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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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物,充備禮盤,同聘儀送至女家廳堂,謂之「押訂」;無力者隻送銀簪一副,名曰「插簪子」;蓋即納采也。

    及笄送聘,則用番銀,加以紅緞一方,禮書二函(女家收幹書,回坤書)及香燭、豚肩;女家回以大餅,而以五谷少許置禮盤中,取其傳種之意。

    又用磁盆一對,植榴、桂、蓮、蕉諸花,取連招桂子之義;是為納币禮。

    至親迎,則先期送擇日儀,名曰「乞日」。

    至期,不論貴賤,乘四人輿,鼓吹彩旗前導,諸年少親友鳴金提燈,概乘肩輿,沿途點放爆竹,謂之「伴行」。

    至女家,婿駐轎于庭中,連進湯果,飲畢,内弟捧盤索爆竹,婿随取贈之,名曰「舅子炮」。

    新人出廳,妝束畢,拜祖先,次父母、父兄,酒三酌,覆以手帕上轎。

    轎後懸竹篩畫八卦象。

    到門,貼紅氈于地,令新郎、新婦攜筐盛米同行進房,成合卺禮。

    三日廟見,以次拜公姑、伯叔嬸姆,各有贈遺,謂之「拜茶」。

    是日,延内弟來,名為「探房」,即午備酒邀請親眷陪坐。

    七日或十二日,女家以轎迎婿及女旋家,俗呼「返厝」,亦置酒邀戚屬陪婿,而以女眷陪女,謂之「會親」。

    宴畢,夫婦同歸,或婿先回。

     番婚禮:富者以鹿以豕送婿家,群就飲食肉。

    三日,以利刃敲取婿之門牙一枚,送于婦家。

     生辰必以逢一為大壽,名曰「做一」(如六十一謂之七旬開一之類),用紅面食團俗号「紅龜仔」彼此饋祝。

    神佛日亦用以為獻。

    娶婦之家,親友制大餅或十圓或二十圓及簪珥酒肉以為賀。

    小兒彌月,亦以糖品銀钏為賀。

     俗尚巫,疾病辄令禳之。

    又有非僧非道者,以其出于粵客,名「客子師」,又以其頭纏紅布名「紅頭師」,拈一撮米往占病者,謂之「米卦」,稱說鬼神,鄉人為其所愚,倩貼符行法而禱于神,鼓角喧天,竟夕而罷,病未嘗減而費已三、五金矣。

    大抵村俗病甫卧褥,不思飲食,辄進以山東甜粉湯,稍愈則以一盞米泡九盞水煮食,名曰「九龍糜」,否則食以雛雞,苟不再起,則做紅頭師矣。

    至符咒無所施,于是請佛,佛更不靈,遂乃磨刀向豬,與棺椁衣衾而齊備。

    迨其亡也,吊客臨門,而豕亦就屠矣。

     喪禮:三日内既葬成服,或七日除靈,或五六旬、七八旬不等,惟紳士家以百日為期。

    居喪吊唁,一依定制;卒哭,謝吊客。

    家貧則于年餘若百日内奠祭七期,或以每七為度,或以朔望為期,各有從乎其祖俗者矣。

     番喪禮:置死者于樹枝間,任鳥雀食之,三日肉盡,乃大喜。

     蘭治初辟未久,居民有淡屬來者強半,故慶吊應酬以及日用服食起居,尚多沿乎淡俗。

     祭祀之禮,蘭無族祠,多祭于家。

    忌辰、生辰而外,元宵有祭,清明有祭,或祭于墓,中元祭,除夕祭。

    端午則薦角黍,冬至則薦米圓。

    泉人日中而祭,漳人質明而祭。

    泉人祭以品羞,漳潮之人則有用三牲者。

     蘭人雖貧,男不為奴,女不為婢。

    家徒四壁,有男女則無坐食。

    婦人出門,荊钗裙布,亦不外假。

    此風洵不多觏。

    見者惟少年婦女,雖饒富之家,亦不乘輿。

    村中十歲以上孩童,常不衣褲;夏入塾,亦不着履;此又不關乎貧富矣。

     俗尚賽願。

    不論貧富之家,每有默祝心事,必預養一雄豬;果如願,即日屠宰,山肴野肴,雜然而前陳,就于廳事虔齋設道場,念經禮仰,百拜不為繁,名曰「謝三界」。

    諸親眷醵金為賀,人酬一脔,歡宴累日。

     天後宮在廳治南,相傳三月二十三日為天後生辰,誦經演劇,尤稱盛會。

     正月元旦,以蔬品祀神,赴各宮廟焚香畢,然後拜賀親友。

     四日,家家備牲醴香燭,燒紙爆竹,謂之「接神」。

     上元節,每神廟演劇,俗号「打上元」,沿街高結燈彩,至十七、十八方罷。

    元宵前後,人家糊畫龍獅諸燈,長可八、九丈,作十節、八節,點放燈光,按節而持其柄,以盡飛舞之态。

    所至門前,無不争放爆竹,以相送迎,甚有以銀錢、糕品相饋贈者,名曰「挂彩」。

     二月二日,各街衢裡社鸠金演劇,為當境土地慶壽,兼祝年豐。

     清明祀先祭掃,燒獻紙錢,同于各處。

     端午節作角黍相遺送。

    各門楣懸插蒲艾。

    用雄黃酒書對聯以僻邪。

    祀神以西瓜、桃果之品。

    至午,爇艾一束,遍熏帏帳,棄諸道旁,名曰「送蚊」。

    沿溪上下,以小駁船或漁舟競鬥勝負,好事者用紅绫旗為标,插諸百步之外,令先奪者鳴鑼喝采,蓋龍舟錦标之遺雲。

     六月一日,比戶以紅面和米粉為圓,泡以糖湯,号曰「半年丸」。

     七月超度,自初一至月終,各裡社佥舉首鸠金,延僧禮谶,普施盂蘭法食,家供牲醴時羞果實,結彩張燈,焚化楮镪,不計其數。

    先一夕,各首事子弟皆捧一座紙燈,上書姓名、鋪号,結隊連群,金鼓喧阗,送至溪頭,名曰「放水燈」,謂将引餒鬼以就食也。

    三日事竣,演劇一日,名曰「壓醮」。

     中秋,制糖面為月餅,号「中秋餅」,居家祀神,配以香茗。

    街衢祭當境土地,張燈演劇,與二月同;彼春祈而此秋報也。

     重陽前後,童子制風筝,如鸢、如魚、如四角雙環、如八卦狀,放之于高原曠野,以達雲宵者為樂。

     十月十五日,各家焚香,備牲醴,燒金紙,作三界壽;蓋以上元為天官、中元為地官、下元為水官,三界者、三官也。

     冬至節,家家搗米為湯圓,祭神祀先,各黏一丸放門扉,謂之「饷耗」。

    小兒女和紅曲諸色作花鳥人物狀,以相誇耀。

     臘月十六日,街衢各鋪祀土地神,備極豐盛,謂之「尾牙」,蓋為燕飲牙戶及來春去留夥計而設。

    好事者作詩,有「一年夥計酬杯酒,萬古香煙謝土地」之句。

     二十四日送神,各備酒醴牲果,焚化楮镪、幢幡輿馬儀從于庭以送之。

     二十五日,俗傳為天神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