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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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又有《篆書千字文》一卷,《演千字文》五卷,《草書千字文》一卷,俱不載氏名。
隋秦王俊又令潘徽為《萬字文》。
唐以後又有改次《千字文》者。
封演《聞見記》:周逖改《千字文》首句以“天寶應道”起,将進之,先呈右相陳公。
陳問曰:“翻盡乎?枇杷二字如何?對曰:”惟此二字依舊。
“陳曰:”如此還是未盡。
“逖逡巡退。
明人卓珂月崇祯中作《千字大人頌》,又将枇杷二字拆開,有雲”郁尊黃金,膳枇素木(枇音七,義取祭用素枇也)。
姑婦任績,夫男秉杷(杷,田器也)。
“此又皆從《千字文》翻新以見巧者。
至楊文公《談苑》謂《千字文》開首題雲”敕員外郎散騎侍郎周興嗣次韻“,敕字乃梁字傳寫之誤,當時帝王命令尚未稱敕,至唐顯慶中始謂”不經鳳閣鸾台,何名為敕也“雲雲。
此說甚謬。
上命為敕。
自漢已然,第唐以前上下猶得通用耳,非朝廷轉不稱敕也(說見”敕“字條内)。
況此開首數字,應即興自嗣書,興嗣方仕梁,何由即自标梁代耶? ○敕诏敕為君上之詞,本漢制。
《文心雕龍》曰:漢初定儀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诏書,四曰戒敕。
蓋本《尚書》敕天之命也。
又雲:戒敕為文,實诏之切者。
然漢以後,敕字猶通用,凡官長之谕其僚屬,尊長之谕其子弟,皆曰敕。
《漢書。
成帝紀》诏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
又诏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
元帝诏:吏妨農職,公卿其申敕之。
又王尊出教敕掾功曹各自砥厲。
丙吉敕乳母善視皇曾孫。
《後漢書》:陳寵為廣漢太守,府中多積骸,寵敕縣盡葬之。
《魏略》:鮮卑求互市,梁習與之約相會空城中,遂敕郡縣自将兵往就之。
《三國志》:高堂隆以郡督軍呼其太守薛悌名,隆即按劍敕督軍曰:“臨臣名君,義之所讨也。
”又高貴鄉公被弑,司馬昭上言:“高貴鄉公率兵向臣,臣懼兵刃相接,即敕将士不得有所傷害,乃成濟橫入兵陣,公遂隕命。
臣今辄敕侍禦史收濟家族,結正其罪。
”龐氵育懷匕首欲殺太守張猛,猛知其義士,敕遣不殺。
此長官之敕僚屬也。
《漢書》:韋賢以長子當為嗣,敕令自免。
《後漢書。
張純傳》:純臨卒,敕家丞死後勿議傳國。
光武诏其子奮襲爵,奮稱純遺敕,固不肯受。
《逸民傳》:向子平男女婚嫁既畢,敕斷家事。
《魏略》:曹操征陶謙,敕家曰:“我若不還,往依孟卓。
”卓謂張邈也。
又李豐少時,聲稱日隆,其父不願其然,遂令閉門,敕使斷客。
《吳書》:李衡密于龍門上種橘千株,敕其子曰:“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絹千匹。
”《世語》:薛夏,天水人,臨終敕其子無還天水。
《北史》:雷紹臨卒,敕其子薄葬。
又崔光疾甚,敕子侄等曰:“吾荷先帝厚恩,史功不成,殁有遺恨。
”此尊長之敕子弟也。
惟北齊樂陵王百年之被害,因賈德胄奏其嘗作敕字,武成帝因發怒,召使作敕字,與賈所封進相似,乃殺之,則又似專為君上之用。
蓋古時诏敕本朝廷,而民間口語相沿,亦得通用。
至唐顯慶中再定制,必經風閣鸾台始名為敕,而其令始嚴。
然《唐書》安祿山讨契丹,敕人持二繩,欲盡縛之。
李生母早卒,為嫡母晉國夫人所養。
晉國卒,父晟以非嫡子,敕服缌,不肯。
則臣下猶有用敕字者。
此或修書者習用古文之字以為文,非必當日實事也。
(《甕牖閑評》雲:敕字從束從文,不從來從力,或作敕字,乃變體書,猶可用也。
至乃作敕字,則赉字,非敕字矣。
