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錄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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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中設立各種冊簿。
一冊采訪節孝事畧。
一冊記地方風俗。
一冊書各鄉見聞善惡報應近驗。
一冊記出入細數。
一冊記講約生赴鄉宣講功課。
一冊記獎勵善類。
一冊記懲戒兇惡。
一冊記示谕文書底稿。
一冊登記收捐。
一冊記鄉董到局。
會叙輪流日期。
一冊記刻印各種善書散布細目。
庶有條不紊日後可憑核實。
一年歲豐歉。
為小民第一倚賴要事。
每逢旸雨不時。
地方官固應循例祈求即紳董士民。
亦宜一體誠求。
斷屠齋戒早晚對天拈香叩首。
一面刻單飛布各鄉照會鄉董。
以期各發善心。
庶□心感格。
轉歉為豐。
如遇疫氣流行。
火災示兆。
以及江潮泛溢。
皆可照例祈求。
一體商辦。
夫求雨求晴之典。
我上猶且躬親叩禱。
為民請命我等士民事關切己豈反可漠然坐視耶積至誠用大德以結天心端在乎此此鄉約局同人所宜協力襄贊者 一局中每月除朔望宣講外。
或另有同人約集。
講說勸善新書中前言往行。
或講本邑故事。
尤為信而有征。
如錫金則有梁溪前鑒錄。
【江邑則有江上遺聞及府縣志中忠義事實皆可】或感應篇陰骘文直講圖說。
以及古今稗官野史中之足資勸懲者。
均可随時演講。
此則可不必拘拘宣講儀制。
可以環坐而聽。
啜茗劇談。
一聘請約正。
須論功受祿。
其或不能終年從事每月僅能從事數日。
則議定每節緻送束修若幹兩。
或約定終年從事。
而或不能如約。
則修儀亦宜自請酌減。
蓋此系公事。
非可以虛文相視。
約正皆系誠實耿介之人。
必不肯無功受祿。
緻滋局外者以口實。
其去就之間。
亦宜本人自存謙退。
庶不失約正身分。
至各鄉所舉約長。
每月宣講幾日。
則該鄉自行承辦其節儀或送或否。
則聽各鄉自議。
一殺刼之來。
多由人世殺生太過所緻。
此理既無人見信。
禍到臨頭應知自悔好生之念足以上格天心故宣講時須明白曉谕少殺生靈實培元化刼中要事也。
切不可以其說近二氏而遂忽置之。
一世間溺女惡俗。
最戾天和是殺生中之最大者各省民間比比皆是計每歲淹溺嬰命何啻數十萬積茲怨毒釀為妖氛須知人命關天。
勝造浮圖七級。
故所到之處須留心訪問有無此等風氣。
必須盡力苦勸一舉可保全無數嬰孩性命體天地好生之德即以感召天和造福真為無量 掩骼埋胔。
是禳災化沴中一大事。
故所到該鄉。
一面勸說。
一面與地方同人商議。
設法掩埋。
查一圖中暴露若幹。
即可協力興辦。
藉以鼓動善機。
一械鬬争執。
鄉愚惡習。
動辄讓成人命。
總由一時之忿不肯忍耐所緻。
故講約時亦須重言申明。
一鄉愚無知。
動以人命圖賴。
甚至有聳其老父邁母。
向人家肆鬧此其心為何如心。
充其心是忍死其父母而快我報複之心也即科以逆倫之罪亦不為過故講約時亦必先為道破。
一字谷實人世至寶。
允宜敬惜。
鄉民多不加意。
講約時須重言之。
一牛為大牢。
本非小民所得食。
暨犬能守夜。
蛙能捕蝗均屬有功人世。
講約時均宜勸人早戒 一鄉間少善醫者。
故凡遇難産。
或五絕。
或急痧。
皆束手無策講約時亦可即事指點示以急救之法 一與人為善。
