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綏鎮志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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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策,而況本非兵法之所有乎? 烽火 舊制,遇警日則舉煙,夜則舉火嗚砲。

    一沿邊使至鎮城,若不退,每一時照前舉行一次。

    如出境,日舉空煙,夜舉空火,不嗚砲。

    其三五十騎至百騎,日則懸黃旗,一,夜則懸燈籠。

    一二三百騎至五百騎,日則懸青衫,一夜則懸燈籠。

    二六七百騎至千騎以上,日則懸皮襖,一夜則懸燈籠。

    三五七千騎至萬餘騎,日則懸青号帶。

    一??煙,一夜則懸燈籠。

    西東路煙火一把,則為黃甫川,一清水營、木瓜園、孤山。

    二把為鎮羌、永興;三把為神木、大柏、油、柏林。

    四把為高家堡、建安;五把為雙山地界。

    雙山墩起,至常樂□□坡墩止。

    七把為樂橫河墩,起榆林賊永昌墩止。

    八把為榆林城永昌墩起,保甯鎮疆墩止。

     西路煙火一把,則為新興、磗井、石、澇池山、定邊、鹽場、饒陽水二把,為把都河,為柳樹澗、新安邊、舊安邊。

    三把為鎮靖、鎮、羅雲、靖邊、甯塞,四把為威武、清平、龍州城,五把為波羅、懷遠,六把為響水,七把為保甯;八把為榆林城永昌墩起,保甯鎮疆墩止。

     評曰:當改永樂時,總兵官武安侯鄭享敕書雲:各處煙墩,務要增築高厚,于煙墩上收貯五個月糧食紫新,并置藥弩于上,就于煙墩鹵邊開井,井外園牆與煙墩相平,使外面望之,隻是一個煙墩,不知其中有井,務要堅厚,勿緻坍塌。

    噫!其綢缪之至計與!及其衰也,李賊過雁門,度居庸,烽火無一傅矣。

    雖日天命,而使狐鳴之盜,無斬山緣道之艱者,人謀非也。

     按各邊鎮守官有總兵、副總兵、參将、遊擊,總兵總一鎮之兵,謂之正兵;副總兵分領三千,謂之奇兵;遊擊分領三千,往來防禦,謂之遊兵;參将分守各路,東西策應,謂之援兵。

    此邊兵之制也,而後其衰矣。

    延綏鎮志卷之二,嘉興譚吉璁重修。

     二之四食志 屯田 榆林衛原額屯地共五千七百七十四分,内官地七十四分,屯地五千七百分,以六頃為一分共地三萬六千九百六十頃零。

    除撥附鎮田七十四分為隻身百戶外,共五千七百分。

    自威武以西,盡定邊界,南接保安、安塞、合水、環縣,北至鏟削二邊。

    其屯田軍丁,原系延、慶二府召募,及賴字号軍籍名五所,每分征糧六石,共征糧三萬三千五百五十八石。

    成化中,增馬價銀五百五十九兩三錢。

    萬曆後,除荒地一千八百四十二頃零,實存地三萬六千一百一十七頃二十九畝零,增糧六千八百六十一石五鬥零,共實征糧四萬一千四百二十石四鬥三升零,增均徭銀一千八百五十二兩四錢零,增九厘銀一百四十兩五錢。

