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纂淮關統志 卷九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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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五間
耳房二間石山一座
四圍牆垣東西兩圍各長五十五丈五尺,後圍長三十七丈,各高一丈六尺。
濠溝仍在署東牆外,較昔稍長。
署外官廳三間,大門一間在轅門西。
馬快班房三間,大門一間與官廳毗連。
圈門一座在馬快班房右。
東額曰“俗厚”,西額曰“風淳”。
禀事上下樓房四間在轅門西。
舍人班房三間與禀事班房毗連。
軍夜班房三間在轅門外南首。
近署續置民房、基地,一切契紙,附錄于後。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 一、契買周冠瓦樓門面三間,坐落關署東首,價銀六十兩。
一、契買柳永年瓦房門面二間,坐落關署西首,價銀二十兩。
一、契買龔執揆基地一塊,坐落關署西首,東長二丈二尺五寸,西二丈九寸,南一丈六尺三寸,北一丈六尺三寸,價銀二十八兩。
一、契買鄭洪柱基地一塊,坐落關署西首,東至官巷,西至呂姓牆滴水界,南至街邊,北至呂姓房滴水界,價銀四十五兩。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 一、契買谷麟蒼草樓房十一間,随房地一塊,坐落大關樓東首,價銀二百兩。
一、契買劉珠陽田一塊,坐落人慶三鄉關署後,現浚為池,計田十畝一分有零,價銀二十兩。
附 委員公寓在大關樓後。
稅課大使署在府城北門大街。
闆閘鎮巡檢司暫寓回施庵。
護庫千總署在太平橋側。
大門三間,大堂三間,住房三間,廚房二間。
義塾在本鎮南街。
大門一間,書館三間。
續纂公署 文津書院 竊查書院之設,始自乾隆元年,蝸寄唐公創設講席于愛蓮亭。
嗣于嘉慶三年,阿厚庵莅任,整肅頹風,觀光問俗,遴聘主講,振作人才。
仍僑居于翁公祠。
生員、童生按月分期,各試課二次,取定内課生員二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一兩二錢。
外課四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一兩。
附課者,并無膏火,以備試衡黜拔。
又童生,按月亦分期試課二次,取定内課二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一兩。
外課四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八錢。
附課者,不領膏火,備補優劣。
凡生童試取前五名者,酌另獎賞,以鼓奮志。
其山長束修、薪水、膏火等項,俱自為捐廉支給,專令本鎮巡檢監院。
嗣于嘉慶十年,經李公諱如枚者,以掄才勵士,為皇家首重之條,自應鄭重,豈可假祠宇以處長?遂捐俸采購署東南魁星閣外地址,建造書院一所。
其講堂、廊庑,已镌圖志首,不複冗載,仍額“文津”。
餘自辛未孟冬銜命督斯榷政,屈經五載。
适值水決歲荒,滑邑小醜跳梁,接年商賈有羁,課賦短绌,積至數十萬。
邀恩分限賠繳,夙夜焦思,設法招徕。
公政之暇,尤未嘗廢弛舊典。
惟撙節清俸,延師按期試課。
訂内課生員二十名,外課三十名;内課童生十名,外課二十名。
附課均無定額。
其經費一切悉照舊捐給。
書塾一區,在署南大街。
召集本鎮無力從師蒙童,試取是鎮貧生,擇其品學正馴者教讀。
緣學堂屋少位多,且地方遼廣,煙戶叢繁,一值陰雨,道途泥濘,童稚赴館維艱。
遂廣選蒙師八人,分館八堂,在于翁公祠、回施庵、元天宮、愛蓮亭及河南福緣庵等處。
既就四方受業蒙童之便,複拯失館寒儒薪水之需。
每一蒙師,月給修脯銀三兩。
八館統訂蒙童八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三錢。
附讀者并無膏火,以待遞補。
此項亦系捐廉支給。
以上所列内、外課之生童,并義學之師徒,月給膏火。
現載名數,原無一定之規。
總視年歲之豐稔,增減之處,全賴當事者為之。
與善堂 創自嘉慶八年,榷使德假觀音庵右院為是堂。
捐施棺具,以恤貧民。
嗣經接任李捐買義地,合舊有乾隆五十九年價置東街新路之旁義地十五畝五分,又嘉慶六年契買百子堂後地三十餘畝,悉為堂内義冢之區,印契附卷。
餘于嘉慶十六年冬,督淮榷政之餘,惟念斯堂實稱善舉,若久假庵舍年深,恐緻疏怠。
立志積俸,于次年令巡捕官盧廷桂附近署廨,購得南街民房一所改建。
是堂正樓上下六間,上供觀世音菩薩、孚佑帝君、文昌帝君。
耳樓群房統計五十三間,四圍堅築牆垣,炯然一新。
計費銀一千三百兩。
印契附卷。
仍令原董事韓煦萬、許潤泉二人,在堂監造棺木、修合普渡。
凡觀音膏藥,以濟貧民暴露之需,災病之苦,終年計費無多,陸續捐廉給發。
該二董事自願苦行,經理與中,毫不染指。
蓋謂從善入流,非市井不肖者等也。
每歲清明之際,董事親帶堂使履勘僻壤之處,遇有無主孤墳,暴露枮骨,即為之掩補。
又有民人葛壽海者,堅志清修,四方勸惜字紙,募建焚爐一座,廣送惜字篾簍,并于街衢市口懸挂盛紙小木櫃,以備行人撿積。
