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鞑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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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警不恪。
一有功過,施行不爽,則激勸之下,趨事争先,而工可成矣。
但動衆者怨易作,用财者謗易生。
發言盈庭,作舍道傍,皆古人之所忌也。
更望陛下始謀惟審,斷以必行;終謀惟堅,斷以必成。
毋惑他議,廢此大圖。
唐臣韓愈有言曰:‘凡此蔡功,惟斷乃成。
’臣請以是為今日頌。
” 先是,大同北無亭障,又長城歲久浸壞,虜入即至城下。
巡撫都禦史張文錦議曰:“虜入即至城下者,烽堠失也。
失烽堠則解屯戍。
墩卒懼攻,匿警不報。
且鎮城下即戰場,何以示武?虜倏忽往來,何以耕牧?且宣大鹹鎮也,虜犯宣不數日,不屢戰不能至城下。
以葛峪、白陽諸堡為之外蔽也,大同何以獨否?于是城紅寺、胪圈、窯山墩、水盡頭、沙河堡,議設屯守。
”文錦之治大同也,憤正德末戒令馳廢。
用法深嚴,及城五堡将就,遂議屯戍事曰:“發軍須二千餘,即于鎮兵内摘撥。
”或勸文錦招募,不聽。
指揮賈鑒者,故西路參将。
以言事得幸文錦,立贊之。
會總兵官鎮守太監鹹以為言,文錦怏曰:“是令不行也,夫令行自近始,三标下者非鎮撫親兵部曲乎?先以是往軍中服矣。
”三标下皆素遊惰,有良室家宅業者,聞當發大恐。
于是伍豪郭鑒、柳忠、陳浩、吳雄、郭疤子等百餘輩聚謀曰:“五堡虜穴也,非人所居。
我輩甯死不往。
” 時文錦薦賈鑒為參将督工,而即以當發者兵護役。
鑒為人多欲行,視美好水澤土田可禾稻确者私之。
役護役軍墾田穿渠,且督工急。
郭鑒等号于軍曰:“都府城成,即置我輩于死地。
首畫是策者賈鑒也,而又多自私,重役困我。
即殺之役可也。
”因大呼曰:“同謀噪而面不擁聲不疾者殺之。
”夜二鼓,擁至帳殺賈鑒。
遂叛出寨,營于焦山。
使人請曰:“必宥擅殺之罪,不然即北走胡。
”文錦聞變,不知所措。
令指揮徐輔、大同縣知縣王文昌出塞撫之。
兩往諸叛,乃還。
張文錦乃奏稱:“焦山營中帖内聞賈監統領馬步官軍三千五百員名,前往水口堡,修築披塌堡牆券門蓋房。
本官不時将官軍用意虐害,差心腹主文識字李義傳說賈鑒,言語每隊要銀五兩,各軍委的艱難,無從辏辦。
賈鑒怒恨,說稱你們這裡做工,我一面行大同前後二衛起車送各堡官軍家小,我明日上工,每官軍各加一捆,定打四十大棍。
各官軍畏懼,人心慌亂。
望乞早請示下奏讨赦文,以安地方,赦我等入城,庶得下情便益。
續據原差都指揮徐輔等回稱,各官軍堅執懼罪,不肯回城。
臣會同鎮守太監王觐、總兵官江恒、副總兵時陳,議照前項官軍變起狂謀,幾非得已,事情之重大,不可幹休,次焦山而請明,仰祈寬宥。
臣等切念夤夜禍生,誠難指摘,幹連人衆,豈可勝誅。
