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鞑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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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警不恪。

    一有功過,施行不爽,則激勸之下,趨事争先,而工可成矣。

    但動衆者怨易作,用财者謗易生。

    發言盈庭,作舍道傍,皆古人之所忌也。

    更望陛下始謀惟審,斷以必行;終謀惟堅,斷以必成。

    毋惑他議,廢此大圖。

    唐臣韓愈有言曰:‘凡此蔡功,惟斷乃成。

    ’臣請以是為今日頌。

    ” 先是,大同北無亭障,又長城歲久浸壞,虜入即至城下。

    巡撫都禦史張文錦議曰:“虜入即至城下者,烽堠失也。

    失烽堠則解屯戍。

    墩卒懼攻,匿警不報。

    且鎮城下即戰場,何以示武?虜倏忽往來,何以耕牧?且宣大鹹鎮也,虜犯宣不數日,不屢戰不能至城下。

    以葛峪、白陽諸堡為之外蔽也,大同何以獨否?于是城紅寺、胪圈、窯山墩、水盡頭、沙河堡,議設屯守。

    ”文錦之治大同也,憤正德末戒令馳廢。

    用法深嚴,及城五堡将就,遂議屯戍事曰:“發軍須二千餘,即于鎮兵内摘撥。

    ”或勸文錦招募,不聽。

    指揮賈鑒者,故西路參将。

    以言事得幸文錦,立贊之。

    會總兵官鎮守太監鹹以為言,文錦怏曰:“是令不行也,夫令行自近始,三标下者非鎮撫親兵部曲乎?先以是往軍中服矣。

    ”三标下皆素遊惰,有良室家宅業者,聞當發大恐。

    于是伍豪郭鑒、柳忠、陳浩、吳雄、郭疤子等百餘輩聚謀曰:“五堡虜穴也,非人所居。

    我輩甯死不往。

    ” 時文錦薦賈鑒為參将督工,而即以當發者兵護役。

    鑒為人多欲行,視美好水澤土田可禾稻确者私之。

    役護役軍墾田穿渠,且督工急。

    郭鑒等号于軍曰:“都府城成,即置我輩于死地。

    首畫是策者賈鑒也,而又多自私,重役困我。

    即殺之役可也。

    ”因大呼曰:“同謀噪而面不擁聲不疾者殺之。

    ”夜二鼓,擁至帳殺賈鑒。

    遂叛出寨,營于焦山。

    使人請曰:“必宥擅殺之罪,不然即北走胡。

    ”文錦聞變,不知所措。

    令指揮徐輔、大同縣知縣王文昌出塞撫之。

    兩往諸叛,乃還。

    張文錦乃奏稱:“焦山營中帖内聞賈監統領馬步官軍三千五百員名,前往水口堡,修築披塌堡牆券門蓋房。

    本官不時将官軍用意虐害,差心腹主文識字李義傳說賈鑒,言語每隊要銀五兩,各軍委的艱難,無從辏辦。

    賈鑒怒恨,說稱你們這裡做工,我一面行大同前後二衛起車送各堡官軍家小,我明日上工,每官軍各加一捆,定打四十大棍。

    各官軍畏懼,人心慌亂。

    望乞早請示下奏讨赦文,以安地方,赦我等入城,庶得下情便益。

    續據原差都指揮徐輔等回稱,各官軍堅執懼罪,不肯回城。

    臣會同鎮守太監王觐、總兵官江恒、副總兵時陳,議照前項官軍變起狂謀,幾非得已,事情之重大,不可幹休,次焦山而請明,仰祈寬宥。

    臣等切念夤夜禍生,誠難指摘,幹連人衆,豈可勝誅。

    若臣等撫按無方,調度失策,罪咎誠當萬死。

    伏望聖明早贈寬恩,甯靖疆場,止将臣等提究罷黜,惟複别有區裁。

    除再出示選差的當人員赍執至彼,撫谕入城另行外,為此具奏。

