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西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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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功罪與九疇相連,原情各有差等。
張忠、杭雄始終往返,與金獻民一時具奏,論法不宜異同。
先任都指揮王輔開報傳聞番酋之死,以緻鎮巡輕忽,會奏之虛,委屬有違。
盧問之初以預防生變為心,仍将應死夷囚擅決,亦非相應。
以上各官俱合究治,但彭澤及陳九疇先經會問,題奉欽依為民。
李昆已降副使,複起用,又降左參政,與彭澤俱緻仕。
許宣、史镛、蔣存禮亦經參提發落。
合候命下之日,先将杭雄革去見任,與張忠俱候陳九疇、金獻民問明之日,奏請定奪。
彭澤罪犯與李昆、許宣、史镛、蔣存禮先已問結,似宜量處,臣等擅難定拟。
及照董文忠雖故,與金獻民、張忠、杭雄子侄等項冒授蔭升,并一切參随人員,凡未至地方,混得濫升俸級,行委科道官會吏部主事從公逐一清查,奏請定奪。
并先年斬獲回夷中間未升功次人員,仍催促勘報,以憑升賞。
臣等切念甘肅為中國右臂,土魯蕃實禽獸與鄰,變詐反複,乃虜寇之故情,功罪相尋,亦邊臣所難免。
仰惟皇上恩威信義,昭示無遺,蕞爾小醜,納款有日。
伏望普弘天地之度,丕昭日月之明,俯念各官曾效惟勞,早賜宸斷。
俾法司遵照議拟,上請施行。
務嚴夷夏之大防,永存古今之治體,則德威所及,四夷無不畏服。
”上诏:“各官功罪,你每既會議分别輕重等第奏來。
陳九疇行事乖張,招尤啟釁。
以緻回賊深入,殘害地方。
又妄報打死番酋,好生欺罔。
難照常例,著兵部定發極邊衛分充軍。
彭澤雖經黜革,後又朦胧起用,還革了職,照舊冠帶閑住。
杭雄與張忠俱待金獻民提到問明之日,奏請定奪。
各官子侄冒受蔭升官職俱革了,其餘參随人員功次,還着科道官會同兵部委官從公逐一清查,具奏定奪。
李昆、許宣、史镛、蔣存禮、董文忠各降二級。
” 已而起王瓊為兵部尚書,代王憲。
瓊疏曰:“臣蒙恩起用,提督三邊。
自入關交代以來,查得黃河套内賊情即今稍緩,惟有土魯蕃夷情未甯,急當議處。
臣曆考往事,正德八年以前,土魯蕃雖嘗虜殺忠順王,朝廷亦嘗拒之而不遽絕其貢,直嘗在我,曲嘗在彼。
而彼又不知我邊之虛實,未嘗提兵一至沙州近邊寇掠,況敢窺肅州之門戶?彼時朝廷處之既得其宜,守臣又不敢任情恣肆。
雖或時與哈密構釁,曲自在彼,旋複底定。
自正德十年以來,執政者昧于經國之圖,引用非人,相繼壞事。
既增币約,自失信義,又淫刑殺降,大失夷心。
直反在彼,曲反在我。
肅州之敗,甘州之慘,由我緻之,不可獨咎土魯蕃也。
此時使甘州守臣即能如楊一清之義度量時勢,曲為撫處,盡遣他國貢使出關,奏發羁留哈密、土魯蕃貢使回歸本土,而又谕以前守臣壞事之意,使等分任其咎,土魯蕃必翻然悔罪,照舊通貢,不待至今日屢廑九重之慮矣。
奈何守臣之計不能出此,漫謂土魯蕃服而又叛,去而複來,非信義之所能結。
往往大言以張虛名,不顧醞釀漸成實禍。
既将已經奏準遣還夷人自今不放,又将新貢夷人羁留肅州,自謂使之進不得貢,退不得歸,操縱在我以懾其驕悍之氣,蓋止知泥古欲絕其入貢之路,而不知度今不能絕其入寇之路也。