期有實效如遇寒冬。
則勸人施衣施粥。
炎夏。
則勸人施藥施茶。
遇水火偏災。
則勸人赈濟。
遇孤寡或貧病則随緣勸助總期于人有益庶幾物我皆春 一約正約長。
雖秉公持正而遇有民間詞訟諸事。
無容強為處分。
正宜善言勸化使之默感潛消。
因而寝訟息争。
固是美事。
倘或執迷不悟。
亦隻宜聽官長公斷不宜稍有幹與。
若民間詞訟。
有牽約正約長名目公局中自可禀請示禁。
一鄉約既行後。
即可就其中兼行保甲。
責成鄉圖董地保裡長。
竭力遵辦各約正協同查究自有實效向來各州縣示谕重重而奉行。
者往往不力。
原其故。
多由于立法之太煩。
立言之不切。
以緻人人畏縮茲有極簡極切保甲法。
随地無不樂于從事。
另附規條于後以備采擇。
一每屆年終。
局中官紳主講生。
并各鄉約正董事。
恭請邑廟拈香将功課簿暨出入細數收捐細數各賬。
焚化 神前。
以昭誠信。
局中鄉先達。
如欲鼓舞後進。
振頓士風。
宜每月會講一次。
約諸少年士子。
環集一堂或講學問。
或講經傳、或講經濟、總期黜華崇實文行兼修。
以為四民凖則。
或聘請四方宿學。
輪流請赴。
善易者即請講易。
善詩者即請講詩。
通理學者即請講理學。
善古文者即請講古文。
先期貼出本局某日恭請某先生講說某某經書。
凡我同人偕來會講雲雲。
如是則鄉約與講學兼行。
士習亦與民風均厚矣。
△附鄉約會講變通法 人情厭故喜新習久易生怠忽。
聽古樂則倦而欲卧。
自古已然。
何況今日。
是以近世俗尚。
如迎神賽會花燈歌舞演戲唱曲。
一切無益有損之事。
則趨之若鹜。
即如僧家說法。
羽士談經亦且環集而聽。
娓娓不倦。
而于鄉約之舉。
為地方風化所關。
反以為老生常談。
偏不肯破半日工夫偕來集會。
輕薄者以為迂闊。
耽逸者不耐厭煩風俗至此可勝浩歎然時勢至此舍勸善之外更無别法彼雖呼而不覺而呼者之意愈殷彼雖招之不來而招者之心愈苦病勢雖急藥不可離但期有益于人何妨變通從事自古聖人立□。
從俗從宜。
不為己甚王道不外人情因勢乃可利導魯人獵較。
孔子亦獵較。
聖人于風俗所尚。
苟無大害。
不難降格而就即于其中默用斡旋補救之法不必斤斤固執緻吾道仍多扞格也赤子匍匐将入井。
皆有怵惕恻隐之心。
此時救之之法不妨百計千方以求有濟鄉約規條己備。
恐有難于通行之處。
特另附變通法。
随時随地可以酌定。
惟會心者采擇焉。
鄉約舊例朔望宣講邑城官長親臨。
尚多奉行不廢。
若鄉間勢必不行。
蓋人情厭常好異無所為而為之。
三五次必将厭倦。
是故初行之時。
聽者以千計。
再亦以百計。
又再則數十計。
又其後則必至人迹希少。
幾以為老生常談。
群相掩耳矣。
聽者既少。
則講者亦必敗興。
鄉約之以所厯久多廢者職是故也。
竊意鄉民之所最信者。
神佛賽會。
往往雲集輻辏。
至再至三而不厭。
蓋世風所尚。
則相率奔趨。
雖費盡工夫财力。
亦所甘心。
原其故。
則或以求福。
或以禳災。
或趨熱鬧。
或樂新奇。
故令人比戶偕來。
樂于從事又如諸神誕日。
各有香會。
鄉民醵分赴會。
不一而足。
要皆忙裡偷閑。
笃信不疑。
不敢或慢。
若乘此時登台宣講。
則環觀羣聽者必多。
且神佛當前。
善言尤易感動。
嘗考明儒高忠憲公有四季會講之例。
不疏不密。
最為可法。
今拟仿其其意。
每圖每年舉行鄉約。
以四次為率。
兩次則借徑惜字會。
兩次則借徑惜谷會。
乘舉會之日。
約令通圖老幼男婦。
鹹來聽講。
歲以為例。
善會不廢。
則鄉約亦可期永遠遵行。
