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兵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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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大司馬統六軍。

    而軍旅大事,則五官皆預焉。

    國子宿衛之士屬冢宰,虎贲宿衛之兵屬司馬,師保四翟之隸屬司徒,又屬司寇,鄉遂之民屬司徒。

    蓋兵無專将,将無專權,法誠善也。

    及後世而兵民始分,唐人府兵,為得井田大意,然井田寓兵于農,府兵寓農于兵,其意已異矣。

    宋、元、明設官益多,兵益廣。

    至我朝而節制防戍之法,乃大備焉。

    今天下承平百餘年矣,大聖人神武不殺,而戴胄荷戈之士,猶日事搜狝,豈非安不忘危之意乎?作兵制志。

     宋置兵馬都監一員,兵馬監押二員,指揮六員(禁軍二,廂軍四)。

    紹興間,複設殿前左翼軍正将一員,副将一員。

    時楊勍亂後,群盜屢起。

    翟臯統廣東摧鋒軍來汀駐紮,隸左翼軍。

    後盜平撤回。

    其禁兵、廂兵之外,籍民為之者曰鄉兵。

    又有訓練禁軍,有砦兵。

    諸縣置巡檢寨都巡檢,各籍民為邏警弓手。

     元初,置兵增戍,有萬戶、翼萬戶府,又有巡軍弓手,隸巡檢司。

     明設汀州衛,隸于福建行都指揮使司。

    左、中、前、後四所,又有上杭守禦千戶所(成化間,溪南寇起,調汀州右所守禦于此),武平守禦千戶所(以上二所直隸行都司),後又設威遠、岩前二營。

     汀州衛守備都司一員,指揮使一員,指揮同知一員,指揮佥事四員,經曆一員,鎮撫二員。

    左、中、前、後及上杭、武平六所正千戶各一員,後加二員;副千戶各二員,後加十一員;鎮撫各一員;百戶各十員,後加二十四員。

     國朝順治初,設左路總兵一員,左右二營副将一員。

    左右二營俱屬總兵統轄,兼轄延、建、邵、汀四府,駐汀州。

    康熙二年,裁城守二營,添設鎮标中營。

    七年,将汀州鎮兵移駐漳浦,以鎮标三營改為城守,三營設副将一員,遊擊三員,守備三員,千總六員,把總一十二員,分轄八縣汛地,仍聽漳浦鎮統轄。

    十年,調中營把總一員撥入銅山營。

    二十五年,調中營千總一員撥入台灣。

    三十一年,調左營守備一員,右營把總一員,撥入福州将軍标營。

    三十七年,複以興化鎮改調汀州,裁副将員缺,以額設三營,派補:左營守備一員,中營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右營把總一員;遊、守、千、把共二十四員,馬、步、戰、守兵共三千名。

    三十九年,以左營遊擊,移駐清流縣汛;以右營遊擊,移駐上杭縣汛。

    四十八年,調撥左營守備一員、右營把總一員、步戰兵四十五名、守兵一百五名,歸入銅山營。

    雍正四年,撥馬戰兵三十六名入台灣營,以台灣更換兵補額。

    五年,添設中、左、右三營,外委千總六員,外委把總十二員。

    九年,調撥步戰守兵九名入泉州安海汛。

    十年,複設左營中軍守備一員。

    十一年,調撥步戰守兵六名入長福營,複設右營把總一員。

    十二年,割延平隸建甯鎮(仍轄邵武)。

    乾隆三年,調撥馬步戰守兵一十五名入屏南縣汛。

    八年,調撥馬戰守兵九名入诏安營。

     今額設汀州鎮總兵官一員,駐紮汀州府城。

    中營中軍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馬步戰守兵共九百五十名。

    饷有定額(内抽出守兵二名入長福營左軍,分防各汛)。

     駐防汀州府城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兵五百一十七名(内抽出兵三名,貼防安海汛)。

     撥防觀音嶺、皇祝嶺、蘿葩坪、羅坑口、宋坊橋、雞心嶺、苦麻嶺等塘汛,共兵四十二名。

     分防連城縣城兼轄水西嶺、打鼓嶺、新泉、桃排、崩坑、三隘等塘汛,把總一員,共兵九十二名。

     分防永定縣城兼轄龍窟、羅灘、摺箭、竹隘等塘汛,千總一員,共兵一百八名。

     分防苦竹鄉兼轄草子湖、佛子凹、青草湖、三層隘等塘汛,把總一員,共兵九十四名。

     分防博平嶺兼轄青山、上寨等塘汛,把總一員,共兵九十七名。

     左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

     馬步戰守兵共九百五十名。

    饷有定額(内抽出戰兵一名,守兵一名,入長福營左軍,分防各汛)。

     駐防清流縣城遊擊一員,把總一員,兵二百二十一名(内抽出兵三名,貼防安海汛)。

     撥防鐵石矶、大嶺、五通、金錢隘等塘汛共兵六十四名。

     分防甯化縣城兼轄禾口、古背、水茜、烏村、石牛、羅溪、黃柏嶺、楊梅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