臯蘭縣志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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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先成民而後可以緻力于神耳。
臯蘭城西二裡許,由華林山少折而南,名曰神川。
舊有八蠟廟三楹,水繞山環,清幽頗有别緻,惜規模卑小,竟湮沒于茂草寒煙間也。
大中丞鄂公、方伯楊公、廉鎮将公,于巳巳、庚午兩歲内,先後治茲土,凡有益于國計民生者,知無不為,所以感召天和,比年大有。
今年辛未夏,公謂廟基址隘狹,難修祀事,于是捐俸修理,革舊圖新,且于廟旁兩掖,相地勢之逶迤,或建小亭,或補回廊,或築平堤,或圍曲檻,甯拙勿巧,甯樸勿華,若曰非欲美觀,聊以為勞民觀相之所雲爾。
而一經點綴,山谷效靈,覺爽氣西來,滌我塵氛,豈非天造地設,以俟一代偉人,為此邦壯百世之觀哉?我公盤桓亭上,憑檻遠矚,見耕夫沾塗之苦,婦子馌饷之勞,倦倦愛民,無不于此焉寓之,所謂先成民而後緻力于神者,以是也。
若謂黃河如帶,高岫為屏,雲樹蒼茫,松風噓拂,花蕊缤紛,村墟錯落,為一時登眺遊觀計,是非知我公修廟建亭之本心者也。
普濟堂記 明德 國家深仁厚澤,淪浃布濩,薄海内外,鹹沐生成。
自大兵告捷,邊陲底定,皇上尤念甘肅一省,附迩西域,往來輸挽,民亦勞止,以故議蠲議複,矜恤特深。
聖天子以一人之心,周給遐迩,顧茲氓庶,時切如傷。
為股肱心膂之寄者,苟不能承流宣化,保惠元元,其何以報主知,慰宸慮于萬一哉?辛巳春,餘奉命撫綏茲土,念甘省風氣苦寒,土地硗瘠,每當嚴陰凝沍時,其茕茕失業之人,颠連蕩析而栖泊無所者,往往不免。
蘭州舊有栖流所,地既湫隘,又以支費不及,久遂廢圯。
餘前任方伯時,始為區畫而修葺之,雖規模粗就,未遑經久之謀。
其後蘭州歐陽守率所屬官吏并各商捐銀得千金,為置田百二十畝,招佃取租,以供厥用,然歲不過百金,未足給也。
茲蘭屬六州縣,因此舉自餘始,欲由餘收其成,複相觀出資,合前得金二千六百有奇,仿營運安西兵丁生息之例,畀茶當商經理,歲輸羨一分,以補租入之不繼。
自今入茲所者,庶??粥之需,不虞其匮,而一二疲癃殘疾不能自力之人,亦可以終年收養,以時其衣藥,又不獨獲免于颠連蕩析者矣。
於戲!一夫不獲,時子之辜,古之人所為以重自任也。
我不敗知,曰:畋爾田,宅爾邑,凡隸籍于河之東西者,無一夫或失其業,惟是随所值而安集之。
餘之心則未敢一日忘。
且使兩河九郡,鹹體此意,慕義捐赀,以康濟群黎,将是全甘無流離失所之民。
餘之所以報主知而慰宸慮者,甯獨屬望于蘭州一郡而巳哉!事既成,爰勒諸貞珉。
以示後之觀者。
重修城隍廟記 姚棻 郡縣之祀城隍也,莫詳其始。
史載梁武陵王祀城隍,意有所昉欤?我朝因往制,仍舊爵,命祀以役百萬。
餘莅臯蘭之二載,乙酉二月,邑人不戒于火,火及城隍廟。
大憲親詣,率僚命吏,巡群屏,攝器備事儆,已乃撲滅。
廟之廊殿寝室皆災。
未逾月,咨于民,觀更新之。
斂資誡衆,饬材鸠工。
槁灰瓦礫,既除既滌,晨夕展力,役以時叙。
又以餘财,恢宏舊制,式群臣之序,列獻牲之庭,營爽垲之新基,以廣寝宮之舍。
因焚餘之舊址,而壯殿宇之規,故所無也。
