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關燈
、地形等各方面條件而定。

    正确的作戰指導應該是,依據實際情況,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

    打得赢時不打,是保守主義,容易喪失戰機;打不赢時硬打,是冒險主義,容易遭到失敗。

    古今中外作戰,情況雖異,其理則一。

    這是我們閱讀《受戰》篇不可不加考慮的問題。

     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武帝永熙元年(公元532年),高歡率軍擊敗爾朱兆等人進攻的邺城之戰,就是在彼己雙方兵力對比懸殊和己方處于被圍的情況下取得勝利的。

    當時,已進占邺城的高歡所部騎兵不滿二千、步兵不滿三萬,面對方爾朱兆則四路會攻,總兵力号稱二十萬,是高歡兵力的六倍多。

    但是,高歡面對即将被敵人重兵包圍的嚴峻形勢,卻臨危不懼,從容應戰。

    他率軍憑據韓陵山有利地形,布列成環形陣地迎戰敵人。

    交戰中,高歡利用敵人内部不和、缺乏統一指揮的弱點,采取集中兵力先攻一路、各個擊破的戰法,首先以精銳步騎兵擊敗了爾朱兆一路,然後逐次擊敗各路,從而創造了以少勝多的反包圍作戰的成功戰例。

     【譯文】 大凡在作戰中,如果敵人兵多我軍兵少,敵人突然對我實施包圍時,我必須在查明敵人衆寡強弱情況後采取行動,不可輕易未經交戰就逃走,這主要怕被敵人尾随追擊。

    (在力量對比可以迎戰敵人的情況下),我應布列成圓形陣地而外向,以迎戰敵人的圍攻;敵人即使留有缺口處,我軍應當自己把它堵塞,以此堅定士卒拚死一戰的決心,四面奮擊圍攻之敵,這樣就一定能獲得勝利。

    誠如兵法所說:“敵人如果兵力衆多,就要在查明敵情後,準備在可能被包圍的情況下迎戰敵人。

    ” 《北史》記載:北魏節闵帝普泰元年(公元531年),高歡率兵讨伐并州刺史爾朱兆。

    孝武帝永熙元年(公元532年)春,高歡便攻占了邺城。

    這時,爾朱光率軍自長安出發,爾朱兆率軍自晉陽出發,爾朱度律率軍自洛陽出發,爾朱仲遠率軍自東郡出發,企圖四路會師于邺城地區圍攻高歡軍,共有兵力二十萬人,憑據洹水而紮營。

