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縣志卷二
關燈
小
中
大
黃鐘管合,然後依相生之法,遊移其柱以調之。
如外第一弦為黃鐘中聲,而内一弦為黃鐘清聲,第二弦為太呂,第三弦為太簇,第四弦為夾鐘,第五弦為姑洗,第六弦為仲呂,第七弦為蕤賓,第八弦為林鐘,第九弦為夷則,第十弦為南呂,第十一弦為無射,第十二弦為應鐘。
一中一清,兩相配合。
若單用四清聲,以右手專鼓之,内第一弦為清黃鐘,第二弦為清大呂,第三弦為清太簇,第四弦為清夾鐘。
然後清中相濟,上下弼諧。
八音四曰竹竹,鳳箫也,箫也,笛也、篪也。
世本曰:鳳箫,舜造,編竹為之。
黃鐘之管長九寸,其音宮。
大呂八寸三分七厘六毫。
太簇八寸,其音摘,夾鐘七寸四分三厘七毫三絲。
姑洗七寸一分,其音角。
仲呂六寸五分八厘三毫四絲六忽。
蕤賓六寸二分八厘,其音變徵。
林鐘六寸,其音征。
夷則五寸五分五厘一毫。
南呂王寸三分,其音羽。
無射四寸八分八厘四毫八絲;應鐘四寸六分六厘,其音變宮。
此五音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之義也。
如黃、大、太、夾四清聲,凡十六管,其制以木為椟,納管其中,齊其上出一寸五分,下則自右而左,以次而短,其聲長者濁,短者以漸而清。
管中各間半竅,自右吹之。
第一管為黃鐘,第三、太簇,第五、姑洗,第六、仲呂,第八,林鐘第十,南呂第十二,應鐘第十三,清黃鐘第十四,十五、清大呂、清太簇。
其形參差,象鳳之翼;其音六律六呂,象鳳雌雄之聲,故以鳳箫名也。
箫亦舜所造。
其制截紫竹為之,長一尺九寸五分,前五孔,後一孔,直而吹之,下一孔直貫,乃黃鐘律也。
凡吹黃鐘,六孔皆閉,調氣輕吹,則是尾上第一孔,輕吹為太簇,重吹為清太簇。
凡吹太簇,清太簇,唯開此孔,系上第二、第二孔為姑洗。
凡吹姑洗,開此孔并下一孔。
第三孔為仲呂,凡吹中呂,開此孔,并下一孔。
第四孔為林鐘,凡吹林鐘,開此孔并下二孔。
第五孔為南呂,凡吹南呂,開此孔并下三孔。
後一孔為應鐘。
若重吹,則為清黃鐘。
如吹應鐘,開此孔,并尾上第二、第三孔。
若吹清黃鐘,唯開此一孔。
凡吹宜平其氣,緩取其音,斯悠揚不迥矣。
笛,風俗通雲:邱仲所造。
然周禮笙師所掌已有之,不起于仲也。
其制截紫竹為之,長尺有八寸,凡六孔,并吹竅為柒,唐制也,橫而右吹,輕吹之,六孔皆閉,乃黃鐘。
尾上第一孔,輕吹為太簇,重喚為清太簇,第孔為姑洗,第三、仲呂,第四、林鐘,第五、南呂,第六應鐘。
若重吹,則為清黃鐘。
吹法并如箫。
篪,世本雲:暴新公所造。
沈約謂西王母時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乎?爾雅曰:太篪,謂之沂,一名翹,長一尺四寸,圍五寸三分,橫而左吹,前四孔,後一孔,底一孔,凡六孔,六孔俱閉。
輕吹則為黃鐘,底一孔為太簇,底上第一孔為姑洗,第二孔為仲呂,第三孔為林鐘,第四孔為南呂。
凡吹太簇以下諸律,唯開本孔餘。
俱閉。
後一孔為應鐘。
