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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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禹醇夫撰。

    醇夫為溫公【通鑒】局編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着成此書。

    取武後臨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乾侯’之義也,雖得罪于君子,亦所不辭。

    ”觀此,則知醇夫之從公,決非苟同者。

    凡二百六篇。

     *【古史】六十卷 右皇朝蘇轍子由撰。

    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編年之法為紀傳世家,記五帝以來,然不得聖人之意。

    餘因遷之舊,始伏義,訖秦始皇帝,為七本紀、十六世家、三十七列傳,謂之‘古史’,追錄聖賢之遺意,以示後世。

    ”【國史】議蘇氏之學皆機權變詐。

    今觀此書,蓋不然,則知子由晚節,為學益精深雲。

     *【兩漢博聞】十二卷 右皇朝楊侃纂。

    景德中,侃讀兩【漢書】,取其中名數前儒解釋為此書,以資涉獵者。

    侃嘗編【職林】矣,此亦其類也。

     *【三劉漢書】一卷 右皇朝劉敞原父、弟?貢父、子奉世仲馮撰。

    劉?嘗跋其書尾,雲:“餘為學官亳州,故中書劉舍人貢父實為守,從容出所讀【漢書】示餘,曰:‘欲作補注,未能也。

    ’然卷中題識已多,公之子方山亞父錄以相示也。

    ” *【東漢刊誤】一卷 右皇朝劉?貢父撰。

    ?序稱,英宗讀【後漢書】,見“懇田”字皆作“懇”字,命國子監刊正之。

    ?為直講,校正其謬誤不可勝數,然此書世無善本,率以己意定之。

    漢平三年奏禦。

    ?号有史學,溫公修【通鑒】,以兩漢事付之。

     *【呂氏前漢論】三十卷 右皇朝呂大忠晉伯撰。

    予得其本于銅梁令呂肇修,撰汲公諸孫也。

     *【晉書指掌】十二卷 右皇朝劉[B18F]編。

    以【晉書】事實,以類分六十五門。

     *【唐書辨證】二十卷 右皇朝吳缜撰。

    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

    數【新書】初修之時,其失有八類,其舛誤二十門,凡四百馀事。

    缜不能屬文,多誤有诋诃。

    如【新書張九傳】雲: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廢發有興,公為援,宰相可常處。

    ”九齡奏之,故卒九齡相而太子無患。

    缜以為時九齡已相而太子竟以廢死,以為【新書】似實而虛。

    按史之文謂終九齡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廢也,豈謂卒以九齡為相,太子終無患乎?初名【糾謬】,其後改雲【辨證】,實一書也。

     *【五代史纂誤】五卷 右皇朝吳缜撰。

    凡二百馀事,皆歐陽永叔【新五代史】?牾舛訛也。

    按【通鑒考異】證歐陽【史】差誤,如莊宗還三矢事之類甚衆,今此書皆不及之,特證其事之脫錯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注唐紀】十卷 右題曰樊先生而不詳其名,近代人所注【新書紀】也。

     *【曆代史辨志】五卷 右未詳撰人。

    亦有可觀者,凡百許篇。

    序謂:“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辨,故以名書。

    ” *【西漢發揮】十卷 右皇朝劉泾巨濟撰。

    泾,蜀人。

     *【三國人物論】三卷 右皇朝蜀人楊?甫撰。

     ◎職官類 *【唐六典】三十卷 右唐玄宗撰,李林甫、張說等注。

    以三公、三師、三省、九寺、五監、十二衛等,列其職司官佐,叙其秩品,以拟【周禮】。

    雖不能悉行于世,而諸司遵用,殆将過半。

    觀【唐會要】,請事者往往援據以為實。

    韋述以為書雖成而意不行,過矣。

    然識者謂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無寺監,自秦迄陳有寺監而無六官,獨此書兼之,故官皆複重也。

     *【中台志】十卷 右唐李筌撰。

    起殷周,迄隋唐,纂輔相邪正之迹,分皇、王、霸、亂、亡五類,以為鑒戒。

    唐相以李林甫、陳希烈附皇道。

    筌上元中自表,天寶初,迫以綴名雲。

     *【翰林雜志】一卷 右不題撰人。

    輯唐韋執誼【故事】、元稹【承旨壁記】、韋來微【新樓記】、杜元穎【監院使記】、鄭?【視草亭記】并詩、李宗谔【題名記】為一編。

    或雲蘇易簡子耆采其父【翰林續志】所遺,附益之。

     *【翰林志】一卷 右唐李肇撰。

    纂唐世翰林院中供奉、儀則、制诰、書诏之式。

    其後雲:“睿聖文武皇帝裂海、岱十二州為三道之歲。

    ”蓋憲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