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綏鎮志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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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
定邊營東至磚井堡五十裡,西至花馬池六裡,南至石撈池一百裡,北至大邊五十步。
秦漢北地郡地。
後魏大興郡。
西魏改五原郡,兼置西安州,以近鹽改鹽。
州。
隋初廢,炀帝置鹽川郡。
唐初,為梁師都所陷。
武德元年,妝複鹽州,更五原郡,設都督府。
貞元二年沒蕃,九年複城之,領縣二日五原。
白池。
宋鹹平中陷于夏。
明正統二年,置定邊營。
嘉靖中,遊擊梁震設關城。
城設在平川,系極沖上地,周圍幾四裡一百七十五步,樓鋪二十八座。
萬曆元年展西關,三、四兩年加高。
六年磚砌牌牆、垛口、邊垣,長五十四裡,墩壹七十七座。
鹽塲堡東定邊營二十裡,西至花馬池十裡,北至大邊五十裡。
明成化十三年餘子俊置。
堡城設在平川,系極沖中地,周圍幾二裡三分,樓鋪九座。
弘治四年,巡撫劉忠增修。
萬曆三年加高。
饒陽水堡東至沙家掌五十裡,西至甯夏蒙城一百十裡,南至紅德城九十裡,北至三山堡四十裡。
宋夏州地,饒陽水頭古蕭關。
明成化十三年,餘子俊置,隸慶陽沖。
十五年,巡撫丁川改屬本鎮。
城設在腹裡,周圍幾二裡三十步,樓鋪八座。
萬曆二年重修。
今裁并定邊營。
以上西路 附記 河套東接山西偏頭關,西至甯夏鎮,相距二千裡而遙,南則限以邊牆,北濱黃河,遠者八九百裡,六七百裡,近者亦二三百裡。
惟黃甫川之南焦家坪及娘娘灘、羊圈渡口為最近。
其地東北有大山,而河流其中。
濱河之地,往往有城郭,皆漢縣也。
河水自富平故城而來,東北迳渾懷障都尉之所治,而障之西南有忻都城、乂軍腦兒城、省嵬城、峰城兒、駱駝山、麥垛山、舊花馬池、石崖山,河水出其西,山上之石自然有文,盡若戰馬之狀,故亦謂之盡石山。
河水又過朔方臨戎縣,西北迳三封故城。
臨戎者,王莽之所謂推武而咂。
把湖在其南也。
河水又東迳沃野故城,遂北屈而為南河。
又北迤西溢于窳渾縣故城東。
又自縣西出雞鹿塞,其水積而為屠申澤,澤東西一百二十裡。
河水又屈而東為北河,迳高阙南。
昔趙武靈王自代并陰山,下至劉阙為塞。
山下有長城,連山刺天,兩岸雲舉,故名阙也。
又東迳臨河縣故城北,漢武帝封代恭王子劉賢于此為侯國。
又至河目縣故城西,又東迳陽山南。
自高阙以東,夾山帶河,而至陽山,皆北假也。
秦使蒙恬将十萬人北渡河,取高阙,據陽山,北假中,是也。
河水又東迳廣牧縣故城北,有東部都尉治。
又南迳馬陰山西,漢時稱陽山在河北,陰山在河南者,是也。
陽山之間,有東勝州城、唐龍鎮,而陰山一名鎮山,東西千餘裡,單于之苑囿也。
河水又東迳朔方縣故城東北,連鹽澤、青鹽澤并在縣南,有蓮花城,紅鹽池在其東,長鹽池在其西,漢置典官治。