凡吹應鐘,開此孔,并底上第一孔與第四孔。
凡吹清黃鐘,六孔皆開,吹清太簇,六孔皆閉。
但重吹之,即是與埙同聲,故詩以比兄弟。
八音五曰匏,匏笙也。
笙随所造。
其簧女娲所造也。
列管匏内,施簧管端。
今皆以木為之,無複匏音矣。
凡十七管,如吹某字,則按某孔,然後用氣呼吸,簧動聲發。
如吹黃鐘,用右手中指按第十四管,餘皆開。
吹太簇,用右手食指按第四管内孔,吹姑洗,用右手食指按第三管内孔。
吹仲呂,用右手大指按第二管,吹林鐘,用右手中指按第十五管。
吹南呂,用左手大指按弟七管。
吹應鐘,用左手大指按第五管,吹清黃鐘,用左手食指按第十三管,又用左手中指按第十四管。
吹清太簇,用右手食指按第四管太簇内孔,又用左手大指按第八管,清太簇外孔。
此雅樂所用聲最簡,非若世俗之繁音也。
八音六曰土,土埙也。
世本雲:暴新公所造。
爾雅雲:大者曰器。
前三竅如列品字,後二竅并列,除吹口前後幾五竅。
吹時,先以二名指屈蟠埙底,而以兩手大、中、食五指并閉五竅,平饩俯唇輕吹,則為黃鐘,微仰為太簇,又俯仰間微加氣而吹,為姑洗。
如吹仲呂,則啟右手食指,吹林鐘,則啟左手中、食二指。
吹南呂,則前三竅俱啟。
吹應鐘,則啟左手大、中二指,并右手食指。
吹清黃鐘,則五指皆啟,吹清太簇,唯左手中指閉下一竅,餘皆啟。
八音七曰革,革,楹鼓也。
搏拊也。
風俗通曰:不知誰所造楹鼓。
其制高六尺六寸,設重鬥中,植以柱上。
貫方蓋,缭以彩檐壁翣。
凡樂之作,必先鼓以聲之,首以兩桴連擊鲧者三,而鼓一擊,又兩再作如前,凡三作,唯末作鼓兩擊以别之,此起之之例也。
此後不擊磉,但一桴于鼓上,先後二擊者三,此第一通也。
又先後三擊者三,此第二通也。
又急五擊者三,而末緊加二擊以結之,此第三通也。
通前凡三十六擊,以當一歲之數。
三通既畢,又從容三擊,而衆樂翕然作矣。
自後每奏樂一句,必三擊之以為節,所謂鼓無當于五聲,五聲不得不和也。
搏拊,鼓也。
以其或搏或拊,故名其用。
每奏樂一句,聽楹鼓一擊,而此即一拍以尾之,故三擊而三拍。
但初拍用左手,次拍用右手,三拍則兩手齊作,以為樂之節也。
八音八曰木。
木,柷也,敔也。
并不知誰所造。
柷以桑木為之,上方二尺四寸,下半之,深一尺八寸,中虛有底,以止擊之。
止柄長一尺有四寸,以梓木為之。
凡奏樂,先以止撞底,複擊左右,共三聲乃舉。
樂書曰戛擊,禮曰楷擊。
樂記曰:聖人作為控楬,所起亦遠矣。
敔狀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龃龉,以竹長二尺曰籈,析莖十二。
每樂阕,先擊其首三,繼逆栎龃龉,亦三而樂止。
爾雅曰:所以鼓柷謂之止,所以鼓敔謂之籈。
止者,欲戒止于其早也。
籈者,欲修潔于其後也。
引導樂式 麾,周官巾車掌木路,建大麾,以田以封。
後世恊律郎執之,以令樂歌焉。
其制高七尺,闊一尺一寸,綴??帛為之,盡升龍于前,降龍于後,朱竿長八尺五寸。
樂将作,司麾者舉而唱曰:迎神樂奏鹹平之曲。
舉之則升龍見,樂乃奏偃之。
則降龍見樂乃止,所以指麾樂之起止也。
樂舞定位,轉班式 定位,殿内,首麾,次歌部,次鼗鼓,次搏拊,左右縱列;次琴、次瑟,次編鐘、編磬,左右橫列。
