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戶 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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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三錠四貫一百文,永八十五錠)。
軍務犁耙鈔一百六十文(甯出)。
契本鈔一千五百二十七文(上七百二十七文,連八百文)。
桃李柿樹鈔五貫九百七十二文(上三貫九百八十二文,永一貫九百九十文)。
茶子油樹租鈔二百五十文(武出)。
樊公會稅鈔三百六錠三貫五百文(清出)。
魚課鈔六十九錠七十二文(連出)。
魚課米六十七石八鬥二合(歸出)。
糧料,起運金花價槓銀八千五百七十三兩(長二千四百四十三兩一錢四分八厘,甯一千五百零五兩六錢八分九厘,清五百二十一兩六錢八分七厘,歸九百八十六兩三錢七分一厘,連七百八十兩二錢二分六厘,上九百二十二兩一錢六分三厘,武七百一十七兩五錢五分九厘,永六百九十六兩一錢零七厘)。
折料價腳銀三百七十六兩二錢五分一厘(長一百零七兩二錢二分二厘,甯六十六兩零八分一厘,清二十二兩八錢七分七厘,歸四十三兩二錢九分,連三十四兩二錢四分九厘,上四十兩四錢七分二厘,武三十一兩五錢一分,永三十兩零五錢五分)。
黃白蠟茶價腳銀九百二十二兩二錢三分八厘(長六百四十三兩九錢七分三厘,上二百七十八兩二錢六分五厘)。
廚料果品價腳銀六百九十二兩四錢四分六厘(上杭)。
抵解農桑夏稅絹價腳銀一十四兩零八分三厘(上一兩四錢六分,甯一兩四錢六分,清二兩九錢二分,歸四兩五錢九分三厘,連二兩一錢九分,上七錢三分,武七錢三分)。
段匹櫃袱價腳有閏銀一千一百一十七兩七錢五分一厘(長二百三十九兩九錢八分,甯六百五十二兩四錢二分五厘,清二百二十五兩三錢四分六厘)。
牲口料價腳銀三百零一兩四錢九分八厘(長汀)。
京庫鹽鈔價腳有閏銀一千三百一十八兩九錢一分(長二百三十六兩四錢七分五厘,甯二百三十七兩六錢八分四厘,清一百八十七兩零九分二厘,歸一百七十兩九錢五分六厘,連一百七十四兩四錢五分五厘,上一百四十四兩六錢二分九厘,武八十九兩四錢二分四厘,永七十八兩二錢零三厘)。
三司料價腳銀三千四百二十三兩五錢三分四厘(長七百五十七兩六錢,甯四百七十八兩零五分三厘,清五百五十二兩三錢六分六厘,歸四百零七兩四錢六分九厘,連五百零八兩三錢二分八厘,上二百八十一兩二錢七分五厘,武二百七十一兩六錢零三厘,永一百六十六兩八錢四分)。
課鐵價腳有閏銀四百零八兩三錢五分(連城)。
翠毛價腳銀二百四兩六錢(甯化)。
民弓弦箭價腳銀一千五百零六兩九錢二分(歸七百五十三兩三錢九分六厘,武三百七十六兩七錢六分二厘,永三百七十六兩七錢六分二厘)。
軍器民辦價腳銀五百六十三兩八錢六分三厘(清流)。
胖襖褲鞋價腳銀三百四十兩一錢一分一厘(甯化)。
皮張價腳銀四十九兩六錢一分三厘(連城)。
協濟昌平州馬價銀二十兩(武平)。
存留抵解無征司庫鈔銀一十九兩一錢一分五厘(長五兩三錢五分五厘,甯三兩四錢九分八厘,清一兩一錢四分一厘,歸二兩二錢六分九厘,連一兩七錢八分二厘,上二兩一錢九分五厘,武一兩三錢九分九厘,永一兩四錢七分六厘)。
抵補無零絲棉銀二錢七分六厘(長六分,永二錢一分六厘)。
科舉進士碑坊銀六百九十二兩七錢九分五厘(長一百二十二兩二錢五分,清九十六兩,歸一百一十二兩五錢,連一百四十兩二錢五分,上五十二兩五錢,武六十四兩二錢九分五厘,永一百零五兩)。
