餘,其能遏虜之入否也!虜所垂涎多在山西,不在大同,三四年來大同幸不潰防,山西方有甯宇。
是故守大同者,守山西也。
虜寇大同。
總兵周尚文禦卻之。
斬五十餘級,内一人金帶錦裘,其酋首也。
十月,北虜寇膳房。
總兵官欲永督參将祁勳禦之。
永既素無紀律,勳複貪縱,士不用命。
虜遂潰垣而入。
永懼,合五戰鋒:一副總兵、兩遊擊、三參将之兵,尾虜後。
虜過蔚州,聲言南下。
遂抵廣昌,攻破三家村堡,殺摅三千餘人。
紫荊震動。
會虜馬疲,拔營歸,而五戰鋒之師值之。
戰鋒官李彬戰死,餘奔山陳師,自繞獲免。
初,虜以太原殘破,平陽塗遠,又連年入寇皆于秋初,雖舊牧田野而不利霖雨,故謀東入。
且于冬深,又用馬馱草繩長數丈,曰嚼馬,而飲之水可支數日。
既至蔚,叩南山,見峻隘不敢入,乃西出紅沙坡。
路坦而遠,凡五日乃至廣昌,虜酋怒,欲斬鄉導者。
乃急攻三家村,會食而退。
時紫荊初掣備,故論者以為非蔚南山峻隘,幾緻大失雲。
或曰鄉導者,即叛賊王三也。
五戰鋒官:李彬、董腸、李塘、張忠、江瀚,皆以罪人拔用(時設有戰鋒營)。
按永以鎮兵九營從紅沙超尾虜後。
虜五日甫達廣昌,人馬饑疲,乃急攻三家村。
鎮兵在後,無能救也。
村破,盡殺所獲,食之才一飽而已。
乃拔營還,而戰鋒兵值之。
獨李彬搏見殺。
餘四營登山以避,虜亦決去不之顧。
故土人曰:“不斬永,則三家村之憤不消;不斬四戰鋒官,則李彬不暝目也。
” 二十三年,三關既設官增戍如兩鎮,于是巡撫曾銑建議大城雁門長城,自老營堡丫角山至平刑關東八百餘裡。
銑又以雁門新塞高厚過于甯武,于是複增築甯武者如雁門。
調各鎮兵至大同防秋。
時虜酋遣我叛人至京師入兵仗局習伏郎機铳,獲誅之。
遂散各鎮防秋兵。
叛賊王三,大同人。
犯罪逃虜中,以中國虛實告虜,且教之深入。
數為虜鄉導,連歲犯太原、平陽,及聲言入寇真定、臨清,皆其謀也。
诏縣賞購之。
是年寇回,虜衆過東城。
三以數十騎叩水地堡,自呼其名曰:“我大同人也。
速飲我酒!”時大同參将張鳳,兵駐堡中,駐人劉伏者老矣,私謂其子曰:“即禽是。
張在堡,必不破也。
”乃具酒匍匐以獻。
時三已醉潰矣。
頓首示懼。
三麾其騎令卻。
複懇以畏刃。
三見其誠,且已老易之,解所佩擲遠地,稍前就。
佯酌酒,拉之入堡。
堡人皆鼓噪登陴,鳳亦令士卒舉炮。
虜騎立視良久去。
于是撫鎮檻三緻京師伏誅。
二十四年二月,兵部侍郎翁萬達督大同軍務。
時邊方多故,軍政廢馳,總督之任值者推避萬端。
達聞命即至,其謝疏曰:“方今地方邊事之故,借箸難詳。
将來設施措注之方,掣肘是慮。
覆車當鑒,易轍乃行。
欲持永安,必略近效。
”識者傳誦,以為名言。
三月,并民堡。
邊方村落多民堡,緣役起闾閻,謀鮮周密,亦有一鄉數堡,一堡數家者。
又素無弓弩火器,虜入,守空陴坐視。
恒有陷失,殺戮動千數百人。
至是總督軍門下令合并,其孤縣寡弱度不可守者廢之,編其民于附近大堡,協力拒守。