楹鼓在缟鐘之東。
殿外第一班,笙,第二班管、篪、埙、鳳箫,第三班箫,第四班笛,柷東敔西,左右橫列階下。
節左右列舞八行,皆左右縱橫列。
轉班。
麾引歌部當香案前而南,次鼗鼓、搏拊,次琴,次瑟,次鐘磬,由鐘磬南出兩楹門,轉中門外而南直下,次笙、次鳳箫、埙、篪、管,次箫、次笛,次柷、敔,下階。
次節引舞部,挨轉,當丹墀中,分向東西轉南序立。
定。
禮生唱就位。
麾引諸部内轉,當甬道而北,登階,分向東西,各四轉,而吹部、柷敔适如本位。
麾引堂上之樂,由兩楹門入殿,亦四轉,而鐘、磬、琴瑟、鼗鼓、搏拊、歌、麾亦适如本位。
節引舞生,及階而止。
凡一曲,以柷始,以敔終;凡一聲,以鐘始,以磬終,而中間以楹鼓為節,連鼓為止。
樂奏迎神曲終,舞生分班縱橫各八行,舞四曲畢,合班對立,樂八章俱畢。
麾節各引所部仍前轉班,下階,分向左右,各四轉,四變而為八。
參神四叩散班。
乾隆六年,新發到學祭樂二器,查與通志少有不符,今悉依通志紀載,别有學中交代冊,照依現發器物,登簿存案。
操缦新說 瑟調之中絕久矣,其為器也重且巨,非宗廟不可常設,常人之家,安措為難。
即有通儒博雅,留心音律,器之不存,将焉取正?無惑其失傳也。
嘗聞太古與中古不同,清廟之瑟,朱弦疏越,一唱三歎,有遺音者矣。
是太古之瑟,其聲甚簡也。
漢光武帝使桓譚鼓瑟,愛其繁聲,是中古之瑟,其聲近繁也。
楊恽雲:妻,趙女也,雅善鼓瑟,必其操之而成調,鼓之而成曲也。
以是思之,斯過半矣。
又聞一叟工瑟,二子争傳其業,分而付之,故名曰筝。
說雖近誕,大約第者,瑟之遺制,後人習用之,流于鄭衛,故經生家鄙棄不道,禮失而求諸野。
士君子學古通方,得其意之所存,變俗歸雅,古音雖亡可複也。
酌乎繁簡之中,通以琴、笙、箫、笛之意,而思又過半矣。
丙寅、丁卯間,學使宮公命餘修樂,從事于八音之器者一年,乃悉通曉其略。
惟瑟宗阙裡所傳黃鐘調,一字一聲,歌吹長而絲音短,病其不稱。
忽得有明鄭世子載堉所撰律呂書中有瑟譜,乃按其法,以笙定子午二琴,以子午琴定瑟,其一弦定中黃鐘,十二弦定清黃鐘,二十五弦定小清黃鐘,然後由第二弦定大呂,第三弦定太簇,第四弦定夾鐘,第五弦定姑洗,第六弦定仲呂,第七弦定蕤賓,第八弦定林鐘,第九弦定夷則,第十弦定南呂,第十一弦定無射,第十二弦定應鐘,皆中聲,用琴弦定之。
後由十四弦排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至二十四弦,應鐘皆清聲,用瑟外弦定之。
既成,如其所譜詩章彈之,右予彈外,左予彈内,無吟猱。
凡歌吹一字彈一彈之弦三十二聲,搏拊十六拘次久字亦然。
其大略也。
但旋宮之法,笙、管、箫、笛、琴、瑟各有七調,宮、商、角、征、羽、變宮、變徵是也。
在琴七弦之位則為宮。
商、角、征、羽、少宮、少商,在樂七音之調則為宮。
商、角、征、羽,變宮、變徵也。
每調止有七音,如黃鐘調,則用黃鐘、太簇、姑洗、林鐘、南呂及清黃鐘。
其于協律,自内而外,則為五、六、工、尺、上。
曰外而内,則為合四上尺、工亦如箫,自下而上,則為合四上尺工,自上而下,則為六工、尺上。