前此土魯蕃令牙木蘭來沙州住坐,乞放出進貢夷人帶回賞賜,彼即退還哈密城池并搶去人口,在我自當推赤心置其腹中,許之可也。
而守臣乃以為未有悔過輸誠實迹,令其将先年搶去人口頭畜盡數送還,及将教唆犯邊首惡綁送甘州,又令其訪取忠順王的派子孫承襲。
凡此皆自示以疑而又責以難從之事,教之使不得和也。
自嘉靖三年犯邊後,至今三年矣,議者執持兩端,含糊展轉,迄無定谕。
即今土魯蕃因牙木蘭住沙州二年,不得通貢,遂聽讒言,疑其與中國通,欲并罕東等頭目誅之。
牙木蘭等懼,今年四月急率其部落五千餘衆歸附。
甘州守臣不得已納之,是又一大變矣。
自土魯蕃兩入甘肅,肆行殺掠,未遭挫損,彼固已有虎視河西之意。
而關外赤斤、苦峪、曲先、蒙古、罕東諸衛昔為肅州藩籬者,盡皆逃散避難入關矣。
萬一土魯蕃怨牙木蘭之薄己,卷土重來,我之邊備廢壞,又值天旱米貴,不審守臣能使必不得飲馬于黃河否也!臣言至此,實可寒心。
議者又謂雖前守臣啟釁壞事,然彼既犯順深入,在我不可含忍許和,示彼以弱,自損國威。
亦不必深咎前人之失,以快民志。
臣愚以為不然。
昔唐德宗時宰相元載擅權誤國,嘗害李泌。
載誅,李泌代之,勸德宗北和回纥、土番。
德宗念陝州之恥不肯。
泌言回纥不足怨,向來宰相為可怨。
德宗從之。
遂與通和。
史臣謹書之,未嘗以李泌為讦短報仇也。
是時藩鎮專兵,疊起叛亂。
陸贽勸德宗下诏罪己,遂收人心。
史臣載之以為萬世美談,亦未聞譏陸贽恕藩鎮之惡歸咎人主也。
其後李希烈僭号稱帝,雖出于贽之所不料,而大義無損焉。
蓋曲直不辯,處置失宜,則無以服叛臣之心。
時勢不審,率意妄行,則無以為善後之計。
臣愚知之熟而慮之審,臣願陛下以臣所言,下兵部會官急議。
如果可采,準令将土魯蕃、哈密羁候夷人及近日差來見在甘州夷人,先準放回,未去夷人各帶原領賞賜,盡數驗放出關。
仍曉谕緊要頭目說稱,如今朝廷已知都禦史陳九疇等壞事,都加罪了。
又知你土魯蕃屢次投遞番文,初意要搶把巴,反達甘州邊上,遇官軍厮殺,原無侵犯甘州之意。
今赦爾罪,各起夷人俱準發出。
爾土魯蕃先年搶去見在人口送還,死亡了的罷。
将看守哈密城頭目取回,聽哈密自在彼處住坐,作急具番本赍到甘州,交與鎮守官轉奏。
不必等候回報,就将爾後來進貢夷使起送赴京進貢。
其先拟要将首惡綁送等項難從之事,今次曉谕不必該載。
其牙木蘭等既以投降,理不可殺。
聽臣等斟酌用為間諜,從宜施行。
以後事或有變,直在于我,另為議處,庶不失誤機會。
”上诏:“所奏明白周悉,足見籌邊至意。
先年失事之人,已都處治了。
聽爾從宜處置,務要内安外攘,以靖地方,副朕簡任。
” 瓊在河西,反彭澤所行事。
八年,土魯蕃貢獅子,夷人至,乞歸哈密通貢。
瓊又奏言:“土魯蕃歸我哈密,乞令失拜煙答子米兒馬黑木守哈密。
貢使二十四人遣入京。
放歸羁留各番貢使男婦凡千人,安插沙州。
土巴帖木哥部夷五千四百人于白城山;哈密都督吉孛剌部夷于肅州東關;赤斤都督掌蔔達兒子鎖南束于肅州北山金塔寺;罕東都指揮枝丹于甘州南山。
時胡世甯為兵部尚書,欲專守河西。
謝哈密,無煩憊中國。
霍韬上議亦必欲複哈密。
下兵部議。
世甯言:“昔太祖建北平行都司,去境四百裡,而文皇畀之兀良哈。
文皇郡縣交,而宣宗棄之安南。
哈密非大,甯交比?況其初封忠順王為我外藩者,乃元遺孽。
