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人類文化之早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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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是五方雜處,依地不依人,像那種依于家族倫理關系以為組織運用者,便用不上。
而單位大了,人數多了,必須用法,用禮便嫌不足,但它原是用禮的。
此即見其本質上有異乎集團,而其所可能有之團體生活不越乎是。
像三國之田疇,明末之花縣(見第十章),皆因特殊機會,偶一表見,要它維持長久,或擴大範圍,都不可能的。
老實說,這些社會生活并不缺乏民主——其内部秩序不恃武力而恃理性,即其誠證。
而因其不能成為強大集團,卻實缺乏政治——政治和法律全是強大集團所有事。
要它擴大或持久,就必須增加武力成分,那亦即是曆代建立王朝之路。
然而就令如彼,其政治不依然是落歸消極無為嗎?根本上中國是無數家族藉倫理聯鎖以成之社會,縱然增加武力成分,亦還變不成階級統治之地緣國家。
它藉禮教維系一消極相安之局,就在這一瞬間,一面有幾分民主,一面卻繼送了政治。
任公先生說:“西洋人之市自治為其政治能力之濫觞,而中國人之鄉自治為其政治能力之炀竈”,其論精湛無比(1)(由于中西曆史事實所在,卒使任公先生覺察“中國有族民而無市民”,“有鄉自治而無市自治”,并指出西人之市自治養成其政治能力,中國人之鄉自治卻斷送其政治能力。
但于家族生活偏勝與集團生活偏勝之兩條脈路,先生猶辨之未明,雖為此言,不能深識其義。
)。
歸結來說:中國不是缺乏民主,乃是缺乏集團生活,缺乏政治和法律。
或者說:中國非因缺乏民主而缺乏其第四第五兩點,其缺乏于此,實以缺乏集團生活之故。
以上隻是籠統說,以下更就第四第五兩點分别說明其不見于中國之所以然。
二人權自由之所以不見 人權自由之觀念,誠非中國所有。
然從其初輸入中國時,人們之不感興趣,維新家之以為非急務,革命家且嫌過去自由太多(以上均見第一章),種種看來,就可知道事實上中國人未嘗不自由,隻是觀念不明。
或者說:中國人恰介于自由不自由之間——他未嘗自由,亦未嘗不自由。
這種怪事,從下文可以明白其所以然。
這必須借鏡于西洋:人權自由之著見于近代西洋人之間,乃是由于近代人一個個都強起來,使你不得不承認他。
舊日梁任公先生有幾句話,說明得好: 前此唯在上位者乃為強者,今則在下位者亦為強者。
……兩強相遇,兩權并行,固兩強相消,而兩權平等,故可謂自由權與強權本同一物。
(見《飲冰室自由書》,《飲冰室專集》第二冊) 自由者,人人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為界。
譬之有兩人于此,……各擴充一己之自由,其力線各向外而伸張。
伸張不已,而兩線相遇,兩力各不相下,而界出焉。
……苟兩人之力有一弱者,則其強者伸張之線必侵入于弱者之界,其自由即不能保。
(同見前書) 個人為自由之主體,自由為個人之無形領域,言自由固不得不以個人來說。
然而從人類曆史上看,自由之受屈抑,并不開始在此一人對彼一人之間,而是在集團對集團之間,集團對其分子之間的。
恒為自由之敵者,是作為代表一集團之權力機關——這在國家就是政府。
所以小穆勒的《自由論》(嚴譯《群己權界論》)上說:“其君所守之權限,其民所享之自由也。
”前在第九章,根據西洋曆史所講“民主期于尊重人權,而始于限制王權”一段,正亦指明問題出在階級對階級之間,問題之解決尤必待階級起來相抗,個人是抗不了的。
此時固然要個人強起來才行,但既不可能是某一個人先強起來,亦不可能是所有個人普遍同時強起來。