四,合宮也;四,商也。
上,角也。
尺,征也。
工,羽也。
六,清宮也;五,少商也。
六合一律,分為二律,四五一律,同為一聲,而有清濁之異。
推之六調皆然。
每變一調,則移宮宮換羽矣。
蓋律呂有定位,宮、商、角、征、羽無定位故也。
乃為琴弦七音。
琴弦七音,協律之圖,證其若合符契,而譜大成樂章于琴瑟,凡以補前人所未言,而妄測律呂之秘奧爾。
八音臆解 操缦新說,為琴瑟而作也。
然節奏不清,八音不諧,雖有琴瑟,不能自為樂也。
此八音之器數品節,不可不遞詳也。
按擊部之楹鼓、柷圉、鐘磬、鼗鼓、搏拊,皆所以節樂者也。
楹鼓殷制,為全樂之綱領,固已。
起調用柷,柷象鬥,取藏貯之義。
擊用夬。
夬,決也,發決所藏而出其聲音也。
畢曲用圍,圍狀如伏虎,為其背有二十七坎,可?也。
?用帚,帚,掃也,掃除衆音而使之淨盡也。
起音用鐘,收音用磬,所謂金聲而玉振之也。
鐘、磬各十二,常用止六,而成一調,考準合六、四、上、尺、工恊律之六聲,而始終之條理不紊矣。
搏拊專節琴瑟,實以糠者,使之有聲而不甚響,恐壓絲音也。
鼗鼓制小而聲微,亦此義矣。
至吹部之三十二器,樂中最要。
蓋堂上絲音偶誤,猶可藏拙。
若吹部一指之錯,一聲之舛,則全樂俱不美聽,故曲欲真,手欲熟,心欲專,極難排演,人多而器雜故也。
笙、管、箫、笛、鳳箫、埙、篪,孔數多寡不同,而總之不離于七音,故皆可以恊律之。
合四、上、尺、工、六、五該之。
笙笛十七,惟尺用四苗,餘俱三苗而成一字,間有用二苗者,以三約之,亦七音而止。
管八孔,每調有一孔不
如外第一弦為黃鐘中聲,而内一弦為黃鐘清聲,第二弦為太呂,第三弦為太簇,第四弦為夾鐘,第五弦為姑洗,第六弦為仲呂,第七弦為蕤賓,第八弦為林鐘,第九弦為夷則,第十弦為南呂,第十一弦為無射,第十二弦為應鐘。
一中一清,兩相配合。
若單用四清聲,以右手專鼓之,内第一弦為清黃鐘,第二弦為清大呂,第三弦為清太簇,第四弦為清夾鐘。
然後清中相濟,上下弼諧。
八音四曰竹竹,鳳箫也,箫也,笛也、篪也。
世本曰:鳳箫,舜造,編竹為之。
黃鐘之管長九寸,其音宮。
大呂八寸三分七厘六毫。
太簇八寸,其音摘,夾鐘七寸四分三厘七毫三絲。
姑洗七寸一分,其音角。
仲呂六寸五分八厘三毫四絲六忽。
蕤賓六寸二分八厘,其音變徵。
林鐘六寸,其音征。
夷則五寸五分五厘一毫。
南呂王寸三分,其音羽。
無射四寸八分八厘四毫八絲;應鐘四寸六分六厘,其音變宮。
此五音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之義也。
如黃、大、太、夾四清聲,凡十六管,其制以木為椟,納管其中,齊其上出一寸五分,下則自右而左,以次而短,其聲長者濁,短者以漸而清。
管中各間半竅,自右吹之。
第一管為黃鐘,第三、太簇,第五、姑洗,第六、仲呂,第八,林鐘第十,南呂第十二,應鐘第十三,清黃鐘第十四,十五、清大呂、清太簇。
其形參差,象鳳之翼;其音六律六呂,象鳳雌雄之聲,故以鳳箫名也。
箫亦舜所造。
其制截紫竹為之,長一尺九寸五分,前五孔,後一孔,直而吹之,下一孔直貫,乃黃鐘律也。