    馬價除荒,實征銀九兩四錢八分。

     國朝順治年間,題免荒地三萬四千二百九十六頃四十五畝五分。

    康熙三年,本衛實熟地一千八百二十頃八十三畝六分,征糧二千一百五十一石五鬥七合零,征九厘銀一百兩二錢六分七厘零,均徭銀三十七兩七錢六分七厘零,俱分隸中西二路各堡。

    清平堡實熟屯地一十六頃七十三畝五分,征糧二十石一鬥四升一合,均徭銀八錢四分五厘零。

     龍州堡實熟屯地一十三頃八十九畝,征糧一十六石六鬥六升八合,均徭九厘争八兩五錢八分九厘零。

    鎮靖堡實熟屯地六十六頃七十五畝,征糧八十石一鬥四合,均徭銀五兩四錢二分五厘零。

    鎮羅堡實熟屯地九十五頃七十五畝,征糧一百一十四石九鬥,均徭銀八兩三錢五分九厘零。

    靖邊所實熟屯地四十一頃二畝五分,征糧四十九石二鬥六升六合零,均徭九厘銀一十三兩二錢九分五厘零。

     甯塞堡實熟屯地五十頃一十九畝,征糧一十二石九鬥四升四合,均徭九厘銀七兩八錢四分六厘零。

    柳樹澗堡實熟屯地三十頃九十四畝,征糧四百二十一石一鬥二升八合,均徭九厘銀一十五兩四錢六分一厘零。

    舊安邊堡實熟屯地四百五十八頃八十六畝六分,征糧五百五十石六鬥三升九合零,九厘銀四十兩三分零。

    新安邊堡實熟屯地一百四十頃四十一畝,征糧一百六十八石四鬥九升二合,均徭銀八兩六錢一分九厘零。

    磚井堡實熟屯地二百八十六頃六十七畝,征糧三百四十一石四鬥九升四合,均徭九厘銀一十五兩九分九厘零。

    定邊所實熟屯地二百八十頃六十九畝五分,征糧二百九十四石。

    升五合,均徭銀五兩五錢九分三厘零。

     三山屯實熟屯地二十五頃二十九畝,征糧二十五石五鬥九升四合九厘銀一十一兩一錢一分一厘零。

    隻身下實熟屯地六十二頃五十二畝五分,本衛征糧七十五石一鬥六升八合。

    界北新增原額地四百四十三頃七十九畝三分,糧五百六十三石一鬥九升零,草四百八十四束。

     順治年間,題免荒地四百六頃八十八畝三分。

    今成熟地三十六頃九十一畝,坐落龍州堡一十五頃八十四畝,征糧二十石二鬥五升六合,草八束一十四斤。

    靖邊所二十一頃七畝,征糧二十五石五鬥九升五合零,草二十八束十斤零。

     南關夾道原額屯地五頃五十畝,征糧六石六鬥,坐落鎮靖堡。

    今熟地二頃四十四畝,征糧二石九鬥二升八合。

    界石迤北原額屯地五十八頃六十三畝,征糧二百石,坐落本衛城南。

    今折征銀二十一兩二錢七分一厘零。

    糜糧地原額三千五百四十四頃二十畝八分,征銀一千九百七十六兩八錢一分八厘零,又丁祭銀二十二兩一錢一分三厘。

    今靖邊所征熟銀八兩一錢八分三厘。

    鎮靖堡原額地二百一十五頃五十一畝三分,今熟地二十一頃六畝,征銀二十一兩六分。

     靖邊所原額地三百一十七頃一十三畝五分三厘,今熟地三十頃,征銀一十二兩二錢二厘零。

     定邊所原額地一百五十七頃六十五畝,今熟地三頃八畝七分零,征銀一兩五錢。

     磚井堡原額地八百四十八頃六十六畝八分,今熟地一十三頃四十三畝六分,征銀八兩七分。

     綏德衛原額屯地五千七百分,每分一頃二十畝,該地六千八百四十頃。

    除右所姜、楊二百戶屯地,嘉靖初築邊,棄入夾道内,并百戶裁去。