其南曰獻殿,神所佑飨也。
其中曰正殿,東西有室,左右有廊,神所憑依也。
其北曰寝殿,制如正殿,神所遊息也。
其帷帳華麗,衾簟具備,俨然與事生等。
蓋愚民以人道事神,所以祈福佑也。
凡故之所有,必具其所無也。
今乃有之,厚棟大梁,夷庭高門,黝垩丹漆,舉以法故。
服冕巍峨,翕張神鬼。
其為基也,以丈計之,縱橫七十有五;其為屋也,以楹計之,小大一百有三。
其公私之助也,凡一萬兩千餘金,其積日也,終始二載有奇。
噫!民亦勤于役矣。
凡民之情,敬神而易人。
今長吏執三尺法,被冠服,坐政事堂,役隸盈前,吏胥侍側,而诏訟者于庭,厲色以折之,嚴刑以怵之,矯情飾貌者比比也。
一旦質之于神,雖視弗見,聽弗聞,即至黠者不敢欺。
記所謂社稷宗廟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其信然與。
事役也,不煩诏令,勸功趨事,惟恐後時,民之敬,神之靈也。
廟成,邑之士民走請紀役之颠未于石。
餘嘉其勤,且以示欽崇。
命祀之意。
是為記。
革弊碑 劉璟 臨洮府蘭州為驿獘猶未盡除,引饬厘革,以省民力事。
康熙六年,奉總督山陝盧憲牌,照得驿馬官養,草料官賈,馬夫、官募,奉旨定例日久,原不與民相涉也。
本部院受事以來,訪察秦、晉州縣,率多遠例累民,随行款禁,又複檄饬,蓋期各州縣立改前轍,與民休息耳。
今本部院前赴會審欽案,所過地方,聞尚有陽奉陰違,喂馬、看差、馬夫等項,仍派取于裡下,每裡有二三名不等,每名給銀三二十兩不等,而額設工食,全為官扣。
為此饬所屬各州縣驿,除驿馬巳經官養,不許包折裡下,令其永遠遵行。
至屬民養者,急令将馬收号,官賈草料喂養。
至額設喂馬、看差馬夫,止許照額覓攤幫。
該道仍不時稽查,如有違犯,即指名揭報,以憑參拿。
倘該道漫不留意,本部院察出,或經告發,将該州縣立登白簡,而該道亦無辭失覺之咎。
慎之慎之,母贻自悔。
等因,拟合立石刊刻,永遠遵行。
饬禁合橋諸弊碑 何錫爵 一、每年春夏打繩芨草,俱在積積保二一、條城南古城、結家嘴、甘草店、冰淋溝、馬蓮灘、新營内官管、貢馬井、保定保、連搭溝、大寨子、源川子、康谷寨、水家坡、杷石堡、賈子堡、什子川、水阜河、老鹳窩、蔡家河、安甯堡、鹽場堡等處地方,并草戶王立、安廷虎、張仲良、毛隻、楊桢等名下派取,并不發價,以緻苦累民生。
嗣後永行禁革。
凡此需用芨草,官發價銀,照地裡遠近,公平買備。
一、每年需麻一千觔,系發銀十二兩,與渭源縣買運,不但虧短價值,勞民運送,且滋籍派累民之弊。
嗣後永行禁革。
凡需麻觔,俱各發價銀,在蘭市照時估公平買備。
一、看船水夫三十名,額設工食銀五十一兩,每年止給銀一兩七錢,不敷食用,緻累裡下私幫。
嗣後挑選勤幹水夫二十名,于額設工食一兩七錢之外,每名增給銀一兩三錢,足其食用,俾自三月内安橋日起,至十月内河東日止,書夜在橋經管。
此項增給銀兩,應管橋稅官捐給。
至于此外十名水夫,仍照額設工食給發。
惟遇暴水驟長,及安橋之日,令其在橋效力,餘日聽其自便。
所有裡下私幫之獘,永行禁革。
一、安橋需用編籠稍條,每年俱在蘭衛官灘、柳溝一帶地方派取運交,殊滋擾累。
嗣後永行禁止,無論需用多寡,俱許管橋稅官發價買備。
一、迩年橋工辄将纜船大小草繩縮短丈尺,改粗為細,以舊抵新,并将鐵索不加工錘煉,堅韌易于脆烈,以緻往往被暴水沖斷。
