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穰雜錄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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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載而歸。

    自濂去,一毫不取,廣人至今德之。

    在陝西臬司,亦出色。

    用是,累升副都禦史,邊儲賴以充足。

    後歸京師,奏對宏壯,上偉之,拜刑部尚書,頗号深刻。

    福建盜起,遂參軍務,往平之,加太子太保,遷戶部。

    然喜結權貴,士林少之。

    人以為奸,則過矣。

    但性猜忌,利數求精,務充國課,商貨微矣。

    民或困弊,亦不暇恤焉。

    所學亦正,言論風采動人,接下多暴怒,僚屬不能堪,大抵亦豪傑之士也。

     工部尚書周忱,江西人。

    初,蘇松一帶稅糧有五六年未完者,朝廷遣官催促相繼,終未能完。

    遂舉忱為侍郎,往任之。

    忱為人謙恭,言若不出諸口,謀慮深長,一切破崖岸,為人虛心訪問,兼采衆論,不一二年,累欠之數皆完。

    羨餘之積,日見充溢,小民賴以赈恤,歲兇無慮,歲輸京師之米甲于諸省。

    朝廷每勞其能,亦善于附勢,中官王振極重之。

    宦遊其地者無虛日,人人得其所欲。

    釋子見造者,必往求之,所獲必過望。

    然自出粟千石,旌其門,又令子納馬得官,士林以此少之。

     山東參政鐵铉,初為五軍斷事,奏對詳明,高廟喜之,字之曰:“鼎石。

    ”凡法司有疑獄未決者,必屬铉而成。

    文廟潛邸時,有訢違法狀者,名至,屬法司問之,數日獄未成。

    高廟怒,屬铉鞠之,片時而成,以此益愛之。

    未幾,擢山東參政。

    文廟兵至城不下,圍之月餘,亦不得。

    時城有攻破者,随完之。

    以計詐開門,降用闆,候其入,下之。

    幾中其計。

    後而出戰,文廟被其窘甚,知不能克,乃棄去。

    及過江登位,用計擒至,正言不屈,令其一顧,終不可得。

    去其耳鼻,亦不顧。

    碎分其體,至死詈聲方已。

    後思忠烈不可撓者,惟铉一人而已,平氏有愧焉。

     張太後崩,王振始弄權。

    正統某年,雷擊奉天門殿鸱吻,敕群臣言得失,翰林侍講劉球上言十事,一言主上宜親政務,權不可移于下。

    振攬之怒,以錦衣衛指揮馬順為爪牙,令以他事牽之陛前捽去。

    球不知所謂見刑,但曰死訢太祖太宗,遂支解其體。

    自是人緘口不敢言。

    球魂附順子,數順之罪,順頗不安,命缁流誦經度之。

     振既得權,喜人趨附。

    廷臣初不知,數以微譴見谪,如懼。

    兵部尚書徐禧、工部侍郎王佑,憸邪小人,首開趨附之路,百計效勤,極盡谄媚之态,遂宣言幹衆曰,吾輩以其物相送,振大喜,以為敬己,待之甚厚。

    且言振意,不進見緻禮者,為慢己,必得禍。

    衆聞知益懼,皆具禮進見,從此以為常。

    初惟府、部、院、寺大臣,以後百執事俱行之,在外方面俱見之。

    當朝觐日,大開其門,郡邑庶職能具禮者,無不見。

    以百金為尋常,重至千兩者,始得一飽一醉而出。

    由是,以廉者為拙,以貪者為能。

    被其容接者,若登龍門,上下交征利,如水去堤防,勢不可止。

    君子付之太息而已。

     宣德間,吏部官屬多因請托而得。

    蓋以承平之世,官于此者,享富貴尊榮,人所羨慕故也。

    正統初,予以進士選驗封主事,人以為異。

    初不知者,疑其必有為之先容者,已而察知出于公道。

    方審選時,尚書郭琎、侍郎鄭誠,命予作詩,以嘉禾為題,予作七言八句一詩,亦不知其何如也?既又查在戶部觀政,訪予平日為人如何,予不知也。

    命下之日,予方悟其作詩之意有在,但以孤寒之士與富貴氣像之人并處,雖不相類,予惟敬慎自持,彼亦不敢慢焉。

    文選郎中吳敬,自重自高,阖部官僚莫敢與之抗禮,而效勤谄事者皆然。

    予惟以正道接之,不谄不慢。

    久之,反重予為人而見許焉。

    予同司員外李源,凡百專取利,予見其勢不可與較,惟閉門看書而已。

    源恣氣乘之,予處之安然。

    已而勢去,卻相親厚,予亦處之如常。

    予每自謂,未必于己無益也。

    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自可有動心忍性之意,且因此以予為好學而有手不釋卷之稱,正孟子所謂不虞之譽也。

     宣德初,學士楊士奇輩,以方面大職亦任吏部自舉,未盡得人,乃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各舉所知。

    當時以為美事。

    行之既久,公道者少。

    時人有拜官公朝,受恩私室之譏。

    景泰初,遂罷此例,仍從吏部自擢。

    時予在铨司,乃将六部郎署年深者,第其才之高下,為一帖,禦史為一帖,給事中為一帖,南京者附之,方面有缺,持此帖于尚書王直前,斟酌用之,将盡,複增之。

    方其推用之時,人皆不知。

    命下,令人傳報,彼方驚喜。

    正謂各官舉時,有九年将滿者,以其自守,不求知于人,恥為奔競,至此不得已而亦造人之門,況其素行奔競者,會舉方退,其所舉之人已預知之,不待命下而職位、地方無不曉悉,且又不論所舉之人才能高下,但以舉主官大列名在前者,其所舉之人官亦大,以此輿論不平。

