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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史》自叙有失實處 ○《南史》編次失當處 ○《隋志》應移《南、北史》之後 ●卷十 ○《新、舊唐書》書年号各有得失 ○《新、舊唐書》本紀書法互有得失 ○《新、舊唐書》本紀繁簡互有得失 ○《舊唐書》多國史原文 ○《舊唐書》編訂之失 ○《新唐書》改訂之善 ○《新唐書》編訂之失 ●卷十一 ○《新唐書》得史裁之正 ○《新唐書》列傳隸事之當 ○《新唐書》文筆 ○《新唐書》多回護 ○《新唐書》多周旋 ○《舊唐書》叙事疏誤處 ○《新唐書》叙事疏誤處 ●卷十二 ○《新唐書》列傳内所增事迹較《舊書》多二千餘條,其小者不必論,甚有必不可不載而《舊書》所無者。

    今撮于後 ○《舊唐書》所載亦有不應删而《新書》反削之者,今亦錄于後 ○新、舊《唐書》有彼此互異者,今據《通鑒》、《綱目》、《唐鑒》、《貞觀政要》、《五代史》、《北夢瑣言》等書稍為訂正于後 ○南诏涉海及銅柱之誤 ○《順宗諸子傳》 ●卷十三 ○《五代史》 ○宋、遼、金三史 ○遼、宋二史相合處 ○遼、宋二史不相合處 ○遼、金二史不相合處 ○宋、金二史不相合處 ○宋、遼、金史舊本 ○《遼史》 ○《宋史》一 ○《宋史》二 ○《宋史》三 ○《宋史》四 ○《宋史》五 ○《宋史》六 ○《宋史》七 ○《宋史》八 ●卷十四 ○《金史》 ○《元史》 ○《明史》多附書 ○《明史》父子兄弟不同傳 ○《明史》多載原文 ○大禮之議 ○《明史》行文典雅 ○史傳俗語 ●卷十五 ○《通鑒》、《綱目》 ○《綱目》書法有所本 ○賈舉 ○俠累、韓一人兩書 ○薄後、陳後不書立 ○太初元将 ○卓茂非仕于莽朝 ○鐘繇 ○立曹操女為後 ○周撫 ○惡奴郎 ○高密王恢之 ○記裡鼓 ○王陵 ○魯文公七年無衛獻公 ○魏三祖 ○子總管 ○鹿角 ○定楊 ○文成公主 ○列卒 ○四夔 ○王忠烈 ○兖海曹華 ○天末紀年分注各鎮 ○西平王 ○遼複号改号 ○夏人、遼人 ○昏德公、重昏侯 ○留夢炎及第 ●卷十六 ○三皇五帝 ○堯、舜之禅不同 ○東、西周 ○周、秦改正朔不改月次辨 ○郡縣 ○兩漢時受學者皆赴京師 ○郡國守相得自置吏 ○漢初分郡之大 ○漢時陵寝徙民之令 ○大臣有罪多自殺 ○刺史守令殺人不待奏 ○漢時大臣不服父母喪 ○兩漢、六朝谥法 ○漢、唐食封之制 ○元魏子貴母死之制 ○元魏族誅之法最慘 ○元魏百官無俸 ○華林園有三處 ●卷十七 ○三大遷 ○六朝重氏族 ○譜學 ○六朝忠臣無殉節者 ○隋制從駕官帶妻子 ○唐初武功之盛 ○唐初多用蕃将 ○唐制内外官輕重先後不同 ○唐制升殿用宮女侍 ○唐制吏部分東選南選 ○唐時簿尉受杖 ○唐時國史聽随任修撰 ○唐時王爵之濫 ●卷十八 ○汴京始末 ○宋制武選歸吏部 ○宋、元榷酤之重 ○宋人好名譽 ○宋時士大夫多不歸本籍 ○宋人字名多用老字 ○宋南渡世家多從行 ○南宋将帥之豪富 ○宋、元追褒古賢 ○元初本不欲取宋 ○元時疆域之大 ○元時崇奉釋教之濫 ○元制蒙古、色目人随便居住 ○元人名多相同 ○前明有兩北京 ○明初用人不拘資格 ○有明進士之重 ○有明中葉天子不見群臣 ●卷十九 ○女娲或以為婦人 ○煉石補天 ○蚩尤為黃帝相 ○湘君、湘夫人非堯女 ○隸書不始于程邈 ○造筆不始于蒙恬 ○左右袒不始于周勃 ○牛耕不始于趙過 ○雲台無來歙,淩煙閣無郭子儀 ○馬氏銅柱有三 ○徙銅人不始于魏明帝 ○牛繼馬非晉元帝 ○宮中屠販不始于東昏 ○四聲不始于沈約 ○縱囚不始于唐太宗 ●卷二十 ○貢荔枝不始于楊貴妃 ○楊氏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