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一件證明自己很想女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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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兩個禮拜,我就要去馬來西亞跟新加坡演講跟簽書。

    (ps:這文是去年寫的啦:P) 踏出台灣宣傳作品是好事,但今年我犯的小人特多、超機歪的事也很多,小内的爸媽好心帶我去行天宮拜拜、收個驚,祈求我出國一路平安。

     離開行天宮後,他們直接開車送我去火車站搭高鐵,我要一個人回台中。

     “把逼,你一直在笑。

    ”小内在後座用手指戳我的手掌。

     “……嗯?”我搞不懂。

     “你是不是都沒有舍不得我?”小内一臉很悶。

     “哪有,我超舍不得妳的啊。

    ”我立刻啟動警覺模式。

     “那你為什麼看起來一副很開心的樣子?你都要走了。

    ” “我哪有啊!我哪有開心,我都馬離~情~依~依~” 我拿開隔在小内與我中間的一大袋換洗衣物,說:“坐過來!” “不要。

    ”小内說,卻忍不住靠了過來。

     我摸摸小内的頭,讓她躺在我的大腿上。

     “我走了,妳要好好吃飯,但不可以吃太多。

    ” “好。

    ” “也要好好喝湯,湯可以喝多一點。

    ” “為什麼湯可以喝多一點?” “湯喝多了就比較容易飽,飽了就不會吃那麼多。

    ” “好。

    ” 台北火車站到了。

     我剛買票完,就接到小内的電話。

     “把逼,你真的有想我嗎?”她的聲音低低的。

     “有啊,如果我沒有想妳,我怎麼可能得到這個禮拜最想小内的人的比賽的第一名呢?”我一邊講電話,一邊搭上電梯。

     “那你真的有舍不得嗎?” “如果我沒舍不得,我又怎麼可能赢得本周最舍不得小内的比賽的冠軍呢?” “……又沒有那些比賽。

    ” “反正我就是超級missyou的,超級!”我看着二樓星巴克的櫃台,考慮着要不要買。

     “把逼,你要在五點以前做一件讓我覺得你很想我的事,不然我就要生氣。

    ” “現在已經四點半了耶。

    ” “好,那六點。

    ” 我覺得真好笑,但短期記憶力特爛的我還真怕忘了做這件事,不可以太疏忽。

     在高鐵上我隻會做一件事,寫小說。

     我用右腦趕着中國時報後天就要的稿,用左腦盤算怎麼讓小内知道我很想她。

     寫着寫着,台中也到了,我一邊收拾計算機一邊打手機給小内。

     “小内,妳到底在哪裡啊?我們要下車了啦!”我裝出焦急的聲音。

     “下車?” “對啊,快到台中了,妳在哪啊?在廁所嗎?”我講手機,悠閑地走出車廂。

     “什麼啊,你在演什麼戲啊?” “妳在說什麼啊,要開玩笑等一下再開,車子已經靠站了!” 人潮沒有很多,擠了擠,我朝最近的手扶梯走去。

     “我在百貨公司啊,吼呦,我知道你在演戲啦,被我識破了。

    ” “妳在百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