乃是其間一部分之個人先強起來的,這就是所謂新興階級了。
社會形勢至此一變,個人自由乃藉階級相角之均勢而得以保障。
新興階級本由經濟進步而來,經濟繼續進步,階級更有興起(第四階級),個人強起來的又以加多,享有自由者随而增廣。
末後可能有一天,所有人們普遍強了起來——人人知識能力都很高很高——亦就普遍自由了。
這是從西洋過去社會形勢發展上,可以望見之人類前途。
前講民主始于承認旁人,今亦可說:民主始于不得不承認旁人。
承認旁人,出乎自己理性,不得不承認旁人,正由這種社會形勢使然。
由外而内,從事到理,西洋之路如此,或者一般亦都是如此。
我們在前既曾指出過: 理是産生于兩力之上的,是由事實發展而逼出的。
不是人類理性演出來曆史,倒是曆史演出來人類理性(第十一章)。
中國恰好不然。
中國恰好是先自動地承認了旁人。
為何能這樣呢?要知“行于家人父子間者為情,而存于集團與集團之間、集團與其分子之間者為勢”(見第十章)。
在情如一體之中,時或忘了自己而隻照顧旁人。
周孔因之以為教化,就推演而成中國之倫理社會。
倫理社會彼此互以對方為重,早已超過了“承認旁人”那句話。
這明非形勢所使然,而且就此遮斷了形勢之路。
形勢乃因彼此相對,兩力相較而見。
在倫理社會一切都是情誼之中,形勢蓋已被化除,無從得見了。
但當我們推家人相與之情以及于社會國家,把階級消融于倫理之時,集團生活偏勝之西洋人卻把集團與集團相對之勢。
集團與其分子相對之勢,推演到此一人與彼一人之間,雖父子夫婦不免相對起來。
梁任公先生嘗歎息說: 權利觀念,可謂為歐美政治思想中之唯一原素。
——乃至最簡單最密切者如父子夫婦相互之關系,皆以此觀念行之。
此種觀念入到吾侪中國人腦中,直是無從理解。
父子夫婦間何故有彼我權利之可言?吾侪真不能領略此中妙谛。
(梁著《先秦政治思想史》第147頁) 還有遍遊歐美的孔大充先生數道其感想: 中國人是泥與水(混在一起),西洋人是鋼鐵與石頭(硬碰硬)。
中國人的勁兒,就是一個“混”字,而西洋乃深得一“分”字。
(見孔著《大地人文》,戰地圖書公司出版) 中西顯然是兩回事。
事實上中國人未嘗不自由,但人權自由觀念卻不得明白确立,就是為此。
——這就是中國社會之為倫理本位那一面來看,它沒有像西洋那樣的社會形勢,先叫人失去自由,再叫人确立其自由。
但決定中國人不得确立其自由的,更在其社會之為職業分途的那一面。
何以言之?中國雖說融國家于社會,頗不像一國家;然其為國家,終不可免,是一個國家,便少不得強權勢力。
盡管收斂而不多用,亦還是用。
臨到這時候,形同散沙一盤的中國人,缺乏階級以相對抗,限制王權的話,始終喊不出來。
每天王朝隻有等待它失盡人心,自行倒斃,總不能形成一種均勢以立自由。
這是從封建毀于士人,階級化為職業以後,所必有之結果。
倫理本位使中國人混而不分,不成對立,不過使自由不得明确而已。
而遇着對立時候,又無可以對立者(個人抗不了),則自由不立,此職業分途之局實決定之。
以上皆就社會形勢說話。
因為西洋是藉社會形勢之發展,開出其個人自由的,故亦從社會形勢之有異,來說明中國。
然中國所以不見有人權自由,第一還是受阻于其特殊之人生理念,他的路與西洋相反,甯是由内而外,從理到事的。
即其社會形勢之有異,亦無非由于理性早啟而來。
在中國,根于理性而來之理念有種種,而要以兩大精神為中心:一則向上之心強——亦稱“人生向上”;又一則相與之情厚——亦稱“倫理情誼”。
第七章因講人類理性,而講到中國民族精神社會風尚,皆曾提出說過。
人權自由首先就從這裡發生不出來。
這并不難明白。
當你明白人權自由如何發生在西洋近代人生活中,就明白它如何不發生在過去中國人生活中。
西洋近代人生是其中古人生之反動。
中古人生特征有二:一是宗教籠罩了一切,而其宗教又是傾向出世禁欲的,二是生活于集團之中,而其集團又是幹涉過強的。
