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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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志 縣治沿革表、考附

    自昔南交之命,朔南之暨,而交州一域,由來舊矣。秦始皇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漢定越地,置交州刺史,令持節治蒼梧。南海郡領縣六,次博羅,邑之地屬焉。晉置寶安,唐更東莞,至明而新安之名始著。曆代以來,興廢互異,一地之制,沿革不同。國朝康熙年間,亦并而複置。迄今百數十載,規模大定,而政教亦廣被矣。志沿革。

    縣治沿革表

    國朝因之。康熙六[1]年,省入東莞縣。八年,複置。

    考附

    《尚書·堯典》:“申命羲叔,宅南交,曰明都。”

    《尚書·禹貢》:“聲教訖于四海。”疏:“揚州,曰淮海惟揚州。則是揚州之境,抵于南海。”

    《通曆》:“定南海為藩服。”周武王十三年。

    《漢書》:“趙佗改南海為南武。”高祖十一年。“置南海郡。”武帝元鼎六年。《地理志》:“南海郡,縣六:番禺、博羅、中宿、龍川、四會、揭陽。”

    按:邑本番禺地,至漢隸于博羅,皆屬南海郡。

    《晉書·地理志》:“番禺縣,屬南海郡。成帝分南海,立東官郡。”

    按:晉鹹和六年,分南海,立東官郡,領縣六,首寶安。而《晉書[2]·地理志》載:“成帝分南海,立東官郡。”不詳何年及所領縣,今從《宋書·州郡志》補入。

    《宋書·州郡志》:“寶安縣,屬東官郡。”

    《隋書·地理志》:“寶安縣,屬南海郡。”

    《唐書·地理志》:“東莞縣,屬廣州中[3]都督府。至德二年,改寶安為東莞縣。”

    《宋史·地理志》:“東莞縣,屬廣州中[4]都督府。”

    《元史·地理志》:“東莞縣,屬廣州路。”

    《明史·地理志》:“新安縣,屬廣州府。洪武廿七年,置東莞守禦所。萬曆元年,改為縣。”

    《大清一統志》:“康熙六[5]年,省新安,入東莞。康熙八年,複置新安縣。新安縣屬廣州府。”

    《府志》載:“《晉書》:‘穆帝永和元年,置永平、新甯、新安三郡。’《地理志》:‘哀帝太和中,置新安郡。’今廣州屬有新安縣。《明史》雖無‘舊曾為郡’之文,然由南海、東莞、新甯諸縣推之,疑即昔之郡改置。《晉書·地理志[6]》内無此郡,惟于志末複著‘太和中,置新安郡’一語。《宋書·州郡志》亦無新安。以何地置,領縣幾何,後于何時廢,或省入何郡,或更置何縣,抑今之縣是否即昔之郡,皆不可考。故今于新安,《表》《考》皆阙而不書”雲雲。

    惟查寶安自晉隸東官郡,自唐改東莞縣,自明以東莞守禦所置新安縣。《東莞志》載:“邑在晉為郡治,舊城在石子岡,即城子岡,今新安縣治。唐時徙于到湧。”據此,則今之新安縣地,即古之東官郡地。《東莞志》纂自元皇慶初,明經五修,其說似為有本。而“新安郡”之說,究無可考,亦存而不論可矣。

    【注釋】

    [1]“六”原訛“五”,據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文署》、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卷四百四十一《廣州府·建置沿革》、《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十九·廣東》等改。按,雍正《廣東通志》卷五《沿革志》記載此事作“康熙五年”。本志當沿襲雍正《廣東通志》之誤。

    [2]“書”原脫,據《晉書》卷十五《地理下》補。

    [3]“中”原脫,據《舊唐書》卷四十一《地理四·嶺南道》補。

    [4]“中”原脫,據《宋史》卷九十《地理六·廣南東路》補。

    [5]“六”原訛“五”,據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卷四百四十一《廣州府·建置沿革》、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文署》等改。

    [6]“志”原訛“表”,據《晉書》卷十五《地理下·廣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