又東轉迳渠搜縣故城北,又迳西安陽故城,屈過九原縣南,又東過沙南縣北,而南流人君子濟,遂與圁水、榆溪諸水,合為黃河焉。
而其中小水之支流者,黃羊城東之牛心山,山東北有月兒海子水、石搖山城東海子山,有水出其下。
白城子、紅城子,交城子之東,有北海子水、佛堂寺溝水、鴛鴦湖水、卯孩水、紫河水,皆混濤曆峽,而分注于河。
蓋禹貢之析支、渠搜也。
泰為新泰中。
漢為朔方郡,頒縣十。
晉因之。
後為夏赫連所據。
周為蕃戎落,立朔州以統之。
隋置勝州、榆林郡。
唐以降突厥,置六州,曰魯、曰麗、曰含、曰塞、曰依、曰契,以唐人為刺史。
武後時,并為匡、長二州。
中宗神龍二年,置蘭池都督府,分六州為縣。
明皇十年,複改為州,又增置宥州。
天寶中,改甯朔郡。
景雲二年,張仁願于河北築三受降城。
先是,朔方軍與突厥以北河為界,界有拂雲祠,突厥将人寇,必先詣祠祭禱求福,因牧馬料兵,候水合渡河。
時默啜盡衆西擊婆葛,仁願乘虛奪取漠南之地,築三城,相去各四百裡,皆據津濟,北拓三百餘裡,于牛頭胡那山烽堠百八十所。
自是突厥不敢度山南牧。
後安祿山反,天子幸蜀。
肅宗至靈武,以朔方兵授李、郭諸将,東讨史思明、安慶緒。
雖兩京恢複,而鎮兵遂單弱不振矣。
憲宗時,複置宥州于長澤縣。
唐末,拓拔思恭鎮是州,讨黃巢有功,賜姓李,遂有銀、夏、綏、宥、靜五州之地。
五代及宋為李夏所并。
元滅之,廢宥州,設西夏中興尚書省。
明初,為王保保所據,追愛之,築東勝等城,并立屯戍。
英宗天順六年春,毛裡孩等入河套。
是時孛來稍衰,其大部毛裡孩、□羅出少猛,可興、孛來相仇殺,而立脫思為可汗。
脫思,故小王子從兄也,于是毛裡孩、阿羅出、孛羅忽三部始人河套。
然以争水草不相下,時遣人貢馬,無大寇。
成化初,始盜邊。
都禦史項忠及彰武伯楊信禦之,遁去。
大學士李賢奏:河套與延綏接境,原非敵人巢火。
今毛裡孩居處其中,出沒不常,苟欲安邊,必須大舉而後可。
乞今兵部會官博議。
于是兵部尚書王複集議,以大同總兵楊信舊治延綏,稔知地利,宜召還京,面受成筽。
其陝西、甯夏、延綏、甘涼、大同、宣府鎮巡諸官,亦宜。
敕今整飾兵備,候期調發。
毛裡孩乞通貢,制曰:無約而請和者,謀也。
不許。
毛裡孩遂渡河東侵大同。
乃出撫甯伯朱永為大将軍,率京兵往,都督劉聚、鮑政副之。
會毛裡孩再上書求貢,許之。
诏永駐軍代州。
先是,毛裡孩以攻殺孛來,弑其可汗馬可古兒吉思,更立可汗,毛裡孩複弑之,并逐少師阿羅出,自稱黃芩王,與癿加思蘭寇大同。
撫甯侯朱永師師禦卻之。
其明年,癿加思蘭殺阿羅出,并其衆,而結元裔滿魯都人河套。
癿加思蘭者,亦蒙古别部,居哈密北山,至是始盛,侵掠哈密,雄視諸番,竟東渡河,與滿魯都合,邊人大擾。
乃敕都禦史正越總關中軍務,議搜河套,複東勝。
越等奏言:河套水草甘肥,易于駐劄;腹裹之地,道路曠遠,難于守禦。
欲得威望素著大臣,統制諸軍。
乃以武定侯趙輔克總兵官,征河套。
無何,稱疾還。
癿加思蘭複紏兀良哈寇延慶。
命撫甯侯朱永為将軍,都禦史五越督師往延綏禦之,以捷聞。
朱永等以套寇未退,議上戰守二策。
兵部尚書白圭等以馬方瘦損,供饷不敷,勢難進勦,請命諸将慎為守禦,以圖萬全。
