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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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命者。

    若大種之豪,跋扈自矜,久已成習,視天子且不甚畏懼,何有于小族?但欲背叛天子,即不能不結小種以張其勢,然不免威劫行之,猶恐臨危相畔也。

    常思以恩結而不可得。

    若朝廷先攻小族,彼必匍訇救之,适中其施德之計。

    小族既受大德而又歸怨天子,依附愈堅而不可招徕矣。

    辛武賢守土之官,與進剿之将議論不合,亦不足怪,但武賢之意,以為小種孱弱,易于取勝,一戰而勝,既要爵賞于朝,又私鹵獲于外,計無便于此者。

    所以極言罕開當擊,其實損威失刑而驅小種入大種,使羌勢益盛、羌黨益堅,則蔽而不言。

    幸充國力争,宣帝轉環,魏相折衷,不然幾為所誤而羌事必壤,且贻隴右之憂矣。

    蓋用兵之道,不可憚勞畏堅,蓄力以擊其難克者,則兵力不耗,一戰既勝,餘皆瓦解,奏功反易。

    若耗散兵力用諸脆弱,而堅強之敵反不能克,一朝差跌,前功盡棄。

    所貴決策帷幄者,情态洞悉而又無私好惡,有所左襢,庶不誤國事也。

    至于屯田之計,所難決者。

    初罷兵時,羌人竊發而不可禁,充國度羌人于漢非有積怨深怒,不過為奸人所詸,徼幸思逞,一戰不勝,其氣已奪,但以重兵在迩,不得不為應敵之計。

    此時而罷騎兵,使知朝廷原無窮讨之心,安待不悔悟乎?且先零之兵日見削弱,又閑諜之人受言而去者,皆能為說以攻其倔強之心,而生其恐懼之念,有以知先零不敢動也。

    先零既不動而騎兵不罷,兵雜聚處,閑隙易生,将士不協,卒伍相校,坐食無事,私出掠取,皆足以敗成謀,必兵罷而彼此心安,事乃可久。

    非收諸羌無以緻先零,非罷兵無以安諸羌,二事缺一不可也。

    推毂之臣多以避嫌畏咎,失事機之會,又以計劃未悉,有疏略之愆,雖其迹未嘗偾一身之事而事勢實大贻國家之憂,然後知充國得計而羌禍遂弭也。

    東京之時,羌如故也,其患幾與一代相終始,失于阃阖外無成謀,廟算無長策,而宰相亦營私自便,三者參會,故遠境不靜,小醜日熾也。

     要荒三 吐番亦羌種也,其師無饋饷,以鹵獲為資。

    然自秦漢以來未為邊害,唐室失馭,而有大非川之敗,其勢遂振,亦以高宗溺于晏安,臣下莫适任患,又玄宗約和之後,樹碑赤領矣,邊将乃矯诏襲取,大獲其利,遂緻隴右盡喪,平涼劫盟,青海西入,乘輿東奔,豈非極重之勢必不可反,至于大壞而後息乎!自長慶以後,唐與吐蕃俱中衰,五代及宋,藩落自為君長,常倚中國為重,秦蜀二邊往往族居,内屬者為熟戶,餘為生戶,朝廷之上大抵皆以屬國法治之,取其相安,不拘文法,至今猶然爾。

