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績錄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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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官本境有惠政者,均記之;其非官本境而有德于本境者,如宋張希一、王漢之等,間錄一二,以明受賜到今之義;至如明楊松、陳複初等,雖不官本境,而死事于本境,亦節錄之,以彰忠荩。
例目約分三大端:曰興利,曰去害,曰聽訟。
茲不分類,特依年代先後,編次如左。
五 代 王晏球,後唐賜名李紹虔。
同光四年,與段凝、房知溫守瓦橋。
有機略,善撫禦士卒。
後為招讨使,大敗契丹兵,橫刀棄甲六十餘裡。
中國之威大振,自晏球始。
餘見《新五代史》。
宋 侯仁矩,平遙人。
宋初為雄州刺史,治軍多方略。
曆仕數郡,鹹有善政。
曹翰,大名人。
太平興國五年,诏督役開南河,自雄達鄚,以通漕運。
議築堤以捍之。
張昭允,字仲孚,衛州人。
端拱初為雄州監軍。
敵騎乘秋掠境上,昭允與知州田仁朗選銳卒襲其帳,敗走之。
劉福,下邳人。
端拱二年為雄州防禦使,兼本州兵馬部署。
雄州地控邊塞,常屯重兵。
福至部,按行軍壘,調鎮兵以給繕完,出私錢以共晏犒。
領雄州五年,郡境安谧。
安守忠,元豐間知雄州。
嘗與僚佐宴飲,有軍校謀變,阍者入告,守忠言笑自若,謂客曰:“此輩酒狂耳,扲之可也。
”人服其量。
守忠謹悫淡泊,為治簡靜,所至藩郡,樂施予,豐宴犒,且喜與士大夫遊,故時論多與之。
何承矩,河南人。
為制置河北緣邊屯田使,自順安(高陽縣)以東,資其波澤,築堤貯水,為屯田,且遏敵騎。
期歲間,關南諸泊悉壅阗,瀕海廣袤數百裡盡為稻田,而有莞蒲蜃蛤之饒,民賴其利。
淳化五年知雄州,推誠禦衆,同其甘苦。
邊民有告機事者,屏左右與之款接,故契丹動息皆能前知。
契丹夜襲城下,承矩出戰,擊走之。
真宗時,複拜雄州團練使。
自守邊以來,意在朝廷,懷柔遠人,為息兵之計,收地利以實邊,設險固以防塞,春夏課農,秋冬講武,休息民力,以助國經,故任邊稱有功焉。
餘見《宋史》本傳。
李允則,字垂範,并州盂人。
真宗時知雄州。
河北既罷兵,允則治城壘不辍,契丹疑違約。
既而有诏诘之,允則奏雲:“初通好,不即完治,恐他日頹圮,因此廢守,邊患不可測也。
”帝以為然。
始,州多以草覆屋。
允則取材木山西,大為倉廩營舍,始教民陶瓦甓、标裡闬、歲修禊事。
召戰棹為競渡,潛寓水戰。
州北多設陷馬坑,城上起樓為斥候。
允則以南北既和,因命徹樓夷坑,為諸軍蔬圃,浚井疏洫,列畦隴,築短垣,縱橫其中,然其地益阻隘。
複命境内有隙地悉種榆,久之,榆滿塞下,借阻敵騎。
上元,然燈結彩,山聚優樂,使夜縱遊。
明日,偵北酋欲間入城中觀。
伺之郊外,果有紫衣人至,遂與俱入傳舍,不交一言,出奴女羅侍左右,劇飲而罷,且置其所乘騾庑下,使遁去。
——即幽州統軍也,後數日,為契丹所誅。
嘗宴軍中,而甲仗庫火,允則作樂行酒不辍。
請救,不答。
帝使诘之,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方宴而焚,必奸人所為,舍宴而救,事或不測。
”一日,民有訴為契丹民毆傷而遁者,允則不治,衆以為怯。
逾日,幽州以其事來诘,答以無有。
蓋他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比得報,以為妄,乃殺諜。
允則不事威嚴,或間出,與民坐語,以是洞知人情。
訟至,面訊立斷,盜發辄獲。
餘見《宋史》本傳。
劉承宗,善射,兼習書數。
真宗大中祥符中,知雄州、河北緣邊安撫使,在郡有治績,诏書嘉獎。
王能,定陶人。
鹹平初,知靜戎軍。
建議決鮑河,斷長城口,北注雄州塘水,為戎馬限,方舟通漕,以實塞下。
景德中,為鎮、定、高陽三路都部署,押策先鋒,護城雄州,躬率丁夫,旦暮不離役所,宴犒周洽。
王德用,趙州人。
天聖初,知廣信軍(即雄州)。
城壞,久不治,德用率禁軍增築之,有诏褒谕。
張昭遠,知雄州。
會大雨,陂塘溢,昭遠勒兵築長堤,以捍其沖。
趙滋,字子深,開封人,仁宗時知雄州。
會契丹民數違約,乘小舟漁界河中,吏憚生事,累歲不能禁;後又遣大舟十餘,自海口運鹽入界河,朝廷患之。
滋戒巡兵,舟至,辄捕其人殺之,辇其舟,移文還涿州,漁者遂絕。
在雄六年,契丹憚之。
契丹嘗大饑——舊,米出塞,不得過三鬥——滋曰“彼亦吾民也”,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
葛懷敏,仁宗時知雄州,恩信孚洽,賊不敢犯。