一個人從心到身,就被這樣“雙管齊下”管束着。
自宗教改革以來種種運動,如世所稱“個人覺醒”的,要無非一個人感情、要求、思想、意見被壓抑被抹殺之反抗。
前說“一個個人強起來”,指此。
對集團則擡高個人地位,反幹涉而要自由——首先是信仰自由。
對宗教則翻轉來肯定了欲望,而追求現世幸福。
當此之時:(一)自由就是幸福;(二)倘沒有自由,又何有幸福?在強列要求下,自由于是确立。
但在中國,其曆史路線、文化背景恰有不同。
它恰不像出世宗教那樣,把現世人生看得可賤,而相反地乃是看得非常可貴,要鄭重地生活去,唯恐有所虧失。
如所謂“食無求飽,居無求安”者,個人欲望既在所屏斥,現世幸福亦不足尚。
在人自己則以就正有道,求教高明為心;在社會或國家則以明禮義,興教化為事。
試問:于此誰能說“我的事,由我自己,你們不要管!?”一面這裡沒有像西洋那樣過強集團,逼得人非提出這種消極性的自由要求不可。
更一面這裡充滿着大家相勉向上之積極精神,早掩蓋了它,不好提出。
就為此,人己權界、群己權界數千年始終混含,難得确立。
(1)(張東荪先生于所著《理性與民生》一書中,曾說“西方因為與教化不生直接關系,所以會引出平等自由等概念來,而中國則因為必須有待于教化,遂不發生平等與自由兩概念”(見原書第三章,人性與人格)。
其言足資參考印證。
) 在另一面,其所以教化為第一大事者,又是由家族中親長對子弟那種關系衍下來的。
親長要對子弟盡其教導責任,乃是文化得以繼承之本,而為社會生存所攸賴。
教導之内容,固不少屬于生活之手段方法技術一面的,但重要更在其屬于人生規範價值判斷之那一面。
在倫理社會,既仿佛一切都是此一人對彼一人之事,社會秩序條理寄于各人之私德,私德遂為其所注重。
似此注重私德之教化,即是上而國家政府下而鄉裡自治所有事,中國人的自由大半斷送于其中。
記得清末草定新刑律,和奸為罪不為罪,是當時新舊派最大争點之一。
這問題把中西之不同正好顯示出來。
從西洋來看:(一)飲食男女,人生之幸福在此;(二)個人之事于他人無幹,于公共無礙者,即有其自由,國家不應過問。
根據這兩點,無配偶之男女隻要彼此同意,則他們所為即屬其個人之自由,
而單位大了,人數多了,必須用法,用禮便嫌不足,但它原是用禮的。
此即見其本質上有異乎集團,而其所可能有之團體生活不越乎是。
像三國之田疇,明末之花縣(見第十章),皆因特殊機會,偶一表見,要它維持長久,或擴大範圍,都不可能的。
老實說,這些社會生活并不缺乏民主——其内部秩序不恃武力而恃理性,即其誠證。
而因其不能成為強大集團,卻實缺乏政治——政治和法律全是強大集團所有事。
要它擴大或持久,就必須增加武力成分,那亦即是曆代建立王朝之路。
然而就令如彼,其政治不依然是落歸消極無為嗎?根本上中國是無數家族藉倫理聯鎖以成之社會,縱然增加武力成分,亦還變不成階級統治之地緣國家。
它藉禮教維系一消極相安之局,就在這一瞬間,一面有幾分民主,一面卻繼送了政治。
任公先生說:“西洋人之市自治為其政治能力之濫觞,而中國人之鄉自治為其政治能力之炀竈”,其論精湛無比(1)(由于中西曆史事實所在,卒使任公先生覺察“中國有族民而無市民”,“有鄉自治而無市自治”,并指出西人之市自治養成其政治能力,中國人之鄉自治卻斷送其政治能力。
但于家族生活偏勝與集團生活偏勝之兩條脈路,先生猶辨之未明,雖為此言,不能深識其義。
)。
歸結來說:中國不是缺乏民主,乃是缺乏集團生活,缺乏政治和法律。
或者說:中國非因缺乏民主而缺乏其第四第五兩點,其缺乏于此,實以缺乏集團生活之故。
以上隻是籠統說,以下更就第四第五兩點分别說明其不見于中國之所以然。
二人權自由之所以不見 人權自由之觀念,誠非中國所有。
然從其初輸入中國時,人們之不感興趣,維新家之以為非急務,革命家且嫌過去自由太多(以上均見第一章),種種看來,就可知道事實上中國人未嘗不自由,隻是觀念不明。