若臣等撫按無方,調度失策,罪咎誠當萬死。
伏望聖明早贈寬恩,甯靖疆場,止将臣等提究罷黜,惟複别有區裁。
除再出示選差的當人員赍執至彼,撫谕入城另行外,為此具奏。
” 時諸叛相約曰:“不可解散,聞炮聲則聚而堅壁。
”由是率數十百人黨行衢市中,時橫劫不可制。
既而文錦下令迹首謀殺賈鑒者。
郭鑒等即夜舉炮聚衆攻都院。
火其門,殺文錦,劫府獄兵仗庫,出罪人,奪諸城門自守之。
且間使走胡求附(此大同初變也)。
叛兵推朱振主軍事。
朱振者,山陰指揮也。
舊任宣大總兵,素機詐,敢大言,失事怨望,時以贓罪系府獄。
諸叛既殺文錦,劫獄出之,推以為主。
振因上言,不得已為衆所迫。
乃以三事約束諸叛,令不得犯親王宗室、損倉庫軍資及劫掠闾裡。
且為諸叛乞貸。
自後紛梗多其畫雲。
巡按王官曰:“疏臣看得大同極邊地方,軍士作變。
殺死将官,又殺撫臣,燒毀官府,劫放重囚,内有宗室,俱被震驚,居民人家多被擾害。
見今聚衆動靜不常,十分危迫。
伏望皇上轸念西北重鎮,急敕該部會集廷臣,從長議處。
一面查先該鎮巡官并臣奏讨寬宥事理,早為澤賜;一面合無俯順群情,或令原任大同巡撫今養病都禦史楊志學星夜前來,照舊巡撫,以安人心,則兇焰可暫熄矣。
”上诏:“這地方事情已有旨寬宥。
巡撫都禦名李铎便差人馬上赍敕,上緊前去,協同差去内外官員用心撫處。
” 尹耕曰:“朱振為叛兵所迫,然乎?曰,非也。
振自失職以來,心懷邑怏,貌著倔疆,霸栖鎮城,起釁樂因變,自利其宿心也災。
夫牙校擁克用,而段文楚之死無所逃刑;泾原推朱Г,而段秀實之擊名其為賊。
彼雖藉口擁迫,其孰貸之然!嘗謂籍茅求安,飼虎遺患。
故凡罷将之貪縱奸黠,剛而犯上者,不可使居鎮城,以迩戎器。
一則代者難于更革,有掣肘之虞;一則行伍藉其威聲,為倚車之勢。
近來永居宣,亦頗類此。
附耳反唇,識者寒心。
於戲!此督府所以有聽勘京師之議也。
” 時諸叛屯結,不解人情,益伺懼。
乃命桂勇為總兵,蔡天為巡撫,往撫處之。
天聞命就道。
或沮之曰:“城中不可測也。
”天曰:“蔡人尚吾人,況雲中乎?”疾馳至鎮。
勇亦入城,與天共議,密捕首惡二十餘人誅之。
既而參将李賢兵征回夷,過鎮止宿郊外。
諸叛複噪曰:“屠城兵至矣。
”聚衆殺知縣王文昌。
于是天密疏請兵曰:“事已至此,法不可不讨,威不可不行。
幸親藩業已出城,無以臣為慮也。
”上乃诏:“這叛逆軍士先次已曾從寬赦宥,卻又不知悔悟,益肆驕縱,反覆無常。
近聞别處征調,辄行嘯聚,難再姑息。
”便寫敕與大同鎮巡官著宣布朝廷恩威,明白曉谕,決要懲治造意下手、罪惡深重的數人,其餘一切不問。
胡瓒着兼左佥都禦史,總制宣大等處事務。
魯綱着充總兵官,一面統調官軍前去大同近地住紮。
“若無罪軍士能擒縛造意首惡及真正下手助惡之人送官,即日奏請班師。
其擒縛首惡的,賞銀五百兩,升受三級。
擒縛助惡的,賞銀二百兩,升授二級。
脅從無罪的,事畢也各賞三兩。
” 巡按禦史王官疏曰:“用兵之道,貴密貴速。
此等叛卒先後二次作亂,辄敢嘯聚人衆,守把四門,内外之人俱不得出入。