永樂二年封,三年即故,立其兄子,未幾即絕。
而強立非其子孫者嗣之,蓋嘗三立三為土魯蕃所虜,乃叛我即戎,及勞中國。
臣竊以為此與國初封元孽為和甯王、順甯王、安定王者等耳。
安定王又在哈密之内,近我甘肅,今亦不知其存亡。
何獨以一忠須王故耗我金币,疲我士馬,窘我财力?”議禮諸臣不聽,竟從瓊言。
世甯又言:“牙木蘭本歸正人,非叛虜者,唐悉怛謀事可鑒。
”遂留不遣,然哈密竟為土魯蕃所據。
瓊所安插諸衛夷落皆為土魯蕃所逐,失其故土。
住牧河西塞上。
北虜盤窟西海,瓦剌結巢北山,河西三面皆有寇盜矣。
明年,滿速兒遣虎力奶翁及天方諸夷使貢方物,又索牙木蘭。
諜言諸番要約,俟虎力奶翁歸複侵肅州。
會虎力奶翁歸道病死。
瓦剌又攻土魯蕃。
我亦有備,稍得休息。
而來降人哈六刺言,番酋欲以哈密城與都督米兒馬黑木母管理。
兵部固請許其通貢,着令三年或五年為期。
夷使雖多,十二入京,餘留塞上。
是後河西守臣防禦羌胡,不暇及西鄙事。
土魯蕃竟并哈密,但其進貢。
哈密亦附名以來耳。
按土魯蕃與哈密二傳其事互見,故有彼詳此略者。
但哈密本傳謂其稍得自立,而此則言并于土魯蕃。
蓋因王瓊撫處之後,雖稱土魯蕃已奉約束,還城印,而實則虛言欺我耳。
時已厭兵,始求完事,故傳亦因之雲耳。
要之哈密之守與否,不足為中國利害。
即今四五十年來,哈密無封。
各夷自貢,未見其為患也。
則前日之紛纭,豈不空費兵食于無用之地。
要在謹其備禦,來則不拒,去則不追,斯為長策乎哉! 十二年,先是番使馬黑麻、虎力奶翁等謝恩進貢。
住肅州東關。
鎮守太監陳浩,令家人王洪與番使買貨物,不給價值。
至京,番使于兵部前遇見王洪,拿告禮部,送司審。
據王洪口供:“于嘉靖十年八月内,夷人奶翁等在肅州地面與軍民人等交易,是陳太監分付與伊買馬等項,委果得過馬五匹,并玉石一塊,不知斤兩;鐵角皮二十張;舍力孫皮二十張;銀鼠皮一百二十張;鎖袱一段;撒哈剌一段;鎖子葡萄大小共四鬥;西羊布一疋。
說到甘州與伊價銀。
後洪隻在肅州居住,不知陳太監到甘州曾否還伊銀價。
”據此,除将王洪責令中兵馬司牢固監候,并願與同監夷使二名虎兒班、把巴撒力俱取收管外,案呈到部。
禮部尚書夏言疏曰:“中夏之待外夷,界限貴嚴,所以古者大夫無境外之交。
本朝法例有索取之禁,所據前項夷人到邊,凡我守疆之臣,一言不可與之潛通,一錢不可與之私易。
況賈胡尚利,易啟戎心。
今太監陳浩受朝廷邊方重寄,乃敢違法貪黩至此,不惟取侮外夷,抑已敢犯重憲。
但本夷辄擅拿人,全無畏忌。
王洪應口供認,無複辯詞。
中間或有隐情,未可逆測。
但裔夷訟中國,事關大體,合當從重明白議處,既不可堕外夷之計以損國威,亦不可失遠人之心以召邊釁,又不可縱邊臣之貪以屈國法。
且據通事人員譯知,虎力奶翁等口稱欲聲冤阙廷,要求明白,恐亦未可诿之查勘可以杜結。
況此夷今在辇毂之下,尚爾跋扈憑陵,若回至甘肅地方,事情不明,夷心不服,則二三邊臣豈能控制驅遣?臣等以為此事在朝廷當大有處分,方保不害治體。
乞賜宸斷,敕差法司錦衣衛堂上官各一員、給事中一員,前往甘肅地方,會同總制官、巡按禦史作急勘問。
若夷使奶翁等所奏俱實,将各官所得夷人原物盡行追給明白。
仍量調人馬将一應進貢夷人防送先行,督令出關,務在起程回國去訖,勘事官方許回京具奏請旨。
然後将有罪人員從重處治。
如此庶夷情早得明白發遣,不緻逗留縱肆。
