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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城國第一》
其國在廣州之南可二千裡。
南際真臘,西接交趾,東北臨大海。
福州長樂五虎門張十二帆大舶,西南善風十晝夜程。
由福州而往,針位:取官塘之山。
又五更取東沙之山,過東甲之嶼。
又五更平南澳。
又四十更平獨豬之山。
又十更見通草之嶼,取外羅之山。
又七更收羊嶼。
海行之法,六十裡為一更,以托避礁淺,以針位取海道。
國東北百裡巨口曰新洲港。
港之浒标以石塔。
其寨曰設比奈,二夷長主之。
戶五六十馀。
港西南陸行百裡為王之都城,其名曰占城,壘石為之。
四方有門,門有防衛。
其王修浮圖教。
王之冠三山金鈒花冠,服五色花布長衣,下圍色絲帨。
其出入乘象或小車,服以二牛。
其臣茭蔁之冠,制如王。
飾以金彩,辨品級。
服冒膝上,色布帨下,跣足。
其服色元黃紫無禁,白辟用。
其遇天诏至也,王則花冠錦衣,束八寶方帶,腕金镯,服玳瑁履,乘象出郊。
介而從者五百人,或舞皮牌,或擊鼓,或吹椰筒,或執兵,皆夾王而趨。
至,則王膝行以迎。
其王之宮峻而廣,蓋以修瓦,缭以垣,以垩塈之。
宮之門以堅木雕百獸以飾。
其臣之居,高下有制。
民檐過三尺用罰,蓋以茅。
其定歲以月生晦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無閏。
其俗午而興,子而寝。
晝夜十更,記以鼓。
以粉畫革為書記。
性愛其首。
羊皮捶薄,或樹皮薰黑,或摺削細竹為管,蘸白粉書字如蚯蚓委曲之狀。
或誤觸其首,卽有陰殺之恨。
其婚禮先會于女家。
旬之後,男之父母宗戚鼓樂以迎男婦,歸則飲酒以慶。
其制刑五:一曰杖脊,杖以藤。
二曰劓。
三日貫削木,以堅木削銳,樹之舟,以貫罪人之後,末出于口,泛水而為警。
四曰烙面,用之奸。
五曰斷手,用之盜。
其國之怪異:一曰鳄魚,可以辨訟。
二曰屍頭蠻,是食嬰孺。
國有大潭,名曰鳄魚,凡訟不決,令兩造騎牛渡潭,曲者鳄魚食之,直者屢過不食。
屍頭蠻一曰屍緻魚,卽民家女子生而無瞳子者,夜寝,飛頭往食嬰兒糞尖,兒被妖氣,卽不育,頭仍飛回。
若候飛去,移其軀别處,則回不得合而死。
民生此女,不白之官,除殺者罪其家。
其常食曰槟榔,裹以蒌葉,包以蠡灰,食不絶口。
飲曰甕酒。
甕酒者,造以飯,和以藥,封之甕中,以生蛆為熟。
凡飲,則截纖竹三尺,竅其中,插于甕。
人則圍坐,視多寡而入水,輪次以咂飲。
至味薄乃不入水。
見月則飲酒而歌。
其交易以淡金、以銀。
其利魚鹽。
其俗耕田,其谷宜三種,其畜宜六擾。
國之馬如驢。
三種:黍、稷、稻也。
六擾:馬、牛、羊、豕、犬、鷄也。
其王元日沐浴,用人膽以和,部領獻以為禮,謂雲「通身是膽」也。
其家亦以酒飲。
其王在位三十載,則齋戒于深山,一載而複位,國人稱為昔??馬哈喇紮。
入山,子弟攝國,日齋戒而誓天曰:「我為王不道,願虎狼食我,或病亡我。
」期年不死,仍反位。
昔??馬哈喇紮乃至尊至聖之号。
其山有迦闌香,一曰奇南,其色紅紫。
是産也,乃海外之特品,有視守,以禁私采,價以銀對。
多降香、烏木,國以為薪。