    宋太宗時,吐蕃弱矣,猶下诏曰,念其種類繁息,安土重遷,倘因攘除,必緻殺戮,所以置于度外,存而勿論。

    蓋異域小族,撫以甘言,鮮不慕義向化。

    可歎漢之武帝、唐之太宗,必欲利其土疆,取為己有,故漢有二羌之憂,以馴至于唐,終有吐蕃之禍也。

    若西域諸國,形勢分而兵力弱,非中國敵也。

    漢由渾邪降而得敦煌以内,故郡縣直接玉關,日逐降而得敦煌以外,故都護可治烏壘,然而郭舜請辭康居,杜欽論絕罽賓,皆以為無益之事。

    班史亦雲,天地界絕,自為一區,種類衆多,不能統一,雖屬匈奴,不能為中國害,雖屬中國,亦不克制匈奴,所謂斷其右臂,幕南無王庭之語,皆非實錄也。

    建武中,西域十八國遣子入侍,願得都護,天子以中國初定,北邊未服,一切還其侍子,報書曰,大兵未能特出于諸國力不從心,東西南北自在也。

    後代傅誦此語,以為盛德。

    其後班超以此立功,雖雲不費中國物力,而袁宏之論亦謂超非急務也。

    明時哈密之舉,乃成祖好大喜功,留此釁端。

    弘治間大費經營,正德、嘉靖兩朝邊境之争猶小,朝廷之争更大。

    最可笑者,邊境之事闌入議禮諸臣,攘臂其間,國是之亂至此極矣。

    折衷之論,盡于秦中老人之言。

    其說曰,我義未直,兵則何威?彼求方熾,予則何恩?況西域賈胡,倚玉石以射利,藉黃麞以厚生,苟馭之有備,又何患焉?蓋雲棄之無損于中國也。

    爾時諸公近舍朔殘方,遠争哈密,不亦誣上而罔下乎? 要荒四 箕子施八條之約以化東夷,故柔謹之風異于三方。

    自衛滿以中土人雜擾其間,時有叛逆之事,然終不能為大害。

    漢之玄菟、唐之熊津,其已事也。

    日本去高麗已遠,未沾箕子之化,而又為海外最大之國,其喜盜輕生好殺,天性固然。

    然亦無意中國,有時為害者,中國之人誘而緻之也。

    洪武初,方張二僞既平,餘黨未誅者悉亡命入海,糾日本人入寇,以故爾時倭患最多,雖信國備海,築沿海五十九城,莫能弭也。

    太祖招蜒戶島人漁丁賈豎盡籍為兵,海上惡少皆得衣食縣官,而方張餘黨亦老且死,沿海諸郡稍得休息。

    然而華人習知海夷金寶之饒,番人亦習海口道裡遠近曲折,解構之奸,由此而生。

    宣宗許其貢市,限以貢期,約以人數,凡貢不如期,人船逾數,卻而不受,或私挾兵器者,即以寇論。

    然而夷人得我郵符方物戎器滿載而來,绐官兵以入貢,即不如期,守臣不敢诘,苟幸無事,為請俯順夷情,主客之司亦畫可條奏,但雲後不為例,其實彼此再至,亦複如是,不敢卻、不敢诘也。

    雖朝廷以為無事,而夷人所至,肆恣殺掠,已不可禁。

    加以世宗時,有市舶中官,颠倒夷使位次,坐其所私之人,于正使上,席間,授以兵器,縱其相殺,戕我備倭将臣,大掠旁海,言官上言,禍起市舶,禮部遂請罷市舶,不知所當罷者,乃市舶太監,非市舶也。

    市舶之利,在中國數世,亦如東之馬市、西之茶市,所以通華夷之情,遷有無之貨,收徽稅之利,使歸于上,減戍守之費以寬民力。

    又以禁海賈、抑奸商,使無向導之憂,自市舶罷,而諸弊悉出,諸法盡壤。

    外交内诇,幾無甯日。

    海舶一至,奸商闌入其貨,不肯與直,夷人無如之何,不得已而投貴官之家,久之,貴官亦不償直,夷人乏食,不得已而為盜。

    貴官利其亟去,辄為危言以撼有司,趣兵讨盜,實毆之也。

    及兵将出,又漏言番人,且為好語啖之以沒前貨而市後恩,由是夷人又最恨貴官,而思掠其赀,相與盤踞海岸,徘徊觀望,内之兇徒逸囚猾吏黠僧及失職不得志,群不逞者,皆為之羽翼,攻城掠邑,劫庫縱囚,無不滿志矣。

    加以朝廷之上出師命将用舍非人,賞罰不衷,戮力用命者往往得罪,奸貪敗衂者率皆漏網,是以兵出無功,禍久不解,數郡蕭條,瀛壖坵墟,夷人久亦飽肉揚帆而去,叫呼嘯聚者,十有八九當中土奸人,雖時複剿撫,莫能殄絕。

    晚年海濱稍靖,而中州沸擾矣。

     要荒五 南方之夷,連涉荊交之區,布濩巴庸之外,無教令等威之制,無宮室服用器業之資,生理既不足系其心,地險又可容其惡,是以樂縱恣而安悖亂。

    然而性多荒惰,暗于事機,雖則易合,亦複易離,此其兇勇校算,薄于羌狄,故陵暴之害不能深焉。

    秦時亦有郡縣其地者,至漢興而道閉。

    高祖太宗不以介意,武帝以後往往用兵,雖時有勝敗,然卒取而有之,不惟隸乎象胥,亦且歸于職方,以其勢弱故也,得之不足彰威,滅之适以明忍。

    善哉昔人之言曰,蠻類雖人,宜鳥獸畜之。

    其小啁啾抵觸,驅而遠之耳。

    若必擾伏制馭,使戾其天性,噪呼咆哮,駭起而奔突,乃欲追捕窮讨,則散漫山林,我敝而彼逸,非勝算也。

    禦之之道,曰德曰威,曰廉曰信,當其無事,宜佚蕩簡易,寬小過,持大綱,正其疆域,不使鄰境相争;陳其宗庶,不使襲替相訟;别其區宇,不敢強弱相兼。

    而又免其餞谷之輸,寬其方物之獻,或有蟊讧,則乘其未滋,霆沖電激,指的而中之,勿使疽食浸淫,此攻心伐謀之大略也。

    漢武開拓三方,皆非吊伐之師,總欲利彼土地、私其奇玩,而南越之端尤為無罪,且因淫夫以蠱他國之母,更為中華羞。

    唐宋之君,必恥而弗為也。

    考其歲月,乃在衛霍絕幕、馬死大半之後,勢必不能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