會大旱,塘水涸,懷敏慮契丹使至,測其廣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
改滄州,士民遮留,數日乃得去。
劉兼濟,字寶臣,祥符人,仁宗時知雄州。
先是,邊民避罪逃者,契丹辄納之,守将畏事,不敢诘,兼濟悉移檄責還。
李緯,楚丘人,仁宗時知雄州。
治兵頗嚴,不事廚傳,
例目約分三大端:曰興利,曰去害,曰聽訟。
茲不分類,特依年代先後,編次如左。
五 代 王晏球,後唐賜名李紹虔。
同光四年,與段凝、房知溫守瓦橋。
有機略,善撫禦士卒。
後為招讨使,大敗契丹兵,橫刀棄甲六十餘裡。
中國之威大振,自晏球始。
餘見《新五代史》。
宋 侯仁矩,平遙人。
宋初為雄州刺史,治軍多方略。
曆仕數郡,鹹有善政。
曹翰,大名人。
太平興國五年,诏督役開南河,自雄達鄚,以通漕運。
議築堤以捍之。
張昭允,字仲孚,衛州人。
端拱初為雄州監軍。
敵騎乘秋掠境上,昭允與知州田仁朗選銳卒襲其帳,敗走之。
劉福,下邳人。
端拱二年為雄州防禦使,兼本州兵馬部署。
雄州地控邊塞,常屯重兵。
福至部,按行軍壘,調鎮兵以給繕完,出私錢以共晏犒。
領雄州五年,郡境安谧。
安守忠,元豐間知雄州。
嘗與僚佐宴飲,有軍校謀變,阍者入告,守忠言笑自若,謂客曰:“此輩酒狂耳,扲之可也。
”人服其量。
守忠謹悫淡泊,為治簡靜,所至藩郡,樂施予,豐宴犒,且喜與士大夫遊,故時論多與之。
何承矩,河南人。
為制置河北緣邊屯田使,自順安(高陽縣)以東,資其波澤,築堤貯水,為屯田,且遏敵騎。
期歲間,關南諸泊悉壅阗,瀕海廣袤數百裡盡為稻田,而有莞蒲蜃蛤之饒,民賴其利。
淳化五年知雄州,推誠禦衆,同其甘苦。
邊民有告機事者,屏左右與之款接,故契丹動息皆能前知。
契丹夜襲城下,承矩出戰,擊走之。
真宗時,複拜雄州團練使。
自守邊以來,意在朝廷,懷柔遠人,為息兵之計,收地利以實邊,設險固以防塞,春夏課農,秋冬講武,休息民力,以助國經,故任邊稱有功焉。
餘見《宋史》本傳。
李允則,字垂範,并州盂人。
真宗時知雄州。
河北既罷兵,允則治城壘不辍,契丹疑違約。
既而有诏诘之,允則奏雲:“初通好,不即完治,恐他日頹圮,因此廢守,邊患不可測也。
”帝以為然。
始,州多以草覆屋。
允則取材木山西,大為倉廩營舍,始教民陶瓦甓、标裡闬、歲修禊事。
召戰棹為競渡,潛寓水戰。
州北多設陷馬坑,城上起樓為斥候。
允則以南北既和,因命徹樓夷坑,為諸軍蔬圃,浚井疏洫,列畦隴,築短垣,縱橫其中,然其地益阻隘。
複命境内有隙地悉種榆,久之,榆滿塞下,借阻敵騎。
上元,然燈結彩,山聚優樂,使夜縱遊。
明日,偵北酋欲間入城中觀。
伺之郊外,果有紫衣人至,遂與俱入傳舍,不交一言,出奴女羅侍左右,劇飲而罷,且置其所乘騾庑下,使遁去。
——即幽州統軍也,後數日,為契丹所誅。
嘗宴軍中,而甲仗庫火,允則作樂行酒不辍。
請救,不答。
帝使诘之,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方宴而焚,必奸人所為,舍宴而救,事或不測。
”一日,民有訴為契丹民毆傷而遁者,允則不治,衆以為怯。
逾日,幽州以其事來诘,答以無有。
蓋他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比得報,以為妄,乃殺諜。
允則不事威嚴,或間出,與民坐語,以是洞知人情。
訟至,面訊立斷,盜發辄獲。
餘見《宋史》本傳。
劉承宗,善射,兼習書數。
真宗大中祥符中,知雄州、河北緣邊安撫使,在郡有治績,诏書嘉獎。
王能,定陶人。
鹹平初,知靜戎軍。
建議決鮑河,斷長城口,北注雄州塘水,為戎馬限,方舟通漕,以實塞下。
景德中,為鎮、定、高陽三路都部署,押策先鋒,護城雄州,躬率丁夫,旦暮不離役所,宴犒周洽。
王德用,趙州人。
天聖初,知廣信軍(即雄州)。
城壞,久不治,德用率禁軍增築之,有诏褒谕。
張昭遠,知雄州。
會大雨,陂塘溢,昭遠勒兵築長堤,以捍其沖。
趙滋,字子深,開封人,仁宗時知雄州。
會契丹民數違約,乘小舟漁界河中,吏憚生事,累歲不能禁;後又遣大舟十餘,自海口運鹽入界河,朝廷患之。
滋戒巡兵,舟至,辄捕其人殺之,辇其舟,移文還涿州,漁者遂絕。
在雄六年,契丹憚之。
契丹嘗大饑——舊,米出塞,不得過三鬥——滋曰“彼亦吾民也”,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
葛懷敏,仁宗時知雄州,恩信孚洽,賊不敢犯。
會大旱,塘水涸,懷敏慮契丹使至,測其廣深,乃壅界河水注之,塘複如故。
改滄州,士民遮留,數日乃得去。
劉兼濟,字寶臣,祥符人,仁宗時知雄州。
先是,邊民避罪逃者,契丹辄納之,守将畏事,不敢诘,兼濟悉移檄責還。
李緯,楚丘人,仁宗時知雄州。
治兵頗嚴,不事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