烏木黑潤,皆冠絶于他産。
有竹焉,其狀如萪藤,色如鐵,寸有三節,高幾二丈,名曰觀音竹。
有獸焉,其狀如牛,黑質無毫,麟紋而三跲,鼻戴一角,其長有一尺四五寸,曰犀牛。
有象,有野水牛,必群而出。
人之青衣者則觸而死。
有鵝、鴨,其鷄足二寸,紅冠白耳,曲腰高尾,人置掌中亦啼。
多梅、橘、甘蔗、椰子、芭蕉子,多茄、瓜、葫蘆。
有果,然其狀如瓜,皮如荔支,黃肉如鷄卵,味如蜜,子如鵝腎,味如栗,其名曰波羅蜜。
其國之隸有賓童龍國,山地與占城相接。
其國有雙溪之澗,水極澄澈。
有目連遺址。
其居喪之事有三:一曰缟服,二曰設佛事薦死,三曰擇地而葬。
婚姻偶合。
是多屍緻魚之妖,民鹹廟祀之以禳。
其酋長出入從以百人,唱贊曰亞、曰仆。
其衣服民俗與占城同。
有山焉,峻嶺而方,曰靈山。
其俗耕田,田稻。
山多黑紋藤杖,以鬥錫條易之。
紋疏者可一錫而三條。
海舶常樵汲于此,或然水燈以求利涉。
其與占城鼎峙而望者有昆侖之山,盤礴千裡。
其北有弓鞋之嶼。
山之下曰昆侖洋,其水不見山二十五托,溝内可五十托,過溝可三十五托。
舶之往西洋者,善風七晝夜始盡此山。
其民漁采而食,巢穴而處,其狀怪而黑。
諺曰:「上怕七洲,下怕昆侖,針迷舵失,人船莫存。
」 又有東西竺之山。
東竺一案而兩嶼,西竺亦一案,而門内之水可三十托,外之水可三十五托。
巃嵸對峙,人有蓬萊、方丈之稱焉。
土不宜谷,資于淡洋。
男女斷發,系占城之布。
其物有木綿,椰簟卧之夏涼而冬暖。
淡洋者,四周皆山。
有大溪焉,經帶二千馀裡而注于海。
其流清而甘,過舶汲焉。
其田膏腴,田稻。
民俗亦淳厚也。
其朝貢以三載。
其傳位受皇帝之封。
洪武二年,其主阿搭阿者首遣其臣虎都蠻來朝貢。
诏遣中書省管勾甘桓等封為占
南際真臘,西接交趾,東北臨大海。
福州長樂五虎門張十二帆大舶,西南善風十晝夜程。
由福州而往,針位:取官塘之山。
又五更取東沙之山,過東甲之嶼。
又五更平南澳。
又四十更平獨豬之山。
又十更見通草之嶼,取外羅之山。
又七更收羊嶼。
海行之法,六十裡為一更,以托避礁淺,以針位取海道。
國東北百裡巨口曰新洲港。
港之浒标以石塔。
其寨曰設比奈,二夷長主之。
戶五六十馀。
港西南陸行百裡為王之都城,其名曰占城,壘石為之。
四方有門,門有防衛。
其王修浮圖教。
王之冠三山金鈒花冠,服五色花布長衣,下圍色絲帨。
其出入乘象或小車,服以二牛。
其臣茭蔁之冠,制如王。
飾以金彩,辨品級。
服冒膝上,色布帨下,跣足。
其服色元黃紫無禁,白辟用。
其遇天诏至也,王則花冠錦衣,束八寶方帶,腕金镯,服玳瑁履,乘象出郊。
介而從者五百人,或舞皮牌,或擊鼓,或吹椰筒,或執兵,皆夾王而趨。
至,則王膝行以迎。
其王之宮峻而廣,蓋以修瓦,缭以垣,以垩塈之。
宮之門以堅木雕百獸以飾。
其臣之居,高下有制。
民檐過三尺用罰,蓋以茅。
其定歲以月生晦為一月,十二月為一歲,無閏。
其俗午而興,子而寝。
晝夜十更,記以鼓。
以粉畫革為書記。
性愛其首。
羊皮捶薄,或樹皮薰黑,或摺削細竹為管,蘸白粉書字如蚯蚓委曲之狀。
或誤觸其首,卽有陰殺之恨。
其婚禮先會于女家。
旬之後,男之父母宗戚鼓樂以迎男婦,歸則飲酒以慶。
其制刑五:一曰杖脊,杖以藤。
二曰劓。
