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安丘縣志卷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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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以疾卒,貧不能具殓,姑深以為憂,宋獨着常服,涕泣從容謂姑曰:衣衾之具,藏之久矣,誓與俱死。
姑撿視,見殓具各一,感恸,勸谕再三,終不易志。
姑令人伴守,至夜稍懈,自缢死。
時萬曆丙辰四月十八日也。
事聞,诏旌其闾。
李同林妻劉氏,年十九夫亡,立誓不嫁,績??自給,八十五歲終。
高惟嵩妻王氏,嵩諸生,蚤卒,氏守孤三人,擇師教訓,俱入庠序。
季子玢,以明經為臨洮府少尹。
馬大勳妻陶氏,年二十七,勳卒,矢志自守,撫養傳渎安丘縣非曰上。
三三子二女皆成立。
子曰駿為諸生,一女嫁李潭,死節,旌表,七十一歲卒。
劉源清妻李氏,知縣淑孕女。
年十八适清,入門即侍湯藥,數月,未嘗倦,誓以死殉。
清颔之而逝。
氏不變服,随人朝夕哭,言動自若。
候三日殓畢,出視,日午曰:可矣。
遂閉門,裂帛自缢。
帛長履地不死,旋複整頓,升棺而終,钗鬓不亂,時天啟辛酉二月十一日也。
周監二妻王氏,夫亡自缢,時年未二十,有司表其門。
馬珣妻劉氏,貢士鵬翺女。
年十九适珣,次年珣。
病故,誓以死從。
時父翺适應科試,母董勸以待父,因許諾。
待八日,每旦至柩前謝曰:非敢相忘,以待吾父耳。
既而父至,勸以奉養舅姑,氏曰:尚有三子,非吾責也。
即訣家人,整衣出,自缢。
時崇祯六年四月也,巳行旌表。
田複年妻周氏,主簿周毓秀女。
夫病故,即不食,亦不易服,拜辭家人,從容自缢,時年十有七。
辛保明妻韓氏,庠生韓原達女。
許字明矣,而未歸也。
明夭亡,氏聞訃數日,不食而死。
遺言當葬我辛茔側。
父從之,時年方十六。
裡人為立異室同穴之碑。
李楠妻王氏楠十九歲得羸疾,氏涕泣侍湯藥。
疾笃,氏謂楠曰:吾與爾同歸,特分先後爾。
及楠死,家人知氏意,防護甚嚴,绐衆睡,遂投缳。
衆醒,救得蘇。
八日不食飲,置之棺中。
諸姑伯姊環勸不應,從容而卒。
周緒慶妻王氏慶諸生,蚤亡,氏年二十五,乘間自缢者三。
時氏有遺腹,姑鄭日夜防守,谕之曰:死易耳,立孤難。
女。
夫無子,爾幸有身,女死不絕爾夫後乎?氏感悟不死。
彌月生男懋,矢志守節,拮據三十年。
懋卒成立,饩于庠。
王熙妻高氏,庠生應琳女。
夫病革,氏先自缢。
夫聞其死,曰:巳先去我乎?遂瞑目。
時崇祯壬午二月十九日。
劉正宗妻黃氏,郎中祯女曾孫。
壬午之變,正宗以翰林居京邸,氏攜子處仁避亂安東衛,城陷,殺其子,并執氏。
氏大罵曰:我命婦也,肯女從乎?遂遇害。
曹大順妻劉氏,少傅正宗女,同母黃氏遇難,不屈死之。
李禧妻馬氏,庠生攀龍女。
壬午避亂諸城,城陷,禧遇害,氏遂自缢,逾月,顔色如生。
劉正烨妻馬氏,大學生道勸女。
壬午逃難,被執,曳之馬上者三,氏号呼投地,詈不絕口,遂遇害。
廣文張民翰孫女二:一年十九,一年十五,因北兵入境,恐遭辱,皆缢死。
庠生王涵幼女,被虜,不屈遇害。
庠生張其珍女,年十六,壬午從母避難東坡莊,大兵突至,欲肆劫虜,堅執不從,遂被害。
李傑女年十七,被虜,不屈遇害。
江之楫妻王氏楫諸生。
壬午攜氏避亂山中,藏氏石坑。
氏與楫訣曰:生死不離此地,幸于此地相尋。
俄而兵至,令氏解衣搜銀,氏曰:頭可斷,衣不可解。
兵怒,扯刀砍之,氏奮力爪傷其面,遂死焉。
後楫于故處收其屍,色猶如生。
馬化中妻王氏中諸生。
