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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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志一 文官制、武官制、文官表 國家設官分職,以德诏爵,以功诏祿,以能诏事,凡以為民也。

    故為民父母者,撫字催科,興利除弊,廣教化,勸農桑,其責不綦重哉!至若戎行嚴武備之修,文學慎師儒之選,下逮丞、尉,亦有專司。

    是惟同寅協恭,共襄厥職,斯無負朝廷任官惟賢、位事惟能之至意焉。

    邑自明以前隸于東莞,故建官以分縣為始。

    而是編之作,又非徒為任此土者紀姓氏已也。

    志職官。

     文官制 知縣一員,典吏七名,承發一名,倉吏一名,庫吏一名。

     大鵬縣丞一員,雍正元年設。

    司吏一員。

     儒學教谕一員,康熙三年裁,十七年複設。

    訓導一員,司吏一名。

     官富巡檢司巡檢一員,司吏一名。

     福永巡檢司巡檢一員,司吏一名。

     典史一員,司吏一名。

     東莞場大使一員,乾隆五十四年裁。

    攢吏一名。

    裁。

     歸德場大使一員,乾隆五十四年裁。

    攢吏一名。

    裁。

     按:《舊志》:前明有大鵬、永盈二倉大使二員,攢典二[1]名。

    久裁。

     武官制 新安營,遊擊一員,中軍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外委五員。

     按:新安營自前明設參将一員,城守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官兵五百名。

    萬曆十四年,以總兵移鎮南頭,裁參将。

    十八年,罷移鎮,複參将。

    國朝順治初,裁去參将,餘仍其舊。

    康熙三年,奉旨增設官兵五百名,共一千名。

    改城守守備為中軍守備,添設遊擊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

     大鵬營,參将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外委七員。

     按:洪武二十七年,置東莞守禦所指揮、正副千戶、百戶、鎮撫、幕官吏目、司吏,大鵬守禦所指揮、正副千戶、百戶、鎮撫、幕官吏目、司吏。

    嘉靖四十四年,置南頭寨參将、把總。

    今業俱裁革,另行改設。

     文官表 知縣 明 [1]“平南”原訛“馬平”,據康熙《新安縣志》卷四《職官志·文官表》、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八《職官志·明·知州知縣》改。

     (續上表) [1]“鄧文照”,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八《職官志·明·知州知縣》作“鄧文昭”。

     [2]“玄”原訛“铉”,據康熙《新安縣志》卷四《職官志·文官表》、卷五《宮室志·廟祠》及朱保炯、謝沛霖《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中冊第1207頁改。

    按,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八《職官志·明·知州知縣》作“李铉”,蓋為避康熙帝名諱而改。

    本志當沿襲雍正《廣東通志》之誤。

     [3]按,“楊昌”,康熙《新安縣志》卷四《職官志·文官表》言其“□□二年任”,本志雖列載其名而未标示任職年份。

    據上文孫文奎“崇祯十七年任”,則楊昌不能在其後有明朝“□□二年任”之說。

    查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八《職官志·明·知州知縣》,孫文奎亦為明朝末任新安知縣,無楊昌任知縣記載。

    存疑待考。

     國朝 (續上表) [1]“康熙十四年”,康熙《新安縣志》卷四《職官志·文官表》作“康熙十六年”,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九《職官志·國朝·知州知縣》則作“康熙十四年”。

     [2]“沈”原訛“潘”,據康熙《新安縣志》卷四《職官志·文官表》、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九《職官志·國朝·知州知縣》改。

     [3]“靳”原訛“蕲”,據康熙《新安縣志》卷四《職官志·文官表》、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九《職官志·國朝·知州知縣》等改。

     [4]“監生”原脫,據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九《職官志·國朝·知州知縣》補。

     [5]“常”原訛“長”,據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九《職官志·國朝·知州知縣》、雍正《湖廣通志》卷四《沿革志·衡洲府&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