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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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之四方,延利萬世,此王者之文也。
至于雕纖之言,豈足轸慮思、較輕重于瑣瑣之儒哉?願棄末務大,以成宗社之計。
”上顧曰:“卿愛朕之深矣。
” 真宗在朱邸時,諸王競營假山。
兖王山成,合宴以賞,真宗預焉。
酒方洽,王指謂侍讀姚坦曰:“是山崇麗乎?”坦曰:“聚血爾,何山之謂也?昔年夏侯峤為宛丘令,田賦充而遷,督刑之血,日沃于庭,此山之工,實倍彼賦,非聚血而何?”上不怿,而辍宴還第,乃去山為壁,寫儒行篇。
他日,對而命宴,坦叩頭謝曰:“非英賢何能及此?”太宗聞之,意有屬焉。
真宗在東宮,一日,太宗勖令學草書,乃再拜曰:“臣聞王者事業,功侔日月,一照使隐微盡曉。
草書之迹,誠為秘妙,然達者蓋寡,倘臨事或誤,則罪有歸焉,豈一照之心哉?謹願罷之。
”太宗大喜,顧謂之曰:“他日之英主也。
” 仁宗在儲宮,真宗慎擇官僚,皆難其人。
魯宗道時作正言,慷慨敢谏。
忽一日,便坐召對,真宗曰:“太子天下之本,當得正人輔之,今以付卿,其志心以導吾子。
”宗道退讓,敦獎遣之。
翌日,除右谕德。
仁宗既即位,每朝退,多弄翰墨。
一日學書,适遇江陵王欽若奏章上達,因飛帛大書“王欽若”三字。
既罷,左右取之呈于太後。
是時欽若有再命相之議,太後遂令中使合其字,緘為湯藥,馳驿以賜欽若,即口宣召之。
欽若至阙下,故寂無知者。
周世宗在漢為諸衛将軍,嘗遊畿甸,谒縣令(忘其姓名)。
令方聚邑客蒲博,弗得見,世宗頗銜之。
及即位,令同部夫犯贓數百匹,宰相範質以具獄上奏。
世宗曰:“親民之官,贓狀狼籍,法當處死。
”質奏曰:“受所監臨财物,有罪止贓,雖多,法不至死。
”世宗怒,厲聲曰:“法者,自古帝王之所制,本以防奸,朕立法殺二贓吏,非酷刑也。
”質曰:“陛下殺之即可,若付有司,臣不敢署敕。
”遂貸其命。
因令:“今後犯者,并以枉法論。
”質乃奉诏令。
《刑統》中“強率斂入己,并同枉法者”是也。
質之守正不回,大率如是。
範質在中書,急于铨品人物,凡清資華級,未嘗虛授于人。
延士大夫講貫世務,以觀器識。
顯德中,殿中侍禦史柴自牧、右補阙裴英同谒質于中書,質語及民間利病,因謂自牧曰:“嘗曆州縣乎?”自牧對以數任職事。
次問英,英,唐相贽之後,以門地自負,乃曰:“徒勞之役,惟英偶免。
”質怒,責英曰:“質雖不才,備位宰相,坐政事堂,與谏官禦史論生民疾苦,非戲言也。
浮薄之徒安可居谏署?”英慚懼而退,明日,質具奏其事,英遂授散秩。
趙普在中書,每奏牍,事有違戾太祖意者,固請之于上,或拂之于地,普緩拾之,振塵以獻,有及再三者,理遂而已。
曹彬初克成都,有獲婦女者,彬悉閉于一第,竅度食,且戒左右:“是将進禦,當密衛之。
”洎事甯,鹹訪其親以還之,無親者備禮以嫁之。
彬平蜀回,辎重甚多,或言悉奇貨也。
太祖令伺之,皆古圖書,無铢金寸錦之附。
範質性儉約,不受四方遺賂,自五代以來,宰相取給于方鎮,由質絕之。
為相輔,居第止十一間,門屋庳隘。
周太祖嘗令世宗詣質,時為親王,軒馬高大,門不能容,世宗即下馬步入。
及嗣位,從容語質曰:“卿所居舊宅耶?門樓一何小哉?”因為治第。
周世宗嘗欲以窦儀、陶毂并命為宰相,以問範質,質曰:“毂有才無行,儀執而不通。
”遂寝其事。
太祖又欲令參知政事,趙普憚其剛嚴,奏以薛居正代之,終不入中書,亦其命也。
雷德讓判大理寺,一日有疑谳,非次請對。
時太祖放鸷禽于後苑,見。
德讓奏曰:“陛下以放禽為急,刑獄為常,臣切未喻。