或者說:中國人恰介于自由不自由之間——他未嘗自由,亦未嘗不自由。
這種怪事,從下文可以明白其所以然。
這必須借鏡于西洋:人權自由之著見于近代西洋人之間,乃是由于近代人一個個都強起來,使你不得不承認他。
舊日梁任公先生有幾句話,說明得好: 前此唯在上位者乃為強者,今則在下位者亦為強者。
……兩強相遇,兩權并行,固兩強相消,而兩權平等,故可謂自由權與強權本同一物。
(見《飲冰室自由書》,《飲冰室專集》第二冊) 自由者,人人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為界。
譬之有兩人于此,……各擴充一己之自由,其力線各向外而伸張。
伸張不已,而兩線相遇,兩力各不相下,而界出焉。
……苟兩人之力有一弱者,則其強者伸張之線必侵入于弱者之界,其自由即不能保。
(同見前書) 個人為自由之主體,自由為個人之無形領域,言自由固不得不以個人來說。
然而從人類曆史上看,自由之受屈抑,并不開始在此一人對彼一人之間,而是在集團對集團之間,集團對其分子之間的。
恒為自由之敵者,是作為代表一集團之權力機關——這在國家就是政府。
所以小穆勒的《自由論》(嚴譯《群己權界論》)上說:“其君所守之權限,其民所享之自由也。
”前在第九章,根據西洋曆史所講“民主期于尊重人權,而始于限制王權”一段,正亦指明問題出在階級對階級之間,問題之解決尤必待階級起來相抗,個人是抗不了的。
此時固然要個人強起來才行,但既不可能是某一個人先強起來,亦不可能是所有個人普遍同時強起來。
乃是其間一部分之個人先強起來的,這就是所謂新興階級了。
社會形勢至此一變,個人自由乃藉階級相角之均勢而得以保障。
新興階級本由經濟進步而來,經濟繼續進步,階級更有興起(第四階級),個人強起來的又以加多,享有自由者随而增廣。
末後可能有一天,所有人們普遍強了起來——人人知識能力都很高很高——亦就普遍自由了。
這是從西洋過去社會形勢發展上,可以望見之人類前途。
前講民主始于承認旁人,今亦可說:民主始于不得不承認旁人。
承認旁人,出乎自己理性,不得不承認旁人,正由這種社會形勢使然。
由外而内,從事到理,西洋之路如此,或者一般亦都是如此。
我們在前既曾指出過: 理是産生于兩力之上的,是由事實發展而逼出的。
不是人類理性演出來曆史,倒是曆史演出來人類理性(第十一章)。
中國恰好不然。
中國恰好是先自動地承認了旁人。
為何能這樣呢?要知“行于家人父子間者為情,而存于集團與集團之間、集團與其分子之間者為勢”(見第十章)。
在情如一體之中,時或忘了自己而隻照顧旁人。
周孔因之以為教化,就推演而成中國之倫理社會。
倫理社會彼此互以對方為重,早已超過了“承認旁人”那句話。
這明非形勢所使然,而且就此遮斷了形勢之路。
形勢乃因彼此相對,兩力相較而見。
在倫理社會一切都是情誼之中,形勢蓋已被化除,無從得見了。
但當我們推家人相與之情以及于社會國家,把階級消融于倫理之時,集團生活偏勝之西洋人卻把集團與集團相對之勢。
集團與其分子相對之勢,推演到此一人與彼一人之間,雖父子夫婦不免相對起來。
梁任公先生嘗歎息說: 權利觀念,可謂為歐美政治思想中之唯一原素。
——乃至最簡單最密切者如父子夫婦相互之關系,皆以此觀念行之。
此種觀念入到吾侪中國人腦中,直是無從理解。
父子夫婦間何故有彼我權利之可言?吾侪真不能領略此中妙谛。
(梁著《先秦政治思想史》第147頁) 還有遍遊歐美的孔大充先生數道其感想: 中國人是泥與水(混在一起),西洋人是鋼鐵與石頭(硬碰硬)。
中國人的勁兒,就是一個“混”字,而西洋乃深得一“分”字。
(見孔著《大地人文》,戰地圖書公司出版) 中西顯然是兩回事。
事實上中國人未嘗不自由,但人權自由觀念卻不得明白确立,就是為此。
——這就是中國社會之為倫理本位那一面來看,它沒有像西洋那樣的社會形勢,先叫人失去自由,再叫人确立其自由。
