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文化早熟後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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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告訴我們說,自然科學的前身是宗教(TheDeclineoftheWest.vol.I.p.380)。

    懷特海亦說:近世科學之發生與中世紀宗教信仰有關。

    西方學者對于這點,似早有明切認定,我不必再引為是自我作古了。

    科學既是從宗教來的,則可知在西方文化上二者乃是一枝并蒂花。

    (見原書錄三第九段) 這大都是從思路上說。

    事實上,當初科學研究及其傳播,豈不又是得力于教會教士們?尤有不可不知者:科學進步是屬于知識一面的事。

    在一社會中,這一面所以能有進步,端在其衆人情志一面之能安穩而向前,而此在西洋卻全靠其宗教。

    若沒有宗教作文化中心以維系其社會,則近世科學之發生發展又是不可想象的。

    對照中國,則由理性早啟而宗教缺乏,與其無科學,亦正是一貫的事情。

     二長于理性短于理智 中國人既理性早啟,冷靜不足,展轉相引,乃愈來愈長于理性,愈短于理智。

    西洋人反此,他們恰是長于理智而短于理性。

    試為勘對,事實昭然—— (一)在中西文化彼此交流上,中國固曾以一些物質發明傳給西洋,那隻為我們文化之開發早于他們一步。

    其後便不然了。

    十七世紀(明末清初)耶稣會士東來傳教,中國所歡迎的是他們帶來作見面禮的物質文明——天文學、數學、物理學、氣象學、地理學、生理學、醫學及其他技術等,而卻不是那人生方面的宗教。

    十八世紀為西洋所衷心崇拜的中國文化,全在其人生方面的社會理想、倫理組織、政治制度等,雖那些德國人法國人将中國社會一切都理想化了,但亦知道自然科學在中國之不足。

    十九世紀以來,此種形勢一直未改,不過中國人于震驚西洋物質文明之餘,更在社會人生一面失去自信罷了。

    1920年杜威博士在北京大學哲學研究會上講演,亦還是說“中國一向多理會人事,西洋一向多理會自然”,今後當謀其融合溝通。

    (1)(民國九年杜威博士來華,在北京大學哲學研究會上講演,特緻此意。

    當時張申府曾拟譯為“天人合一”,似亦未善。

    )體認情理者為理性,考驗物理者為理智。

    中西各有偏長,此可見者一。

     (二)西洋之向知識發展者,更還而追窮分析到知識自身,是即康德以來之認識論,認識此認識,冷靜複冷靜,達于理智之最高點。

    偏乎理性一邊之中國,則不尚知識而重情義,發展至王學(王陽明之學)乃造其極。

    王學講良知,尚力行(知行合一)。

    良知則無所取于後天知識,力行則反冷靜。

    良知之知,千變萬化總不出乎好惡,力行之行,唯指此好惡之貫徹實踐,亦不及其他。

    中西兩方遙遙相對,各趨向于一極端,此其可見者二。

     (三)西洋人自古依憑宗教,知有罪福不知有是非,知有教誡不知有義理。

    中國則自古宗教不足,而以孔孟極力啟發人之自覺向上,從來是要憑良心講理的。

    凡我們之有所不敢為者,内恧于不合理,知其非也。

    西洋人則懼于觸犯教誡,得罪于神。

    在歐洲,一個不信宗教的人将是任意胡為、沒有道德的人。

    所以羅素遊中國後,曾深深歎異中國人沒有“罪”(Sin)的觀念。

    又說:在中國“宗教上之懷疑”,并不引起其相當的“道德上之懷疑”,有如歐洲所習見者。

    (2)(羅素著《中國之問題》第35頁及第189頁。

    )此其理性之長短,豈不昭然?直待後來宗教改革,人們意識乃見覺醒。

    然在西洋之所謂“理性主義”,其大陸哲學之所謂“理性派”,其史家所指目十八世紀之為“理性時代”,要皆心思作用之擡頭活躍而特偏于理智之發揮者,于此所謂理性,尚不甚顯。