嗣後永行嚴禁,如舟故違,官役從重參究。
一、每年挑泥拉船,系鹽場堡東灘人夫接運,船隻系五關在城人夫,南北兩岸築修。
馬頭需用黃土一千二百車,系五泉鹽場堡車頭拽運,需用。
石頭三百車系龔家灣老人車頭拽運,需用裝籠石頭系五關老人拽運,需用桦木銷子系柴溝銷子戶供備,俱系累民之事。
嗣後永行禁革。
凡需夫車土石等物,俱系管橋稅官發銀催買,不得故違。
以上奉禁各條,刊石曉谕官民,永為遵守勿忽。
知州王國華永革表箋奏銷雜項銀兩碑記 至蘭州當五郡之沖,号稱繁會,然割王、衛兩籍之人土而隸于州者僅六裡,額糧三千石,丁不及四之一焉。
具其地多旱,大河以北,風高土亢,十年中常不能一二豐樂,窮可知也。
自我皇上禦極以來,轸念邊氓,慎擇牧守,凡吏此土者,皆以撫字為先,其不急之征,非時之供,率無有也。
然自常額外,如表箋、奏銷、雜項,所派亦無幾,且曆年既久,民安之如正供焉。
王公自下車以來,厘剔奸獘,分毫不便于民者悉去之。
康熙四十九年,表箋、奏銷陋弊,一概蠲除。
以彈丸之地,當四會之沖,糧無火耗,丁無科漁,并此區區一二額外而去之,居積行送之澤,公何以支?而公之言曰:甯病于官,無病于民。
噫!公之仁愛我蘭民至矣,其何以報我公哉?是為記,宜天澤之不下逮也。
使者莅任,廉得輿情,爰與藩司倡捐重建。
傑閣三重,栎栌交攢,兀柱掎撐,高阜起翼,上應三台,迥異舊觀。
乃率百僚躬祀山巅,用告厥成。
複念省城民戶夾城而居,薪餘瓦礫之是集,以緻池隍弗通,并命吳令修堤植柳,建桔槔北面,引河水環繞其中。
夏之日,清波泛綠,細柳垂青,周流掩映,益以補蘭山之風氣。
嗣今以往,庶幾城阙無譏,而人傑與地靈相應矣乎!是舉也,成于去歲壬辰季秋,今年春夏,雨日時若,豐稔有征,非惟多士式榖,亦農夫之慶也。
是為記。
公捐掩骼社記 吳鼎新 蘭邑掩骼社,始自乾隆壬申歲,善衆窦文儀等捐赀施棺,蓋有感于西伯澤及枯骨之意,是以烝然興起而救。
難恤貧諸務,遂連類以及之。
二十年來,敦行不怠。
辛卯歲大饑,餓莩塞路,社中曲為之所,日則授食,夜則給煤,多制氈衣氈褲,按人施予,以禦嚴寒,全活甚夥。
其不幸而死者,則各給棺掩埋。
當事聞而義之,亦加飲助,功德于是丕顯。
我大方伯博陵尹公,錫以普濟同人匾額,随捐百金,用勸善行績發公費銀六百兩,并存本社生息。
蘭州試資銀頌德記 梁濟法 自漢大小馮君而後,吾鄉名宦,史不絕書。
衛、霍、來、馬諸公,撫綏捍禦,功在生民尚已。
至于振興文教,雅意栽培。
黃蘭州須、李臨洮績、楊忠愍公數人,落落布于簡策,豈非時勢所遭,各有緩急欤?吾邑山川雄厚,先哲挺生,彭幸庵、鄒蘭谷諸公而後,勳業顯于時者不可勝數。
有明科名鼎盛,及本朝累洽重熙,涵濡養育,一百四十餘年矣。
士之摩厲于功名者,勢有必至。
且商謀利而士謀名,其自為則然耳。
至于間關阻隔,蹑履趑趄,嗟逆旅之誰親,居長安其不易,自非卓然以世道人材為已任者,其執從而憫之。
蘭之鄉試于西安者一千四百餘裡,至京會試者四千餘裡,越隴坂,涉泾渭,險阻崎岖,異于平砥,壤瘠民貧,糗糧不繼,蓋簡練于三年,而瑟縮于臨時者多矣。
今大方伯前知臯蘭縣事山西臨汾王味隒先生察知其情,慨然曰:吾人遭際升平,邊圉無事,為天子牧民養士,當使奇傑有意之材,茅茹彙進,上以儲桢幹,而下以培風尚,其事至重且急,此試資經理之銀所由倡也。