乃名朱永還,以邊事委王越及總兵許甯,并命吏部右侍郎葉盛行視。
時議增兵設險,或請大舉搜套,驅出河外,沿河築城堡抵東勝,徒民耕守其中。
盛往,上言:搜河套,複東勝,未可輕議,惟增兵守險,可為遠圖。
帝從之。
成化之八年春,兵部尚書白圭複上言:套寇不驅,邊患無巳,宜擇遣大将,付以阃外,得專征伐。
于是以武靖侯趙輔為将軍,王越為督師,仍再出擊河。
套五朋寇大人、延、慶,輔無功還,乃诏甯晉伯劉聚代之。
其明年秋,滿魯都與孛羅忽并寇韋州。
總督王越偵知其辎重于紅鹽池,乃與總兵許甯、遊擊周玉等率輕騎晝夜馳三百餘裡,襲擊之,擒斬三百餘級,獲雜畜器械甚衆,盡燒其廬帳而還。
毛裡孩自據河套以來,數為邊害,諸将皆擁兵卻縮,乘賊之退,徼擊一二老弱,以冒首功。
即朝廷三遣大将朱永、趙輔、劉聚出師,大抵堅壁示持重,歲費糧仗以萬計。
敵益驕,至是大創,賦内失其孥,相與悲泣,渡河北去,邊境少安。
孝宗弘治八年,北部複擁衆入河套住牧,未幾,火篩據之。
當是時,朝廷清明,内外大臣恊心體國,為經久計。
以故總制邊務楊一清議複河套,守東勝。
會孝宗崩,一清複上經略三疏:一議守,守其所必人;一議戰,戰其所必敗;一議攻,攻其所必救。
而劉瑾用事,無可為者。
一清尋得罪去。
嘉靖元年,套騎二萬自井兒堡撤牆,人固原、平涼、泾州,殺指揮楊洪、千戶劉瑞。
是冬,寇固原、環慶間,殺傷以萬計。
十七年,巡按山西禦史何贊疏言:河套為吉囊所據,外連西方海賊,内搆太同逆卒,宜急勦除。
其策有二:一日計以破之,二日勢以走之,而其要在于久任撫臣以責成效,興複屯法以裕邊儲。
議格不行。
二十四年秋,套寇擁衆二萬餘人寇榆林塞,乃逮系總督尚書張珩、延綏巡撫張子立诏獄。
其明年,套騎三萬人犯延安府,至三原、泾陽,殺掠人畜無算。
總督三邊侍郎魯銑請複河套,條為八議:一日定廟谟,二日立綱紀,三日審機宜,四日選将材,五日任賢能,六日足刍饷,七日明賞罰,八日修長技。
文多不載。
方下兵部議行。
總督魯銑又奏:延綏密與套寇為鄰,自定邊營至黃甫川,連年人寇,率由是道,所當急為修繕,分地定工,次第修舉。
起自定邊營,東至龍州堡,計長四百四十餘裡為中叚;自雙山堡而東至長五百九十餘裡為下叚,期以三年竣事。
乞發帑銀,如宣大、山西故事。
銑又言:套賊不除,中國之禍,未可量也。
今日之計,宜用練兵六萬人,益以山東??手二千,多備矢石。
每當夏秋之交,攜五十日之饷,水陸并進,乘其無備,真搖巢穴,材官驺發,??火雷擊,則彼不能支,歲歲為之。
每出益勵,彼勢必折,将遁而出套之恐後矣。
俟其遠出,然後因祖宗之故疆,并河為塞,修築墩隍,建置衛所,處分戍卒,講求屯政,以省全陝之轉輸,壯中國之形勢,此中興之大烈也。
願陛下斷自聖心,丞定大計。
夫臣方壹築邊,又議複套者,以築邊不過數十年計耳。
複套則驅斥兇殘,臨河作障,乃國家萬年久遠之計,惟陛下裁之。
帝曰:寇據河套,為中國患久矣,連歲關隘,橫被茶毒,朕宵旰念之,而邊臣無分主憂者。
今銑能倡複套之謀,甚見壯猷。
發銀三十萬兩與銑,聽其修邊,饷兵造器,便宜調度支用,為防禦計。
其明年夏,總督魯銑出塞襲套部,勝之。
初春時,銑督兵出塞掩擊,亡其士卒十二三,匿其敗狀。