”上怒,舉持玉針撞之,二齒墜地,德讓拾而結于帶中。
上謂曰:“汝待訴我耶?”德讓曰:“臣安敢訴陛下?自有史官書之。
”上從而悔,厚賜以遣之。
窦儀自
至于雕纖之言,豈足轸慮思、較輕重于瑣瑣之儒哉?願棄末務大,以成宗社之計。
”上顧曰:“卿愛朕之深矣。
” 真宗在朱邸時,諸王競營假山。
兖王山成,合宴以賞,真宗預焉。
酒方洽,王指謂侍讀姚坦曰:“是山崇麗乎?”坦曰:“聚血爾,何山之謂也?昔年夏侯峤為宛丘令,田賦充而遷,督刑之血,日沃于庭,此山之工,實倍彼賦,非聚血而何?”上不怿,而辍宴還第,乃去山為壁,寫儒行篇。
他日,對而命宴,坦叩頭謝曰:“非英賢何能及此?”太宗聞之,意有屬焉。
真宗在東宮,一日,太宗勖令學草書,乃再拜曰:“臣聞王者事業,功侔日月,一照使隐微盡曉。
草書之迹,誠為秘妙,然達者蓋寡,倘臨事或誤,則罪有歸焉,豈一照之心哉?謹願罷之。
”太宗大喜,顧謂之曰:“他日之英主也。
” 仁宗在儲宮,真宗慎擇官僚,皆難其人。
魯宗道時作正言,慷慨敢谏。
忽一日,便坐召對,真宗曰:“太子天下之本,當得正人輔之,今以付卿,其志心以導吾子。
”宗道退讓,敦獎遣之。
翌日,除右谕德。
仁宗既即位,每朝退,多弄翰墨。
一日學書,适遇江陵王欽若奏章上達,因飛帛大書“王欽若”三字。
既罷,左右取之呈于太後。
是時欽若有再命相之議,太後遂令中使合其字,緘為湯藥,馳驿以賜欽若,即口宣召之。
欽若至阙下,故寂無知者。
周世宗在漢為諸衛将軍,嘗遊畿甸,谒縣令(忘其姓名)。
令方聚邑客蒲博,弗得見,世宗頗銜之。
及即位,令同部夫犯贓數百匹,宰相範質以具獄上奏。
世宗曰:“親民之官,贓狀狼籍,法當處死。
”質奏曰:“受所監臨财物,有罪止贓,雖多,法不至死。
”世宗怒,厲聲曰:“法者,自古帝王之所制,本以防奸,朕立法殺二贓吏,非酷刑也。
”質曰:“陛下殺之即可,若付有司,臣不敢署敕。
”遂貸其命。
因令:“今後犯者,并以枉法論。
”質乃奉诏令。
《刑統》中“強率斂入己,并同枉法者”是也。
質之守正不回,大率如是。
範質在中書,急于铨品人物,凡清資華級,未嘗虛授于人。
延士大夫講貫世務,以觀器識。
顯德中,殿中侍禦史柴自牧、右補阙裴英同谒質于中書,質語及民間利病,因謂自牧曰:“嘗曆州縣乎?”自牧對以數任職事。
次問英,英,唐相贽之後,以門地自負,乃曰:“徒勞之役,惟英偶免。
”質怒,責英曰:“質雖不才,備位宰相,坐政事堂,與谏官禦史論生民疾苦,非戲言也。
浮薄之徒安可居谏署?”英慚懼而退,明日,質具奏其事,英遂授散秩。
趙普在中書,每奏牍,事有違戾太祖意者,固請之于上,或拂之于地,普緩拾之,振塵以獻,有及再三者,理遂而已。
曹彬初克成都,有獲婦女者,彬悉閉于一第,竅度食,且戒左右:“是将進禦,當密衛之。
”洎事甯,鹹訪其親以還之,無親者備禮以嫁之。
彬平蜀回,辎重甚多,或言悉奇貨也。
太祖令伺之,皆古圖書,無铢金寸錦之附。
範質性儉約,不受四方遺賂,自五代以來,宰相取給于方鎮,由質絕之。
為相輔,居第止十一間,門屋庳隘。
周太祖嘗令世宗詣質,時為親王,軒馬高大,門不能容,世宗即下馬步入。
及嗣位,從容語質曰:“卿所居舊宅耶?門樓一何小哉?”因為治第。
周世宗嘗欲以窦儀、陶毂并命為宰相,以問範質,質曰:“毂有才無行,儀執而不通。
”遂寝其事。
太祖又欲令參知政事,趙普憚其剛嚴,奏以薛居正代之,終不入中書,亦其命也。
雷德讓判大理寺,一日有疑谳,非次請對。
時太祖放鸷禽于後苑,見。
德讓奏曰:“陛下以放禽為急,刑獄為常,臣切未喻。
”上怒,舉持玉針撞之,二齒墜地,德讓拾而結于帶中。
上謂曰:“汝待訴我耶?”德讓曰:“臣安敢訴陛下?自有史官書之。
”上從而悔,厚賜以遣之。
窦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