日逐收取,漂刷潔淨,積而焚之。
其灰燼或沉于大川,或埋于淨土。
并于堂側價買取租田地三十五畝,以抵修爐、添置簍櫃及雇人拾取字紙等費。
餘誠恐經費不敷,于二十年春捐廉紋銀五百兩,交董事生息,以供堂内香供各項之需。
拟将此項籌購膏腴田畝,獲租濟用,以垂永久。
濠溝仍在署東牆外,較昔稍長。
署外官廳三間,大門一間在轅門西。
馬快班房三間,大門一間與官廳毗連。
圈門一座在馬快班房右。
東額曰“俗厚”,西額曰“風淳”。
禀事上下樓房四間在轅門西。
舍人班房三間與禀事班房毗連。
軍夜班房三間在轅門外南首。
近署續置民房、基地,一切契紙,附錄于後。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 一、契買周冠瓦樓門面三間,坐落關署東首,價銀六十兩。
一、契買柳永年瓦房門面二間,坐落關署西首,價銀二十兩。
一、契買龔執揆基地一塊,坐落關署西首,東長二丈二尺五寸,西二丈九寸,南一丈六尺三寸,北一丈六尺三寸,價銀二十八兩。
一、契買鄭洪柱基地一塊,坐落關署西首,東至官巷,西至呂姓牆滴水界,南至街邊,北至呂姓房滴水界,價銀四十五兩。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 一、契買谷麟蒼草樓房十一間,随房地一塊,坐落大關樓東首,價銀二百兩。
一、契買劉珠陽田一塊,坐落人慶三鄉關署後,現浚為池,計田十畝一分有零,價銀二十兩。
附 委員公寓在大關樓後。
稅課大使署在府城北門大街。
闆閘鎮巡檢司暫寓回施庵。
護庫千總署在太平橋側。
大門三間,大堂三間,住房三間,廚房二間。
義塾在本鎮南街。
大門一間,書館三間。
續纂公署 文津書院 竊查書院之設,始自乾隆元年,蝸寄唐公創設講席于愛蓮亭。
嗣于嘉慶三年,阿厚庵莅任,整肅頹風,觀光問俗,遴聘主講,振作人才。
仍僑居于翁公祠。
生員、童生按月分期,各試課二次,取定内課生員二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一兩二錢。
外課四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一兩。
附課者,并無膏火,以備試衡黜拔。
又童生,按月亦分期試課二次,取定内課二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一兩。
外課四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八錢。
附課者,不領膏火,備補優劣。
凡生童試取前五名者,酌另獎賞,以鼓奮志。
其山長束修、薪水、膏火等項,俱自為捐廉支給,專令本鎮巡檢監院。
嗣于嘉慶十年,經李公諱如枚者,以掄才勵士,為皇家首重之條,自應鄭重,豈可假祠宇以處長?遂捐俸采購署東南魁星閣外地址,建造書院一所。
其講堂、廊庑,已镌圖志首,不複冗載,仍額“文津”。
餘自辛未孟冬銜命督斯榷政,屈經五載。
适值水決歲荒,滑邑小醜跳梁,接年商賈有羁,課賦短绌,積至數十萬。
邀恩分限賠繳,夙夜焦思,設法招徕。
公政之暇,尤未嘗廢弛舊典。
惟撙節清俸,延師按期試課。
訂内課生員二十名,外課三十名;内課童生十名,外課二十名。
附課均無定額。
其經費一切悉照舊捐給。
書塾一區,在署南大街。
召集本鎮無力從師蒙童,試取是鎮貧生,擇其品學正馴者教讀。
緣學堂屋少位多,且地方遼廣,煙戶叢繁,一值陰雨,道途泥濘,童稚赴館維艱。
遂廣選蒙師八人,分館八堂,在于翁公祠、回施庵、元天宮、愛蓮亭及河南福緣庵等處。
既就四方受業蒙童之便,複拯失館寒儒薪水之需。
每一蒙師,月給修脯銀三兩。
八館統訂蒙童八十名,每名月給膏火銀三錢。
附讀者并無膏火,以待遞補。
此項亦系捐廉支給。
以上所列内、外課之生童,并義學之師徒,月給膏火。
現載名數,原無一定之規。
總視年歲之豐稔,增減之處,全賴當事者為之。
與善堂 創自嘉慶八年,榷使德假觀音庵右院為是堂。
捐施棺具,以恤貧民。
嗣經接任李捐買義地,合舊有乾隆五十九年價置東街新路之旁義地十五畝五分,又嘉慶六年契買百子堂後地三十餘畝,悉為堂内義冢之區,印契附卷。
餘于嘉慶十六年冬,督淮榷政之餘,惟念斯堂實稱善舉,若久假庵舍年深,恐緻疏怠。
立志積俸,于次年令巡捕官盧廷桂附近署廨,購得南街民房一所改建。
是堂正樓上下六間,上供觀世音菩薩、孚佑帝君、文昌帝君。
耳樓群房統計五十三間,四圍堅築牆垣,炯然一新。
計費銀一千三百兩。
印契附卷。
仍令原董事韓煦萬、許潤泉二人,在堂監造棺木、修合普渡。
凡觀音膏藥,以濟貧民暴露之需,災病之苦,終年計費無多,陸續捐廉給發。
該二董事自願苦行,經理與中,毫不染指。
蓋謂從善入流,非市井不肖者等也。
每歲清明之際,董事親帶堂使履勘僻壤之處,遇有無主孤墳,暴露枮骨,即為之掩補。
又有民人葛壽海者,堅志清修,四方勸惜字紙,募建焚爐一座,廣送惜字篾簍,并于街衢市口懸挂盛紙小木櫃,以備行人撿積。
日逐收取,漂刷潔淨,積而焚之。
其灰燼或沉于大川,或埋于淨土。
并于堂側價買取租田地三十五畝,以抵修爐、添置簍櫃及雇人拾取字紙等費。
餘誠恐經費不敷,于二十年春捐廉紋銀五百兩,交董事生息,以供堂内香供各項之需。
拟将此項籌購膏腴田畝,獲租濟用,以垂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