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營志卷一建置河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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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勢頗下,皆可因勢利導。
又言:分于上複合于下,則沖海之力專,塞鮑家口、王家營二決,則不緻散溢無歸。
帝悉從其請。
雖不果行,然分黃之策定于此時矣。
明年,潘季馴放歸。
二十二年,黃水大漲,清口沙墊,淮嗌不得下,祖陵受水甚。
诏工部諸臣定畫一之計,總河尚書楊一魁主分黃縱淮,海口别疏之。
議定報可。
二十四年,一魁乃大舉,役夫二十萬人,開新河,起黃家嘴,在桃源縣東十裡,舊縣上十五裡。
經漁溝、浪石,至安東下五港,注于灌口,長三百餘裡,以抑黃強。
辟清口沙,建武家墩閘及高良澗諸減水壩,分由射陽、廣洋諸湖入海。
支流下芒稻河入江,以疏淮漲。
十月工成,水患平。
然不久辄淤淺,而正流深闊如常,惟上流亦相繼告決。
并見《明史河渠志》。
而王家營乃偪仄兩河之間,訖于明亡,可耕者幾靡尺土。
麟慶《河口圖說》:清河境内廢田二千三百餘頃,延袤八九十裡。
故河道之一大變已。
清興,河複入淮,順治元年。
而上流自大梁以下,潰決者猶相望。
康熙元年夏六月,河決王家營。
自明季分黃,水緩而流滞,淮由高家堰南洩,河蹑清口入湖,湖、淮嗌不下而河益飽。
又每水發,河臣辄加堤,而河身日益高,季馴之遺意亦失。
王營地勢下,遂每漲必決以為常。
王家營之決見于各志書者,康熙元年以後,四年五月、六年七月、九年五月、十二年三月、十四年、十五年、十八年、二十七年、三十二年,凡十一決。
由是洪濤所趨,高庳易形,坊市易位,而鎮益東。
十六年,罷(縣)[總]河王光裕,以靳輔代。
輔治水之策,獨宗季馴,主均劑黃、淮,不使偏強,以杜遏蹑之患。
既受事,首塞諸決口。
明年,奏建三減水壩于王家營,洩黃河盛漲,北穿鮑營河入海。
大石壩長一百丈,上造浮橋,下通水道名雞心孔,百有三道。
其東為中壩,又東為東壩,各寬十二丈六尺。
見乾隆府、縣《志》及鹹豐《志》引《河防雜說》。
據乾隆《志》:壩在蔣家場、王家營之間,今失所在,而東西壩之名猶存。
濁流既減,清水暢出,故《志》稱:竟輔之身,兩河常無患。
三十二年,河決,移居民,建埽工。
乾隆《志》所謂“舊埽工”。
三十八年,帝南巡,開王營引河。
未詳所在,當在減壩内也。
又二年,初修減水壩。
本鹹豐《志》。
《行水金鑒》謂:王家營舊壩,四十年重建土壩,口寬三十丈。
乾隆《府志》:王營迤西舊減水壩一座,康熙十九年建,二十七年築壩堵塞,二十九年複開,四十四年修。
所紀較詳,惟年歲略有歧互耳。
四十五年,移建于舊壩西。
乾隆《志》:在舊壩西八十丈。
康熙四十五年築,口寬五十丈,壩下引河一道,與舊壩洩下之水同行。
按:此亦石壩也,今西壩茂盛街西有其遺迹。
五十年,建大壩埽工。
載乾隆《志》。
雍正間閉,乾隆間複出。
有越堤,嘉慶九年築。
五十八年,開鎮東引河,長八百二十丈。
乾隆《志》:今兩頭俱淤,止存百餘丈。
鹹豐《志》:分溜北趨,以保南岸老壩車路口險工也。
嘉慶二十年堵閉減壩,挑浚正河,于老壩對岸取直,則此河見在大河身内矣。
治法大備。
雍正五年,王家營堤工敝,更補築之。
其七年,複加高焉。
十餘年中,大都因成法,補苴無弊而已。
高宗乾隆五年,鎮人築東格堤以障黃水。
又築王營減壩引河堤。
并見乾隆《志》。
八年,修包灘埽工,于時減壩引河久淤塞。
三十三年,總河白鐘山請浚治運鹽柴,不報。
而上流仍歲南潰,正河轉淺,恒倒灌清口以齧運。
于是始開王營減壩,洩異漲。
自二年至于三十八年,放壩者九。
乾隆二年、七年、十年、十一年、十八年、二十年、三十三年、三十六年、三十八年。
更築越堤其北。
三十七年。
三十八年四月,壩口跌塘樁石朽壞,總督高晉、總河吳嗣爵奏移于舊壩下。
口寬三十丈。
先是黃水倒漾,引河不及疏,河臣有獻木龍之策者。
乾隆五年高斌。
初建于清口,用以護岸刷沙,清水漸暢注。
乾隆十二年,建木龍于王家營對岸。
然河勢訖未北趨,每暴漲,倒漾仍不免。
四十四年,放減壩。
四十六年四月,總督薩載、總河李奉翰又移下改建之。
以前壩止離黃河二十餘丈,壩底過高,啟放之時,溜勢直下跌塘,至是奏移下八十五丈别建,口寬三十丈,壩底落低四尺。