而朝廷令嚴法重,亦足以服遠夷之心矣。
”上從之。
自後邊臣不敢私取番物,番人貢不絕至今。
其山川曰靈山(羅漢削發涅盤之所),曰貪汗山(夏亦積雪)。
其産俗與火州同。
張忠、杭雄始終往返,與金獻民一時具奏,論法不宜異同。
先任都指揮王輔開報傳聞番酋之死,以緻鎮巡輕忽,會奏之虛,委屬有違。
盧問之初以預防生變為心,仍将應死夷囚擅決,亦非相應。
以上各官俱合究治,但彭澤及陳九疇先經會問,題奉欽依為民。
李昆已降副使,複起用,又降左參政,與彭澤俱緻仕。
許宣、史镛、蔣存禮亦經參提發落。
合候命下之日,先将杭雄革去見任,與張忠俱候陳九疇、金獻民問明之日,奏請定奪。
彭澤罪犯與李昆、許宣、史镛、蔣存禮先已問結,似宜量處,臣等擅難定拟。
及照董文忠雖故,與金獻民、張忠、杭雄子侄等項冒授蔭升,并一切參随人員,凡未至地方,混得濫升俸級,行委科道官會吏部主事從公逐一清查,奏請定奪。
并先年斬獲回夷中間未升功次人員,仍催促勘報,以憑升賞。
臣等切念甘肅為中國右臂,土魯蕃實禽獸與鄰,變詐反複,乃虜寇之故情,功罪相尋,亦邊臣所難免。
仰惟皇上恩威信義,昭示無遺,蕞爾小醜,納款有日。
伏望普弘天地之度,丕昭日月之明,俯念各官曾效惟勞,早賜宸斷。
俾法司遵照議拟,上請施行。
務嚴夷夏之大防,永存古今之治體,則德威所及,四夷無不畏服。
”上诏:“各官功罪,你每既會議分别輕重等第奏來。
陳九疇行事乖張,招尤啟釁。
以緻回賊深入,殘害地方。
又妄報打死番酋,好生欺罔。
難照常例,著兵部定發極邊衛分充軍。
彭澤雖經黜革,後又朦胧起用,還革了職,照舊冠帶閑住。
杭雄與張忠俱待金獻民提到問明之日,奏請定奪。
各官子侄冒受蔭升官職俱革了,其餘參随人員功次,還着科道官會同兵部委官從公逐一清查,具奏定奪。
李昆、許宣、史镛、蔣存禮、董文忠各降二級。
” 已而起王瓊為兵部尚書,代王憲。
瓊疏曰:“臣蒙恩起用,提督三邊。
自入關交代以來,查得黃河套内賊情即今稍緩,惟有土魯蕃夷情未甯,急當議處。
臣曆考往事,正德八年以前,土魯蕃雖嘗虜殺忠順王,朝廷亦嘗拒之而不遽絕其貢,直嘗在我,曲嘗在彼。
而彼又不知我邊之虛實,未嘗提兵一至沙州近邊寇掠,況敢窺肅州之門戶?彼時朝廷處之既得其宜,守臣又不敢任情恣肆。
雖或時與哈密構釁,曲自在彼,旋複底定。
自正德十年以來,執政者昧于經國之圖,引用非人,相繼壞事。
既增币約,自失信義,又淫刑殺降,大失夷心。
直反在彼,曲反在我。
肅州之敗,甘州之慘,由我緻之,不可獨咎土魯蕃也。
此時使甘州守臣即能如楊一清之義度量時勢,曲為撫處,盡遣他國貢使出關,奏發羁留哈密、土魯蕃貢使回歸本土,而又谕以前守臣壞事之意,使等分任其咎,土魯蕃必翻然悔罪,照舊通貢,不待至今日屢廑九重之慮矣。
奈何守臣之計不能出此,漫謂土魯蕃服而又叛,去而複來,非信義之所能結。
往往大言以張虛名,不顧醞釀漸成實禍。
既将已經奏準遣還夷人自今不放,又将新貢夷人羁留肅州,自謂使之進不得貢,退不得歸,操縱在我以懾其驕悍之氣,蓋止知泥古欲絕其入貢之路,而不知度今不能絕其入寇之路也。
前此土魯蕃令牙木蘭來沙州住坐,乞放出進貢夷人帶回賞賜,彼即退還哈密城池并搶去人口,在我自當推赤心置其腹中,許之可也。
而守臣乃以為未有悔過輸誠實迹,令其将先年搶去人口頭畜盡數送還,及将教唆犯邊首惡綁送甘州,又令其訪取忠順王的派子孫承襲。