凡吹黃鐘,六孔皆閉,調氣輕吹,則是尾上第一孔,輕吹為太簇,重吹為清太簇。
凡吹太簇,清太簇,唯開此孔,系上第二、第二孔為姑洗。
凡吹姑洗,開此孔并下一孔。
第三孔為仲呂,凡吹中呂,開此孔,并下一孔。
第四孔為林鐘,凡吹林鐘,開此孔并下二孔。
第五孔為南呂,凡吹南呂,開此孔并下三孔。
後一孔為應鐘。
若重吹,則為清黃鐘。
如吹應鐘,開此孔,并尾上第二、第三孔。
若吹清黃鐘,唯開此一孔。
凡吹宜平其氣,緩取其音,斯悠揚不迥矣。
笛,風俗通雲:邱仲所造。
然周禮笙師所掌已有之,不起于仲也。
其制截紫竹為之,長尺有八寸,凡六孔,并吹竅為柒,唐制也,橫而右吹,輕吹之,六孔皆閉,乃黃鐘。
尾上第一孔,輕吹為太簇,重喚為清太簇,第孔為姑洗,第三、仲呂,第四、林鐘,第五、南呂,第六應鐘。
若重吹,則為清黃鐘。
吹法并如箫。
篪,世本雲:暴新公所造。
沈約謂西王母時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乎?爾雅曰:太篪,謂之沂,一名翹,長一尺四寸,圍五寸三分,橫而左吹,前四孔,後一孔,底一孔,凡六孔,六孔俱閉。
輕吹則為黃鐘,底一孔為太簇,底上第一孔為姑洗,第二孔為仲呂,第三孔為林鐘,第四孔為南呂。
凡吹太簇以下諸律,唯開本孔餘。
俱閉。
後一孔為應鐘。
凡吹應鐘,開此孔,并底上第一孔與第四孔。
凡吹清黃鐘,六孔皆開,吹清太簇,六孔皆閉。
但重吹之,即是與埙同聲,故詩以比兄弟。
八音五曰匏,匏笙也。
笙随所造。
其簧女娲所造也。
列管匏内,施簧管端。
今皆以木為之,無複匏音矣。
凡十七管,如吹某字,則按某孔,然後用氣呼吸,簧動聲發。
如吹黃鐘,用右手中指按第十四管,餘皆開。
吹太簇,用右手食指按第四管内孔,吹姑洗,用右手食指按第三管内孔。
吹仲呂,用右手大指按第二管,吹林鐘,用右手中指按第十五管。
吹南呂,用左手大指按弟七管。
吹應鐘,用左手大指按第五管,吹清黃鐘,用左手食指按第十三管,又用左手中指按第十四管。
吹清太簇,用右手食指按第四管太簇内孔,又用左手大指按第八管,清太簇外孔。
此雅樂所用聲最簡,非若世俗之繁音也。
八音六曰土,土埙也。
世本雲:暴新公所造。
爾雅雲:大者曰器。
前三竅如列品字,後二竅并列,除吹口前後幾五竅。
吹時,先以二名指屈蟠埙底,而以兩手大、中、食五指并閉五竅,平饩俯唇輕吹,則為黃鐘,微仰為太簇,又俯仰間微加氣而吹,為姑洗。
如吹仲呂,則啟右手食指,吹林鐘,則啟左手中、食二指。
吹南呂,則前三竅俱啟。
吹應鐘,則啟左手大、中二指,并右手食指。
吹清黃鐘,則五指皆啟,吹清太簇,唯左手中指閉下一竅,餘皆啟。
八音七曰革,革,楹鼓也。
搏拊也。
風俗通曰:不知誰所造楹鼓。
其制高六尺六寸,設重鬥中,植以柱上。
貫方蓋,缭以彩檐壁翣。
凡樂之作,必先鼓以聲之,首以兩桴連擊鲧者三,而鼓一擊,又兩再作如前,凡三作,唯末作鼓兩擊以别之,此起之之例也。
此後不擊磉,但一桴于鼓上,先後二擊者三,此第一通也。
又先後三擊者三,此第二通也。
又急五擊者三,而末緊加二擊以結之,此第三通也。