曆日槓索紙張銀七十二兩零七分(武平)。
司庫鹽鈔有閏銀五百五十九兩五錢八分(長一百零六兩七錢五分九厘,甯八十八兩零七分六厘,清七十九兩五錢一分四厘,歸七十五兩零二分五厘,連七十九兩零二分七厘,上五十八兩八錢零一厘,武四十兩零五分五厘,永三十二兩三錢二分三厘)。
料剩有閏銀一千九十八兩八錢八分一厘(長二百零一兩九分一厘,甯一百五十四兩二錢七分四厘,清一百二十七兩零三分四厘,歸六十兩九錢九分六厘,連二百五十五兩八錢九分四厘,上一百一十五兩九錢零九厘,武七十七兩二錢九分八厘,永一百零六兩三錢六分五厘)。
備歉銀九百四十一兩五錢六分三厘(甯三百九十兩七錢七分,歸二百六十三兩五錢九分四厘,連五十五兩七錢,上五十二兩九錢四分一厘,永一百七十八兩五錢五分八厘)。
糧剩有閏銀五千二百四十五兩一錢六分六厘(長一千六百二十三兩七錢七分三厘,甯九百七十七兩七錢七分五厘,清四百一十八兩一錢一分八厘,歸七百一十兩八錢七分二厘,連三十九兩一錢三分二厘,上七百六十三兩二錢二分五厘,武一百五兩五錢二分一厘,永五百五十六兩七錢五分一厘)。
溢出丁口銀五兩二錢四分三厘(清流)。
原額升科米銀一百五十五兩三錢七分(長一十兩二錢零四厘,甯二十八兩零二分八厘,歸一百零五兩七分三厘,上八錢九分一厘,永一十一兩一錢七分四厘)。
倉剩解司銀三千五百九十兩八錢三分六厘(長七百二十三兩九錢四分九厘,甯八百一十五兩零三分八厘,清一千四十一兩五錢四分三厘,歸六百零九兩四錢二分五厘,連一百一十四兩五錢九分九厘,上二十兩六錢零六厘,武一百三十六兩四錢四分,永一百二十九兩二錢三分六厘)。
倉剩湊給儒學閏月銀六十兩零六分(甯二十兩零九分,歸一十九兩零四分,連二十兩九錢三分)。
倉剩給武平營兵銀二千三百八十四兩七錢零七厘(長一千二百一十六兩三錢七分一厘,歸六百一十四兩五錢,上三百六十九兩二分一厘,永一百八十四兩八錢一分五厘)。
府倉折價給軍銀四千三百二十六兩八錢八分九厘(長三百三十七兩八錢八分四厘,甯三千三百三十三兩五錢,清二百八十五兩五錢,歸三百七十兩零五厘)。
上杭倉折價給軍銀一千五百七十八兩五錢七分(歸一千零三十五兩,連二百七十八兩五錢,上二百六十五兩零七分)。
武平倉折價給軍銀三千九百一十四兩九錢三分五厘(連一千五百六十二兩,上五百一十八兩零七分四厘,武七百七十七兩五錢八分五厘,永一千零五十七兩二錢七分六厘)。
府庫鹽鈔有閏銀一千七百二十三兩三錢七分(長二百五十一兩零七分,甯二百七十一兩八錢六分六厘,清二百零三兩八錢零三厘,歸二百二十兩九錢零四厘,連二百三十一兩八錢三分五厘,上二百七十七兩三錢二分七厘,武七十六兩六錢三分五厘,永一百六十九兩九錢三分)。
府學倉銀五百零一兩七錢零四厘(長汀)。
縣學倉銀一千九百五十五兩四錢(長二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甯二百六十二兩八錢,清二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歸二百二十五兩九錢六分,連二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上二百四十五兩,武二百三十二兩九錢六分,永二百三十五兩二錢)。
縣際留倉銀八百零七兩八錢二分七厘(甯二百零一兩五錢七分一厘,清一百八十八兩八錢六分四厘,歸一百五十四兩五錢,連一百二十六兩四錢一分九厘,永一百三十六兩四錢七分三厘)。