) ○旨旨字,古人亦不專以為君上之稱。
《後漢書。
曹褒傳》:褒為圉令,有他郡盜入,捕得之。
太守馬嚴諷縣殺之,褒敕吏曰:“臯陶不為盜制死刑,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
”《三輔決錄》:遊殷以其子托張既,既難違其旨。
《宋書》:江夏王義恭請以庶人義宣還其屬籍,文帝答诏曰:“以公表付外,依旨奉行。
”是上于臣下所矣。
《梁溪漫志》記宋時士大夫名刺末稱裁旨。
《甕牖閑評》雲:本朝君相曰聖旨、鈞旨,太守而下曰台旨,又次曰裁旨。
則宋時旨字猶上下通用。
○朝古人凡詣人皆曰朝。
《呂覽》堯朝許由于沛澤之中是也。
秦漢時,僚屬谒長官亦曰朝。
《史記》項羽晨朝上将軍是也。
《論語》冉子退朝。
則大夫家亦稱朝。
秦、漢以來,郡縣坐衙視事亦曰朝。
《後漢書。
任延傳》:延為會稽都尉,辟龍邱苌為議曹。
龍邱苌卒,延自臨殡,不朝者三日。
《劉寵傳》:寵為會稽太守,去任,有父老出送之,曰:“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
”《南史。
範雲傳》雲:為竟陵王子良主簿,寵冠府朝是也。
又漢時凡官署皆稱寺。
《吳志。
淩統傳》:統領兵路過本縣,步入寺門,見長吏恭敬盡禮。
是在外官署亦稱寺也。
○宅《同話錄》謂:今世達官稱府稱宅,下焉則稱家。
《書》雲五流有宅,則宅反不若家字矣。
愚按此說非也。
士大夫相稱曰宅,此名最古。
《儀禮。
士相見禮》:宅者,在邦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
敖繼公曰:宅,未仕而家居者也《周禮。
地官》載師:以宅田任近郊之地。
鄭康成注又雲:宅田,緻仕者之家所受田也。
然則未仕與緻仕之家均稱宅耳。
○次托宿曰次。
《春秋》莊三年,冬,公次于滑。
《左傳》曰: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漢書》:周亞夫軍次細柳。
臣瓒亦引過信為次以釋之。
是次乃托宿之久者也。
今人行文,凡至某處,不論久暫,動曰次某處,誤矣。
○宦《禮記》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注雲:仕與學皆有師。
此蓋泥于《說文》以宦為仕之說而強合之也。
學則有師,仕豈有師乎?不知宦字原有仕與學二義。
《左傳》:骊姬之亂,晉無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嫡子為公族。
杜注:宦,仕也。
此以仕為宦之義也。
趙盾飼翳桑之餓者,食之,舍其半,曰:“宦二年矣,未知母之存亡,今近焉,以遺之。
”杜注:宦,學也。
此以學為宦之義也。
○二十八宿二十八宿,宿字今人皆讀作秀。
然《禮記》曰:宿離不忒,以初為常。
《說苑。
辨物篇》:天之五星,運氣于五行,所謂宿者,日月五星之所宿也。
則宿字仍當讀本音為正。
《說文》宿字本隻入聲一音。
白香山《贈溪翁》詩雲:“辭翁向朝市,問我何官祿。
虛言笑殺翁,郎官應列宿。
”是唐人猶讀入聲也。
《懶真子錄》亦雲:二十八宿,亦謂之二十八舍,又謂之二十八次。
舍也,次也,皆有止宿之義,今乃音繡,此何理也?然庾信《哀江南賦》“飛狄泉之蒼鳥,起橫江之困獸。
地則石鼓鳴山,天則金精動宿”,是六朝時已讀作去聲。
○帳賬簿,古人作帳字。
《北史》:宋世良括丁河内,魏孝莊帝勞之曰:“知卿所括過于本帳,若官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天下也!”又後周蘇綽始制計帳戶籍之法。
《隋書》開皇十年诏:“凡流寓之人,悉屬州縣,墾田籍帳,皆與民同。
”又《裴政傳》:趙元恺造職名帳,未成,劉榮雲:“但須口奏,不必造帳。
”及奏,太子問帳安在。
元恺曰:“劉榮謂不須造帳。
”《唐書。
宇文融傳》:鈎檢帳符,得僞勳亡丁甚衆。