通前凡三十六擊,以當一歲之數。
三通既畢,又從容三擊,而衆樂翕然作矣。
自後每奏樂一句,必三擊之以為節,所謂鼓無當于五聲,五聲不得不和也。
搏拊,鼓也。
以其或搏或拊,故名其用。
每奏樂一句,聽楹鼓一擊,而此即一拍以尾之,故三擊而三拍。
但初拍用左手,次拍用右手,三拍則兩手齊作,以為樂之節也。
八音八曰木。
木,柷也,敔也。
并不知誰所造。
柷以桑木為之,上方二尺四寸,下半之,深一尺八寸,中虛有底,以止擊之。
止柄長一尺有四寸,以梓木為之。
凡奏樂,先以止撞底,複擊左右,共三聲乃舉。
樂書曰戛擊,禮曰楷擊。
樂記曰:聖人作為控楬,所起亦遠矣。
敔狀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龃龉,以竹長二尺曰籈,析莖十二。
每樂阕,先擊其首三,繼逆栎龃龉,亦三而樂止。
爾雅曰:所以鼓柷謂之止,所以鼓敔謂之籈。
止者,欲戒止于其早也。
籈者,欲修潔于其後也。
引導樂式 麾,周官巾車掌木路,建大麾,以田以封。
後世恊律郎執之,以令樂歌焉。
其制高七尺,闊一尺一寸,綴??帛為之,盡升龍于前,降龍于後,朱竿長八尺五寸。
樂将作,司麾者舉而唱曰:迎神樂奏鹹平之曲。
舉之則升龍見,樂乃奏偃之。
則降龍見樂乃止,所以指麾樂之起止也。
樂舞定位,轉班式 定位,殿内,首麾,次歌部,次鼗鼓,次搏拊,左右縱列;次琴、次瑟,次編鐘、編磬,左右橫列。
楹鼓在缟鐘之東。
殿外第一班,笙,第二班管、篪、埙、鳳箫,第三班箫,第四班笛,柷東敔西,左右橫列階下。
節左右列舞八行,皆左右縱橫列。
轉班。
麾引歌部當香案前而南,次鼗鼓、搏拊,次琴,次瑟,次鐘磬,由鐘磬南出兩楹門,轉中門外而南直下,次笙、次鳳箫、埙、篪、管,次箫、次笛,次柷、敔,下階。
次節引舞部,挨轉,當丹墀中,分向東西轉南序立。
定。
禮生唱就位。
麾引諸部内轉,當甬道而北,登階,分向東西,各四轉,而吹部、柷敔适如本位。
麾引堂上之樂,由兩楹門入殿,亦四轉,而鐘、磬、琴瑟、鼗鼓、搏拊、歌、麾亦适如本位。
節引舞生,及階而止。
凡一曲,以柷始,以敔終;凡一聲,以鐘始,以磬終,而中間以楹鼓為節,連鼓為止。
樂奏迎神曲終,舞生分班縱橫各八行,舞四曲畢,合班對立,樂八章俱畢。
麾節各引所部仍前轉班,下階,分向左右,各四轉,四變而為八。
參神四叩散班。
乾隆六年,新發到學祭樂二器,查與通志少有不符,今悉依通志紀載,别有學中交代冊,照依現發器物,登簿存案。
操缦新說 瑟調之中絕久矣,其為器也重且巨,非宗廟不可常設,常人之家,安措為難。
即有通儒博雅,留心音律,器之不存,将焉取正?無惑其失傳也。
嘗聞太古與中古不同,清廟之瑟,朱弦疏越,一唱三歎,有遺音者矣。
是太古之瑟,其聲甚簡也。
漢光武帝使桓譚鼓瑟,愛其繁聲,是中古之瑟,其聲近繁也。
楊恽雲:妻,趙女也,雅善鼓瑟,必其操之而成調,鼓之而成曲也。
以是思之,斯過半矣。
又聞一叟工瑟,二子争傳其業,分而付之,故名曰筝。
說雖近誕,大約第者,瑟之遺制,後人習用之,流于鄭衛,故經生家鄙棄不道,禮失而求諸野。