不緻懈怠乘機開導因乎時宜。
但則聽者多多何妨變通從事借徑而行無不可引歸正路。
識者諒之 一每圖每年舉惜字會二次。
先期訂約。
該處士民恭詣文昌宮拈香。
素面一叙。
具疏告神、立願惜字外。
館師則立願盡心教誨其餘則立願常說好話。
各發善心。
神前書押各願轉相勸化由是而宣講善言、俾人人習聞互相傳說。
則善言幾于充滿鄉曲矣。
其各人香資。
則臨時公議。
一每圖每年舉惜谷會二次即藉以行春祈秋報之禮。
亦可就此時定講勸善即事指點。
言尤易入。
亦為化俗良法。
一司講者苟留心勸化則随時随地各有機緣。
如神誕集場勝會。
青苗狼籍。
歲時伏臘。
苟羣相類聚。
皆可就便講說不必拘拘成格也。
一鄉約中可兼訓子弟法。
凡地方孤寒子弟。
未經入塾者。
不知凡幾。
若欲設義學以教之。
即設千百處亦難遍及。
莫若就鄉約時約令來集。
聽講半日善言。
學習子弟規矩。
傍晚各給予點心錢十四文。
歸家各令向父母尊長前叩首。
不遵規矩者斥之。
敬聽能覆講者另賞之。
與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半日善言終身有益所費有限獲益無窮勝于終年入義學。
而曾不一為講解者鄉約所到之處。
又可約各塾師會講。
各率子弟會集一堂互相勸勉。
以盡心訓誨之道。
蓋塾師教訓關系終身成敗塾師善教一生可成就子弟數百人為益正非淺鮮故會講之法。
急宜推行。
一省垣五方雜處。
易成朋黨。
易起釁端。
此中查訪難周。
最難安放。
竊意各省有各省會館。
各行有各行會館。
各歸各幫。
尤易彈壓。
宜于會館中擇賢董數人。
專司勸導。
每逢月朔日。
各會館宣講館約。
凡本幫人一體齊集聽講。
記名入冊。
有不到者。
即饬查。
三次不到。
即屏斥。
或資遣回籍如此則以本地之良民化本地之□民提綱挈領默化潛移必有範我馳驅之妙雖五方雜處。
亦不足患也。
△宣講鄉約聚人之法 人情習
一冊采訪節孝事畧。
一冊記地方風俗。
一冊書各鄉見聞善惡報應近驗。
一冊記出入細數。
一冊記講約生赴鄉宣講功課。
一冊記獎勵善類。
一冊記懲戒兇惡。
一冊記示谕文書底稿。
一冊登記收捐。
一冊記鄉董到局。
會叙輪流日期。
一冊記刻印各種善書散布細目。
庶有條不紊日後可憑核實。
一年歲豐歉。
為小民第一倚賴要事。
每逢旸雨不時。
地方官固應循例祈求即紳董士民。
亦宜一體誠求。
斷屠齋戒早晚對天拈香叩首。
一面刻單飛布各鄉照會鄉董。
以期各發善心。
庶□心感格。
轉歉為豐。
如遇疫氣流行。
火災示兆。
以及江潮泛溢。
皆可照例祈求。
一體商辦。
夫求雨求晴之典。
我上猶且躬親叩禱。
為民請命我等士民事關切己豈反可漠然坐視耶積至誠用大德以結天心端在乎此此鄉約局同人所宜協力襄贊者 一局中每月除朔望宣講外。
或另有同人約集。
講說勸善新書中前言往行。
或講本邑故事。
尤為信而有征。
如錫金則有梁溪前鑒錄。
【江邑則有江上遺聞及府縣志中忠義事實皆可】或感應篇陰骘文直講圖說。
以及古今稗官野史中之足資勸懲者。
均可随時演講。
此則可不必拘拘宣講儀制。
可以環坐而聽。
啜茗劇談。
一聘請約正。
須論功受祿。
其或不能終年從事每月僅能從事數日。
則議定每節緻送束修若幹兩。
或約定終年從事。
而或不能如約。
則修儀亦宜自請酌減。
蓋此系公事。
非可以虛文相視。
約正皆系誠實耿介之人。
必不肯無功受祿。
緻滋局外者以口實。
其去就之間。
亦宜本人自存謙退。