際留倉改折修倉銀一十八兩三錢四分二厘(上杭,一半解司充饷,一半聽候修倉)。
本色運倉米一萬四千九百五十一石六鬥零二合九勺三抄(府倉八千三百零四石三鬥四升一合七勺三抄,上倉三千六百六十八石四鬥七升八合八勺二抄,武倉二千八百一十六石七鬥八升二合三勺八抄,武平所屯糧米一百六十二石)。
四差 裡甲之役謂之綱,有裡長、老人。
裡長者,明制城中曰坊,在鄉曰裡,通稱為裡甲。
每十戶為甲,十甲為裡。
裡以一戶丁力相應者為長,統十甲首,甲首則統十戶。
其後歲輸一甲,見役專掌催錢糧勾攝公事,及出辦上供物料,皆得稱為裡長。
汀人因之稱散戶為甲首,殊失其舊矣。
老人者,凡在坊、在鄉,每裡各推年高有德一人,坐申明亭,為小民平戶婚、田土、鬥毆、賭盜一切小事。
均徭之役,謂之徭,有銀差力差,十甲輸差,十年一次。
正役歇後,五年一着役。
其編役之制,米一石,準夫一丁,辨民老弱,不任役與有員役及鹽戶當免役者,計一年該役額數,各以應役丁米,填各衙門差使,應出銀者謂之銀差,應出力者謂之力差。
民壯之役謂之機,選拔民之壯丁,充為機兵,團練守城,以備寇警。
驿傳之役謂之站,通紐一縣民米,編充本縣各驿馬驢夫、防夫廪給之數,且以應使客。
有關符,符内所當予者予之(每民米一石抽四鬥五升入驿支應)。
其役按銀米多寡,截排日子,依次應當,歲周複始,至十歲則再編。
萬曆七年,題準行一條鞭,其法不論四差,通計一縣歲所應起存支用差銀若幹兩,俱于丁米内均派之。
征銀在官,而若官府所當取辦,使客所當供應,在官諸役,及機兵所當雇募,悉官為給,不與于民,而裡甲照舊催征。
自條鞭以後,有司有擅用裡役者,法參奏。
萬曆七年以後至萬曆四十年,又累年加編不等。
國朝照前朝舊制,官征官給,以役之。
嗣以軍興兵饷不敷,四差亦多裁充饷。
承平以後,漸次酌複,而裁解未複者尚多焉。
綱: 都察院心紅柴炭等銀三十五兩三錢四分七厘(長、甯、清、歸、連、上、永各四兩四錢二分二厘,武四兩三錢九分三厘)。
察院考較府縣學生員試卷茶葉餅等銀八十九兩三錢五分(長一十四兩一錢一分一厘,甯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清一十兩四錢二分六厘,歸八兩九錢三分三厘,連九兩九錢二分四厘,上一十二兩九錢七分八厘,武一十兩零五厘,永九兩六錢四分)。
總兵府心紅柴炭等銀九兩一錢七分六厘(八縣各一兩一錢四分七厘)。
布政司清軍道紙劄等銀五十四兩三錢六分四厘(長、歸、連各八兩六錢七分,甯一十三兩六錢七分,清三兩六錢七分四厘,上、武、永三縣各銀三兩六錢七分)。
糧饷道紙劄公費等銀三十五兩五錢四分(長六兩一錢四分,甯八兩七錢二分,清五兩七錢,歸二兩六錢五分,連三兩四錢八分,上二兩六錢五分,武二兩五錢,永三兩七錢)。
分守道上任祭品心紅等銀二百零五兩七錢八分(長四十七兩,甯五十七兩,清、歸各二十九兩一錢,連二十一兩一錢六分,上、武各二十兩一錢六分,永一十一兩二錢)。
首領官紙劄等銀二十九兩三錢九分二厘(八縣各三兩六錢七分四厘)。
夷人進貢犒賞等銀一十二兩七錢六分(八縣各一兩五錢九分五厘)。
按察司紙劄銀五兩八錢(七縣各一兩,永一兩八錢)。
本司道修衙家火等銀一百零一兩七錢七分(長、甯、清、歸、連、上、永各一十四兩五錢四分)。
本司護表夫銀三十兩一錢四分(長一十五兩,甯、清各九兩零七分)。
提學道考較生員試卷茶餅等銀一百兩九錢零六厘(長一十八兩四錢一分六厘,甯一十八兩四錢一分二厘,清一十兩五錢二分五厘,歸七兩二錢二分六厘,連一十一兩六錢一分,上一十五兩三錢四分六厘,武九兩七錢六分,永九兩六錢一分三厘)。