    ” 時諸叛相約曰:“不可解散,聞炮聲則聚而堅壁。

    ”由是率數十百人黨行衢市中,時橫劫不可制。

    既而文錦下令迹首謀殺賈鑒者。

    郭鑒等即夜舉炮聚衆攻都院。

    火其門,殺文錦,劫府獄兵仗庫,出罪人,奪諸城門自守之。

    且間使走胡求附(此大同初變也)。

    叛兵推朱振主軍事。

    朱振者,山陰指揮也。

    舊任宣大總兵,素機詐,敢大言,失事怨望,時以贓罪系府獄。

    諸叛既殺文錦,劫獄出之,推以為主。

    振因上言,不得已為衆所迫。

    乃以三事約束諸叛,令不得犯親王宗室、損倉庫軍資及劫掠闾裡。

    且為諸叛乞貸。

    自後紛梗多其畫雲。

     巡按王官曰:“疏臣看得大同極邊地方,軍士作變。

    殺死将官,又殺撫臣,燒毀官府,劫放重囚,内有宗室,俱被震驚,居民人家多被擾害。

    見今聚衆動靜不常,十分危迫。

    伏望皇上轸念西北重鎮,急敕該部會集廷臣,從長議處。

    一面查先該鎮巡官并臣奏讨寬宥事理,早為澤賜;一面合無俯順群情,或令原任大同巡撫今養病都禦史楊志學星夜前來,照舊巡撫,以安人心,則兇焰可暫熄矣。

    ”上诏:“這地方事情已有旨寬宥。

    巡撫都禦名李铎便差人馬上赍敕,上緊前去,協同差去内外官員用心撫處。

    ” 尹耕曰:“朱振為叛兵所迫,然乎?曰,非也。

    振自失職以來,心懷邑怏,貌著倔疆,霸栖鎮城,起釁樂因變,自利其宿心也災。

    夫牙校擁克用,而段文楚之死無所逃刑;泾原推朱Г,而段秀實之擊名其為賊。

    彼雖藉口擁迫,其孰貸之然!嘗謂籍茅求安,飼虎遺患。

    故凡罷将之貪縱奸黠,剛而犯上者,不可使居鎮城,以迩戎器。

    一則代者難于更革,有掣肘之虞;一則行伍藉其威聲,為倚車之勢。

    近來永居宣,亦頗類此。

    附耳反唇,識者寒心。

    於戲!此督府所以有聽勘京師之議也。

    ” 時諸叛屯結,不解人情,益伺懼。

    乃命桂勇為總兵,蔡天為巡撫,往撫處之。

    天聞命就道。

    或沮之曰:“城中不可測也。

    ”天曰:“蔡人尚吾人,況雲中乎?”疾馳至鎮。

    勇亦入城,與天共議,密捕首惡二十餘人誅之。

    既而參将李賢兵征回夷,過鎮止宿郊外。

    諸叛複噪曰:“屠城兵至矣。

    ”聚衆殺知縣王文昌。

    于是天密疏請兵曰:“事已至此,法不可不讨,威不可不行。

    幸親藩業已出城,無以臣為慮也。

    ”上乃诏:“這叛逆軍士先次已曾從寬赦宥,卻又不知悔悟,益肆驕縱,反覆無常。

    近聞别處征調,辄行嘯聚,難再姑息。

    ”便寫敕與大同鎮巡官著宣布朝廷恩威,明白曉谕,決要懲治造意下手、罪惡深重的數人,其餘一切不問。

    胡瓒着兼左佥都禦史,總制宣大等處事務。

    魯綱着充總兵官,一面統調官軍前去大同近地住紮。

    “若無罪軍士能擒縛造意首惡及真正下手助惡之人送官,即日奏請班師。

    其擒縛首惡的,賞銀五百兩,升受三級。

    擒縛助惡的,賞銀二百兩,升授二級。

    脅從無罪的,事畢也各賞三兩。

    ” 巡按禦史王官疏曰:“用兵之道,貴密貴速。

    此等叛卒先後二次作亂,辄敢嘯聚人衆,守把四門,内外之人俱不得出入。

    鎮巡等官亦束手無為,恐懼宗室,擾害軍民。

    今若敕遣文武大臣提督兵馬,自京師壓境而來,又在近處住紮,震驚之餘,未免反側知備,扇惑之際,難保人心不搖。

    在外者勞師費财,在内者受慘被禍。