成其事者,則有今郡伯山西興縣康公靜溪驿傳。
觀察使安徽歙縣蔣公昉村,秦州刺史滿洲鑲白旗奇公乙照,涼州郡伯江蘇如臯吳公拙庵,狄道州知州,浙江臨安鄭公南宮,皆臯蘭前令,暨今明府浙江仁和陸公阆軒,各捐冰俸共銀一千五百兩,分貯當商,月息二分,三年得千餘兩。
每鄉試約計六十人,人給十兩,餘息仍交商免息,俟會試者人給銀三十兩,優拔貢生赴京二十兩,恩科鄉會試給半。
以舉貢生員之品行端方者經理之,呈其事于大憲立案。
嗚呼!即此一事以推諸公牧民養士之恩,可以得其概矣。
繼自今,我蘭士之劘切于文行,以無負大賢之栽植者,更當何如?是宜紀諸貞石,以志勿谖,且使後之覽者,知世際雍熙,一時循卓之風,轶漢唐而上之也。
邑舉人邵榮清複作頌曰:人文之盛,興起有由。
邊陲毓秀,甯異中州。
春闱秋試,廣攬旁搜。
豈無遠志,擔簦是憂。
天生諸公,為邦之休。
惠我蘭士,清俸是留。
俾茲譽髦,樂業優遊。
欲報之德,益勵厥修。
蘭山矗矗,河水悠悠。
頌我名宦,俎豆千秋。
修學社碑記 梁濟瀍 蘭州府學宮之北,有市廛二十間,名曰修學鋪。
自康熙癸巳,程生鴻翔聯社創始,流傳至今六十餘年矣。
學宮牆垣階茨,偶有損壞,其功不足以需旬日,其用不足以動帑項,藉其廛租,随時修葺,工作立竣,其法不為不善。
第行之既久,弊窦漸開,非有當道諸公為之斟酌洗剔,因時變通,必不能行遠而垂久。
今之府學,舊州學也。
未改作府學以前,廛租之出納,學宮之修葺,皆州學生司。
之歲底同學綜核,而無造報官府之案。
乾隆戊午改作府學之後,府學生遂起而争之,學師亦欲越俎而代之,禮義相尚之地,竟成蠻觸相争之所。
經貢生陸允恭、劉乃臯白其事于郡守臨汾王公,公命于府縣紳士中□品端行潔者二人,使掌其事,一切出納修補之數,統于金年底報銷查核,以防弊窦。
從此章程一定,觊觎胥化。
越十有數年,有縣學生夤緣學師,于縣儒學前蓋鋪十間,私行漁利,經道台法公查明歸公,而出納之司,尚由學師,與府學章程殊未畫一。
丙申秋,郡守歙縣蔣公有人觐之役,興縣康公來莅茲上,振興學校,查明縣學廛租與府學事同一體,一歸董事人經理。
又裒多益寡,額設貧士十名,将每年所獲租錢一百四十千,留六十千修理學宮,以八十千分給貧士,以為膏火之資。
正在酌議間,而蔣公适至。
公莅蘭日久,洞悉原委,然猶集思廣益,付其事于有司,令其妥議,詳報邑宰仁和陸公按董事梁濟澗、王言善之言,原原本本,查明前人聯社創始,原為學當以修學為重,額設錢一百千,以赢餘之四十千有奇,給與貧士,資其膏火。
所獲租錢,董事人按季交縣,貯庫動用,随時請領,不得宿之于家,以滋物議。
又念學宮之修,固紳士所樂從,學署之修,不無繁瑣,以至師生芥蒂,不若總考成于有司。
如有損壞,學官牒行邑宰,邑宰親身查勘估計,令其自為請領,自為補葺,師生嫌疑,亦無自而生。
議覆之日,升任觀察,會同方伯前郡守王公,一一可其議。
是役也,自王公定其規模于前,将公暨康公、陸公為之戀通盡利于後,皆以修學歸之紳士,不肯輕勞學師,誠以學蘭學也;修學,蘭士也。
宮牆在望,桑梓情殷,以入廟思敬之心,而動未雨綢缪之感,此固發于情之不容已,出于責之不容辭,猶夫高曾堂構,子孫樂得式廓之,而司铎何暇及焉?此諸公見理之明,而立法之所以允當也。
繼自今,董事諸賢,顧名思義,各敬其事,母苟且,母懈怠。
宜修者随時修之,宜助者按季助之。