本道刊榜紙劄拾廠等銀七十九兩八錢七分四厘(長一十兩,甯一十五兩七錢零七厘,清一十二兩零六分,歸并府考一十四兩零四分,連七兩,上一十兩六錢六分七厘,武、永各七兩)。
軍務犁耙鈔一百六十文(甯出)。
契本鈔一千五百二十七文(上七百二十七文,連八百文)。
桃李柿樹鈔五貫九百七十二文(上三貫九百八十二文,永一貫九百九十文)。
茶子油樹租鈔二百五十文(武出)。
樊公會稅鈔三百六錠三貫五百文(清出)。
魚課鈔六十九錠七十二文(連出)。
魚課米六十七石八鬥二合(歸出)。
糧料,起運金花價槓銀八千五百七十三兩(長二千四百四十三兩一錢四分八厘,甯一千五百零五兩六錢八分九厘,清五百二十一兩六錢八分七厘,歸九百八十六兩三錢七分一厘,連七百八十兩二錢二分六厘,上九百二十二兩一錢六分三厘,武七百一十七兩五錢五分九厘,永六百九十六兩一錢零七厘)。
折料價腳銀三百七十六兩二錢五分一厘(長一百零七兩二錢二分二厘,甯六十六兩零八分一厘,清二十二兩八錢七分七厘,歸四十三兩二錢九分,連三十四兩二錢四分九厘,上四十兩四錢七分二厘,武三十一兩五錢一分,永三十兩零五錢五分)。
黃白蠟茶價腳銀九百二十二兩二錢三分八厘(長六百四十三兩九錢七分三厘,上二百七十八兩二錢六分五厘)。
廚料果品價腳銀六百九十二兩四錢四分六厘(上杭)。
抵解農桑夏稅絹價腳銀一十四兩零八分三厘(上一兩四錢六分,甯一兩四錢六分,清二兩九錢二分,歸四兩五錢九分三厘,連二兩一錢九分,上七錢三分,武七錢三分)。
段匹櫃袱價腳有閏銀一千一百一十七兩七錢五分一厘(長二百三十九兩九錢八分,甯六百五十二兩四錢二分五厘,清二百二十五兩三錢四分六厘)。
牲口料價腳銀三百零一兩四錢九分八厘(長汀)。
京庫鹽鈔價腳有閏銀一千三百一十八兩九錢一分(長二百三十六兩四錢七分五厘,甯二百三十七兩六錢八分四厘,清一百八十七兩零九分二厘,歸一百七十兩九錢五分六厘,連一百七十四兩四錢五分五厘,上一百四十四兩六錢二分九厘,武八十九兩四錢二分四厘,永七十八兩二錢零三厘)。
三司料價腳銀三千四百二十三兩五錢三分四厘(長七百五十七兩六錢,甯四百七十八兩零五分三厘,清五百五十二兩三錢六分六厘,歸四百零七兩四錢六分九厘,連五百零八兩三錢二分八厘,上二百八十一兩二錢七分五厘,武二百七十一兩六錢零三厘,永一百六十六兩八錢四分)。
課鐵價腳有閏銀四百零八兩三錢五分(連城)。
翠毛價腳銀二百四兩六錢(甯化)。
民弓弦箭價腳銀一千五百零六兩九錢二分(歸七百五十三兩三錢九分六厘,武三百七十六兩七錢六分二厘,永三百七十六兩七錢六分二厘)。
軍器民辦價腳銀五百六十三兩八錢六分三厘(清流)。
胖襖褲鞋價腳銀三百四十兩一錢一分一厘(甯化)。
皮張價腳銀四十九兩六錢一分三厘(連城)。
協濟昌平州馬價銀二十兩(武平)。
存留抵解無征司庫鈔銀一十九兩一錢一分五厘(長五兩三錢五分五厘,甯三兩四錢九分八厘,清一兩一錢四分一厘,歸二兩二錢六分九厘,連一兩七錢八分二厘,上二兩一錢九分五厘,武一兩三錢九分九厘,永一兩四錢七分六厘)。
抵補無零絲棉銀二錢七分六厘(長六分,永二錢一分六厘)。
科舉進士碑坊銀六百九十二兩七錢九分五厘(長一百二十二兩二錢五分,清九十六兩,歸一百一十二兩五錢,連一百四十兩二錢五分,上五十二兩五錢,武六十四兩二錢九分五厘,永一百零五兩)。
曆日槓索紙張銀七十二兩零七分(武平)。
司庫鹽鈔有閏銀五百五十九兩五錢八分(長一百零六兩七錢五分九厘,甯八十八兩零七分六厘,清七十九兩五錢一分四厘,歸七十五兩零二分五厘,連七十九兩零二分七厘,上五十八兩八錢零一厘,武四十兩零五分五厘,永三十二兩三錢二分三厘)。
