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纂淮關統志 卷十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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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關統志卷之十經費
征解款目附
國家設官分職,祿有常經。
而一夫一役之微,亦必核其事之繁簡,酌給工食,以資辦公。
此經費之不可少也。
淮關兼并宿海,幅員遼廓,需人衆多,經費未免浩繁。
款目不分,既恐奉行罔據,而量入為出,尤當究所由來。
故先冠以征收解發各款,彙為一編。
庶幾條分縷晰,一目了然,永遵乎出入之經,而衷于一也。
志《經費》。
淮安關征收款目 關項下: 過關大票貨數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照票貨數自一石至一百四十九石者。
水駝船裝綢緞布匹。
各口報到大票上一鋪等各口,查報貨數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天妃、仲莊、外河、草灣、永豐、軋東、流均、周閘、下一鋪九口征收貨稅。
回空糧船攜帶貨物征收稅銀。
鹽鈔定額銀壹萬兩,由兩淮運司按季批解。
倉項下: 商稅及酒曲、機粉、牙膠等稅,由淮安府稅課大使征收批解。
絨線季稅系本地鋪戶按季完納。
茶稅盡收盡解,另款奏報。
廠項下: 正單按船名色照例報納。
分單照貨數按例起單。
抽分竹木闆片。
桅封北鈔鮮魚船隻,例應報納桅封,其北河、桃源等處貨船,未納北鈔者,到關照例補納。
長山、白洋、新河、後湖、廟灣五口征收北鈔梁頭。
重運糧船下卸貨物,由七處抽分口查收。
席抽定額四兩五錢三分,由淮北批驗所大使按季批解。
解發款目 計開: 一、解部船鈔銀六萬八千八百八十三兩。
供漕銀三萬一百八十一兩四錢六分九厘。
銅斤正項銀九千二百三十兩七錢六分。
銅斤節省銀六千一百五十三兩八錢四分。
四稅銀一萬八千四兩二錢五分六厘。
灰契銀一千二百六兩七錢三分一厘。
商稅銀三千九百七十一兩二錢四分。
庶吉士銀七十兩。
興慶閣銀五千兩。
光祿寺銀三萬兩。
一、解河庫道扣利等項銀二萬六千八百二十四兩八錢六厘。
一、發淮安府四稅支銷等項銀一千二百一十四兩六錢 淮、大二衛門軍口糧銀七百一十二兩八錢。
書吏工食銀七十八兩。
門役工食銀二十一兩六錢。
皂甲工食銀八十六兩四錢 以上解發共正額銀二十萬一千六百三十九兩六錢零。
一、盈餘銀兩,向系盡收盡解。
按年比較,每年例準提存辦公銀一萬兩,以備傳辦公事之用。
如有餘存,奏明解交内務府核銷。
乾隆四年,奏發委員三員在關辦事。
每員每月議給養廉銀二十兩,又飯食銀四兩八錢,即準在此項内動支開銷。
原案載入《令甲》。
一、随正征收加一火耗,遵照部定經費各款開支,如有不敷,準于盈餘項下撥補,一并造報戶部核銷。
倘有餘存,亦奏明解交内務府充公。
原案載入《令甲》。
一、淮關向有飯食、罰倍二項,節經奏明,留關充公。
除照例充賞并動支一切公用及添補經費冊内未開各項外,如有餘剩,統于年滿時,核實确數,一并奏繳。
全文載入《文告》。
淮安關經費款目銀數 計開: 一、解部正額銀,每千兩外加庫飯銀十五兩、補平銀十五兩。
一、解興慶閣、光祿寺銀,每千兩外加庫飯銀二十九兩、補平銀十五兩。
一、解部盈餘銀,每千兩外加庫飯銀二十九兩、補平銀十五兩。
一、解内閣費用銀二百兩。
一、解錢糧裝銀木鞘,每個銀三錢。
一、解冊檔需用油紙包繩,每千兩銀一錢八分。
一、解第四季錢糧解員盤費銀二百兩。
一、解錢糧書吏盤費銀四百八十兩。
内首、三兩季,節省銀二百四十兩,實用銀二百四十兩。
一、解錢糧解役盤費銀二百兩。
内首、三兩季,節省銀八十兩,實用銀一百二十兩。
一、解錢糧遣牌五面,每面銀三錢五分;搭棚五個,每個銀四錢八分,共銀四兩一錢五分。
内首、三兩季,節省銀一兩六錢六分,實用銀二兩四錢九分。
一、解錢糧包銀布,每千兩銀一錢一分。
一、解錢糧到部扛鞘口袋,每千兩銀二錢二分。
一、二季請領冊檔。
戶部雲南司飯銀二十二兩。
戶部貴州司飯銀二十四兩。
工部紙張銀六兩。
一、每年批解 戶科季報考核飯銀九百兩。
戶部貴州司季報考核飯銀一千三百九十兩。
戶部雲南司季報飯銀六百四十兩。
戶部江南司季報飯銀一百二十兩。
戶部司務廳季報飯銀八兩。
戶部廣東司飯銀五十兩。
戶部盈餘解費銀十兩。
本關養廉銀一萬兩。
吏書工食 經制書吏八名,共銀一千八百四十三兩二錢。
每名每月銀十九兩二錢。
本房一名,銀二十六兩八錢八分。
每月銀二兩一錢四分。
揭房一名,銀二十六兩八錢八分。
每月銀二兩二錢四分。
柬房五名,共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
每名每月銀二兩二錢四分。
冊頭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以下俱每名每月銀一兩九錢二分。
清字清書四名,共銀九十二兩一錢六分。
冊書十名,共銀二百三十兩四錢。
單房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填票書手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商稅房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
廠房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雜行房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