    試看其近代人生風氣丕變者,曾不外一變于逐求現世幸福而可知。

    哲學雖代宗教而興,但最流行的是功利思想之哲學,如所謂樂利主義、幸福主義,以至後來之工具主義,實用主義等皆是。

    其必要确立個人自由、保障個人權利,正為劃清各自欲望活動分限,而得遂其活動。

    講經濟,則從欲望以出發。

    講法律,則以權益為本位。

    論到政治,則不過求公私欲望之滿足。

    總之,人生以欲望為本,而運用理智,計算得失而已。

    其不同于中古者,隻在以利害代罪福,以法律代教誡。

    然利害觀念和罪福觀念,原屬一條脈路,變而未變。

    對于義利是非,向上一念,豈不依然缺乏?中國民族精神如第七章講,正是“向上之心強,相與之情厚”,彼此理性長短,此其可見者三。

     (四)中國人好講理,乃于各宗教不複沾滞在其特殊名家、具體儀文、表面關系等,而理會其道理。

    每有人想把各大宗教融合溝通,在昔則有所謂“三教同源”,在今則有所謂“五教合一”,其他類此者甚多。

    他們總喜歡說:教雖不同,其理則一。

    此固不免籠統可笑,然正見其是直接地信理,間接地信教。

    即此抽象理解力,可為其理性發達之征。

    但理性發達,并不足補救其短于理智,許多幼稚可笑之迷信,依然可流行于讀書人之間。

    反之,在西洋雖不能以道德代宗教,卻可有科學以代迷信。

    兩方互有短長,此其可見者四。

     (五)講理與鬥力,二者互不相容。

    中國人在相争之兩造間,若一方先動武,旁觀者即不直其所為,雖于本來有理者亦然。

    因情理必從容講論而後明,一動武即不講理,不講理即為最大不是。

    此恥于用暴之美德,外國有識之士如羅素曾深緻歎服: 世有不屑于戰争(tooproudtofight)之民族乎?中國人是已。

    中國人天然态度,寬容友愛,以禮待人,亦望人以禮答之。

    道德上之品行,為中國人所特長。

    (中略)如此品性之中,餘以其“心平氣和”(pacifictemper)最為可貴。

    所謂心平氣和者,以公理而非以武力解決是已。

    (羅素《中國之問題》第192頁,中華書局出版) 羅素此歎,正是自悟其西洋之短。

    往古文化淺之人,沖動強而理性短,于彼此相争之際,不能論辯以明其是非,辄以鬥力決曲直。

    此風在歐洲直至近代初期,猶未盡除,既行于私人彼此之間,亦且行于公衆。

    看甄克斯《社會通诠》便可曉得。

    前引其所叙舊時選舉競争之事,即其一例。

    在他書中說: 勝者得之,負者噤若。

     兩造相持,得請一鬥為決,雖或曲勝直敗,無後言。

     這正合了“有力者就是有理”(Mightisright)那句話。

    文明既進,血鬥似不複見,然而工業上勞資之兩方,此以罷工為手段,彼以閉廠為武器,依然是不決于理而決于力,以勝負定是非。

    風氣移人,今日中國少年口裡筆下亦愛用鬥争一詞,完全模仿布爾塞維克而來,北伐以前猶未見也。

    中西理性長短,此其可見者五。

     以上五點雖雲未盡,可得其大要。

    但假如我們想指出西洋在理性上有優于中國之處,卻亦有一點可指。

    那就是:他們理性雖淺,卻是随着其社會形勢之開展而次第開發,并不像我們是早熟的。

    早熟的,常常蕲向雖明,而事實多有不逮。

    常常隻見于少數人之間,而不能普遍于社會,尤其缺乏客觀保證,不免于反複。

    次第開發者,從事到理,心随身來,穩定可靠,便不緻如此。

    關于此方早熟之為病,向下續有說明。

     三陷于盤旋不進 前講中國循環于一治一亂而無革命,源于産業革命之不見(第十一章)。

    現在又可看出産業革命之不見,源于無科學,蓋從心思上之中西分途,其文化之後果便全然兩樣,中國雖于其途尚未大分之時,有科學之萌芽,而當其途既分之後,科學卒以夭折,不能再有。

    同時,就專以修己安人為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