每堡擇才力者為堡長,次者為隊長,堡長得以制隊長,隊長得以制伍衆。
立法曰:“守陴之衆每五十名為一隊,每隊奇正各半。
隊長二人,一統其正,一統其奇。
居常則人守一陴,奇正相間,一方有急,則三方應援。
奇者赴之,正者攝守。
每隊為紅黃二旗,隊長執之,以分其衆。
為方圓二牌,堡長收之,以調其奇。
又多造火銳,飛炮,佛朗機之類,分給堡寨。
按此督府經理民堡,使自為守也。
蓋嘗聞虜之攻堡矣,聲其諸處,而掩其一隅,誘之策應,而乘其不備。
鄉民無遠識定守,往往攪亂以堕其計,奇正相間,一調一守,規畫密矣。
六月,翁萬達以近歲偷玩,盤诘鮮實,奸細得行為虜耳目。
虜入道裡必知,至有殺掠時呼人姓名者。
于是下令诘邊,且督諸将分遣間諜,往來塞外,多方巡徼。
于是境上始嚴,虜莫能窺我虛實矣。
七月,大同宗人充灼謀反伏誅。
充灼者,和川王府奉國将軍也。
素淫縱,不事産,樂與諸裡市惡少酣飲呼廬,以夜繼晝,祿入恒不給,生計轉難。
然敢為大言,諸惡少複谀和之。
且曰:“豈有雄俠如三将軍而貧者邪!”灼行三,稱三将軍,或謂之和三。
時奉國将軍俊桐、俊{臨木}、俊{臨木}及中尉俊振、充睒、充睒亦酗酒無行。
灼皆與之善,為惡号相眩吓,有大雷公、二雷公、大六十、小六十、八肥頭、道大、稀毛諸稱。
祿給入則群飲于市,使酒刃人,不給則時時劫掠民間。
于是大雷公諸名聞者蹙額矣。
每為人所陳訴,當道以其宗人也,啟代王戒治之,不悛,以此亦怨代王。
二十三年,知府劉永以憂歸,灼輩禦之于門,劫其裝。
撫鎮以聞,诏奪祿,由是益橫肆。
已而灼怏曰:“丈夫舉大事則富貴由己,而以掠數錢為罪邪!”俊桐輩皆應曰:“善。
”時有羅廷玺者,與汾州民王廷榮相友善,素以左道惑人。
而癸已之變,諸叛兵所遣入虜曰衛奉者,尚漏未誅。
或告灼曰:“羅廷玺有神術,移天拆地,衛奉知虜中要領,有急可使。
”于是灼使人召羅廷玺、衛奉。
皆至。
與俊桐輩軟血盟。
羅廷玺見灼,僞大驚,伏谒稱臣。
喧于衆曰:“吾夜伺其息,晨望其光,貴不可言。
”乃複糾二狂生造飛語危言,刻天師将軍通侯印,相署置議。
遣奉使虜曰:“兵分三道,一入陽和、天城,一入左右衛。
”令酋長至鎮城下,而已開門應之。
徐以兵下平陽,自立為帝。
既又曰:“必燔諸刍場,使兵馬不易集,我舉事可萬全。
”遂遣衛奉赍金币使虜。
諸裡市惡少以火箭燔刍場。
于是渾源、山陰右衛、平虜諸刍場同日火。
先是總督侍郎萬達以大同素反側,時時駐節安集之。
一日暮,抵應州。
有書生叩馬曰:“願有谒。
”及間曰:“大同宗人可慮也。
”問其詳,不對。
督府揚言曰:“生狂妄語邪!”既而至鎮城,私與都撫詹榮定計。
榮曰:“此地易搖,今反側子甫貼席,一有所問,則呶喧矣。
惟靜定以計禽之。
”督府曰:“吾意也天鎮兵迩來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