鎮巡等官亦束手無為,恐懼宗室,擾害軍民。
今若敕遣文武大臣提督兵馬,自京師壓境而來,又在近處住紮,震驚之餘,未免反側知備,扇惑之際,難保人心不搖。
在外者勞師費财,在内者受慘被禍。
縱使朝廷恩威之隆,從何而宣布之,恐非萬全之計也。
臣巡按二鎮,往來有名,彼不甚嫌。
自叛卒反側之後,亦嘗與諸将議擒捕之法。
臣聞兵難遙度,巧遲不如拙速。
機不密則禍先至矣。
伏望皇上将侍郎胡瓒等暫且留住,不必着令前來。
先密降敕旨一道與臣,容臣擇用宣府兵将與大同鎮巡等官密約定計,裡應外合以圖之。
所有賞功銀兩先于萬億庫借支若幹,責令分巡官押解眼同應用。
事甯之日,将有功官軍奏請定奪。
仍将罪人過惡行法司刊刻大字榜文,曉告天下,以彰國法。
如其不效,治臣以罪。
方遣胡瓒等前來亦未為晚。
” 上下兵部議。
左侍郎李昆疏曰:“禦史王官請密擒叛卒,具見本官臨事效忠,固為良策。
但其建白稍遲,師已出關,勢難中止。
請王官就彼協力同心贊決機宜,紀劾功罪誠為便益。
”上乃诏:“王官既欲定計擒捕叛卒,如何不及早具奏。
今師已出關,軍士首惡尚未獻出,國法具在,決難姑息。
着胡瓒等統兵在宣府駐紮。
催督大同鎮巡等官設法擒獲有名人犯。
如有他變,即便擁兵前進,相機撫剿。
王官就彼協同贊決,紀劾功罪,不許狐疑觀望。
” 先是兵部左侍郎李昆奉敕前往大同撫安,亂軍一至,宣诏畢即還。
疏曰:“臣會同司禮監左監丞王敏于嘉靖三年八月初九日赍敕前往大同開讀,及撫谕前項軍士甯妥。
但大同一鎮極臨邊境,且宗室衆多,士民繁庶,軍伍作亂關系匪輕。
而朱振等乃能臨難效忠,披誠化暴,遂使兇亂軍士斂手待命。
卒緻宗室無恐,居民安業,轉危為安之力卓然可稱。
若不據實上陳,原功請錄,何以慰答人心。
況臣等訪得朱振監追贓銀,系當武宗巡邊駐跸之日,正群奸橫索錢貨之時,所犯罪譴亦有可推。
如蒙乞或宥其追徵,或加以錄用,庶可慰大同一鎮人心酬報之公,為天下臣子忠盡之勸。
” 桂勇見諸叛複殺王知縣,乃奮然曰:“古人不以賊遺君父,吾輩己任事而坐視賊子戕命吏乎!”乃僞召郭鑒等與計事,賜之食。
令家丁桂全勝等即令所斬之。
乃僞為有所遺失,遣執旗官索于民舍,各即其家圖之。
凡斬三十餘人,函首以獻。
其餘黨喧曰:“鎮府賣我也,始言見原而今盡殺之。
”邪噪而攻勇。
勇登門拒之,從旦至暮,失盡被執。
時天在病聞變,輿至,斥諸餘黨曰:“爾輩戕都堂,甯有不讨之理!得首惡以獻則餘者免矣。
桂實活汝,仇之邪!”乃噪而解勇,因留宿故總兵葉氏宅。
諸餘黨數窺門。
且曰:“葉氏為我留桂公,不可使脫去也。
”會有诏召勇還。
勇問行赴京師。
于是瓒、綱以兵進駐陽和。
諸餘黨仍推振為主。
瓒、綱亦自軍中上書為之言。
诏以振為總兵,舊犯一無所問。
按節度使由軍容廢立,此唐之所以衰也。
朱振包藏禍心,窺伺旌節,叛卒業共推之矣。
首惡之禽斬,若罔聞知;桂勇之攻圍,無能為救。
則振之情見矣。
瓒、綱懇請立之,比天朝于晚唐,尋逆迹于河朔,其罪可勝誅哉! 胡瓒等至宣府,聞桂勇已誅郭鑒等,即奏稱:“大同地方今幸按堵如故,此桂勇、朱振先後戮力剪除兇惡之功。
