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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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省志 災異、寇盜、遷複
王者不尚休祥,而宥密時嚴修省。
此洪水之憂,大風之警,所由切也。
聖德固形寬大,而奸宄不使幸逃。
此聚柝之守,相翔之誅,不容緩也。
方今時和年豐,民安物阜,而邑自複界以來,生聚日久,鼚鼓軒舞,共樂升平。
然敬天者常存奉若恐懼之心,除暴者時深先事預防之意。
兢兢業業,更足以格彼蒼,而彌禍患焉。
志防省。
災異 明 嘉靖五年春二月,大電雨。
二十五年夏五月,潦潮大溢。
四十四年夏四月,大旱,鬥米銀一錢零。
隆慶元年冬十二月初一日,地震。
萬曆六年,彗星見。
十一年夏、秋,大旱。
二十四年,大旱,鬥米銀一錢八[1]分。
二十五年,黑眚見。
二十七[2]年秋八月二十二日,地震。
三十三年秋八月初三日,地震。
四十六年秋九月,彗星見于東方。
四十八年夏六月十七日,地震。
天啟四年夏四月,米貴,鬥米銀一錢五分。
崇祯二年,牡蛎血,民不敢采食。
是年疫厲,損民甚多。
三年春三月,黑眚見,形如黑犬,迷婦人。
知縣陳谷為文,禱于城隍神,怪乃滅。
四年夏四月,米貴,鬥米銀一錢六分。
九年夏四、五月,旱,鬥米銀一錢六分,縣發粟赈饑。
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飓風作,大雨,拔木毀屋,覆舟甚多。
國朝 順治四年六月,乾[3]龍山有白氣如羊,化為蚊,從西去。
是年[4],又鴉鳴十日夜,寇亂。
五年戊子,大饑,鬥米銀一兩二錢,人多饑死,間有割屍充腹者。
男女一口易米一鬥。
又值大疫,盜賊竊發,民之死亡過半,有一鄉而無一人存者。
九年七月五日,龍穴山[5]有九龍飛騰,經臣上、臣下村,數裡而去。
十年癸巳,複饑,鬥米銀八錢,人多餓死。
十二年冬十月二十四日,大雨雹,屋瓦破毀,人被傷擊。
十七年十一月初八日,雷電作,連雨七日夜,乃止。
十八年夏,紅花嶺有白氣,遠望如白羊成群。
康熙元年,潦水[6]大溢。
是年,移鄉[7]。
三年二月,彗星見于西南。
是年春、夏,旱。
四年二月初二日,日側有白氣數圈,逾時乃散。
五年十月二十四,彗星見于東南,長數丈,如虹。
八年正月,潦[8]潮大溢,如元年。
是年,複村。
七月一日,有三龍,二白一黑,自西邊海起飛,至城南而去,民房椽瓦,卷去甚多。
八月二十六日,飓風大作,民複鄉初歸,新蓋房屋,盡被吹毀。
十年二月十一日,飓風大作,城垣、學宮、衙宇、民房吹毀甚多,牛群被[9]吹落海。
十一年,紅花嶺白氣複見如前。
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飓風作,海潮大溢,沒屋浸禾,知縣李可成為文祭之。
見《藝文》。
十六年五月,乾龍山有白氣如前。
八月二十一夜,飓風大作,城垣、衙宇、民房頹塌甚多,男女、牛畜多壓死焉。
十九年,多虎,傷人甚衆,年餘乃止。
七月,彗星見于西方,數月乃滅。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大水。
時淫雨連日,傾注治城高處山麓,而泛濫洶湧,渠不能洩。
亟開西、南二門放水,勢猶未減[10]。
西南隅水深丈餘,民居盡頹塌,人民冒雨四散投生,上下洶洶。
不得已,乃決城垛二處消水,水勢始平,人心稍定。
城西西鄉村沖決民房百餘間,皆漂流入海。
西北路燕村、水貝、湧頭、黃松岡等處,沖決土寨、民房不可勝計。
居民皆升屋上,縛竹木為筏,浮水而渡,往往溺死,牛畜淹沒甚多。
城北新圍村土寨,水環丈餘,居民亦皆以木筏渡水而走。
北路竹村一帶,沖決亦如之。
至田産沖壓崩陷,更不待言。
八月十五,天雨雹,如彈大。
秋旱,禾稻無收。
以上見《舊志》。
四十七年,大饑。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十五夜,霜厚尺許。
是年米貴。
二十五年八月初九日,飓風。
二十六年八月初十日,飓風。
三十三年五月初七至十三,連日大雨如注。
三十五年閏五月,大雨。
七月十三日,地震。
三十七年,狼、虎成群,傷人甚多。