士君子學古通方,得其意之所存,變俗歸雅,古音雖亡可複也。
酌乎繁簡之中,通以琴、笙、箫、笛之意,而思又過半矣。
丙寅、丁卯間,學使宮公命餘修樂,從事于八音之器者一年,乃悉通曉其略。
惟瑟宗阙裡所傳黃鐘調,一字一聲,歌吹長而絲音短,病其不稱。
忽得有明鄭世子載堉所撰律呂書中有瑟譜,乃按其法,以笙定子午二琴,以子午琴定瑟,其一弦定中黃鐘,十二弦定清黃鐘,二十五弦定小清黃鐘,然後由第二弦定大呂,第三弦定太簇,第四弦定夾鐘,第五弦定姑洗,第六弦定仲呂,第七弦定蕤賓,第八弦定林鐘,第九弦定夷則,第十弦定南呂,第十一弦定無射,第十二弦定應鐘,皆中聲,用琴弦定之。
後由十四弦排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至二十四弦,應鐘皆清聲,用瑟外弦定之。
既成,如其所譜詩章彈之,右予彈外,左予彈内,無吟猱。
凡歌吹一字彈一彈之弦三十二聲,搏拊十六拘次久字亦然。
其大略也。
但旋宮之法,笙、管、箫、笛、琴、瑟各有七調,宮、商、角、征、羽、變宮、變徵是也。
在琴七弦之位則為宮。
商、角、征、羽、少宮、少商,在樂七音之調則為宮。
商、角、征、羽,變宮、變徵也。
每調止有七音,如黃鐘調,則用黃鐘、太簇、姑洗、林鐘、南呂及清黃鐘。
其于協律,自内而外,則為五、六、工、尺、上。
曰外而内,則為合四上尺、工亦如箫,自下而上,則為合四上尺工,自上而下,則為六工、尺上。
四,合宮也;四,商也。
上,角也。
尺,征也。
工,羽也。
六,清宮也;五,少商也。
六合一律,分為二律,四五一律,同為一聲,而有清濁之異。
推之六調皆然。
每變一調,則移宮宮換羽矣。
蓋律呂有定位,宮、商、角、征、羽無定位故也。
乃為琴弦七音。
琴弦七音,協律之圖,證其若合符契,而譜大成樂章于琴瑟,凡以補前人所未言,而妄測律呂之秘奧爾。
八音臆解 操缦新說,為琴瑟而作也。
然節奏不清,八音不諧,雖有琴瑟,不能自為樂也。
此八音之器數品節,不可不遞詳也。
按擊部之楹鼓、柷圉、鐘磬、鼗鼓、搏拊,皆所以節樂者也。
楹鼓殷制,為全樂之綱領,固已。
起調用柷,柷象鬥,取藏貯之義。
擊用夬。
夬,決也,發決所藏而出其聲音也。
畢曲用圍,圍狀如伏虎,為其背有二十七坎,可?也。
?用帚,帚,掃也,掃除衆音而使之淨盡也。
起音用鐘,收音用磬,所謂金聲而玉振之也。
鐘、磬各十二,常用止六,而成一調,考準合六、四、上、尺、工恊律之六聲,而始終之條理不紊矣。
搏拊專節琴瑟,實以糠者,使之有聲而不甚響,恐壓絲音也。
鼗鼓制小而聲微,亦此義矣。
至吹部之三十二器,樂中最要。
蓋堂上絲音偶誤,猶可藏拙。
若吹部一指之錯,一聲之舛,則全樂俱不美聽,故曲欲真,手欲熟,心欲專,極難排演,人多而器雜故也。
笙、管、箫、笛、鳳箫、埙、篪,孔數多寡不同,而總之不離于七音,故皆可以恊律之。
合四、上、尺、工、六、五該之。
笙笛十七,惟尺用四苗,餘俱三苗而成一字,間有用二苗者,以三約之,亦七音而止。
管八孔,每調有一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