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藝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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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節曾說文藝與史書論文大異其趣了。文藝和其他文字的異趣,不但在形式上,還在性質上。史書原也有文藝的部分,舉例來說:如《史記·屈原傳》中就載得有文藝作品《離騷》,其寫屈原的地方,也未始沒有可以動人的句語,但《史記》的目的,在《屈原傳》(與賈誼合傳了,原叫《屈賈列傳》)卻在記述屈原的行事,其中的《離騷》,隻是當作屈原的行事之一,加以記載而已,其中的寫屈原的數句可以動人的句語,隻是太史公的筆本有文學能力,随機表現而已,目的本不在想借了文字來造成一種藝術的。至于論文,完全是一種作者借了文字表示自己的主張或意見的東西,目的更近于實用,更不是藝術了。

    心理學上通例把心的活動分為知情意的三方面,史書偏重于知的方面,論文偏重于意的方面,文藝卻偏重于情的方面。《離騷》本文是情的,而《屈原傳》中,卻當作行事之一而列着,就是知的了。凡是離情愈遠愈和知與意接近的文字,就愈不是文藝。“三角形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完全是知的,“打倒土豪劣紳”完全是意的,看了不能引起任何情緒,所以不是文藝。

    文藝的本質是情,但所謂情者,不能憑空發生,喜悅必須有喜悅的經驗,悲哀也必須有悲哀的事實。把這“經驗”或“事實”抽出來看,性質當然是屬于知或意的。舉例來說: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

    終窭且貧,莫如我艱,已焉能!

    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這是《詩經》中的詩,是文藝作品。其中加點的數句是經驗,屬于知的部分,無點的數句屬于情的部分。對于經驗或事實不作知或意的處理,僅作情的處理,這就是文藝的特性。文藝所給與人的是感動或情味,不是知識或欲望。

    經驗或事實着了感情的衣服表現出來的是文藝,但有時感情與經驗事實兩方有偏重而不平均者,甚而至于有缺其一方面者。如王維詩:

    獨坐幽篁裡,彈琴複長嘯。

    深林人不知,明月來相照。

    這二十字中,隻有經驗事實,并沒有明白地列出感情,但我們讀了這詩,卻自然會在言外引起一種幽玄的感情,就是會自己把感情補足進去,所以仍不失為好詩。近代小說中往往有這種冷靜的處所,特别地是近代自然主義的作品。

    更有隻列感情而經驗事實不示明者,這類的例以詩歌為多。如曹操的《短歌行》中有幾節:

    慨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唯有杜康。

    明明如月,何時可掇?憂從中來,不可斷絕。

    這詩讀去滿着憂情,而為什麼憂,很是漠然。但仍無妨其為文藝作品。

    由是可知文藝的本質是情,文藝中須把經驗事實通過情的面紗來表示,從情的上面刺激讀者。科學的文字重在訴之于知,道德的文字重在訴之于意,而文藝的文字,卻重在訴之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