凡此皆自示以疑而又責以難從之事,教之使不得和也。
自嘉靖三年犯邊後,至今三年矣,議者執持兩端,含糊展轉,迄無定谕。
即今土魯蕃因牙木蘭住沙州二年,不得通貢,遂聽讒言,疑其與中國通,欲并罕東等頭目誅之。
牙木蘭等懼,今年四月急率其部落五千餘衆歸附。
甘州守臣不得已納之,是又一大變矣。
自土魯蕃兩入甘肅,肆行殺掠,未遭挫損,彼固已有虎視河西之意。
而關外赤斤、苦峪、曲先、蒙古、罕東諸衛昔為肅州藩籬者,盡皆逃散避難入關矣。
萬一土魯蕃怨牙木蘭之薄己,卷土重來,我之邊備廢壞,又值天旱米貴,不審守臣能使必不得飲馬于黃河否也!臣言至此,實可寒心。
議者又謂雖前守臣啟釁壞事,然彼既犯順深入,在我不可含忍許和,示彼以弱,自損國威。
亦不必深咎前人之失,以快民志。
臣愚以為不然。
昔唐德宗時宰相元載擅權誤國,嘗害李泌。
載誅,李泌代之,勸德宗北和回纥、土番。
德宗念陝州之恥不肯。
泌言回纥不足怨,向來宰相為可怨。
德宗從之。
遂與通和。
史臣謹書之,未嘗以李泌為讦短報仇也。
是時藩鎮專兵,疊起叛亂。
陸贽勸德宗下诏罪己,遂收人心。
史臣載之以為萬世美談,亦未聞譏陸贽恕藩鎮之惡歸咎人主也。
其後李希烈僭号稱帝,雖出于贽之所不料,而大義無損焉。
蓋曲直不辯,處置失宜,則無以服叛臣之心。
時勢不審,率意妄行,則無以為善後之計。
臣愚知之熟而慮之審,臣願陛下以臣所言,下兵部會官急議。
如果可采,準令将土魯蕃、哈密羁候夷人及近日差來見在甘州夷人,先準放回,未去夷人各帶原領賞賜,盡數驗放出關。
仍曉谕緊要頭目說稱,如今朝廷已知都禦史陳九疇等壞事,都加罪了。
又知你土魯蕃屢次投遞番文,初意要搶把巴,反達甘州邊上,遇官軍厮殺,原無侵犯甘州之意。
今赦爾罪,各起夷人俱準發出。
爾土魯蕃先年搶去見在人口送還,死亡了的罷。
将看守哈密城頭目取回,聽哈密自在彼處住坐,作急具番本赍到甘州,交與鎮守官轉奏。
不必等候回報,就将爾後來進貢夷使起送赴京進貢。
其先拟要将首惡綁送等項難從之事,今次曉谕不必該載。
其牙木蘭等既以投降,理不可殺。
聽臣等斟酌用為間諜,從宜施行。
以後事或有變,直在于我,另為議處,庶不失誤機會。
”上诏:“所奏明白周悉,足見籌邊至意。
先年失事之人,已都處治了。
聽爾從宜處置,務要内安外攘,以靖地方,副朕簡任。
” 瓊在河西,反彭澤所行事。
八年,土魯蕃貢獅子,夷人至,乞歸哈密通貢。
瓊又奏言:“土魯蕃歸我哈密,乞令失拜煙答子米兒馬黑木守哈密。
貢使二十四人遣入京。
放歸羁留各番貢使男婦凡千人,安插沙州。
土巴帖木哥部夷五千四百人于白城山;哈密都督吉孛剌部夷于肅州東關;赤斤都督掌蔔達兒子鎖南束于肅州北山金塔寺;罕東都指揮枝丹于甘州南山。
時胡世甯為兵部尚書,欲專守河西。
謝哈密,無煩憊中國。
霍韬上議亦必欲複哈密。
下兵部議。
世甯言:“昔太祖建北平行都司,去境四百裡,而文皇畀之兀良哈。
文皇郡縣交,而宣宗棄之安南。
哈密非大,甯交比?況其初封忠順王為我外藩者,乃元遺孽。
永樂二年封,三年即故,立其兄子,未幾即絕。
而強立非其子孫者嗣之,蓋嘗三立三為土魯蕃所虜,乃叛我即戎,及勞中國。
臣竊以為此與國初封元孽為和甯王、順甯王、安定王者等耳。
安定王又在哈密之内,近我甘肅,今亦不知其存亡。
何獨以一忠須王故耗我金币,疲我士馬,窘我财力?”議禮諸臣不聽,竟從瓊言。