    高歡領兵自邺南下進駐紫陌,其部隊有騎兵不足二千人、步兵不滿三萬人,雙方兵力相差懸殊。

    高歡将其部隊于韓陵山布列成環形陣地,又把牛驢連綴一起堵塞了自己部隊的退路。

    于是,部隊将士都定下了拚死一戰的決心。

    高歡挑選精銳步騎兵從陣地中突然沖出,四面襲擊圍攻之敵,結果大敗爾朱兆等部隊。

     【原文】 凡戰,若敵衆我寡,暴來圍我,須相察衆寡虛實之形,不可輕易遁去,恐為尾擊。

    當圓陣外向,受敵之圍,雖有缺處,我自塞之,以堅士卒心。

    四面奮擊,必獲其利。

    法曰:“敵若衆,則相衆而受敵。

    ”① 《北史》:魏普泰元年,高歡讨并州刺史②爾朱兆③。

    孝武帝永熙元年春,拔邺④。

    爾朱光⑤自長安,兆自并州⑥,度律⑦自洛陽,仲遠⑧自東郡⑨,同會于邺,衆二十萬,挾洹水⑩而軍。

    歡出頓紫陌⑾,馬不滿二千⑿,步不滿三萬,〔衆寡不敵〕。

    乃于韓陵⒀為圓陣,連牛驢以塞歸路。

    〔于是〕将士皆為死志,選精銳步騎從中出,四面擊之,大破兆等。

    ⒁ 【注釋】 ①敵若衆,則相衆而受敵:語出《司馬法·用衆第五》。

    但“受敵”原文作“受裹”,義同不改。

     ②并州刺史:馬本及各本皆誤作“信都校尉”,今據史校改。

     ③爾朱兆:鮮卑族。

    北魏秀容部落首領爾朱榮從子,曾任平遠将軍。

     榮死後,他據晉陽叛魏進攻洛陽,俘虜了孝莊帝元子攸。

    後為高歡擊敗自殺。

     ④邺:即邺城。

    故址在今河南安陽。

     ⑤爾朱光:即爾朱天光,爾朱榮從祖兄之子,官至左衛将軍。

    後在攻邺作戰中被高歡執殺。

     ⑥并州:州名。

    治所晉陽,位于今山西太原西南。

     ⑦度律:即爾朱度律,爾朱榮從父之弟。

    高歡率軍進攻爾朱兆時,他雖引兵赴援,但因與爾朱兆有矛盾,故不戰先退,為高歡所追殺。

     ⑧仲遠:即爾朱仲遠,爾朱榮的從弟。

    在其配合爾朱兆進攻高歡作戰中,為歡擊敗,逃往南朝梁,死于江南。

     ⑨東郡:郡名。

    治所在今河南滑縣東南。

     ⑩洹水:亦稱“安陽河”,源于今河南林縣北,東向流經安陽。

     ⑾紫陌:地名。

    原名“祭陌”。

    故址在今河南臨漳西。

     ⑿二千:馬本及各本皆誤作“三千”,今據史校改。

     ⒀韓陵:即韓陵山,位于今河南安陽東北。

     ⒁本篇史例出自《北史·齊本紀上》。

     84.降戰 【提示】 本篇以《降戰》為題,旨在闡述接收降敵時應注意掌握的指導原則。

    它認為,對于來降之敵,必須查明其真僞後再決定是否接收。

    為了防止敵人詐降,在派員探明敵情的同時,要加強戒備,嚴陣以待。

    這樣,才能有勝無敗。

    本篇引自《舊唐書》的“受降如受敵”一語,意思是,接收來降之敵要像迎戰來攻之敵一樣。

    這實質是講對待降敵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和戒備,以防其詐的問題。

    孫子說:“兵者,詭道也。

    ”兵不厭詐,以詐制敵,這在戰争史上是常見的現象。

    作為戰争指導者,在多行詭詐的戰争場合,隻有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性,才能識破敵人的詭詐,使自己立于不敗之地。

