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幾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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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制幾榻,雖長短廣狹不齊,置之齋室,必古雅可愛,又坐卧依憑,無不便适。
燕衎之暇,以之展經史,閱書畫,陳鼎彜,羅肴核,施枕簟,何施不可。
今人制作,徒取雕繪文飾,以悅俗眼,而古制蕩然,令人慨歎實深。
志《幾榻第六》。
榻 坐高一尺二寸,屏高一尺三寸,長七尺有奇,橫二尺五寸,周設木格,中實湘竹,下座不虛。
三面靠背,後背與兩傍等,此榻之定式也。
有古斷紋者,有元螺钿者,其制自然古雅。
忌有四足,或為螳螂腿,下承以闆,則可。
近有大理石鑲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樹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
他如花楠、紫檀、烏木、花梨,照舊式制成,俱可用。
一改長大諸式,雖曰美觀,俱落俗套。
更見元制榻,有長一丈五尺,闊二尺餘,上無屏者,蓋古人連床夜卧,以足抵足,其制亦古,然今卻不适用。
短榻 高尺許,長四尺,置之佛堂、書齋,可以習靜坐禅,談玄揮麈,更便斜倚,俗名“彌勒榻”。
曲幾 以怪樹天生屈曲若環若帶之半者為之,橫生三足,出自天然,摩弄滑澤,置之榻上或蒲團,可倚手頓颡。
又見圖畫中有古人架足而卧者,制亦奇古。
禅椅 以天台藤為之,或得古樹根,如虬龍诘曲臃腫,槎牙四出,可挂瓢笠及數珠、瓶缽等器。
更須瑩滑如玉,不露斧斤者為佳。
近見有以五色芝粘其上者,頗為添足。
天然幾 以文木如梨花、鐵梨、香楠等木為之。
第以闊大為貴,長不可過八尺,厚不可過五寸,飛角處不可太尖,須平圓,乃古式。
照倭幾下有拖尾者,更奇,不可用四足如書桌式;或以古樹根承之,不則用木,如台面闊厚者,空其中,略雕雲頭、如意之數類;不可雕龍鳳花草諸俗式。
近時所制,狹而長者,最可厭。
書桌 中心取闊大,四周廂邊,闊僅半寸許,足稍矮而細,則其制自古。
凡狹長混角諸俗式,俱不可用。
漆者尤俗。
壁桌 長短不拘,但不可過闊,飛雲、起角、螳螂足諸式,俱可供佛。
或用大理及祁陽石鑲者,出舊制,亦可。
方桌 舊漆者最佳,要取極方大古樸,列坐可十數人者,以供展玩書畫。
若近制八仙等式,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
燕幾别有譜圖。
台幾 倭人所制,種類大小不一,俱極古雅精麗,有鍍金鑲四角者,有嵌金銀片者,有暗花者,價俱甚貴。
近時仿舊式為之,亦有佳者,以置尊彜之屬,最古。
若紅漆、狹小、三角諸式,俱不可用。
椅 椅之制最多,曾見元螺钿椅,大可容二人,其制最古;烏木鑲大理石者,最稱貴重,然亦須照古式為之。
總之,宜矮不宜高,宜闊不宜狹,其折疊單靠、吳江竹椅、專諸禅椅諸俗式,斷不可用。
踏
燕衎之暇,以之展經史,閱書畫,陳鼎彜,羅肴核,施枕簟,何施不可。
今人制作,徒取雕繪文飾,以悅俗眼,而古制蕩然,令人慨歎實深。
志《幾榻第六》。
榻 坐高一尺二寸,屏高一尺三寸,長七尺有奇,橫二尺五寸,周設木格,中實湘竹,下座不虛。
三面靠背,後背與兩傍等,此榻之定式也。
有古斷紋者,有元螺钿者,其制自然古雅。
忌有四足,或為螳螂腿,下承以闆,則可。
近有大理石鑲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樹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
他如花楠、紫檀、烏木、花梨,照舊式制成,俱可用。
一改長大諸式,雖曰美觀,俱落俗套。
更見元制榻,有長一丈五尺,闊二尺餘,上無屏者,蓋古人連床夜卧,以足抵足,其制亦古,然今卻不适用。
短榻 高尺許,長四尺,置之佛堂、書齋,可以習靜坐禅,談玄揮麈,更便斜倚,俗名“彌勒榻”。
曲幾 以怪樹天生屈曲若環若帶之半者為之,橫生三足,出自天然,摩弄滑澤,置之榻上或蒲團,可倚手頓颡。
又見圖畫中有古人架足而卧者,制亦奇古。
禅椅 以天台藤為之,或得古樹根,如虬龍诘曲臃腫,槎牙四出,可挂瓢笠及數珠、瓶缽等器。
更須瑩滑如玉,不露斧斤者為佳。
近見有以五色芝粘其上者,頗為添足。
天然幾 以文木如梨花、鐵梨、香楠等木為之。
第以闊大為貴,長不可過八尺,厚不可過五寸,飛角處不可太尖,須平圓,乃古式。
照倭幾下有拖尾者,更奇,不可用四足如書桌式;或以古樹根承之,不則用木,如台面闊厚者,空其中,略雕雲頭、如意之數類;不可雕龍鳳花草諸俗式。
近時所制,狹而長者,最可厭。
書桌 中心取闊大,四周廂邊,闊僅半寸許,足稍矮而細,則其制自古。
凡狹長混角諸俗式,俱不可用。
漆者尤俗。
壁桌 長短不拘,但不可過闊,飛雲、起角、螳螂足諸式,俱可供佛。
或用大理及祁陽石鑲者,出舊制,亦可。
方桌 舊漆者最佳,要取極方大古樸,列坐可十數人者,以供展玩書畫。
若近制八仙等式,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
燕幾别有譜圖。
台幾 倭人所制,種類大小不一,俱極古雅精麗,有鍍金鑲四角者,有嵌金銀片者,有暗花者,價俱甚貴。
近時仿舊式為之,亦有佳者,以置尊彜之屬,最古。
若紅漆、狹小、三角諸式,俱不可用。
椅 椅之制最多,曾見元螺钿椅,大可容二人,其制最古;烏木鑲大理石者,最稱貴重,然亦須照古式為之。
總之,宜矮不宜高,宜闊不宜狹,其折疊單靠、吳江竹椅、專諸禅椅諸俗式,斷不可用。
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