上以壯宗廟之觀瞻,下以培人文之蔚起。
詩曰:上慎旃哉!又曰:勿替引之。
其斯之謂乎。
是為記。
臯蘭縣志卷之十八碑記終
臯蘭城西二裡許,由華林山少折而南,名曰神川。
舊有八蠟廟三楹,水繞山環,清幽頗有别緻,惜規模卑小,竟湮沒于茂草寒煙間也。
大中丞鄂公、方伯楊公、廉鎮将公,于巳巳、庚午兩歲内,先後治茲土,凡有益于國計民生者,知無不為,所以感召天和,比年大有。
今年辛未夏,公謂廟基址隘狹,難修祀事,于是捐俸修理,革舊圖新,且于廟旁兩掖,相地勢之逶迤,或建小亭,或補回廊,或築平堤,或圍曲檻,甯拙勿巧,甯樸勿華,若曰非欲美觀,聊以為勞民觀相之所雲爾。
而一經點綴,山谷效靈,覺爽氣西來,滌我塵氛,豈非天造地設,以俟一代偉人,為此邦壯百世之觀哉?我公盤桓亭上,憑檻遠矚,見耕夫沾塗之苦,婦子馌饷之勞,倦倦愛民,無不于此焉寓之,所謂先成民而後緻力于神者,以是也。
若謂黃河如帶,高岫為屏,雲樹蒼茫,松風噓拂,花蕊缤紛,村墟錯落,為一時登眺遊觀計,是非知我公修廟建亭之本心者也。
普濟堂記 明德 國家深仁厚澤,淪浃布濩,薄海内外,鹹沐生成。
自大兵告捷,邊陲底定,皇上尤念甘肅一省,附迩西域,往來輸挽,民亦勞止,以故議蠲議複,矜恤特深。
聖天子以一人之心,周給遐迩,顧茲氓庶,時切如傷。
為股肱心膂之寄者,苟不能承流宣化,保惠元元,其何以報主知,慰宸慮于萬一哉?辛巳春,餘奉命撫綏茲土,念甘省風氣苦寒,土地硗瘠,每當嚴陰凝沍時,其茕茕失業之人,颠連蕩析而栖泊無所者,往往不免。
蘭州舊有栖流所,地既湫隘,又以支費不及,久遂廢圯。
餘前任方伯時,始為區畫而修葺之,雖規模粗就,未遑經久之謀。
其後蘭州歐陽守率所屬官吏并各商捐銀得千金,為置田百二十畝,招佃取租,以供厥用,然歲不過百金,未足給也。
茲蘭屬六州縣,因此舉自餘始,欲由餘收其成,複相觀出資,合前得金二千六百有奇,仿營運安西兵丁生息之例,畀茶當商經理,歲輸羨一分,以補租入之不繼。
自今入茲所者,庶??粥之需,不虞其匮,而一二疲癃殘疾不能自力之人,亦可以終年收養,以時其衣藥,又不獨獲免于颠連蕩析者矣。
於戲!一夫不獲,時子之辜,古之人所為以重自任也。
我不敗知,曰:畋爾田,宅爾邑,凡隸籍于河之東西者,無一夫或失其業,惟是随所值而安集之。
餘之心則未敢一日忘。
且使兩河九郡,鹹體此意,慕義捐赀,以康濟群黎,将是全甘無流離失所之民。
餘之所以報主知而慰宸慮者,甯獨屬望于蘭州一郡而巳哉!事既成,爰勒諸貞珉。
以示後之觀者。
重修城隍廟記 姚棻 郡縣之祀城隍也,莫詳其始。
史載梁武陵王祀城隍,意有所昉欤?我朝因往制,仍舊爵,命祀以役百萬。
餘莅臯蘭之二載,乙酉二月,邑人不戒于火,火及城隍廟。
大憲親詣,率僚命吏,巡群屏,攝器備事儆,已乃撲滅。
廟之廊殿寝室皆災。
未逾月,咨于民,觀更新之。
斂資誡衆,饬材鸠工。
槁灰瓦礫,既除既滌,晨夕展力,役以時叙。
又以餘财,恢宏舊制,式群臣之序,列獻牲之庭,營爽垲之新基,以廣寝宮之舍。
因焚餘之舊址,而壯殿宇之規,故所無也。
其南曰獻殿,神所佑飨也。
其中曰正殿,東西有室,左右有廊,神所憑依也。
其北曰寝殿,制如正殿,神所遊息也。
其帷帳華麗,衾簟具備,俨然與事生等。
蓋愚民以人道事神,所以祈福佑也。
凡故之所有,必具其所無也。