料剩有閏銀一千九十八兩八錢八分一厘(長二百零一兩九分一厘,甯一百五十四兩二錢七分四厘,清一百二十七兩零三分四厘,歸六十兩九錢九分六厘,連二百五十五兩八錢九分四厘,上一百一十五兩九錢零九厘,武七十七兩二錢九分八厘,永一百零六兩三錢六分五厘)。
備歉銀九百四十一兩五錢六分三厘(甯三百九十兩七錢七分,歸二百六十三兩五錢九分四厘,連五十五兩七錢,上五十二兩九錢四分一厘,永一百七十八兩五錢五分八厘)。
糧剩有閏銀五千二百四十五兩一錢六分六厘(長一千六百二十三兩七錢七分三厘,甯九百七十七兩七錢七分五厘,清四百一十八兩一錢一分八厘,歸七百一十兩八錢七分二厘,連三十九兩一錢三分二厘,上七百六十三兩二錢二分五厘,武一百五兩五錢二分一厘,永五百五十六兩七錢五分一厘)。
溢出丁口銀五兩二錢四分三厘(清流)。
原額升科米銀一百五十五兩三錢七分(長一十兩二錢零四厘,甯二十八兩零二分八厘,歸一百零五兩七分三厘,上八錢九分一厘,永一十一兩一錢七分四厘)。
倉剩解司銀三千五百九十兩八錢三分六厘(長七百二十三兩九錢四分九厘,甯八百一十五兩零三分八厘,清一千四十一兩五錢四分三厘,歸六百零九兩四錢二分五厘,連一百一十四兩五錢九分九厘,上二十兩六錢零六厘,武一百三十六兩四錢四分,永一百二十九兩二錢三分六厘)。
倉剩湊給儒學閏月銀六十兩零六分(甯二十兩零九分,歸一十九兩零四分,連二十兩九錢三分)。
倉剩給武平營兵銀二千三百八十四兩七錢零七厘(長一千二百一十六兩三錢七分一厘,歸六百一十四兩五錢,上三百六十九兩二分一厘,永一百八十四兩八錢一分五厘)。
府倉折價給軍銀四千三百二十六兩八錢八分九厘(長三百三十七兩八錢八分四厘,甯三千三百三十三兩五錢,清二百八十五兩五錢,歸三百七十兩零五厘)。
上杭倉折價給軍銀一千五百七十八兩五錢七分(歸一千零三十五兩,連二百七十八兩五錢,上二百六十五兩零七分)。
武平倉折價給軍銀三千九百一十四兩九錢三分五厘(連一千五百六十二兩,上五百一十八兩零七分四厘,武七百七十七兩五錢八分五厘,永一千零五十七兩二錢七分六厘)。
府庫鹽鈔有閏銀一千七百二十三兩三錢七分(長二百五十一兩零七分,甯二百七十一兩八錢六分六厘,清二百零三兩八錢零三厘,歸二百二十兩九錢零四厘,連二百三十一兩八錢三分五厘,上二百七十七兩三錢二分七厘,武七十六兩六錢三分五厘,永一百六十九兩九錢三分)。
府學倉銀五百零一兩七錢零四厘(長汀)。
縣學倉銀一千九百五十五兩四錢(長二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甯二百六十二兩八錢,清二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歸二百二十五兩九錢六分,連二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上二百四十五兩,武二百三十二兩九錢六分,永二百三十五兩二錢)。
縣際留倉銀八百零七兩八錢二分七厘(甯二百零一兩五錢七分一厘,清一百八十八兩八錢六分四厘,歸一百五十四兩五錢,連一百二十六兩四錢一分九厘,永一百三十六兩四錢七分三厘)。
際留倉改折修倉銀一十八兩三錢四分二厘(上杭,一半解司充饷,一半聽候修倉)。
本色運倉米一萬四千九百五十一石六鬥零二合九勺三抄(府倉八千三百零四石三鬥四升一合七勺三抄,上倉三千六百六十八石四鬥七升八合八勺二抄,武倉二千八百一十六石七鬥八升二合三勺八抄,武平所屯糧米一百六十二石)。
