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樂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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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譜中有炎杖聲。
元稹《連昌宮詞》有“逡巡‘大遍’涼州徹。
”所謂“大遍”者,有序、引、歌、?、嗺、哨、催、攧、衮、破、行、中腔、踏歌之類,凡數十解,每解有數疊者。
裁截用之,則謂之“摘遍。
”今人大曲,皆是裁用,悉非“大遍”也。
鼓吹部有拱辰管,即古之叉手管也。
太宗皇帝賜今名。
邊兵每得勝回,則連隊抗聲凱歌,乃古之遺音也。
凱歌詞甚多,皆市井鄙俚之語。
餘在鄜延時,制數十曲,令士卒歌之,今粗記得數篇。
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子将打衙頭。
回看秦塞低如馬,漸見黃河直北流。
”其二:“天威卷地過黃河,萬裡羌人盡漢歌。
莫堰橫山倒流水,從教西去作恩波。
”其三:“馬尾胡琴随漢車,曲聲猶自怨單于。
彎弓莫射雲中雁,歸雁如今不記書。
”其四:“旗隊渾如錦繡堆,銀裝背嵬打回回。
先教淨掃安西路,待向河源飲馬來。
”其五:“靈武西涼不用圍,蕃家總待納王師。
城中半是關西種,猶有當時軋吃根勿反。
兒。
” 《柘枝》舊曲,遍數極多,如《羯鼓錄》所謂《渾脫解》之類,今無復此遍。
寇萊公好《柘枝舞》,會客必舞《柘枝》,每舞必盡日,時謂之“柘枝颠”。
今鳳翔有一老尼,猶是萊公時柘枝妓,雲“當時《柘枝》,尚有數十遍。
今日所舞《柘枝》,比當時十不得二三。
”老尼尚能歌其曲,好事者往往傳之。
古之善歌者有語,謂“當使聲中無字,字中有聲。
”凡曲,止是一聲清濁高下如萦縷耳,字則有喉、唇、齒、舌等音不同。
當使字字舉本皆輕圓,悉融入聲中,令轉換處無磊塊,此謂“聲中無字”,古人謂之“如貫珠”,今謂之“善過度”是也。
如宮聲字而曲合用商聲,則能轉宮為商歌之,此“字中有聲”也,善歌者謂之“内裡聲”。
不善歌者,聲無抑揚,謂之“念曲”;聲無含韫,謂之“叫曲。
” 五音:宮、商、角為從聲,徵、羽為變聲。
從謂律從律,呂從呂;變謂以律從呂,以呂從律。
故從聲以配君、臣、民,尊卑有定,不可相逾;變聲以為事、物,則或遇于君聲無嫌。
六律為君聲,則商、角皆以律應,徵、羽以呂應。
六呂為君聲,則商、角皆以呂應,徵、羽以律應。
加變徵,則從、變之聲已渎矣。
隋柱國鄭譯始條具七均,展轉相生,為八十四調,清濁混淆,紛亂無統,競為新聲。
自後又有犯聲、側聲、正殺、寄殺、偏字、傍字、雙字、半字之法。
從、變之聲、無復條理矣。
外國之聲,前世自别為四夷樂。
自唐天寶十三載,始诏法曲與胡部合奏。
自此樂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樂為雅樂,前世新聲為清樂,合胡部者為宴樂。
古詩皆詠之,然後以聲依詠以成曲,謂之協律。
其志安和,則以安和之聲詠之;其志怨思,則以怨思之聲詠之。
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則詩與志、聲與曲,莫不安且樂;亂世之音怨以怒,則詩與志、聲與曲,莫不怨且怒。
此所以審音而知政也。
詩之外又有和聲,則所謂曲也。
古樂府皆有聲有詞,連屬書之。
如曰賀賀賀、何何何之類,皆和聲也。
今管弦之中纏聲,亦其遺法也。
唐人乃以詞填入曲中,不復用和聲。
此格雖雲自王涯始,然貞元、元和之間,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者。
又小曲有“鹹陽沽酒寶钗空”之句,雲是李白所制,然李白集中有《清平樂》詞四首,獨欠是詩;而《花間集》所載“鹹陽沽酒寶钗空”,乃雲是張泌所為。
莫知孰是也。
今聲詞相從,唯裡巷間歌謠,及《陽關》、《搗練》之類,稍類舊俗。
然唐人填曲,多詠其曲名,所以哀樂與聲尚相諧會。
今人則不復知有聲矣,哀聲而歌樂詞,樂聲而歌怨詞。
故語雖切而不能感動人情,由聲與意不相諧故也。
古樂有三調聲,謂清調、平調、側調也。
王建詩雲“側商調裡唱《伊州》”是也。
今樂部中有三調樂,品皆短小,其聲噍殺,唯道調小石法曲用之。
雖謂之三調樂,皆不復辨清、平、側聲,但比他樂特為煩數耳。
唐《獨異志》雲:“唐承隋亂,樂簴散亡,獨無徵音。
李嗣真密求得之。
聞弩營中砧聲,求得喪車一铎,入振之于東南隅,果有應者。
掘之,得石一段,裁為四具,以補樂簴之阙。
”此妄也。
聲在短長厚薄之間,故《考工記》:“磬氏為磬,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
”磨其毫末,則聲随而變,豈有帛砧裁琢為磬,而尚存故聲哉。
兼古樂宮、商無定聲,随律命之,疊為宮、徵。
嗣真必嘗為新磬,好事者遂附益為之說。
既雲:“裁為四具”,則是不獨補徵聲也。