郭鑒等敢謀叛亂,罪不在赦。
命臣等興師問罪,止及敕内有名首惡,其餘不問。
痛念大同軍民本皆良善畏法,胡為不幸生
一有功過,施行不爽,則激勸之下,趨事争先,而工可成矣。
但動衆者怨易作,用财者謗易生。
發言盈庭,作舍道傍,皆古人之所忌也。
更望陛下始謀惟審,斷以必行;終謀惟堅,斷以必成。
毋惑他議,廢此大圖。
唐臣韓愈有言曰:‘凡此蔡功,惟斷乃成。
’臣請以是為今日頌。
” 先是,大同北無亭障,又長城歲久浸壞,虜入即至城下。
巡撫都禦史張文錦議曰:“虜入即至城下者,烽堠失也。
失烽堠則解屯戍。
墩卒懼攻,匿警不報。
且鎮城下即戰場,何以示武?虜倏忽往來,何以耕牧?且宣大鹹鎮也,虜犯宣不數日,不屢戰不能至城下。
以葛峪、白陽諸堡為之外蔽也,大同何以獨否?于是城紅寺、胪圈、窯山墩、水盡頭、沙河堡,議設屯守。
”文錦之治大同也,憤正德末戒令馳廢。
用法深嚴,及城五堡将就,遂議屯戍事曰:“發軍須二千餘,即于鎮兵内摘撥。
”或勸文錦招募,不聽。
指揮賈鑒者,故西路參将。
以言事得幸文錦,立贊之。
會總兵官鎮守太監鹹以為言,文錦怏曰:“是令不行也,夫令行自近始,三标下者非鎮撫親兵部曲乎?先以是往軍中服矣。
”三标下皆素遊惰,有良室家宅業者,聞當發大恐。
于是伍豪郭鑒、柳忠、陳浩、吳雄、郭疤子等百餘輩聚謀曰:“五堡虜穴也,非人所居。
我輩甯死不往。
” 時文錦薦賈鑒為參将督工,而即以當發者兵護役。
鑒為人多欲行,視美好水澤土田可禾稻确者私之。
役護役軍墾田穿渠,且督工急。
郭鑒等号于軍曰:“都府城成,即置我輩于死地。
首畫是策者賈鑒也,而又多自私,重役困我。
即殺之役可也。
”因大呼曰:“同謀噪而面不擁聲不疾者殺之。
”夜二鼓,擁至帳殺賈鑒。
遂叛出寨,營于焦山。
使人請曰:“必宥擅殺之罪,不然即北走胡。
”文錦聞變,不知所措。
令指揮徐輔、大同縣知縣王文昌出塞撫之。
兩往諸叛,乃還。
張文錦乃奏稱:“焦山營中帖内聞賈監統領馬步官軍三千五百員名,前往水口堡,修築披塌堡牆券門蓋房。
本官不時将官軍用意虐害,差心腹主文識字李義傳說賈鑒,言語每隊要銀五兩,各軍委的艱難,無從辏辦。
賈鑒怒恨,說稱你們這裡做工,我一面行大同前後二衛起車送各堡官軍家小,我明日上工,每官軍各加一捆,定打四十大棍。
各官軍畏懼,人心慌亂。
望乞早請示下奏讨赦文,以安地方,赦我等入城,庶得下情便益。
續據原差都指揮徐輔等回稱,各官軍堅執懼罪,不肯回城。
臣會同鎮守太監王觐、總兵官江恒、副總兵時陳,議照前項官軍變起狂謀,幾非得已,事情之重大,不可幹休,次焦山而請明,仰祈寬宥。
臣等切念夤夜禍生,誠難指摘,幹連人衆,豈可勝誅。
若臣等撫按無方,調度失策,罪咎誠當萬死。
伏望聖明早贈寬恩,甯靖疆場,止将臣等提究罷黜,惟複别有區裁。
除再出示選差的當人員赍執至彼,撫谕入城另行外,為此具奏。
” 時諸叛相約曰:“不可解散,聞炮聲則聚而堅壁。
”由是率數十百人黨行衢市中,時橫劫不可制。