    縱使朝廷恩威之隆,從何而宣布之,恐非萬全之計也。

    臣巡按二鎮,往來有名,彼不甚嫌。

    自叛卒反側之後,亦嘗與諸将議擒捕之法。

    臣聞兵難遙度,巧遲不如拙速。

    機不密則禍先至矣。

    伏望皇上将侍郎胡瓒等暫且留住,不必着令前來。

    先密降敕旨一道與臣,容臣擇用宣府兵将與大同鎮巡等官密約定計,裡應外合以圖之。

    所有賞功銀兩先于萬億庫借支若幹,責令分巡官押解眼同應用。

    事甯之日,将有功官軍奏請定奪。

    仍将罪人過惡行法司刊刻大字榜文,曉告天下,以彰國法。

    如其不效,治臣以罪。

    方遣胡瓒等前來亦未為晚。

    ” 上下兵部議。

    左侍郎李昆疏曰:“禦史王官請密擒叛卒,具見本官臨事效忠,固為良策。

    但其建白稍遲,師已出關,勢難中止。

    請王官就彼協力同心贊決機宜,紀劾功罪誠為便益。

    ”上乃诏:“王官既欲定計擒捕叛卒,如何不及早具奏。

    今師已出關,軍士首惡尚未獻出,國法具在,決難姑息。

    着胡瓒等統兵在宣府駐紮。

    催督大同鎮巡等官設法擒獲有名人犯。

    如有他變,即便擁兵前進,相機撫剿。

    王官就彼協同贊決,紀劾功罪,不許狐疑觀望。

    ” 先是兵部左侍郎李昆奉敕前往大同撫安,亂軍一至,宣诏畢即還。

    疏曰:“臣會同司禮監左監丞王敏于嘉靖三年八月初九日赍敕前往大同開讀,及撫谕前項軍士甯妥。

    但大同一鎮極臨邊境,且宗室衆多,士民繁庶,軍伍作亂關系匪輕。

    而朱振等乃能臨難效忠,披誠化暴,遂使兇亂軍士斂手待命。

    卒緻宗室無恐,居民安業,轉危為安之力卓然可稱。

    若不據實上陳,原功請錄,何以慰答人心。

    況臣等訪得朱振監追贓銀,系當武宗巡邊駐跸之日,正群奸橫索錢貨之時,所犯罪譴亦有可推。

    如蒙乞或宥其追徵,或加以錄用,庶可慰大同一鎮人心酬報之公,為天下臣子忠盡之勸。

    ” 桂勇見諸叛複殺王知縣,乃奮然曰:“古人不以賊遺君父,吾輩己任事而坐視賊子戕命吏乎!”乃僞召郭鑒等與計事,賜之食。

    令家丁桂全勝等即令所斬之。

    乃僞為有所遺失,遣執旗官索于民舍,各即其家圖之。

    凡斬三十餘人,函首以獻。

    其餘黨喧曰:“鎮府賣我也,始言見原而今盡殺之。

    ”邪噪而攻勇。

    勇登門拒之,從旦至暮,失盡被執。

    時天在病聞變,輿至,斥諸餘黨曰:“爾輩戕都堂,甯有不讨之理!得首惡以獻則餘者免矣。

    桂實活汝,仇之邪!”乃噪而解勇,因留宿故總兵葉氏宅。

    諸餘黨數窺門。

    且曰:“葉氏為我留桂公,不可使脫去也。

    ”會有诏召勇還。

    勇問行赴京師。

    于是瓒、綱以兵進駐陽和。

    諸餘黨仍推振為主。

    瓒、綱亦自軍中上書為之言。

    诏以振為總兵,舊犯一無所問。

     按節度使由軍容廢立,此唐之所以衰也。

    朱振包藏禍心,窺伺旌節,叛卒業共推之矣。

    首惡之禽斬,若罔聞知;桂勇之攻圍,無能為救。

    則振之情見矣。

    瓒、綱懇請立之,比天朝于晚唐,尋逆迹于河朔,其罪可勝誅哉! 胡瓒等至宣府,聞桂勇已誅郭鑒等,即奏稱:“大同地方今幸按堵如故,此桂勇、朱振先後戮力剪除兇惡之功。

    郭鑒等敢謀叛亂,罪不在赦。

    命臣等興師問罪,止及敕内有名首惡,其餘不問。

    痛念大同軍民本皆良善畏法,胡為不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