《國史纂異》雲:“潤州曾得王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晉某歳所造也。
是歳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十三
元稹《連昌宮詞》有“逡巡‘大遍’涼州徹。
”所謂“大遍”者,有序、引、歌、?、嗺、哨、催、攧、衮、破、行、中腔、踏歌之類,凡數十解,每解有數疊者。
裁截用之,則謂之“摘遍。
”今人大曲,皆是裁用,悉非“大遍”也。
鼓吹部有拱辰管,即古之叉手管也。
太宗皇帝賜今名。
邊兵每得勝回,則連隊抗聲凱歌,乃古之遺音也。
凱歌詞甚多,皆市井鄙俚之語。
餘在鄜延時,制數十曲,令士卒歌之,今粗記得數篇。
其一:“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子将打衙頭。
回看秦塞低如馬,漸見黃河直北流。
”其二:“天威卷地過黃河,萬裡羌人盡漢歌。
莫堰橫山倒流水,從教西去作恩波。
”其三:“馬尾胡琴随漢車,曲聲猶自怨單于。
彎弓莫射雲中雁,歸雁如今不記書。
”其四:“旗隊渾如錦繡堆,銀裝背嵬打回回。
先教淨掃安西路,待向河源飲馬來。
”其五:“靈武西涼不用圍,蕃家總待納王師。
城中半是關西種,猶有當時軋吃根勿反。
兒。
” 《柘枝》舊曲,遍數極多,如《羯鼓錄》所謂《渾脫解》之類,今無復此遍。
寇萊公好《柘枝舞》,會客必舞《柘枝》,每舞必盡日,時謂之“柘枝颠”。
今鳳翔有一老尼,猶是萊公時柘枝妓,雲“當時《柘枝》,尚有數十遍。
今日所舞《柘枝》,比當時十不得二三。
”老尼尚能歌其曲,好事者往往傳之。
古之善歌者有語,謂“當使聲中無字,字中有聲。
”凡曲,止是一聲清濁高下如萦縷耳,字則有喉、唇、齒、舌等音不同。
當使字字舉本皆輕圓,悉融入聲中,令轉換處無磊塊,此謂“聲中無字”,古人謂之“如貫珠”,今謂之“善過度”是也。
如宮聲字而曲合用商聲,則能轉宮為商歌之,此“字中有聲”也,善歌者謂之“内裡聲”。
不善歌者,聲無抑揚,謂之“念曲”;聲無含韫,謂之“叫曲。
” 五音:宮、商、角為從聲,徵、羽為變聲。
從謂律從律,呂從呂;變謂以律從呂,以呂從律。
故從聲以配君、臣、民,尊卑有定,不可相逾;變聲以為事、物,則或遇于君聲無嫌。
六律為君聲,則商、角皆以律應,徵、羽以呂應。
六呂為君聲,則商、角皆以呂應,徵、羽以律應。
加變徵,則從、變之聲已渎矣。
隋柱國鄭譯始條具七均,展轉相生,為八十四調,清濁混淆,紛亂無統,競為新聲。
自後又有犯聲、側聲、正殺、寄殺、偏字、傍字、雙字、半字之法。
從、變之聲、無復條理矣。
外國之聲,前世自别為四夷樂。
自唐天寶十三載,始诏法曲與胡部合奏。
自此樂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樂為雅樂,前世新聲為清樂,合胡部者為宴樂。
古詩皆詠之,然後以聲依詠以成曲,謂之協律。
其志安和,則以安和之聲詠之;其志怨思,則以怨思之聲詠之。
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則詩與志、聲與曲,莫不安且樂;亂世之音怨以怒,則詩與志、聲與曲,莫不怨且怒。
此所以審音而知政也。
詩之外又有和聲,則所謂曲也。
古樂府皆有聲有詞,連屬書之。
如曰賀賀賀、何何何之類,皆和聲也。
今管弦之中纏聲,亦其遺法也。
唐人乃以詞填入曲中,不復用和聲。
此格雖雲自王涯始,然貞元、元和之間,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者。
又小曲有“鹹陽沽酒寶钗空”之句,雲是李白所制,然李白集中有《清平樂》詞四首,獨欠是詩;而《花間集》所載“鹹陽沽酒寶钗空”,乃雲是張泌所為。
莫知孰是也。
今聲詞相從,唯裡巷間歌謠,及《陽關》、《搗練》之類,稍類舊俗。
然唐人填曲,多詠其曲名,所以哀樂與聲尚相諧會。
今人則不復知有聲矣,哀聲而歌樂詞,樂聲而歌怨詞。
故語雖切而不能感動人情,由聲與意不相諧故也。
古樂有三調聲,謂清調、平調、側調也。
王建詩雲“側商調裡唱《伊州》”是也。
今樂部中有三調樂,品皆短小,其聲噍殺,唯道調小石法曲用之。
雖謂之三調樂,皆不復辨清、平、側聲,但比他樂特為煩數耳。
唐《獨異志》雲:“唐承隋亂,樂簴散亡,獨無徵音。
李嗣真密求得之。
聞弩營中砧聲,求得喪車一铎,入振之于東南隅,果有應者。
掘之,得石一段,裁為四具,以補樂簴之阙。
”此妄也。
聲在短長厚薄之間,故《考工記》:“磬氏為磬,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
”磨其毫末,則聲随而變,豈有帛砧裁琢為磬,而尚存故聲哉。
兼古樂宮、商無定聲,随律命之,疊為宮、徵。
嗣真必嘗為新磬,好事者遂附益為之說。
既雲:“裁為四具”,則是不獨補徵聲也。
《國史纂異》雲:“潤州曾得王磬十二以獻,張率更叩其一,曰:‘晉某歳所造也。
是歳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