既而文錦下令迹首謀殺賈鑒者。
郭鑒等即夜舉炮聚衆攻都院。
火其門,殺文錦,劫府獄兵仗庫,出罪人,奪諸城門自守之。
且間使走胡求附(此大同初變也)。
叛兵推朱振主軍事。
朱振者,山陰指揮也。
舊任宣大總兵,素機詐,敢大言,失事怨望,時以贓罪系府獄。
諸叛既殺文錦,劫獄出之,推以為主。
振因上言,不得已為衆所迫。
乃以三事約束諸叛,令不得犯親王宗室、損倉庫軍資及劫掠闾裡。
且為諸叛乞貸。
自後紛梗多其畫雲。
巡按王官曰:“疏臣看得大同極邊地方,軍士作變。
殺死将官,又殺撫臣,燒毀官府,劫放重囚,内有宗室,俱被震驚,居民人家多被擾害。
見今聚衆動靜不常,十分危迫。
伏望皇上轸念西北重鎮,急敕該部會集廷臣,從長議處。
一面查先該鎮巡官并臣奏讨寬宥事理,早為澤賜;一面合無俯順群情,或令原任大同巡撫今養病都禦史楊志學星夜前來,照舊巡撫,以安人心,則兇焰可暫熄矣。
”上诏:“這地方事情已有旨寬宥。
巡撫都禦名李铎便差人馬上赍敕,上緊前去,協同差去内外官員用心撫處。
” 尹耕曰:“朱振為叛兵所迫,然乎?曰,非也。
振自失職以來,心懷邑怏,貌著倔疆,霸栖鎮城,起釁樂因變,自利其宿心也災。
夫牙校擁克用,而段文楚之死無所逃刑;泾原推朱Г,而段秀實之擊名其為賊。
彼雖藉口擁迫,其孰貸之然!嘗謂籍茅求安,飼虎遺患。
故凡罷将之貪縱奸黠,剛而犯上者,不可使居鎮城,以迩戎器。
一則代者難于更革,有掣肘之虞;一則行伍藉其威聲,為倚車之勢。
近來永居宣,亦頗類此。
附耳反唇,識者寒心。
於戲!此督府所以有聽勘京師之議也。
” 時諸叛屯結,不解人情,益伺懼。
乃命桂勇為總兵,蔡天為巡撫,往撫處之。
天聞命就道。
或沮之曰:“城中不可測也。
”天曰:“蔡人尚吾人,況雲中乎?”疾馳至鎮。
勇亦入城,與天共議,密捕首惡二十餘人誅之。
既而參将李賢兵征回夷,過鎮止宿郊外。
諸叛複噪曰:“屠城兵至矣。
”聚衆殺知縣王文昌。
于是天密疏請兵曰:“事已至此,法不可不讨,威不可不行。
幸親藩業已出城,無以臣為慮也。
”上乃诏:“這叛逆軍士先次已曾從寬赦宥,卻又不知悔悟,益肆驕縱,反覆無常。
近聞别處征調,辄行嘯聚,難再姑息。
”便寫敕與大同鎮巡官著宣布朝廷恩威,明白曉谕,決要懲治造意下手、罪惡深重的數人,其餘一切不問。
胡瓒着兼左佥都禦史,總制宣大等處事務。
魯綱着充總兵官,一面統調官軍前去大同近地住紮。
“若無罪軍士能擒縛造意首惡及真正下手助惡之人送官,即日奏請班師。
其擒縛首惡的,賞銀五百兩,升受三級。
擒縛助惡的,賞銀二百兩,升授二級。
脅從無罪的,事畢也各賞三兩。
” 巡按禦史王官疏曰:“用兵之道,貴密貴速。
此等叛卒先後二次作亂,辄敢嘯聚人衆,守把四門,内外之人俱不得出入。
鎮巡等官亦束手無為,恐懼宗室,擾害軍民。
今若敕遣文武大臣提督兵馬,自京師壓境而來,又在近處住紮,震驚之餘,未免反側知備,扇惑之際,難保人心不搖。
在外者勞師費财,在内者受慘被禍。
縱使朝廷恩威之隆,從何而宣布之,恐非萬全之計也。
臣巡按二鎮,往來有名,彼不甚嫌。