庶不失約正身分。
至各鄉所舉約長。
每月宣講幾日。
則該鄉自行承辦其節儀或送或否。
則聽各鄉自議。
一殺刼之來。
多由人世殺生太過所緻。
此理既無人見信。
禍到臨頭應知自悔好生之念足以上格天心故宣講時須明白曉谕少殺生靈實培元化刼中要事也。
切不可以其說近二氏而遂忽置之。
一世間溺女惡俗。
最戾天和是殺生中之最大者各省民間比比皆是計每歲淹溺嬰命何啻數十萬積茲怨毒釀為妖氛須知人命關天。
勝造浮圖七級。
故所到之處須留心訪問有無此等風氣。
必須盡力苦勸一舉可保全無數嬰孩性命體天地好生之德即以感召天和造福真為無量 掩骼埋胔。
是禳災化沴中一大事。
故所到該鄉。
一面勸說。
一面與地方同人商議。
設法掩埋。
查一圖中暴露若幹。
即可協力興辦。
藉以鼓動善機。
一械鬬争執。
鄉愚惡習。
動辄讓成人命。
總由一時之忿不肯忍耐所緻。
故講約時亦須重言申明。
一鄉愚無知。
動以人命圖賴。
甚至有聳其老父邁母。
向人家肆鬧此其心為何如心。
充其心是忍死其父母而快我報複之心也即科以逆倫之罪亦不為過故講約時亦必先為道破。
一字谷實人世至寶。
允宜敬惜。
鄉民多不加意。
講約時須重言之。
一牛為大牢。
本非小民所得食。
暨犬能守夜。
蛙能捕蝗均屬有功人世。
講約時均宜勸人早戒 一鄉間少善醫者。
故凡遇難産。
或五絕。
或急痧。
皆束手無策講約時亦可即事指點示以急救之法 一與人為善。
期有實效如遇寒冬。
則勸人施衣施粥。
炎夏。
則勸人施藥施茶。
遇水火偏災。
則勸人赈濟。
遇孤寡或貧病則随緣勸助總期于人有益庶幾物我皆春 一約正約長。
雖秉公持正而遇有民間詞訟諸事。
無容強為處分。
正宜善言勸化使之默感潛消。
因而寝訟息争。
固是美事。
倘或執迷不悟。
亦隻宜聽官長公斷不宜稍有幹與。
若民間詞訟。
有牽約正約長名目公局中自可禀請示禁。
一鄉約既行後。
即可就其中兼行保甲。
責成鄉圖董地保裡長。
竭力遵辦各約正協同查究自有實效向來各州縣示谕重重而奉行。
者往往不力。
原其故。
多由于立法之太煩。
立言之不切。
以緻人人畏縮茲有極簡極切保甲法。
随地無不樂于從事。
另附規條于後以備采擇。
一每屆年終。
局中官紳主講生。
并各鄉約正董事。
恭請邑廟拈香将功課簿暨出入細數收捐細數各賬。
焚化 神前。
以昭誠信。
局中鄉先達。
如欲鼓舞後進。
振頓士風。
宜每月會講一次。
約諸少年士子。
環集一堂或講學問。
或講經傳、或講經濟、總期黜華崇實文行兼修。
以為四民凖則。
或聘請四方宿學。
輪流請赴。
善易者即請講易。
善詩者即請講詩。
通理學者即請講理學。
善古文者即請講古文。
先期貼出本局某日恭請某先生講說某某經書。
凡我同人偕來會講雲雲。
如是則鄉約與講學兼行。
士習亦與民風均厚矣。
△附鄉約會講變通法 人情厭故喜新習久易生怠忽。
聽古樂則倦而欲卧。
自古已然。
何況今日。
是以近世俗尚。
如迎神賽會花燈歌舞演戲唱曲。
一切無益有損之事。
則趨之若鹜。
即如僧家說法。
羽士談經亦且環集而聽。
娓娓不倦。
而于鄉約之舉。
為地方風化所關。
反以為老生常談。
偏不肯破半日工夫偕來集會。
輕薄者以為迂闊。
耽逸者不耐厭煩風俗至此可勝浩歎然時勢至此舍勸善之外更無别法彼雖呼而不覺而呼者之意愈殷彼雖招之不來而招者之心愈苦病勢雖急藥不可離但期有益于人何妨變通從事自古聖人立□。
從俗從宜。
不為己甚王道不外人情因勢乃可利導魯人獵較。
孔子亦獵較。