四十二、三兩年,大旱,米貴,人多餓死。
五十一年,蝗食稻。
秋、冬旱,大饑。
五十二年,又大旱,鬥米洋銀一員,人多餓死。
五十三年二月,雨雹。
五十
此洪水之憂,大風之警,所由切也。
聖德固形寬大,而奸宄不使幸逃。
此聚柝之守,相翔之誅,不容緩也。
方今時和年豐,民安物阜,而邑自複界以來,生聚日久,鼚鼓軒舞,共樂升平。
然敬天者常存奉若恐懼之心,除暴者時深先事預防之意。
兢兢業業,更足以格彼蒼,而彌禍患焉。
志防省。
災異 明 嘉靖五年春二月,大電雨。
二十五年夏五月,潦潮大溢。
四十四年夏四月,大旱,鬥米銀一錢零。
隆慶元年冬十二月初一日,地震。
萬曆六年,彗星見。
十一年夏、秋,大旱。
二十四年,大旱,鬥米銀一錢八[1]分。
二十五年,黑眚見。
二十七[2]年秋八月二十二日,地震。
三十三年秋八月初三日,地震。
四十六年秋九月,彗星見于東方。
四十八年夏六月十七日,地震。
天啟四年夏四月,米貴,鬥米銀一錢五分。
崇祯二年,牡蛎血,民不敢采食。
是年疫厲,損民甚多。
三年春三月,黑眚見,形如黑犬,迷婦人。
知縣陳谷為文,禱于城隍神,怪乃滅。
四年夏四月,米貴,鬥米銀一錢六分。
九年夏四、五月,旱,鬥米銀一錢六分,縣發粟赈饑。
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飓風作,大雨,拔木毀屋,覆舟甚多。
國朝 順治四年六月,乾[3]龍山有白氣如羊,化為蚊,從西去。
是年[4],又鴉鳴十日夜,寇亂。
五年戊子,大饑,鬥米銀一兩二錢,人多饑死,間有割屍充腹者。
男女一口易米一鬥。
又值大疫,盜賊竊發,民之死亡過半,有一鄉而無一人存者。
九年七月五日,龍穴山[5]有九龍飛騰,經臣上、臣下村,數裡而去。
十年癸巳,複饑,鬥米銀八錢,人多餓死。
十二年冬十月二十四日,大雨雹,屋瓦破毀,人被傷擊。
十七年十一月初八日,雷電作,連雨七日夜,乃止。
十八年夏,紅花嶺有白氣,遠望如白羊成群。
康熙元年,潦水[6]大溢。
是年,移鄉[7]。
三年二月,彗星見于西南。
是年春、夏,旱。
四年二月初二日,日側有白氣數圈,逾時乃散。
五年十月二十四,彗星見于東南,長數丈,如虹。
八年正月,潦[8]潮大溢,如元年。
是年,複村。
七月一日,有三龍,二白一黑,自西邊海起飛,至城南而去,民房椽瓦,卷去甚多。
八月二十六日,飓風大作,民複鄉初歸,新蓋房屋,盡被吹毀。
十年二月十一日,飓風大作,城垣、學宮、衙宇、民房吹毀甚多,牛群被[9]吹落海。
十一年,紅花嶺白氣複見如前。
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飓風作,海潮大溢,沒屋浸禾,知縣李可成為文祭之。
見《藝文》。
十六年五月,乾龍山有白氣如前。
八月二十一夜,飓風大作,城垣、衙宇、民房頹塌甚多,男女、牛畜多壓死焉。
十九年,多虎,傷人甚衆,年餘乃止。
七月,彗星見于西方,數月乃滅。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大水。
時淫雨連日,傾注治城高處山麓,而泛濫洶湧,渠不能洩。
亟開西、南二門放水,勢猶未減[10]。
西南隅水深丈餘,民居盡頹塌,人民冒雨四散投生,上下洶洶。
不得已,乃決城垛二處消水,水勢始平,人心稍定。
城西西鄉村沖決民房百餘間,皆漂流入海。
西北路燕村、水貝、湧頭、黃松岡等處,沖決土寨、民房不可勝計。
居民皆升屋上,縛竹木為筏,浮水而渡,往往溺死,牛畜淹沒甚多。
城北新圍村土寨,水環丈餘,居民亦皆以木筏渡水而走。
北路竹村一帶,沖決亦如之。
至田産沖壓崩陷,更不待言。
八月十五,天雨雹,如彈大。
秋旱,禾稻無收。
以上見《舊志》。
四十七年,大饑。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十五夜,霜厚尺許。
是年米貴。
二十五年八月初九日,飓風。
二十六年八月初十日,飓風。
三十三年五月初七至十三,連日大雨如注。
三十五年閏五月,大雨。
七月十三日,地震。
三十七年,狼、虎成群,傷人甚多。
四十二、三兩年,大旱,米貴,人多餓死。
五十一年,蝗食稻。
秋、冬旱,大饑。
五十二年,又大旱,鬥米洋銀一員,人多餓死。
五十三年二月,雨雹。
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