    本篇所論,對今天仍有重要借鑒意義。

     東漢獻帝建安二年(公元197年)正月,曹操進攻張繡的宛城之戰,就是在張繡的詐降陰謀欺騙下遭受挫折的。

    當時,張繡面對曹操大軍的進攻,深知自己兵力弱小而無法抵擋,于是便以詐降為手段,騙取了曹操的相信,不久又舉兵反叛。

    而失去警惕的曹操,在張繡突然起兵的襲擊下,損失慘重,其子曹昂及弟子安民等人被殺,他本人也為流矢所傷,被迫撤回舞陰。

    曹操此戰之受挫,他自己認為是由于當時沒有取張繡人質的緣故。

    但這僅是曹操失誤的表面現象。

    究其真正原因,則在于曹操沒有識破張繡詐降陰謀的欺騙性,缺乏“受降如受敵”的思想準備,因而在實踐中喪失警惕,放松戒備,給張繡再次舉兵反叛以可乘之隙。

    這是為将帥者不可不引以為訓的。

     【譯文】 大凡作戰中,如果敵人未戰而來投降,一定要查明其是真投降還是假投降。

    要向遠處派員探明敵情,日以繼夜地加強戒備,不可有絲毫松懈麻痹;要嚴令副将整饬隊伍,嚴陣以待,(以防敵人詐降陰謀)。

    這樣,就能取得勝利,否則,就要遭到失敗。

    誠如兵法所說:“接收前來投降的敵人,要像迎戰前來進攻的敵人那樣警覺謹慎。

    ” 東漢獻帝建安二年,曹操率軍進攻據守宛城的張繡,而收降了他。

    張繡降後又翻悔而再次舉兵反叛。

    他率軍突然襲擊曹操軍,殺了曹操長子曹昂及其弟子曹安民等,曹操本人也為流矢射傷,被迫率師退到舞陰。

    張繡率領騎兵前往襲擊,曹操揮軍迎戰而破之。

    張繡兵敗逃往穰城,與劉表所部合為一處。

    戰後曹操對将領們說:“我收降張繡這件事,失誤在于當時沒有取其人質相挾制,以緻造成此種被動局面。

    我知道自己所以受挫的原因就在于此。

    請諸位看吧,從今往後再也不會遭到這種失敗了。

    ” 【原文】 凡戰,若敵人來降,必要察其真僞。

    遠明斥堠,日夜設備,不可怠忽。

    嚴令偏裨①,整兵以待之,則勝,不然則敗。

    法曰:“受降如受敵。

    ”② 後漢建安二年,曹操讨張繡于宛,降之。

    〔繡〕既而悔恨複叛,襲擊曹操軍,殺曹操長子昂③、〔弟子安民〕,操中流矢,師還舞陰④。

    繡将騎來〔抄〕,操擊破之。

    繡奔穰,與劉表合。

     操謂諸将曰:“吾降⑤繡,失在不便取〔其〕質,以緻如此。

    〔吾知所以敗〕。

    諸将觀之,自今以後不複敗類。

    ”⑥ 【注釋】 ①偏裨:指偏将、裨将,皆為副将。

     ②受降如受敵:語出《舊唐書·裴行儉傳》。

     ③長子昂:馬本及各本皆作“長吏及子昂”,但史無“長吏”之說,故改。

     ④舞陰:縣名。

    故址在今河南泌陽北。

     ⑤降: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強”,今據史校改。

     ⑥本篇史例出自《三國志·魏書·武帝紀第一》。

     85.天戰 【提示】 本篇以《天戰》為題,乃取“天時”之義,其要旨是闡述發動戰争的時機選擇問題。

    它認為,要對敵國發動進攻,必須選擇有利戰略時機,而不能靠占蔔“孤虛向背”來确定進攻的時日和吉兇。

    當敵國出現“君暗政亂”和“旱蝗冰雹”等人禍天災之時,就是發動戰争的有利時機。

    選擇此種“天時”出兵攻戰,便沒有不勝利的。

    曆史唯物主義認為,戰争從其本原來講,乃是物質的運動在軍事領域的特殊表現,戰争指導者要駕馭戰争并獲取勝利,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來研究和指導戰争。

    實踐經驗表明,在已具備實施戰争的客觀物質條件的前提下,戰略進攻的時機選擇得是否恰當有利,将直接關系到戰争勝負成敗。

    本篇能夠依據敵情實際着重論述了戰略進攻時機的正确選擇問題,摒棄了陰陽五行家在戰争問題的玄虛迷信色彩,無疑是曆史的一種進步,是應當予以充分肯定的。

     南北朝時期的北周滅亡北齊的戰争,從一定意義上講,是由于周武帝在實施戰争指導上能夠正确選擇進攻時機的結果。

    當時,北齊後主高緯十分昏庸腐敗,緻使奸佞擅權,賢相受誅,天災人禍,民怨沸騰,國家已呈“土崩之勢”。

    周武帝宇文邕及時把握此種有利時機,于建德五年(公元576年)十月,親率大軍東征,以“破竹之勢”(見《北史·周本紀下》),迅猛進攻,于次年正月攻占齊都邺城,一舉而滅亡了北齊,為統一我國黃河以北地區,做出了曆史性貢獻。

     【譯文】 大凡要出動軍隊,讨伐罪魁禍首,拯救受難百姓,必須選在天時條件對我有利的時機,而不是依靠占蔔推算出兵日時的吉兇。

    (這裡所說的天時有利),是指敵國君主昏庸,政治混亂;軍隊驕橫,百姓饑困;賢臣遭貶,無辜被殺;幹旱蝗災,冰雹水澇等人禍天災接連不斷。

    如果敵國有這些情況發生,我便乘機出兵進攻它,就沒有不勝利的。

    誠如兵法所說:“順應天時而出兵攻戰(就能克敵制勝)。

    ” 北齊後主高緯隆化元年(公元576年),提拔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