聖人于風俗所尚。
苟無大害。
不難降格而就即于其中默用斡旋補救之法不必斤斤固執緻吾道仍多扞格也赤子匍匐将入井。
皆有怵惕恻隐之心。
此時救之之法不妨百計千方以求有濟鄉約規條己備。
恐有難于通行之處。
特另附變通法。
随時随地可以酌定。
惟會心者采擇焉。
鄉約舊例朔望宣講邑城官長親臨。
尚多奉行不廢。
若鄉間勢必不行。
蓋人情厭常好異無所為而為之。
三五次必将厭倦。
是故初行之時。
聽者以千計。
再亦以百計。
又再則數十計。
又其後則必至人迹希少。
幾以為老生常談。
群相掩耳矣。
聽者既少。
則講者亦必敗興。
鄉約之以所厯久多廢者職是故也。
竊意鄉民之所最信者。
神佛賽會。
往往雲集輻辏。
至再至三而不厭。
蓋世風所尚。
則相率奔趨。
雖費盡工夫财力。
亦所甘心。
原其故。
則或以求福。
或以禳災。
或趨熱鬧。
或樂新奇。
故令人比戶偕來。
樂于從事又如諸神誕日。
各有香會。
鄉民醵分赴會。
不一而足。
要皆忙裡偷閑。
笃信不疑。
不敢或慢。
若乘此時登台宣講。
則環觀羣聽者必多。
且神佛當前。
善言尤易感動。
嘗考明儒高忠憲公有四季會講之例。
不疏不密。
最為可法。
今拟仿其其意。
每圖每年舉行鄉約。
以四次為率。
兩次則借徑惜字會。
兩次則借徑惜谷會。
乘舉會之日。
約令通圖老幼男婦。
鹹來聽講。
歲以為例。
善會不廢。
則鄉約亦可期永遠遵行。
不緻懈怠乘機開導因乎時宜。
但則聽者多多何妨變通從事借徑而行無不可引歸正路。
識者諒之 一每圖每年舉惜字會二次。
先期訂約。
該處士民恭詣文昌宮拈香。
素面一叙。
具疏告神、立願惜字外。
館師則立願盡心教誨其餘則立願常說好話。
各發善心。
神前書押各願轉相勸化由是而宣講善言、俾人人習聞互相傳說。
則善言幾于充滿鄉曲矣。
其各人香資。
則臨時公議。
一每圖每年舉惜谷會二次即藉以行春祈秋報之禮。
亦可就此時定講勸善即事指點。
言尤易入。
亦為化俗良法。
一司講者苟留心勸化則随時随地各有機緣。
如神誕集場勝會。
青苗狼籍。
歲時伏臘。
苟羣相類聚。
皆可就便講說不必拘拘成格也。
一鄉約中可兼訓子弟法。
凡地方孤寒子弟。
未經入塾者。
不知凡幾。
若欲設義學以教之。
即設千百處亦難遍及。
莫若就鄉約時約令來集。
聽講半日善言。
學習子弟規矩。
傍晚各給予點心錢十四文。
歸家各令向父母尊長前叩首。
不遵規矩者斥之。
敬聽能覆講者另賞之。
與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半日善言終身有益所費有限獲益無窮勝于終年入義學。
而曾不一為講解者鄉約所到之處。
又可約各塾師會講。
各率子弟會集一堂互相勸勉。
以盡心訓誨之道。
蓋塾師教訓關系終身成敗塾師善教一生可成就子弟數百人為益正非淺鮮故會講之法。
急宜推行。
一省垣五方雜處。
易成朋黨。
易起釁端。
此中查訪難周。
最難安放。
竊意各省有各省會館。
各行有各行會館。
各歸各幫。
尤易彈壓。
宜于會館中擇賢董數人。
專司勸導。
每逢月朔日。
各會館宣講館約。
凡本幫人一體齊集聽講。
記名入冊。
有不到者。
即饬查。
三次不到。
即屏斥。
或資遣回籍如此則以本地之良民化本地之□民提綱挈領默化潛移必有範我馳驅之妙雖五方雜處。
亦不足患也。
△宣講鄉約聚人之法 人情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