至是複襲之,寇覺,銑躬率銑卒督戰益力,殺蕧過當。
敵移帳北去,間以輕騎追數百裡,亡所見,引兵而還。
銑既以捷聞,更列上諸臣功罪。
帝弗問,命增俸,賜白金、纻币有差。
其冬,總督魯銑會同陝西巡撫謝蘭、延綏巡撫楊守謙、甯夏巡撫王邦瑞及三鎮總兵議複套方略。
乃條列十八事,日:恢複河套,修築邊牆,選擇将材,選練士卒,買補進兵機宜,轉運糧饷,申明賞罰,兼備舟車,多置火器,招降用間,審度時勢,防守河套,營田儲蓄,及明職守,息訛言,寬文法,處孽畜。
又上營陳八圖,日立營總圖,及遇敵駐戰、選鋒、車戰、騎兵迎戰,步兵搏戰,行營進攻,變營長驅獲功妝兵各圖。
帝覽而嘉之,下兵部尚書王以旗會廷臣集議,遲回者久之,乃上言:魯銑先後章疏,事體重大,請悉聽聖斷。
帝谕輔臣日:師出果有名,兵食豈有餘,成功其可必耶?如此大事,一銑何足言,祗恐百姓受無罪之殺戮耳。
鄉職任輔弼,果真知真見,當定拟行之。
大學士夏言等不敢決,複請聖斷。
帝命以前谕發兵部集多官再會疏以聞初,嚴嵩入相,同事者多罷去。
後帝微聞其橫,厭之,于是诏起夏言。
言至為少師,位在嵩上,言幾所拟旨,專制而己。
巳複顧問嵩,嵩惟唯唯不敢言,時時斥逐,其黨不敢救,由是争恨嵩。
子尚寶司少卿世蕃通賂遺為奸利。
言持其事請案。
嵩懼甚,攜世蕃詣言所求哀,言稱疾不出。
嵩真人與世蕃拜床下,泣謝,言遂置不發。
嵩父子愈怨恨之。
于是嵩揣知帝意,乃上疏日:銑以好大喜功之心,而為窮兵黩武之舉,在廷諸臣皆知其不可,第有所畏,不敢明言。
幸賴聖心遠覽,活全陝百萬生靈之命,誠宗社無疆之福。
臣備員輔職,不能先事匡正,有負委任,請從顯黜。
帝曰:卿既知未可,何不力正言于銑?疏初至時,乃密疏稱:人臣未有如銑之忠者。
朕巳燭其私
定邊營東至磚井堡五十裡,西至花馬池六裡,南至石撈池一百裡,北至大邊五十步。
秦漢北地郡地。
後魏大興郡。
西魏改五原郡,兼置西安州,以近鹽改鹽。
州。
隋初廢,炀帝置鹽川郡。
唐初,為梁師都所陷。
武德元年,妝複鹽州,更五原郡,設都督府。
貞元二年沒蕃,九年複城之,領縣二日五原。
白池。
宋鹹平中陷于夏。
明正統二年,置定邊營。
嘉靖中,遊擊梁震設關城。
城設在平川,系極沖上地,周圍幾四裡一百七十五步,樓鋪二十八座。
萬曆元年展西關,三、四兩年加高。
六年磚砌牌牆、垛口、邊垣,長五十四裡,墩壹七十七座。
鹽塲堡東定邊營二十裡,西至花馬池十裡,北至大邊五十裡。
明成化十三年餘子俊置。
堡城設在平川,系極沖中地,周圍幾二裡三分,樓鋪九座。
弘治四年,巡撫劉忠增修。
萬曆三年加高。
饒陽水堡東至沙家掌五十裡,西至甯夏蒙城一百十裡,南至紅德城九十裡,北至三山堡四十裡。
宋夏州地,饒陽水頭古蕭關。
明成化十三年,餘子俊置,隸慶陽沖。
十五年,巡撫丁川改屬本鎮。
城設在腹裡,周圍幾二裡三十步,樓鋪八座。
萬曆二年重修。
今裁并定邊營。
以上西路 附記 河套東接山西偏頭關,西至甯夏鎮,相距二千裡而遙,南則限以邊牆,北濱黃河,遠者八九百裡,六七百裡,近者亦二三百裡。
惟黃甫川之南焦家坪及娘娘灘、羊圈渡口為最近。
其地東北有大山,而河流其中。