今乃有之,厚棟大梁,夷庭高門,黝垩丹漆,舉以法故。
服冕巍峨,翕張神鬼。
其為基也,以丈計之,縱橫七十有五;其為屋也,以楹計之,小大一百有三。
其公私之助也,凡一萬兩千餘金,其積日也,終始二載有奇。
噫!民亦勤于役矣。
凡民之情,敬神而易人。
今長吏執三尺法,被冠服,坐政事堂,役隸盈前,吏胥侍側,而诏訟者于庭,厲色以折之,嚴刑以怵之,矯情飾貌者比比也。
一旦質之于神,雖視弗見,聽弗聞,即至黠者不敢欺。
記所謂社稷宗廟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其信然與。
事役也,不煩诏令,勸功趨事,惟恐後時,民之敬,神之靈也。
廟成,邑之士民走請紀役之颠未于石。
餘嘉其勤,且以示欽崇。
命祀之意。
是為記。
革弊碑 劉璟 臨洮府蘭州為驿獘猶未盡除,引饬厘革,以省民力事。
康熙六年,奉總督山陝盧憲牌,照得驿馬官養,草料官賈,馬夫、官募,奉旨定例日久,原不與民相涉也。
本部院受事以來,訪察秦、晉州縣,率多遠例累民,随行款禁,又複檄饬,蓋期各州縣立改前轍,與民休息耳。
今本部院前赴會審欽案,所過地方,聞尚有陽奉陰違,喂馬、看差、馬夫等項,仍派取于裡下,每裡有二三名不等,每名給銀三二十兩不等,而額設工食,全為官扣。
為此饬所屬各州縣驿,除驿馬巳經官養,不許包折裡下,令其永遠遵行。
至屬民養者,急令将馬收号,官賈草料喂養。
至額設喂馬、看差馬夫,止許照額覓攤幫。
該道仍不時稽查,如有違犯,即指名揭報,以憑參拿。
倘該道漫不留意,本部院察出,或經告發,将該州縣立登白簡,而該道亦無辭失覺之咎。
慎之慎之,母贻自悔。
等因,拟合立石刊刻,永遠遵行。
饬禁合橋諸弊碑 何錫爵 一、每年春夏打繩芨草,俱在積積保二一、條城南古城、結家嘴、甘草店、冰淋溝、馬蓮灘、新營内官管、貢馬井、保定保、連搭溝、大寨子、源川子、康谷寨、水家坡、杷石堡、賈子堡、什子川、水阜河、老鹳窩、蔡家河、安甯堡、鹽場堡等處地方,并草戶王立、安廷虎、張仲良、毛隻、楊桢等名下派取,并不發價,以緻苦累民生。
嗣後永行禁革。
凡此需用芨草,官發價銀,照地裡遠近,公平買備。
一、每年需麻一千觔,系發銀十二兩,與渭源縣買運,不但虧短價值,勞民運送,且滋籍派累民之弊。
嗣後永行禁革。
凡需麻觔,俱各發價銀,在蘭市照時估公平買備。
一、看船水夫三十名,額設工食銀五十一兩,每年止給銀一兩七錢,不敷食用,緻累裡下私幫。
嗣後挑選勤幹水夫二十名,于額設工食一兩七錢之外,每名增給銀一兩三錢,足其食用,俾自三月内安橋日起,至十月内河東日止,書夜在橋經管。
此項增給銀兩,應管橋稅官捐給。
至于此外十名水夫,仍照額設工食給發。
惟遇暴水驟長,及安橋之日,令其在橋效力,餘日聽其自便。
所有裡下私幫之獘,永行禁革。
一、安橋需用編籠稍條,每年俱在蘭衛官灘、柳溝一帶地方派取運交,殊滋擾累。
嗣後永行禁止,無論需用多寡,俱許管橋稅官發價買備。
一、迩年橋工辄将纜船大小草繩縮短丈尺,改粗為細,以舊抵新,并将鐵索不加工錘煉,堅韌易于脆烈,以緻往往被暴水沖斷。
嗣後永行嚴禁,如舟故違,官役從重參究。
一、每年挑泥拉船,系鹽場堡東灘人夫接運,船隻系五關在城人夫,南北兩岸築修。
馬頭需用黃土一千二百車,系五泉鹽場堡車頭拽運,需用。