三日貫削木,以堅木削銳,樹之舟,以貫罪人之後,末出于口,泛水而為警。
四曰烙面,用之奸。
五曰斷手,用之盜。
其國之怪異:一曰鳄魚,可以辨訟。
二曰屍頭蠻,是食嬰孺。
國有大潭,名曰鳄魚,凡訟不決,令兩造騎牛渡潭,曲者鳄魚食之,直者屢過不食。
屍頭蠻一曰屍緻魚,卽民家女子生而無瞳子者,夜寝,飛頭往食嬰兒糞尖,兒被妖氣,卽不育,頭仍飛回。
若候飛去,移其軀别處,則回不得合而死。
民生此女,不白之官,除殺者罪其家。
其常食曰槟榔,裹以蒌葉,包以蠡灰,食不絶口。
飲曰甕酒。
甕酒者,造以飯,和以藥,封之甕中,以生蛆為熟。
凡飲,則截纖竹三尺,竅其中,插于甕。
人則圍坐,視多寡而入水,輪次以咂飲。
至味薄乃不入水。
見月則飲酒而歌。
其交易以淡金、以銀。
其利魚鹽。
其俗耕田,其谷宜三種,其畜宜六擾。
國之馬如驢。
三種:黍、稷、稻也。
六擾:馬、牛、羊、豕、犬、鷄也。
其王元日沐浴,用人膽以和,部領獻以為禮,謂雲「通身是膽」也。
其家亦以酒飲。
其王在位三十載,則齋戒于深山,一載而複位,國人稱為昔??馬哈喇紮。
入山,子弟攝國,日齋戒而誓天曰:「我為王不道,願虎狼食我,或病亡我。
」期年不死,仍反位。
昔??馬哈喇紮乃至尊至聖之号。
其山有迦闌香,一曰奇南,其色紅紫。
是産也,乃海外之特品,有視守,以禁私采,價以銀對。
多降香、烏木,國以為薪。
烏木黑潤,皆冠絶于他産。
有竹焉,其狀如萪藤,色如鐵,寸有三節,高幾二丈,名曰觀音竹。
有獸焉,其狀如牛,黑質無毫,麟紋而三跲,鼻戴一角,其長有一尺四五寸,曰犀牛。
有象,有野水牛,必群而出。
人之青衣者則觸而死。
有鵝、鴨,其鷄足二寸,紅冠白耳,曲腰高尾,人置掌中亦啼。
多梅、橘、甘蔗、椰子、芭蕉子,多茄、瓜、葫蘆。
有果,然其狀如瓜,皮如荔支,黃肉如鷄卵,味如蜜,子如鵝腎,味如栗,其名曰波羅蜜。
其國之隸有賓童龍國,山地與占城相接。
其國有雙溪之澗,水極澄澈。
有目連遺址。
其居喪之事有三:一曰缟服,二曰設佛事薦死,三曰擇地而葬。
婚姻偶合。
是多屍緻魚之妖,民鹹廟祀之以禳。
其酋長出入從以百人,唱贊曰亞、曰仆。
其衣服民俗與占城同。
有山焉,峻嶺而方,曰靈山。
其俗耕田,田稻。
山多黑紋藤杖,以鬥錫條易之。
紋疏者可一錫而三條。
海舶常樵汲于此,或然水燈以求利涉。
其與占城鼎峙而望者有昆侖之山,盤礴千裡。
其北有弓鞋之嶼。
山之下曰昆侖洋,其水不見山二十五托,溝内可五十托,過溝可三十五托。
舶之往西洋者,善風七晝夜始盡此山。
其民漁采而食,巢穴而處,其狀怪而黑。
諺曰:「上怕七洲,下怕昆侖,針迷舵失,人船莫存。
」 又有東西竺之山。
東竺一案而兩嶼,西竺亦一案,而門内之水可三十托,外之水可三十五托。
巃嵸對峙,人有蓬萊、方丈之稱焉。
土不宜谷,資于淡洋。
男女斷發,系占城之布。
其物有木綿,椰簟卧之夏涼而冬暖。
淡洋者,四周皆山。
有大溪焉,經帶二千馀裡而注于海。
其流清而甘,過舶汲焉。
其田膏腴,田稻。
民俗亦淳厚也。
其朝貢以三載。
其傳位受皇帝之封。
洪武二年,其主阿搭阿者首遣其臣虎都蠻來朝貢。
诏遣中書省管勾甘桓等封為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