濱河之地,往往有城郭,皆漢縣也。
河水自富平故城而來,東北迳渾懷障都尉之所治,而障之西南有忻都城、乂軍腦兒城、省嵬城、峰城兒、駱駝山、麥垛山、舊花馬池、石崖山,河水出其西,山上之石自然有文,盡若戰馬之狀,故亦謂之盡石山。
河水又過朔方臨戎縣,西北迳三封故城。
臨戎者,王莽之所謂推武而咂。
把湖在其南也。
河水又東迳沃野故城,遂北屈而為南河。
又北迤西溢于窳渾縣故城東。
又自縣西出雞鹿塞,其水積而為屠申澤,澤東西一百二十裡。
河水又屈而東為北河,迳高阙南。
昔趙武靈王自代并陰山,下至劉阙為塞。
山下有長城,連山刺天,兩岸雲舉,故名阙也。
又東迳臨河縣故城北,漢武帝封代恭王子劉賢于此為侯國。
又至河目縣故城西,又東迳陽山南。
自高阙以東,夾山帶河,而至陽山,皆北假也。
秦使蒙恬将十萬人北渡河,取高阙,據陽山,北假中,是也。
河水又東迳廣牧縣故城北,有東部都尉治。
又南迳馬陰山西,漢時稱陽山在河北,陰山在河南者,是也。
陽山之間,有東勝州城、唐龍鎮,而陰山一名鎮山,東西千餘裡,單于之苑囿也。
河水又東迳朔方縣故城東北,連鹽澤、青鹽澤并在縣南,有蓮花城,紅鹽池在其東,長鹽池在其西,漢置典官治。
又東轉迳渠搜縣故城北,又迳西安陽故城,屈過九原縣南,又東過沙南縣北,而南流人君子濟,遂與圁水、榆溪諸水,合為黃河焉。
而其中小水之支流者,黃羊城東之牛心山,山東北有月兒海子水、石搖山城東海子山,有水出其下。
白城子、紅城子,交城子之東,有北海子水、佛堂寺溝水、鴛鴦湖水、卯孩水、紫河水,皆混濤曆峽,而分注于河。
蓋禹貢之析支、渠搜也。
泰為新泰中。
漢為朔方郡,頒縣十。
晉因之。
後為夏赫連所據。
周為蕃戎落,立朔州以統之。
隋置勝州、榆林郡。
唐以降突厥,置六州,曰魯、曰麗、曰含、曰塞、曰依、曰契,以唐人為刺史。
武後時,并為匡、長二州。
中宗神龍二年,置蘭池都督府,分六州為縣。
明皇十年,複改為州,又增置宥州。
天寶中,改甯朔郡。
景雲二年,張仁願于河北築三受降城。
先是,朔方軍與突厥以北河為界,界有拂雲祠,突厥将人寇,必先詣祠祭禱求福,因牧馬料兵,候水合渡河。
時默啜盡衆西擊婆葛,仁願乘虛奪取漠南之地,築三城,相去各四百裡,皆據津濟,北拓三百餘裡,于牛頭胡那山烽堠百八十所。
自是突厥不敢度山南牧。
後安祿山反,天子幸蜀。
肅宗至靈武,以朔方兵授李、郭諸将,東讨史思明、安慶緒。
雖兩京恢複,而鎮兵遂單弱不振矣。
憲宗時,複置宥州于長澤縣。
唐末,拓拔思恭鎮是州,讨黃巢有功,賜姓李,遂有銀、夏、綏、宥、靜五州之地。
五代及宋為李夏所并。
元滅之,廢宥州,設西夏中興尚書省。
明初,為王保保所據,追愛之,築東勝等城,并立屯戍。
英宗天順六年春,毛裡孩等入河套。
是時孛來稍衰,其大部毛裡孩、□羅出少猛,可興、孛來相仇殺,而立脫思為可汗。
脫思,故小王子從兄也,于是毛裡孩、阿羅出、孛羅忽三部始人河套。
然以争水草不相下,時遣人貢馬,無大寇。
成化初,始盜邊。
都禦史項忠及彰武伯楊信禦之,遁去。
大學士李賢奏:河套與延綏接境,原非敵人巢火。
今毛裡孩居處其中,出沒不常,苟欲安邊,必須大舉而後可。