石頭三百車系龔家灣老人車頭拽運,需用裝籠石頭系五關老人拽運,需用桦木銷子系柴溝銷子戶供備,俱系累民之事。
嗣後永行禁革。
凡需夫車土石等物,俱系管橋稅官發銀催買,不得故違。
以上奉禁各條,刊石曉谕官民,永為遵守勿忽。
知州王國華永革表箋奏銷雜項銀兩碑記 至蘭州當五郡之沖,号稱繁會,然割王、衛兩籍之人土而隸于州者僅六裡,額糧三千石,丁不及四之一焉。
具其地多旱,大河以北,風高土亢,十年中常不能一二豐樂,窮可知也。
自我皇上禦極以來,轸念邊氓,慎擇牧守,凡吏此土者,皆以撫字為先,其不急之征,非時之供,率無有也。
然自常額外,如表箋、奏銷、雜項,所派亦無幾,且曆年既久,民安之如正供焉。
王公自下車以來,厘剔奸獘,分毫不便于民者悉去之。
康熙四十九年,表箋、奏銷陋弊,一概蠲除。
以彈丸之地,當四會之沖,糧無火耗,丁無科漁,并此區區一二額外而去之,居積行送之澤,公何以支?而公之言曰:甯病于官,無病于民。
噫!公之仁愛我蘭民至矣,其何以報我公哉?是為記,宜天澤之不下逮也。
使者莅任,廉得輿情,爰與藩司倡捐重建。
傑閣三重,栎栌交攢,兀柱掎撐,高阜起翼,上應三台,迥異舊觀。
乃率百僚躬祀山巅,用告厥成。
複念省城民戶夾城而居,薪餘瓦礫之是集,以緻池隍弗通,并命吳令修堤植柳,建桔槔北面,引河水環繞其中。
夏之日,清波泛綠,細柳垂青,周流掩映,益以補蘭山之風氣。
嗣今以往,庶幾城阙無譏,而人傑與地靈相應矣乎!是舉也,成于去歲壬辰季秋,今年春夏,雨日時若,豐稔有征,非惟多士式榖,亦農夫之慶也。
是為記。
公捐掩骼社記 吳鼎新 蘭邑掩骼社,始自乾隆壬申歲,善衆窦文儀等捐赀施棺,蓋有感于西伯澤及枯骨之意,是以烝然興起而救。
難恤貧諸務,遂連類以及之。
二十年來,敦行不怠。
辛卯歲大饑,餓莩塞路,社中曲為之所,日則授食,夜則給煤,多制氈衣氈褲,按人施予,以禦嚴寒,全活甚夥。
其不幸而死者,則各給棺掩埋。
當事聞而義之,亦加飲助,功德于是丕顯。
我大方伯博陵尹公,錫以普濟同人匾額,随捐百金,用勸善行績發公費銀六百兩,并存本社生息。
蘭州試資銀頌德記 梁濟法 自漢大小馮君而後,吾鄉名宦,史不絕書。
衛、霍、來、馬諸公,撫綏捍禦,功在生民尚已。
至于振興文教,雅意栽培。
黃蘭州須、李臨洮績、楊忠愍公數人,落落布于簡策,豈非時勢所遭,各有緩急欤?吾邑山川雄厚,先哲挺生,彭幸庵、鄒蘭谷諸公而後,勳業顯于時者不可勝數。
有明科名鼎盛,及本朝累洽重熙,涵濡養育,一百四十餘年矣。
士之摩厲于功名者,勢有必至。
且商謀利而士謀名,其自為則然耳。
至于間關阻隔,蹑履趑趄,嗟逆旅之誰親,居長安其不易,自非卓然以世道人材為已任者,其執從而憫之。
蘭之鄉試于西安者一千四百餘裡,至京會試者四千餘裡,越隴坂,涉泾渭,險阻崎岖,異于平砥,壤瘠民貧,糗糧不繼,蓋簡練于三年,而瑟縮于臨時者多矣。
今大方伯前知臯蘭縣事山西臨汾王味隒先生察知其情,慨然曰:吾人遭際升平,邊圉無事,為天子牧民養士,當使奇傑有意之材,茅茹彙進,上以儲桢幹,而下以培風尚,其事至重且急,此試資經理之銀所由倡也。
成其事者,則有今郡伯山西興縣康公靜溪驿傳。
觀察使安徽歙縣蔣公昉村,秦州刺史滿洲鑲白旗奇公乙照,涼州郡伯江蘇如臯吳公拙庵,狄道州知州,浙江臨安鄭公南宮,皆臯蘭前令,暨今明府浙江仁和陸公阆軒,各捐冰俸共銀一千五百兩,分貯當商,月息二分,三年得千餘兩。