自叛卒反側之後,亦嘗與諸将議擒捕之法。
臣聞兵難遙度,巧遲不如拙速。
機不密則禍先至矣。
伏望皇上将侍郎胡瓒等暫且留住,不必着令前來。
先密降敕旨一道與臣,容臣擇用宣府兵将與大同鎮巡等官密約定計,裡應外合以圖之。
所有賞功銀兩先于萬億庫借支若幹,責令分巡官押解眼同應用。
事甯之日,将有功官軍奏請定奪。
仍将罪人過惡行法司刊刻大字榜文,曉告天下,以彰國法。
如其不效,治臣以罪。
方遣胡瓒等前來亦未為晚。
” 上下兵部議。
左侍郎李昆疏曰:“禦史王官請密擒叛卒,具見本官臨事效忠,固為良策。
但其建白稍遲,師已出關,勢難中止。
請王官就彼協力同心贊決機宜,紀劾功罪誠為便益。
”上乃诏:“王官既欲定計擒捕叛卒,如何不及早具奏。
今師已出關,軍士首惡尚未獻出,國法具在,決難姑息。
着胡瓒等統兵在宣府駐紮。
催督大同鎮巡等官設法擒獲有名人犯。
如有他變,即便擁兵前進,相機撫剿。
王官就彼協同贊決,紀劾功罪,不許狐疑觀望。
” 先是兵部左侍郎李昆奉敕前往大同撫安,亂軍一至,宣诏畢即還。
疏曰:“臣會同司禮監左監丞王敏于嘉靖三年八月初九日赍敕前往大同開讀,及撫谕前項軍士甯妥。
但大同一鎮極臨邊境,且宗室衆多,士民繁庶,軍伍作亂關系匪輕。
而朱振等乃能臨難效忠,披誠化暴,遂使兇亂軍士斂手待命。
卒緻宗室無恐,居民安業,轉危為安之力卓然可稱。
若不據實上陳,原功請錄,何以慰答人心。
況臣等訪得朱振監追贓銀,系當武宗巡邊駐跸之日,正群奸橫索錢貨之時,所犯罪譴亦有可推。
如蒙乞或宥其追徵,或加以錄用,庶可慰大同一鎮人心酬報之公,為天下臣子忠盡之勸。
” 桂勇見諸叛複殺王知縣,乃奮然曰:“古人不以賊遺君父,吾輩己任事而坐視賊子戕命吏乎!”乃僞召郭鑒等與計事,賜之食。
令家丁桂全勝等即令所斬之。
乃僞為有所遺失,遣執旗官索于民舍,各即其家圖之。
凡斬三十餘人,函首以獻。
其餘黨喧曰:“鎮府賣我也,始言見原而今盡殺之。
”邪噪而攻勇。
勇登門拒之,從旦至暮,失盡被執。
時天在病聞變,輿至,斥諸餘黨曰:“爾輩戕都堂,甯有不讨之理!得首惡以獻則餘者免矣。
桂實活汝,仇之邪!”乃噪而解勇,因留宿故總兵葉氏宅。
諸餘黨數窺門。
且曰:“葉氏為我留桂公,不可使脫去也。
”會有诏召勇還。
勇問行赴京師。
于是瓒、綱以兵進駐陽和。
諸餘黨仍推振為主。
瓒、綱亦自軍中上書為之言。
诏以振為總兵,舊犯一無所問。
按節度使由軍容廢立,此唐之所以衰也。
朱振包藏禍心,窺伺旌節,叛卒業共推之矣。
首惡之禽斬,若罔聞知;桂勇之攻圍,無能為救。
則振之情見矣。
瓒、綱懇請立之,比天朝于晚唐,尋逆迹于河朔,其罪可勝誅哉! 胡瓒等至宣府,聞桂勇已誅郭鑒等,即奏稱:“大同地方今幸按堵如故,此桂勇、朱振先後戮力剪除兇惡之功。
郭鑒等敢謀叛亂,罪不在赦。
命臣等興師問罪,止及敕内有名首惡,其餘不問。
痛念大同軍民本皆良善畏法,胡為不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