皆作帳。
○饕東坡詩有老饕之語,蓋謂貪于飲食也。
按以饕為貪飲食,唯《韻會》有此說,而《左傳》“饕餮”杜注則雲:貪财為饕,貪食為餮。
《玉篇》亦曰:饕貪财也。
則老饕當作老
又有《篆書千字文》一卷,《演千字文》五卷,《草書千字文》一卷,俱不載氏名。
隋秦王俊又令潘徽為《萬字文》。
唐以後又有改次《千字文》者。
封演《聞見記》:周逖改《千字文》首句以“天寶應道”起,将進之,先呈右相陳公。
陳問曰:“翻盡乎?枇杷二字如何?對曰:”惟此二字依舊。
“陳曰:”如此還是未盡。
“逖逡巡退。
明人卓珂月崇祯中作《千字大人頌》,又将枇杷二字拆開,有雲”郁尊黃金,膳枇素木(枇音七,義取祭用素枇也)。
姑婦任績,夫男秉杷(杷,田器也)。
“此又皆從《千字文》翻新以見巧者。
至楊文公《談苑》謂《千字文》開首題雲”敕員外郎散騎侍郎周興嗣次韻“,敕字乃梁字傳寫之誤,當時帝王命令尚未稱敕,至唐顯慶中始謂”不經鳳閣鸾台,何名為敕也“雲雲。
此說甚謬。
上命為敕。
自漢已然,第唐以前上下猶得通用耳,非朝廷轉不稱敕也(說見”敕“字條内)。
況此開首數字,應即興自嗣書,興嗣方仕梁,何由即自标梁代耶? ○敕诏敕為君上之詞,本漢制。
《文心雕龍》曰:漢初定儀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诏書,四曰戒敕。
蓋本《尚書》敕天之命也。
又雲:戒敕為文,實诏之切者。
然漢以後,敕字猶通用,凡官長之谕其僚屬,尊長之谕其子弟,皆曰敕。
《漢書。
成帝紀》诏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
又诏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
元帝诏:吏妨農職,公卿其申敕之。
又王尊出教敕掾功曹各自砥厲。
丙吉敕乳母善視皇曾孫。
《後漢書》:陳寵為廣漢太守,府中多積骸,寵敕縣盡葬之。
《魏略》:鮮卑求互市,梁習與之約相會空城中,遂敕郡縣自将兵往就之。
《三國志》:高堂隆以郡督軍呼其太守薛悌名,隆即按劍敕督軍曰:“臨臣名君,義之所讨也。
”又高貴鄉公被弑,司馬昭上言:“高貴鄉公率兵向臣,臣懼兵刃相接,即敕将士不得有所傷害,乃成濟橫入兵陣,公遂隕命。
臣今辄敕侍禦史收濟家族,結正其罪。
”龐氵育懷匕首欲殺太守張猛,猛知其義士,敕遣不殺。
此長官之敕僚屬也。
《漢書》:韋賢以長子當為嗣,敕令自免。
《後漢書。
張純傳》:純臨卒,敕家丞死後勿議傳國。
光武诏其子奮襲爵,奮稱純遺敕,固不肯受。
《逸民傳》:向子平男女婚嫁既畢,敕斷家事。
《魏略》:曹操征陶謙,敕家曰:“我若不還,往依孟卓。
”卓謂張邈也。
又李豐少時,聲稱日隆,其父不願其然,遂令閉門,敕使斷客。
《吳書》:李衡密于龍門上種橘千株,敕其子曰:“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絹千匹。
”《世語》:薛夏,天水人,臨終敕其子無還天水。
《北史》:雷紹臨卒,敕其子薄葬。
又崔光疾甚,敕子侄等曰:“吾荷先帝厚恩,史功不成,殁有遺恨。
”此尊長之敕子弟也。
惟北齊樂陵王百年之被害,因賈德胄奏其嘗作敕字,武成帝因發怒,召使作敕字,與賈所封進相似,乃殺之,則又似專為君上之用。
蓋古時诏敕本朝廷,而民間口語相沿,亦得通用。
至唐顯慶中再定制,必經風閣鸾台始名為敕,而其令始嚴。
然《唐書》安祿山讨契丹,敕人持二繩,欲盡縛之。
李生母早卒,為嫡母晉國夫人所養。
晉國卒,父晟以非嫡子,敕服缌,不肯。
則臣下猶有用敕字者。
此或修書者習用古文之字以為文,非必當日實事也。
(《甕牖閑評》雲:敕字從束從文,不從來從力,或作敕字,乃變體書,猶可用也。
至乃作敕字,則赉字,非敕字矣。
) ○旨旨字,古人亦不專以為君上之稱。
《後漢書。
曹褒傳》:褒為圉令,有他郡盜入,捕得之。