每鄉試約計六十人,人給十兩,餘息仍交商免息,俟會試者人給銀三十兩,優拔貢生赴京二十兩,恩科鄉會試給半。
以舉貢生員之品行端方者經理之,呈其事于大憲立案。
嗚呼!即此一事以推諸公牧民養士之恩,可以得其概矣。
繼自今,我蘭士之劘切于文行,以無負大賢之栽植者,更當何如?是宜紀諸貞石,以志勿谖,且使後之覽者,知世際雍熙,一時循卓之風,轶漢唐而上之也。
邑舉人邵榮清複作頌曰:人文之盛,興起有由。
邊陲毓秀,甯異中州。
春闱秋試,廣攬旁搜。
豈無遠志,擔簦是憂。
天生諸公,為邦之休。
惠我蘭士,清俸是留。
俾茲譽髦,樂業優遊。
欲報之德,益勵厥修。
蘭山矗矗,河水悠悠。
頌我名宦,俎豆千秋。
修學社碑記 梁濟瀍 蘭州府學宮之北,有市廛二十間,名曰修學鋪。
自康熙癸巳,程生鴻翔聯社創始,流傳至今六十餘年矣。
學宮牆垣階茨,偶有損壞,其功不足以需旬日,其用不足以動帑項,藉其廛租,随時修葺,工作立竣,其法不為不善。
第行之既久,弊窦漸開,非有當道諸公為之斟酌洗剔,因時變通,必不能行遠而垂久。
今之府學,舊州學也。
未改作府學以前,廛租之出納,學宮之修葺,皆州學生司。
之歲底同學綜核,而無造報官府之案。
乾隆戊午改作府學之後,府學生遂起而争之,學師亦欲越俎而代之,禮義相尚之地,竟成蠻觸相争之所。
經貢生陸允恭、劉乃臯白其事于郡守臨汾王公,公命于府縣紳士中□品端行潔者二人,使掌其事,一切出納修補之數,統于金年底報銷查核,以防弊窦。
從此章程一定,觊觎胥化。
越十有數年,有縣學生夤緣學師,于縣儒學前蓋鋪十間,私行漁利,經道台法公查明歸公,而出納之司,尚由學師,與府學章程殊未畫一。
丙申秋,郡守歙縣蔣公有人觐之役,興縣康公來莅茲上,振興學校,查明縣學廛租與府學事同一體,一歸董事人經理。
又裒多益寡,額設貧士十名,将每年所獲租錢一百四十千,留六十千修理學宮,以八十千分給貧士,以為膏火之資。
正在酌議間,而蔣公适至。
公莅蘭日久,洞悉原委,然猶集思廣益,付其事于有司,令其妥議,詳報邑宰仁和陸公按董事梁濟澗、王言善之言,原原本本,查明前人聯社創始,原為學當以修學為重,額設錢一百千,以赢餘之四十千有奇,給與貧士,資其膏火。
所獲租錢,董事人按季交縣,貯庫動用,随時請領,不得宿之于家,以滋物議。
又念學宮之修,固紳士所樂從,學署之修,不無繁瑣,以至師生芥蒂,不若總考成于有司。
如有損壞,學官牒行邑宰,邑宰親身查勘估計,令其自為請領,自為補葺,師生嫌疑,亦無自而生。
議覆之日,升任觀察,會同方伯前郡守王公,一一可其議。
是役也,自王公定其規模于前,将公暨康公、陸公為之戀通盡利于後,皆以修學歸之紳士,不肯輕勞學師,誠以學蘭學也;修學,蘭士也。
宮牆在望,桑梓情殷,以入廟思敬之心,而動未雨綢缪之感,此固發于情之不容已,出于責之不容辭,猶夫高曾堂構,子孫樂得式廓之,而司铎何暇及焉?此諸公見理之明,而立法之所以允當也。
繼自今,董事諸賢,顧名思義,各敬其事,母苟且,母懈怠。
宜修者随時修之,宜助者按季助之。
上以壯宗廟之觀瞻,下以培人文之蔚起。
詩曰:上慎旃哉!又曰:勿替引之。
其斯之謂乎。
是為記。
臯蘭縣志卷之十八碑記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