四差 裡甲之役謂之綱,有裡長、老人。
裡長者,明制城中曰坊,在鄉曰裡,通稱為裡甲。
每十戶為甲,十甲為裡。
裡以一戶丁力相應者為長,統十甲首,甲首則統十戶。
其後歲輸一甲,見役專掌催錢糧勾攝公事,及出辦上供物料,皆得稱為裡長。
汀人因之稱散戶為甲首,殊失其舊矣。
老人者,凡在坊、在鄉,每裡各推年高有德一人,坐申明亭,為小民平戶婚、田土、鬥毆、賭盜一切小事。
均徭之役,謂之徭,有銀差力差,十甲輸差,十年一次。
正役歇後,五年一着役。
其編役之制,米一石,準夫一丁,辨民老弱,不任役與有員役及鹽戶當免役者,計一年該役額數,各以應役丁米,填各衙門差使,應出銀者謂之銀差,應出力者謂之力差。
民壯之役謂之機,選拔民之壯丁,充為機兵,團練守城,以備寇警。
驿傳之役謂之站,通紐一縣民米,編充本縣各驿馬驢夫、防夫廪給之數,且以應使客。
有關符,符内所當予者予之(每民米一石抽四鬥五升入驿支應)。
其役按銀米多寡,截排日子,依次應當,歲周複始,至十歲則再編。
萬曆七年,題準行一條鞭,其法不論四差,通計一縣歲所應起存支用差銀若幹兩,俱于丁米内均派之。
征銀在官,而若官府所當取辦,使客所當供應,在官諸役,及機兵所當雇募,悉官為給,不與于民,而裡甲照舊催征。
自條鞭以後,有司有擅用裡役者,法參奏。
萬曆七年以後至萬曆四十年,又累年加編不等。
國朝照前朝舊制,官征官給,以役之。
嗣以軍興兵饷不敷,四差亦多裁充饷。
承平以後,漸次酌複,而裁解未複者尚多焉。
綱: 都察院心紅柴炭等銀三十五兩三錢四分七厘(長、甯、清、歸、連、上、永各四兩四錢二分二厘,武四兩三錢九分三厘)。
察院考較府縣學生員試卷茶葉餅等銀八十九兩三錢五分(長一十四兩一錢一分一厘,甯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清一十兩四錢二分六厘,歸八兩九錢三分三厘,連九兩九錢二分四厘,上一十二兩九錢七分八厘,武一十兩零五厘,永九兩六錢四分)。
總兵府心紅柴炭等銀九兩一錢七分六厘(八縣各一兩一錢四分七厘)。
布政司清軍道紙劄等銀五十四兩三錢六分四厘(長、歸、連各八兩六錢七分,甯一十三兩六錢七分,清三兩六錢七分四厘,上、武、永三縣各銀三兩六錢七分)。
糧饷道紙劄公費等銀三十五兩五錢四分(長六兩一錢四分,甯八兩七錢二分,清五兩七錢,歸二兩六錢五分,連三兩四錢八分,上二兩六錢五分,武二兩五錢,永三兩七錢)。
分守道上任祭品心紅等銀二百零五兩七錢八分(長四十七兩,甯五十七兩,清、歸各二十九兩一錢,連二十一兩一錢六分,上、武各二十兩一錢六分,永一十一兩二錢)。
首領官紙劄等銀二十九兩三錢九分二厘(八縣各三兩六錢七分四厘)。
夷人進貢犒賞等銀一十二兩七錢六分(八縣各一兩五錢九分五厘)。
按察司紙劄銀五兩八錢(七縣各一兩,永一兩八錢)。
本司道修衙家火等銀一百零一兩七錢七分(長、甯、清、歸、連、上、永各一十四兩五錢四分)。
本司護表夫銀三十兩一錢四分(長一十五兩,甯、清各九兩零七分)。
提學道考較生員試卷茶餅等銀一百兩九錢零六厘(長一十八兩四錢一分六厘,甯一十八兩四錢一分二厘,清一十兩五錢二分五厘,歸七兩二錢二分六厘,連一十一兩六錢一分,上一十五兩三錢四分六厘,武九兩七錢六分,永九兩六錢一分三厘)。
本道刊榜紙劄拾廠等銀七十九兩八錢七分四厘(長一十兩,甯一十五兩七錢零七厘,清一十二兩零六分,歸并府考一十四兩零四分,連七兩,上一十兩六錢六分七厘,武、永各七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