世甯又言:“牙木蘭本歸正人,非叛虜者,唐悉怛謀事可鑒。
”遂留不遣,然哈密竟為土魯蕃所據。
瓊所安插諸衛夷落皆為土魯蕃所逐,失其故土。
住牧河西塞上。
北虜盤窟西海,瓦剌結巢北山,河西三面皆有寇盜矣。
明年,滿速兒遣虎力奶翁及天方諸夷使貢方物,又索牙木蘭。
諜言諸番要約,俟虎力奶翁歸複侵肅州。
會虎力奶翁歸道病死。
瓦剌又攻土魯蕃。
我亦有備,稍得休息。
而來降人哈六刺言,番酋欲以哈密城與都督米兒馬黑木母管理。
兵部固請許其通貢,着令三年或五年為期。
夷使雖多,十二入京,餘留塞上。
是後河西守臣防禦羌胡,不暇及西鄙事。
土魯蕃竟并哈密,但其進貢。
哈密亦附名以來耳。
按土魯蕃與哈密二傳其事互見,故有彼詳此略者。
但哈密本傳謂其稍得自立,而此則言并于土魯蕃。
蓋因王瓊撫處之後,雖稱土魯蕃已奉約束,還城印,而實則虛言欺我耳。
時已厭兵,始求完事,故傳亦因之雲耳。
要之哈密之守與否,不足為中國利害。
即今四五十年來,哈密無封。
各夷自貢,未見其為患也。
則前日之紛纭,豈不空費兵食于無用之地。
要在謹其備禦,來則不拒,去則不追,斯為長策乎哉! 十二年,先是番使馬黑麻、虎力奶翁等謝恩進貢。
住肅州東關。
鎮守太監陳浩,令家人王洪與番使買貨物,不給價值。
至京,番使于兵部前遇見王洪,拿告禮部,送司審。
據王洪口供:“于嘉靖十年八月内,夷人奶翁等在肅州地面與軍民人等交易,是陳太監分付與伊買馬等項,委果得過馬五匹,并玉石一塊,不知斤兩;鐵角皮二十張;舍力孫皮二十張;銀鼠皮一百二十張;鎖袱一段;撒哈剌一段;鎖子葡萄大小共四鬥;西羊布一疋。
說到甘州與伊價銀。
後洪隻在肅州居住,不知陳太監到甘州曾否還伊銀價。
”據此,除将王洪責令中兵馬司牢固監候,并願與同監夷使二名虎兒班、把巴撒力俱取收管外,案呈到部。
禮部尚書夏言疏曰:“中夏之待外夷,界限貴嚴,所以古者大夫無境外之交。
本朝法例有索取之禁,所據前項夷人到邊,凡我守疆之臣,一言不可與之潛通,一錢不可與之私易。
況賈胡尚利,易啟戎心。
今太監陳浩受朝廷邊方重寄,乃敢違法貪黩至此,不惟取侮外夷,抑已敢犯重憲。
但本夷辄擅拿人,全無畏忌。
王洪應口供認,無複辯詞。
中間或有隐情,未可逆測。
但裔夷訟中國,事關大體,合當從重明白議處,既不可堕外夷之計以損國威,亦不可失遠人之心以召邊釁,又不可縱邊臣之貪以屈國法。
且據通事人員譯知,虎力奶翁等口稱欲聲冤阙廷,要求明白,恐亦未可诿之查勘可以杜結。
況此夷今在辇毂之下,尚爾跋扈憑陵,若回至甘肅地方,事情不明,夷心不服,則二三邊臣豈能控制驅遣?臣等以為此事在朝廷當大有處分,方保不害治體。
乞賜宸斷,敕差法司錦衣衛堂上官各一員、給事中一員,前往甘肅地方,會同總制官、巡按禦史作急勘問。
若夷使奶翁等所奏俱實,将各官所得夷人原物盡行追給明白。
仍量調人馬将一應進貢夷人防送先行,督令出關,務在起程回國去訖,勘事官方許回京具奏請旨。
然後将有罪人員從重處治。
如此庶夷情早得明白發遣,不緻逗留縱肆。
而朝廷令嚴法重,亦足以服遠夷之心矣。
”上從之。
自後邊臣不敢私取番物,番人貢不絕至今。
其山川曰靈山(羅漢削發涅盤之所),曰貪汗山(夏亦積雪)。
其産俗與火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