    共實在屯地六千六百三十六頃。

    内雜清澗、綏德、吳堡為下屯,北自米脂、葭州以東盡威武,距鎮城内鼓樓界為上屯。

    每分各百戶科糧草不等,共征糧一萬七千七百六十六石五鬥五升九合一勺,征草二萬二千二百七束。

    成化中增馬價銀二百九十六兩九錢一分。

    萬曆末加征九厘銀七十一兩五錢七分一厘零,軍器銀二百七十五兩六錢四厘,均徭銀一千一百二十九兩一錢七分七厘零。

    均徭無定額。

    每歲本衛酌其經費多寡,詳撫院批久開征,減馬價十八兩四錢八分六厘。

    實征馬價銀二百七十八兩五錢二分四厘。

    國朝順治年間,題免荒地五千一百五頃五十二畝。

    康熙三年,本衛實熟地一千五百三十九頃六十二畝四分,征糧四千一百四十九石九鬥二升一合二勺零,草五千三百二束六斤零,馬價九厘、軍器、均徭諸項銀俱仍舊額。

    内實熟屯地四百六十七頃六十五畝三分零,征糧一千三百三十二石六鬥六升九合,草二千六束五斤零,屬本衛新建倉征妝。

    又三屯實熟地四百頃四十六畝一分零,征糧一千四十石四鬥七合零,草一千二百四十一束零,屬本衛經曆司征妝,納鎮城、廣有倉,餘分屬中路各堡。

     保甯堡實熟屯地七十八頃六十六畝,征糧二百二十七石三升四合零,草二百六十五束六斤零。

    雙山堡實熟屯地一百二十五頃一十八畝,征糧三百五十二石八鬥五升零,草四百一十九束五斤零。

    魚河堡實熟屯地一百四十五頃五十一畝七分,征糧三百六十四石二鬥九升零,草四百三十束六斤零。

    響水堡實熟屯地一百四十八頃六十三畝四分零,征糧三百二十三石二鬥四升二合零,草三百六十束七斤零。

    波羅堡實熟屯地五十七頃六十三畝,征糧一百四十九石八鬥八升一合零,草一百九十五束三斤零。

    懷遠堡實熟屯地五十七頃二十七畝,征糧一百六十三石八鬥一升六合零,草一百九十一束四斤零。

    威武堡實熟屯地七十七頃二十四畝,征糧二百四十二石三鬥七升一合零,草二百五十七束一十四斤零。

     清平堡實熟屯地二十七頃八十四畝五分,征糧八十二石八鬥二升四合零,草九十三束七斤零。

    界北新增原額地四百七頃三畝,糧一千一百九石六鬥六升零,草二千一百二十束九厘,銀一百八十四兩九分八厘零。

     順治年間,題免荒地二百六十頃四十一畝。

    今成熟地一百四十九頃九十二畝,糧四百四石一鬥四升八合零,草七百四十五束一十五斤零九厘,銀一百五十五兩九錢六分零。

     夾道糜糧地原額四千五百六十三頃二十二畝,在界石北,馬路南,與草場相參,環潴澤中,頗稱膏腴。

    但切近大邊,視邊事之緩急,為地畝之荒墾。

    官給牛具,每歲照牛征租。

    萬曆中,征糧至九千七百九十七石二鬥二升。

    後改本色為折色,以克撫賞之不敷。

    及明季屬荒,加之變亂,熟者百不存一。

    今中路各堡則熟地七十頃五十畝,征銀八十兩一錢五厘零。

    西路各堡則熟地二百四十五頃九十八畝七分,征銀一百七十四兩九錢三厘零。

    延安衛原額地三千七十二頃六十六畝八分,糧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一石七鬥零,草二萬二千四十一束,坐泒延豐等倉上納馬價等銀六百二十六兩二錢一分零。