但決定中國人不得确立其自由的,更在其社會之為職業分途的那一面。
何以言之?中國雖說融國家于社會,頗不像一國家;然其為國家,終不可免,是一個國家,便少不得強權勢力。
盡管收斂而不多用,亦還是用。
臨到這時候,形同散沙一盤的中國人,缺乏階級以相對抗,限制王權的話,始終喊不出來。
每天王朝隻有等待它失盡人心,自行倒斃,總不能形成一種均勢以立自由。
這是從封建毀于士人,階級化為職業以後,所必有之結果。
倫理本位使中國人混而不分,不成對立,不過使自由不得明确而已。
而遇着對立時候,又無可以對立者(個人抗不了),則自由不立,此職業分途之局實決定之。
以上皆就社會形勢說話。
因為西洋是藉社會形勢之發展,開出其個人自由的,故亦從社會形勢之有異,來說明中國。
然中國所以不見有人權自由,第一還是受阻于其特殊之人生理念,他的路與西洋相反,甯是由内而外,從理到事的。
即其社會形勢之有異,亦無非由于理性早啟而來。
在中國,根于理性而來之理念有種種,而要以兩大精神為中心:一則向上之心強——亦稱“人生向上”;又一則相與之情厚——亦稱“倫理情誼”。
第七章因講人類理性,而講到中國民族精神社會風尚,皆曾提出說過。
人權自由首先就從這裡發生不出來。
這并不難明白。
當你明白人權自由如何發生在西洋近代人生活中,就明白它如何不發生在過去中國人生活中。
西洋近代人生是其中古人生之反動。
中古人生特征有二:一是宗教籠罩了一切,而其宗教又是傾向出世禁欲的,二是生活于集團之中,而其集團又是幹涉過強的。
一個人從心到身,就被這樣“雙管齊下”管束着。
自宗教改革以來種種運動,如世所稱“個人覺醒”的,要無非一個人感情、要求、思想、意見被壓抑被抹殺之反抗。
前說“一個個人強起來”,指此。
對集團則擡高個人地位,反幹涉而要自由——首先是信仰自由。
對宗教則翻轉來肯定了欲望,而追求現世幸福。
當此之時:(一)自由就是幸福;(二)倘沒有自由,又何有幸福?在強列要求下,自由于是确立。
但在中國,其曆史路線、文化背景恰有不同。
它恰不像出世宗教那樣,把現世人生看得可賤,而相反地乃是看得非常可貴,要鄭重地生活去,唯恐有所虧失。
如所謂“食無求飽,居無求安”者,個人欲望既在所屏斥,現世幸福亦不足尚。
在人自己則以就正有道,求教高明為心;在社會或國家則以明禮義,興教化為事。
試問:于此誰能說“我的事,由我自己,你們不要管!?”一面這裡沒有像西洋那樣過強集團,逼得人非提出這種消極性的自由要求不可。
更一面這裡充滿着大家相勉向上之積極精神,早掩蓋了它,不好提出。
就為此,人己權界、群己權界數千年始終混含,難得确立。
(1)(張東荪先生于所著《理性與民生》一書中,曾說“西方因為與教化不生直接關系,所以會引出平等自由等概念來,而中國則因為必須有待于教化,遂不發生平等與自由兩概念”(見原書第三章,人性與人格)。
其言足資參考印證。
) 在另一面,其所以教化為第一大事者,又是由家族中親長對子弟那種關系衍下來的。
親長要對子弟盡其教導責任,乃是文化得以繼承之本,而為社會生存所攸賴。
教導之内容,固不少屬于生活之手段方法技術一面的,但重要更在其屬于人生規範價值判斷之那一面。
在倫理社會,既仿佛一切都是此一人對彼一人之事,社會秩序條理寄于各人之私德,私德遂為其所注重。
似此注重私德之教化,即是上而國家政府下而鄉裡自治所有事,中國人的自由大半斷送于其中。
記得清末草定新刑律,和奸為罪不為罪,是當時新舊派最大争點之一。
這問題把中西之不同正好顯示出來。
從西洋來看:(一)飲食男女,人生之幸福在此;(二)個人之事于他人無幹,于公共無礙者,即有其自由,國家不應過問。
根據這兩點,無配偶之男女隻要彼此同意,則他們所為即屬其個人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