樓書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
算手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糧船書手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
而一夫一役之微,亦必核其事之繁簡,酌給工食,以資辦公。
此經費之不可少也。
淮關兼并宿海,幅員遼廓,需人衆多,經費未免浩繁。
款目不分,既恐奉行罔據,而量入為出,尤當究所由來。
故先冠以征收解發各款,彙為一編。
庶幾條分縷晰,一目了然,永遵乎出入之經,而衷于一也。
志《經費》。
淮安關征收款目 關項下: 過關大票貨數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照票貨數自一石至一百四十九石者。
水駝船裝綢緞布匹。
各口報到大票上一鋪等各口,查報貨數至一百五十石以外者。
天妃、仲莊、外河、草灣、永豐、軋東、流均、周閘、下一鋪九口征收貨稅。
回空糧船攜帶貨物征收稅銀。
鹽鈔定額銀壹萬兩,由兩淮運司按季批解。
倉項下: 商稅及酒曲、機粉、牙膠等稅,由淮安府稅課大使征收批解。
絨線季稅系本地鋪戶按季完納。
茶稅盡收盡解,另款奏報。
廠項下: 正單按船名色照例報納。
分單照貨數按例起單。
抽分竹木闆片。
桅封北鈔鮮魚船隻,例應報納桅封,其北河、桃源等處貨船,未納北鈔者,到關照例補納。
長山、白洋、新河、後湖、廟灣五口征收北鈔梁頭。
重運糧船下卸貨物,由七處抽分口查收。
席抽定額四兩五錢三分,由淮北批驗所大使按季批解。
解發款目 計開: 一、解部船鈔銀六萬八千八百八十三兩。
供漕銀三萬一百八十一兩四錢六分九厘。
銅斤正項銀九千二百三十兩七錢六分。
銅斤節省銀六千一百五十三兩八錢四分。
四稅銀一萬八千四兩二錢五分六厘。
灰契銀一千二百六兩七錢三分一厘。
商稅銀三千九百七十一兩二錢四分。
庶吉士銀七十兩。
興慶閣銀五千兩。
光祿寺銀三萬兩。
一、解河庫道扣利等項銀二萬六千八百二十四兩八錢六厘。
一、發淮安府四稅支銷等項銀一千二百一十四兩六錢 淮、大二衛門軍口糧銀七百一十二兩八錢。
書吏工食銀七十八兩。
門役工食銀二十一兩六錢。
皂甲工食銀八十六兩四錢 以上解發共正額銀二十萬一千六百三十九兩六錢零。
一、盈餘銀兩,向系盡收盡解。
按年比較,每年例準提存辦公銀一萬兩,以備傳辦公事之用。
如有餘存,奏明解交内務府核銷。
乾隆四年,奏發委員三員在關辦事。
每員每月議給養廉銀二十兩,又飯食銀四兩八錢,即準在此項内動支開銷。
原案載入《令甲》。
一、随正征收加一火耗,遵照部定經費各款開支,如有不敷,準于盈餘項下撥補,一并造報戶部核銷。
倘有餘存,亦奏明解交内務府充公。
原案載入《令甲》。
一、淮關向有飯食、罰倍二項,節經奏明,留關充公。
除照例充賞并動支一切公用及添補經費冊内未開各項外,如有餘剩,統于年滿時,核實确數,一并奏繳。
全文載入《文告》。
淮安關經費款目銀數 計開: 一、解部正額銀,每千兩外加庫飯銀十五兩、補平銀十五兩。
一、解興慶閣、光祿寺銀,每千兩外加庫飯銀二十九兩、補平銀十五兩。
一、解部盈餘銀,每千兩外加庫飯銀二十九兩、補平銀十五兩。
一、解内閣費用銀二百兩。
一、解錢糧裝銀木鞘,每個銀三錢。
一、解冊檔需用油紙包繩,每千兩銀一錢八分。
一、解第四季錢糧解員盤費銀二百兩。
一、解錢糧書吏盤費銀四百八十兩。
内首、三兩季,節省銀二百四十兩,實用銀二百四十兩。
一、解錢糧解役盤費銀二百兩。
内首、三兩季,節省銀八十兩,實用銀一百二十兩。
一、解錢糧遣牌五面,每面銀三錢五分;搭棚五個,每個銀四錢八分,共銀四兩一錢五分。
内首、三兩季,節省銀一兩六錢六分,實用銀二兩四錢九分。
一、解錢糧包銀布,每千兩銀一錢一分。
一、解錢糧到部扛鞘口袋,每千兩銀二錢二分。
一、二季請領冊檔。
戶部雲南司飯銀二十二兩。
戶部貴州司飯銀二十四兩。
工部紙張銀六兩。
一、每年批解 戶科季報考核飯銀九百兩。
戶部貴州司季報考核飯銀一千三百九十兩。
戶部雲南司季報飯銀六百四十兩。
戶部江南司季報飯銀一百二十兩。
戶部司務廳季報飯銀八兩。
戶部廣東司飯銀五十兩。
戶部盈餘解費銀十兩。
本關養廉銀一萬兩。
吏書工食 經制書吏八名,共銀一千八百四十三兩二錢。
每名每月銀十九兩二錢。
本房一名,銀二十六兩八錢八分。
每月銀二兩一錢四分。
揭房一名,銀二十六兩八錢八分。
每月銀二兩二錢四分。
柬房五名,共銀一百三十四兩四錢。
每名每月銀二兩二錢四分。
冊頭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以下俱每名每月銀一兩九錢二分。
清字清書四名,共銀九十二兩一錢六分。
冊書十名,共銀二百三十兩四錢。
單房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填票書手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商稅房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
廠房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雜行房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
樓書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
算手三名,共銀六十九兩一錢二分。
糧船書手二名,共銀四十六兩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