    今裁并膚施縣,而地之近邊者,則屬之于西路各堡。

    龍州堡實熟屯地八頃八十四畝,糧四十二石四鬥七升零,草六十四束。

     鎮靖堡實熟屯地一十六頃三十六畝,糧七十八石五鬥五升,草百一十九束。

    鎮羅堡實熟屯地一十頃七十四畝五分,糧五十一石五鬥九升四合,草七十八束零。

    靖邊所實熟屯地三十頃一十一畝五分,糧一百一十七石三升零,草一百六十八束零。

    甯塞堡實熟屯地二十五頃五分,糧一百二十石七升零,草一百八十三束零。

     東路柏林堡原額糜地二十七頃一十畝,糧五十四石二鬥,折征銀三十二兩五錢二分。

    大柏油堡原額糜地二十一頃七畝,糧四十二石一鬥四升,折征銀二十五兩二錢八分四厘。

    神木營原額糜地四十四頃九十二畝,糧七十四石三鬥八升,折征銀四十四四兩六錢二分八厘。

    永興堡原額糜地三十七頃四十六畝五分,糧七十四石九鬥三升,折征銀四十四兩九錢五分八厘。

    以上四營堡人,今歸并神木縣。

    鎮羌堡原額糜地二十五頃,糧五十石八鬥一升,折征銀三十兩四錢八分六厘。

    孤山堡原額糜地一百四十一頃七十三畝八分零,糧二百七十三石八鬥七升六合零,折征銀一百六十四兩三錢二分零。

    木瓜園堡原額糜地九十三頃七十畝五分,糧百七十九石八鬥六升,折征銀一百七兩九錢一分六厘。

     清水營堡原額糜地八十頃五十一畝五分,糧一百五十三石三鬥八升,折征銀九十二兩二分八厘。

     黃甫川堡原額糜地一百五十八頃二十六畝五分,糧三百一十石四鬥二升五合,折征銀一百八十六兩二錢五分五厘。

    以上五堡,今歸并府谷縣。

     高家堡原額新增地五十頃九十五畝二分,内除荒地三十五頃一十三畝七分,實熟地一十五頃八十一畝五分,每畝征糧二升,共糧三十一石六鬥三升,草四十八束。

     評曰:屯田足食,由來尚矣。

    明制,延綏三衛各設千戶所五,一所統百戶所十,每百戶所百戶一員,總旗二,小旗十,領軍一百名,地一百餘分,以三分守城,七分屯種,法未嘗不善也。

    自後承平日久,武事廢弛,衛中軍丁,即一黉上諸生,皆得而奴使之,百戶又敢有其田哉?即巡方禦史及清軍之官,執簿呼名,惟遣奴客克數而巳,宜其客兵日多,糧饷日匮,而國勢日以不支也。

    可不鑒哉! 折色 廣有庫額牧衛堡州縣起解銀四萬一百五十三兩六錢九分四厘零。

    綏德衛起運地丁折色、馬價、九厘、軍器、鐵料、均徭等銀一千六百五十七兩九錢六分零。

    榆林衛起運地畝折色九厘、草場、養廉、地租、糜糧等銀三百九十九兩一錢九分三厘零。

    保甯等堡起運糜糧地畝并新懇糜糧、養廉钿銀四百四十兩七錢三厘零。

    高家堡起運九厘銀四兩八錢三分四厘零。

    鄜州起運地丁雜項銀四千六百七十一兩五錢八分五厘零。

    延川縣起運地丁雜項等銀一千三百九兩八錢九厘零。

    宜川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三千三十七兩五錢六分五厘零。

    延長縣起運地丁雜項銀八百七十兩二錢五分五厘零。

    中部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七百二十五兩六錢三分五厘零。

    洛川縣起運地丁雜項銀六千四百四十六兩九錢七分五厘零。

    米脂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六百六十九兩三錢六分四厘零。

    綏德州起運地丁雜項銀二千六百二十一兩六錢七分九厘零。

    安定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三百四十八兩一錢八分四厘零。

     安塞縣起運地丁雜項銀八百七十一兩三分九厘零。

    葭州起運地丁雜項銀二千五十五兩五錢三分二厘零。

    神木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六百七兩二錢九分八厘零。

    保安縣起運地丁雜項銀六百五十三兩四錢七分八厘零。

    宜君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九百一十四兩七分四厘零。

    清澗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八百五十六兩五錢一分三厘零。

    甘泉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五百八十一兩三錢七分六厘。

    府谷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七百七十九兩八錢二分一厘零。

    膚施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三百一十二兩五錢八分六厘零。

    吳堡縣起運地丁雜項銀一千三十兩。

    延安稅課司額解銀一百六十八兩二錢三分八厘零。

    鎮城南門稅課司,每歲約解銀四百八十兩有奇。

     明制稅糧:廣有倉本色糧米共九萬二千八百七石一鬥三升零,料四千八十六石四鬥六升零,草七萬六十五束零。

     夏稅:宜川縣小麥一千四百五十石,□豆六百石,俱赴綏德廣盈倉上納;延長縣小麥六百石,豌豆三百石,俱赴綏德廣盈倉上納。

    以上二縣每石外加腳耗二鬥,官為轉運。

    洛川縣小麥八百三十一石九鬥三升,豌豆一百石,俱赴延安府延豐倉上納,每石個加腳耗三鬥,官為轉運。

    綏德州小麥七百石,米脂縣小麥五百六十三石三鬥,豌豆五百八十石。

    秋糧:宜川縣粟米三千石,黑豆六百石。

    甘泉縣粟米一千二十六石七鬥二升,黑豆二百一十三石二升。

    洛川縣栗米一千一百三十八石,郦州米一百五十石。

    米脂縣粟米三千二百五十九石七鬥,黑豆一千二百六十五石三鬥九升。

    綏德州粟米三百三十七石八鬥,黑豆五百三十五石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