太守馬嚴諷縣殺之,褒敕吏曰:“臯陶不為盜制死刑,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
”《三輔決錄》:遊殷以其子托張既,既難違其旨。
《宋書》:江夏王義恭請以庶人義宣還其屬籍,文帝答诏曰:“以公表付外,依旨奉行。
”是上于臣下所矣。
《梁溪漫志》記宋時士大夫名刺末稱裁旨。
《甕牖閑評》雲:本朝君相曰聖旨、鈞旨,太守而下曰台旨,又次曰裁旨。
則宋時旨字猶上下通用。
○朝古人凡詣人皆曰朝。
《呂覽》堯朝許由于沛澤之中是也。
秦漢時,僚屬谒長官亦曰朝。
《史記》項羽晨朝上将軍是也。
《論語》冉子退朝。
則大夫家亦稱朝。
秦、漢以來,郡縣坐衙視事亦曰朝。
《後漢書。
任延傳》:延為會稽都尉,辟龍邱苌為議曹。
龍邱苌卒,延自臨殡,不朝者三日。
《劉寵傳》:寵為會稽太守,去任,有父老出送之,曰:“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
”《南史。
範雲傳》雲:為竟陵王子良主簿,寵冠府朝是也。
又漢時凡官署皆稱寺。
《吳志。
淩統傳》:統領兵路過本縣,步入寺門,見長吏恭敬盡禮。
是在外官署亦稱寺也。
○宅《同話錄》謂:今世達官稱府稱宅,下焉則稱家。
《書》雲五流有宅,則宅反不若家字矣。
愚按此說非也。
士大夫相稱曰宅,此名最古。
《儀禮。
士相見禮》:宅者,在邦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
敖繼公曰:宅,未仕而家居者也《周禮。
地官》載師:以宅田任近郊之地。
鄭康成注又雲:宅田,緻仕者之家所受田也。
然則未仕與緻仕之家均稱宅耳。
○次托宿曰次。
《春秋》莊三年,冬,公次于滑。
《左傳》曰: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漢書》:周亞夫軍次細柳。
臣瓒亦引過信為次以釋之。
是次乃托宿之久者也。
今人行文,凡至某處,不論久暫,動曰次某處,誤矣。
○宦《禮記》宦學事師,非禮不親。
注雲:仕與學皆有師。
此蓋泥于《說文》以宦為仕之說而強合之也。
學則有師,仕豈有師乎?不知宦字原有仕與學二義。
《左傳》:骊姬之亂,晉無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嫡子為公族。
杜注:宦,仕也。
此以仕為宦之義也。
趙盾飼翳桑之餓者,食之,舍其半,曰:“宦二年矣,未知母之存亡,今近焉,以遺之。
”杜注:宦,學也。
此以學為宦之義也。
○二十八宿二十八宿,宿字今人皆讀作秀。
然《禮記》曰:宿離不忒,以初為常。
《說苑。
辨物篇》:天之五星,運氣于五行,所謂宿者,日月五星之所宿也。
則宿字仍當讀本音為正。
《說文》宿字本隻入聲一音。
白香山《贈溪翁》詩雲:“辭翁向朝市,問我何官祿。
虛言笑殺翁,郎官應列宿。
”是唐人猶讀入聲也。
《懶真子錄》亦雲:二十八宿,亦謂之二十八舍,又謂之二十八次。
舍也,次也,皆有止宿之義,今乃音繡,此何理也?然庾信《哀江南賦》“飛狄泉之蒼鳥,起橫江之困獸。
地則石鼓鳴山,天則金精動宿”,是六朝時已讀作去聲。
○帳賬簿,古人作帳字。
《北史》:宋世良括丁河内,魏孝莊帝勞之曰:“知卿所括過于本帳,若官皆如此用心,便是更出一天下也!”又後周蘇綽始制計帳戶籍之法。
《隋書》開皇十年诏:“凡流寓之人,悉屬州縣,墾田籍帳,皆與民同。
”又《裴政傳》:趙元恺造職名帳,未成,劉榮雲:“但須口奏,不必造帳。
”及奏,太子問帳安在。
元恺曰:“劉榮謂不須造帳。
”《唐書。
宇文融傳》:鈎檢帳符,得僞勳亡丁甚衆。
皆作帳。
○饕東坡詩有老饕之語,蓋謂貪于飲食也。
按以饕為貪飲食,唯《韻會》有此說,而《左傳》“饕餮”杜注則雲:貪财為饕,貪食為餮。
《玉篇》亦曰:饕貪财也。
則老饕當作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