是歲河溢祥符,又大決儀封青龍岡,流連數載,下遊墊益高,河益仄。
是時,王營河甚狹,一葦可杭。
見“雜記”引周廣業《冬集紀程》。
五十年八月,黃水倒灌,清口淤平,始議借黃濟運
又言:分于上複合于下,則沖海之力專,塞鮑家口、王家營二決,則不緻散溢無歸。
帝悉從其請。
雖不果行,然分黃之策定于此時矣。
明年,潘季馴放歸。
二十二年,黃水大漲,清口沙墊,淮嗌不得下,祖陵受水甚。
诏工部諸臣定畫一之計,總河尚書楊一魁主分黃縱淮,海口别疏之。
議定報可。
二十四年,一魁乃大舉,役夫二十萬人,開新河,起黃家嘴,在桃源縣東十裡,舊縣上十五裡。
經漁溝、浪石,至安東下五港,注于灌口,長三百餘裡,以抑黃強。
辟清口沙,建武家墩閘及高良澗諸減水壩,分由射陽、廣洋諸湖入海。
支流下芒稻河入江,以疏淮漲。
十月工成,水患平。
然不久辄淤淺,而正流深闊如常,惟上流亦相繼告決。
并見《明史河渠志》。
而王家營乃偪仄兩河之間,訖于明亡,可耕者幾靡尺土。
麟慶《河口圖說》:清河境内廢田二千三百餘頃,延袤八九十裡。
故河道之一大變已。
清興,河複入淮,順治元年。
而上流自大梁以下,潰決者猶相望。
康熙元年夏六月,河決王家營。
自明季分黃,水緩而流滞,淮由高家堰南洩,河蹑清口入湖,湖、淮嗌不下而河益飽。
又每水發,河臣辄加堤,而河身日益高,季馴之遺意亦失。
王營地勢下,遂每漲必決以為常。
王家營之決見于各志書者,康熙元年以後,四年五月、六年七月、九年五月、十二年三月、十四年、十五年、十八年、二十七年、三十二年,凡十一決。
由是洪濤所趨,高庳易形,坊市易位,而鎮益東。
十六年,罷(縣)[總]河王光裕,以靳輔代。
輔治水之策,獨宗季馴,主均劑黃、淮,不使偏強,以杜遏蹑之患。
既受事,首塞諸決口。
明年,奏建三減水壩于王家營,洩黃河盛漲,北穿鮑營河入海。
大石壩長一百丈,上造浮橋,下通水道名雞心孔,百有三道。
其東為中壩,又東為東壩,各寬十二丈六尺。
見乾隆府、縣《志》及鹹豐《志》引《河防雜說》。
據乾隆《志》:壩在蔣家場、王家營之間,今失所在,而東西壩之名猶存。
濁流既減,清水暢出,故《志》稱:竟輔之身,兩河常無患。
三十二年,河決,移居民,建埽工。
乾隆《志》所謂“舊埽工”。
三十八年,帝南巡,開王營引河。
未詳所在,當在減壩内也。
又二年,初修減水壩。
本鹹豐《志》。
《行水金鑒》謂:王家營舊壩,四十年重建土壩,口寬三十丈。
乾隆《府志》:王營迤西舊減水壩一座,康熙十九年建,二十七年築壩堵塞,二十九年複開,四十四年修。
所紀較詳,惟年歲略有歧互耳。
四十五年,移建于舊壩西。
乾隆《志》:在舊壩西八十丈。
康熙四十五年築,口寬五十丈,壩下引河一道,與舊壩洩下之水同行。
按:此亦石壩也,今西壩茂盛街西有其遺迹。
五十年,建大壩埽工。
載乾隆《志》。
雍正間閉,乾隆間複出。
有越堤,嘉慶九年築。
五十八年,開鎮東引河,長八百二十丈。
乾隆《志》:今兩頭俱淤,止存百餘丈。
鹹豐《志》:分溜北趨,以保南岸老壩車路口險工也。
嘉慶二十年堵閉減壩,挑浚正河,于老壩對岸取直,則此河見在大河身内矣。
治法大備。
雍正五年,王家營堤工敝,更補築之。
其七年,複加高焉。
十餘年中,大都因成法,補苴無弊而已。
高宗乾隆五年,鎮人築東格堤以障黃水。
又築王營減壩引河堤。
并見乾隆《志》。
八年,修包灘埽工,于時減壩引河久淤塞。
三十三年,總河白鐘山請浚治運鹽柴,不報。
而上流仍歲南潰,正河轉淺,恒倒灌清口以齧運。
于是始開王營減壩,洩異漲。
自二年至于三十八年,放壩者九。
乾隆二年、七年、十年、十一年、十八年、二十年、三十三年、三十六年、三十八年。
更築越堤其北。
三十七年。
三十八年四月,壩口跌塘樁石朽壞,總督高晉、總河吳嗣爵奏移于舊壩下。
口寬三十丈。
先是黃水倒漾,引河不及疏,河臣有獻木龍之策者。
乾隆五年高斌。
初建于清口,用以護岸刷沙,清水漸暢注。
乾隆十二年,建木龍于王家營對岸。
然河勢訖未北趨,每暴漲,倒漾仍不免。
四十四年,放減壩。
四十六年四月,總督薩載、總河李奉翰又移下改建之。
以前壩止離黃河二十餘丈,壩底過高,啟放之時,溜勢直下跌塘,至是奏移下八十五丈别建,口寬三十丈,壩底落低四尺。
是歲河溢祥符,又大決儀封青龍岡,流連數載,下遊墊益高,河益仄。
是時,王營河甚狹,一葦可杭。
見“雜記”引周廣業《冬集紀程》。
五十年八月,黃水倒灌,清口淤平,始議借黃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