    及吏部自擢,較短量長,多惬輿論。

    然各舉所知,本是良法。

    若皆存薦賢為國之心,豈有不善?但各出于私情,反不若吏部自擢,雖不能盡知其人,卻出于公道故也。

     景泰時,少保于謙在兵部,侍郎項文曜附之,内議患其黨比,欲因事以開,别用持正者佐之。

    會予被薦,遂轉兵部,遷文曜于吏部,複附何文淵,言官劾其憸邪,賴于謙力保薦之。

    已而謙敗,文曜卒見斥谪。

    當時以文曜為于謙妾,士林非笑之,每朝待漏時,文曜必附謙耳密言,不顧左右相視,及退朝亦然,行坐不離,既在吏部亦如是。

    王直先生一儒者,于謙初甚尊敬之,已而被文曜谮毀,以為無用腐儒,謙遂慢之。

    謙初嘗謂予曰:“東王老先生,君子儒也。

    可敬!可愛!”每經筵之宴,得連坐,必與之相勸多飲數杯。

    及文曜轉吏部之後,忽謂予曰:“吏部老者,如何不告歸?”予曰:“告幾次矣!朝廷不允。

    ”謙曰:“第無實意耳。

    ”予曰:“觀其意亦實。

    ”謙曰:“果有實意,病卧不起一兩月,必放歸矣。

    ”予謂老先生至誠,使之假卧,必不肯為。

    後漸聞其所谮之言,方知謙之不敬王先生,乃由此耳。

    當時,文曜亦有代為之意,謙蓋知之,未遂其謀也。

     天順初,衆議薦予入内閣,翰林黃谏即來見予曰:“恭喜先生入閣!”予曰:“此何喜也?”谏曰:“何謂不喜?”予曰:“昔寇準問王嘉外議如何,對雲:‘丈人早晚入相。

    以我觀之,不如不相之愈也。

    ’準曰:‘如何?’曰:‘丈人負天下之望,即入相,天下以太平責之,丈人自料,君臣甯若魚之有水乎?’準服之,以為高見遠識。

    今雖無相,猶以入閣為内相。

    時事如此,入閣何為,未見其可喜也。

    ” 翰林院,實儒紳所居,非雜流可與。

    景泰間,陳循輩各舉所私,非進士出身者十将四五,率皆委靡、昏鈍、浮薄之流,無由而退。

    因上欲将通志重修頒行,惟擇進士出身者,此輩自知不可居此,托阖院達其意,願補外職。

    賢乃言于上。

    命吏部除之,因其才而高下其秩,無不自遂。

    翰林于是為之一清。

     初,景泰不豫,圖富貴者因起異謀。

    學士王文與太監王誠謀,欲取襄王之子立為東宮,其事漸洩。

    既而,景泰疾亟,太監興安諷群臣請複立東宮,佥謂上皇子固宜複之,惟王文之意不在此,閣下陳循輩亦知之。

    賢因會議,問學士蕭镃,乃曰既退不可再。

    賢始覺其有異謀也。

    文又對衆曰:“今隻請立東宮,安知朝廷之意在誰?”賢益知其必然。

    明日早,觀奏辭曰,早選元良。

    人皆曰此非複立之意,遂駕其說于石亨輩日,王文、于謙已遣人赍金牌敕符,取襄王世子去矣!即于十七日早,帶兵入朝,詣南城請上皇複位。

    是時,景泰不朝已四日矣。