乞今兵部會官博議。
于是兵部尚書王複集議,以大同總兵楊信舊治延綏,稔知地利,宜召還京,面受成筽。
其陝西、甯夏、延綏、甘涼、大同、宣府鎮巡諸官,亦宜。
敕今整飾兵備,候期調發。
毛裡孩乞通貢,制曰:無約而請和者,謀也。
不許。
毛裡孩遂渡河東侵大同。
乃出撫甯伯朱永為大将軍,率京兵往,都督劉聚、鮑政副之。
會毛裡孩再上書求貢,許之。
诏永駐軍代州。
先是,毛裡孩以攻殺孛來,弑其可汗馬可古兒吉思,更立可汗,毛裡孩複弑之,并逐少師阿羅出,自稱黃芩王,與癿加思蘭寇大同。
撫甯侯朱永師師禦卻之。
其明年,癿加思蘭殺阿羅出,并其衆,而結元裔滿魯都人河套。
癿加思蘭者,亦蒙古别部,居哈密北山,至是始盛,侵掠哈密,雄視諸番,竟東渡河,與滿魯都合,邊人大擾。
乃敕都禦史正越總關中軍務,議搜河套,複東勝。
越等奏言:河套水草甘肥,易于駐劄;腹裹之地,道路曠遠,難于守禦。
欲得威望素著大臣,統制諸軍。
乃以武定侯趙輔克總兵官,征河套。
無何,稱疾還。
癿加思蘭複紏兀良哈寇延慶。
命撫甯侯朱永為将軍,都禦史五越督師往延綏禦之,以捷聞。
朱永等以套寇未退,議上戰守二策。
兵部尚書白圭等以馬方瘦損,供饷不敷,勢難進勦,請命諸将慎為守禦,以圖萬全。
乃名朱永還,以邊事委王越及總兵許甯,并命吏部右侍郎葉盛行視。
時議增兵設險,或請大舉搜套,驅出河外,沿河築城堡抵東勝,徒民耕守其中。
盛往,上言:搜河套,複東勝,未可輕議,惟增兵守險,可為遠圖。
帝從之。
成化之八年春,兵部尚書白圭複上言:套寇不驅,邊患無巳,宜擇遣大将,付以阃外,得專征伐。
于是以武靖侯趙輔為将軍,王越為督師,仍再出擊河。
套五朋寇大人、延、慶,輔無功還,乃诏甯晉伯劉聚代之。
其明年秋,滿魯都與孛羅忽并寇韋州。
總督王越偵知其辎重于紅鹽池,乃與總兵許甯、遊擊周玉等率輕騎晝夜馳三百餘裡,襲擊之,擒斬三百餘級,獲雜畜器械甚衆,盡燒其廬帳而還。
毛裡孩自據河套以來,數為邊害,諸将皆擁兵卻縮,乘賊之退,徼擊一二老弱,以冒首功。
即朝廷三遣大将朱永、趙輔、劉聚出師,大抵堅壁示持重,歲費糧仗以萬計。
敵益驕,至是大創,賦内失其孥,相與悲泣,渡河北去,邊境少安。
孝宗弘治八年,北部複擁衆入河套住牧,未幾,火篩據之。
當是時,朝廷清明,内外大臣恊心體國,為經久計。
以故總制邊務楊一清議複河套,守東勝。
會孝宗崩,一清複上經略三疏:一議守,守其所必人;一議戰,戰其所必敗;一議攻,攻其所必救。
而劉瑾用事,無可為者。
一清尋得罪去。
嘉靖元年,套騎二萬自井兒堡撤牆,人固原、平涼、泾州,殺指揮楊洪、千戶劉瑞。
是冬,寇固原、環慶間,殺傷以萬計。
十七年,巡按山西禦史何贊疏言:河套為吉囊所據,外連西方海賊,内搆太同逆卒,宜急勦除。
其策有二:一日計以破之,二日勢以走之,而其要在于久任撫臣以責成效,興複屯法以裕邊儲。
議格不行。
二十四年秋,套寇擁衆二萬餘人寇榆林塞,乃逮系總督尚書張珩、延綏巡撫張子立诏獄。
其明年,套騎三萬人犯延安府,至三原、泾陽,殺掠人畜無算。
總督三邊侍郎魯銑請複河套,條為八議:一日定廟谟,二日立綱紀,三日審機宜,四日選将材,五日任賢能,六日足刍饷,七日明賞罰,八日修長技。
