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安丘縣志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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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考第四

    城池:自明萬曆四十五年,署縣事萊州府同知趙可行重修東門甕城并門樓五間,至崇祯十年,知縣房建極重修南門甕城并門樓五間,又修西北門樓各五間,并四角樓。至十三年,知縣劉今尹創起四敵台,三城門外四角樓,下皆缭以甎。

    清興順治四年,知縣丁同益修東門甕城并城上埤堄六百有奇。十六年,知縣任周鼎重修城垣并埤堄百餘。

    學宮:自明萬曆三十二年,知縣孫振基重修。

    先師殿并東庑九間、戟門三間。清興順治十四年,知縣徐謂弟重修先師殿并東庑、戟門、靈星門及名宦、鄉賢祠。

    别署:按察行司在縣治東,今廢。申明、旌善二亭亦廢。

    廟祠:順治十四年,知縣徐謂弟重修城隍廟。

    論曰:渠丘城惡,自古記之,然棟宇昔嘗苞茂,而後稍陵夷也,他不具論。如澤宮為明倫善俗之區,修葺數歲,迄無成功,豈非财力诎乎?顧諸淫祀獨未曾廢也,蓋有昔無而令創者矣。士大夫纡青拖紫,假靈于詩書,而歸祐于釋竺,祇林精舍,金碧雕镂,而至聖之居,則坐視其鞠草,以為無預吾事,又奚以責裡巷小人哉?嗚呼!正道蓁蕪,佛乘元氣之虛而入,以因果報應籠愚,以清淨寂滅釣智,自非識超學醇,守理不拔,烏能出其範圍乎?至于觀音非女,泰山何婦,承訛襲舛,争奔走馬,譬若失路之人,岐外生岐,不可返矣。微聖王在上,導之以理義,風之以歲月,而欲決此疾,真所謂以杯水救車薪之火也。每讀歐陽子本論,為之三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