    先一、二日,又駕其說于石亨輩雲,景泰命太監張永等,拿亨數人。

    掌兵者某,謀立上皇,中官吉祥、蔣冕輩白于太後,寫敕旨與亨輩成此事,遂以王文輩為大逆奸惡。

    然王文初謀,于謙輩未必知,亨輩不過因于謙平日為總督軍務,一切兵政專而行之,亨不得遂其所私,乃乘此機而除之,其餘皆因平日不足者而中傷之,未必皆知王文之初謀也。

    況王文之謀,其實未發,所以誅戮者,多非其罪。

    乃曰,臣等舍命舉此大事,以為有社稷之功。

    上亦信之,極其報典之隆,而亨等遂招權納賂,擅作威福,冒濫官爵,恣情妄為,勢焰赫然,天下寒心。

    初徐有祯亦與迎駕之謀,特命入閣。

    有祯以陳循輩在前,不得自專,乃助亨除去循輩。

    未幾,有祯亦為亨所嫉而出之,人以為天道好還。

    不意亨複遭烈禍,益見天道之好還矣! 景泰欲易太子,恐文武大臣不從,先啖其左右,于閣下諸學士,各賜金五十兩,銀倍之,陳循輩惟知感惠,遂以太子為可易。

    于是,假以外僚陳奏請易太子,乃會文武群臣議其可否,有執以為不可者,即以利害怵之,無一人敢異辭。

    于是,擇日立之,即以宮僚美秩付之閣下,任其所取,文武大臣與者十七八,自公孤而下數十人,為太保者十人,名爵之濫一至于此。

    惟賢等侍郎四五人不與。

    一易之後,人情怅然不平,貪其利者揚揚自以為榮幸,不知識者已知其非善後之計。

    已而,天道一還,盡革無遺。

    因而遣谪者亦多。

    回視不與者,反有愧焉。

    榮辱相尋如此,士之立身,不可不審也。

     景泰初,予進正本十策,且乞留中,朝夕省覽,少助身心之學。

    不省,竟發出。

    越數日,戶科給事中李侃,因災異上言,近日李某所言,有關聖躬,略不省覽,無恐懼修德之實,災異疊見殆由于此。

    覽此奏,卻将予奏疏取入,謄寫一本觀看。

    禮部尚書楊甯見之歎息。

    一日,見予曰:“吾讀崇節儉一事,殆欲下淚。

    ”乃逐條為前件,以為當留意行之。

    本部尚書何文淵聞之,求稿一看,曰:“忠鲠之言也。

    ”少保于謙見之,曰:“人所難言者。

    ”南京祭酒陳敬宗曰:“聞其題目,知為至論矣!”後頒君鑒于群臣。

    予複采二十二君善行,每君不過三四事最切要者,乞體而行之。

    景泰覽之,亦不省曰:“此奏欲何為?”中官王誠曰:“欲上學此數君耳。

    ”乃颔之。

    但流于荒淫,不複介意。

     士大夫行己交人,不可不慎。

    若徐有祯,素行持公者少,而所交者亦然。

    及其當道,予輩持公以助之,有祯遂改前轍,不複徇私。

    其所交者,猶以平昔素情望之,多拂其意,遂以有祯為改常,從而媒孽其短者甚衆。

    向使素持公道,豈有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