文多不載。
方下兵部議行。
總督魯銑又奏:延綏密與套寇為鄰,自定邊營至黃甫川,連年人寇,率由是道,所當急為修繕,分地定工,次第修舉。
起自定邊營,東至龍州堡,計長四百四十餘裡為中叚;自雙山堡而東至長五百九十餘裡為下叚,期以三年竣事。
乞發帑銀,如宣大、山西故事。
銑又言:套賊不除,中國之禍,未可量也。
今日之計,宜用練兵六萬人,益以山東??手二千,多備矢石。
每當夏秋之交,攜五十日之饷,水陸并進,乘其無備,真搖巢穴,材官驺發,??火雷擊,則彼不能支,歲歲為之。
每出益勵,彼勢必折,将遁而出套之恐後矣。
俟其遠出,然後因祖宗之故疆,并河為塞,修築墩隍,建置衛所,處分戍卒,講求屯政,以省全陝之轉輸,壯中國之形勢,此中興之大烈也。
願陛下斷自聖心,丞定大計。
夫臣方壹築邊,又議複套者,以築邊不過數十年計耳。
複套則驅斥兇殘,臨河作障,乃國家萬年久遠之計,惟陛下裁之。
帝曰:寇據河套,為中國患久矣,連歲關隘,橫被茶毒,朕宵旰念之,而邊臣無分主憂者。
今銑能倡複套之謀,甚見壯猷。
發銀三十萬兩與銑,聽其修邊,饷兵造器,便宜調度支用,為防禦計。
其明年夏,總督魯銑出塞襲套部,勝之。
初春時,銑督兵出塞掩擊,亡其士卒十二三,匿其敗狀。
至是複襲之,寇覺,銑躬率銑卒督戰益力,殺蕧過當。
敵移帳北去,間以輕騎追數百裡,亡所見,引兵而還。
銑既以捷聞,更列上諸臣功罪。
帝弗問,命增俸,賜白金、纻币有差。
其冬,總督魯銑會同陝西巡撫謝蘭、延綏巡撫楊守謙、甯夏巡撫王邦瑞及三鎮總兵議複套方略。
乃條列十八事,日:恢複河套,修築邊牆,選擇将材,選練士卒,買補進兵機宜,轉運糧饷,申明賞罰,兼備舟車,多置火器,招降用間,審度時勢,防守河套,營田儲蓄,及明職守,息訛言,寬文法,處孽畜。
又上營陳八圖,日立營總圖,及遇敵駐戰、選鋒、車戰、騎兵迎戰,步兵搏戰,行營進攻,變營長驅獲功妝兵各圖。
帝覽而嘉之,下兵部尚書王以旗會廷臣集議,遲回者久之,乃上言:魯銑先後章疏,事體重大,請悉聽聖斷。
帝谕輔臣日:師出果有名,兵食豈有餘,成功其可必耶?如此大事,一銑何足言,祗恐百姓受無罪之殺戮耳。
鄉職任輔弼,果真知真見,當定拟行之。
大學士夏言等不敢決,複請聖斷。
帝命以前谕發兵部集多官再會疏以聞初,嚴嵩入相,同事者多罷去。
後帝微聞其橫,厭之,于是诏起夏言。
言至為少師,位在嵩上,言幾所拟旨,專制而己。
巳複顧問嵩,嵩惟唯唯不敢言,時時斥逐,其黨不敢救,由是争恨嵩。
子尚寶司少卿世蕃通賂遺為奸利。
言持其事請案。
嵩懼甚,攜世蕃詣言所求哀,言稱疾不出。
嵩真人與世蕃拜床下,泣謝,言遂置不發。
嵩父子愈怨恨之。
于是嵩揣知帝意,乃上疏日:銑以好大喜功之心,而為窮兵黩武之舉,在廷諸臣皆知其不可,第有所畏,不敢明言。
幸賴聖心遠覽,活全陝百萬生靈之命,誠宗社無疆之福。
臣備員輔職,不能先事匡正,有負委任,請從顯黜。
帝曰:卿既知未可,何不力正言于銑?疏初至時,乃密疏稱:人臣未有如銑之忠者。
朕巳燭其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