壬午攜王氏避亂,為大兵所傷,欲掠,氏,罵不絕口,遂遇害。
劉曰愛妻王氏,年二十三歲,北兵入境,見氏,欲虜之,氏據門框長号曰:我誓不出此門。
遂殺于門側。
庠生王于謀妻李氏,甲申為渠賊宋廠所擄,置之舁中,氏怒罵求死。
宋
姑撿視,見殓具各一,感恸,勸谕再三,終不易志。
姑令人伴守,至夜稍懈,自缢死。
時萬曆丙辰四月十八日也。
事聞,诏旌其闾。
李同林妻劉氏,年十九夫亡,立誓不嫁,績??自給,八十五歲終。
高惟嵩妻王氏,嵩諸生,蚤卒,氏守孤三人,擇師教訓,俱入庠序。
季子玢,以明經為臨洮府少尹。
馬大勳妻陶氏,年二十七,勳卒,矢志自守,撫養傳渎安丘縣非曰上。
三三子二女皆成立。
子曰駿為諸生,一女嫁李潭,死節,旌表,七十一歲卒。
劉源清妻李氏,知縣淑孕女。
年十八适清,入門即侍湯藥,數月,未嘗倦,誓以死殉。
清颔之而逝。
氏不變服,随人朝夕哭,言動自若。
候三日殓畢,出視,日午曰:可矣。
遂閉門,裂帛自缢。
帛長履地不死,旋複整頓,升棺而終,钗鬓不亂,時天啟辛酉二月十一日也。
周監二妻王氏,夫亡自缢,時年未二十,有司表其門。
馬珣妻劉氏,貢士鵬翺女。
年十九适珣,次年珣。
病故,誓以死從。
時父翺适應科試,母董勸以待父,因許諾。
待八日,每旦至柩前謝曰:非敢相忘,以待吾父耳。
既而父至,勸以奉養舅姑,氏曰:尚有三子,非吾責也。
即訣家人,整衣出,自缢。
時崇祯六年四月也,巳行旌表。
田複年妻周氏,主簿周毓秀女。
夫病故,即不食,亦不易服,拜辭家人,從容自缢,時年十有七。
辛保明妻韓氏,庠生韓原達女。
許字明矣,而未歸也。
明夭亡,氏聞訃數日,不食而死。
遺言當葬我辛茔側。
父從之,時年方十六。
裡人為立異室同穴之碑。
李楠妻王氏楠十九歲得羸疾,氏涕泣侍湯藥。
疾笃,氏謂楠曰:吾與爾同歸,特分先後爾。
及楠死,家人知氏意,防護甚嚴,绐衆睡,遂投缳。
衆醒,救得蘇。
八日不食飲,置之棺中。
諸姑伯姊環勸不應,從容而卒。
周緒慶妻王氏慶諸生,蚤亡,氏年二十五,乘間自缢者三。
時氏有遺腹,姑鄭日夜防守,谕之曰:死易耳,立孤難。
女。
夫無子,爾幸有身,女死不絕爾夫後乎?氏感悟不死。
彌月生男懋,矢志守節,拮據三十年。
懋卒成立,饩于庠。
王熙妻高氏,庠生應琳女。
夫病革,氏先自缢。
夫聞其死,曰:巳先去我乎?遂瞑目。
時崇祯壬午二月十九日。
劉正宗妻黃氏,郎中祯女曾孫。
壬午之變,正宗以翰林居京邸,氏攜子處仁避亂安東衛,城陷,殺其子,并執氏。
氏大罵曰:我命婦也,肯女從乎?遂遇害。
曹大順妻劉氏,少傅正宗女,同母黃氏遇難,不屈死之。
李禧妻馬氏,庠生攀龍女。
壬午避亂諸城,城陷,禧遇害,氏遂自缢,逾月,顔色如生。
劉正烨妻馬氏,大學生道勸女。
壬午逃難,被執,曳之馬上者三,氏号呼投地,詈不絕口,遂遇害。
廣文張民翰孫女二:一年十九,一年十五,因北兵入境,恐遭辱,皆缢死。
庠生王涵幼女,被虜,不屈遇害。
庠生張其珍女,年十六,壬午從母避難東坡莊,大兵突至,欲肆劫虜,堅執不從,遂被害。
李傑女年十七,被虜,不屈遇害。
江之楫妻王氏楫諸生。
壬午攜氏避亂山中,藏氏石坑。
氏與楫訣曰:生死不離此地,幸于此地相尋。
俄而兵至,令氏解衣搜銀,氏曰:頭可斷,衣不可解。
兵怒,扯刀砍之,氏奮力爪傷其面,遂死焉。
後楫于故處收其屍,色猶如生。
馬化中妻王氏中諸生。
壬午攜王氏避亂,為大兵所傷,欲掠,氏,罵不絕口,遂遇害。
劉曰愛妻王氏,年二十三歲,北兵入境,見氏,欲虜之,氏據門框長号曰:我誓不出此門。
遂殺于門側。
庠生王于謀妻李氏,甲申為渠賊宋廠所擄,置之舁中,氏怒罵求死。
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