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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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時,就要不失時機地向敵人發動進攻,這樣作戰沒有不勝。

    本篇引自《孫子兵法·形篇》的“可勝者,攻也”句,意思是說,敵人有可能被戰勝的時候,就應果斷采取進攻戰。

    顯而易見,本篇以孫子的論述為理論依據,不僅從力量對比上闡明了進攻作戰所應具備的條件,而且從作戰時機上闡明了發動進攻的時機選擇問題。

    這無疑是對孫子思想的弘揚,值得肯定。

     東漢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五月,孫權率軍同曹操争奪皖城之戰,就是體現進攻作戰原則的一個戰例。

    當時,曹操派遣朱光率軍屯駐皖城,并“大開稻田”作持久打算。

    孫權在呂蒙的積極建議下,親率大軍前來進攻,企圖奪取皖城。

    他在召集諸将研究計策時,“諸将皆勸作高壘”,采取長圍久困之策。

    唯獨大将呂蒙卻主張乘敵城備“不甚固”、外援未至以及雨季水漲未落之前,“以三軍銳氣,四面攻之”,這樣,既能乘敵城防空虛而迅速拔城,又能乘水漲未落而順利于水上還軍。

    呂蒙認為,隻有采用進攻戰才能達成全勝之功。

    孫權聽後欣然采納了他的建議,不失時機地向皖城發動了進攻,結果隻在吃頓飯的功夫,就攻克了皖城,并迫使曹操援軍不得不回撤。

     【譯文】 大凡戰争中所說的進攻,是指在了解了敵情之後所采取的作戰行動。

    即是說當了解到敵人确有被打敗的可能時,就要出兵進攻它,這樣作戰便沒有不勝利的。

    誠如兵法所說:“敵人有被我戰勝的時候,就要實施進攻作戰。

    ” 三國時期,魏公曹操派遣朱光為廬江太守,朱光率兵駐屯在皖縣,大力開田種稻,同時又使令間諜到吳地鄱陽聯絡起義首領,讓他們充當内應。

    東吳大将呂蒙說:“皖縣田地肥美,如果稻禾一旦成熟收割,魏軍必定擴充兵員,像這樣搞上幾年,曹操強大的态勢一形成便難以制服了。

    因此,應當盡早拔掉朱光這顆釘子。

    ”進而他又詳細地陳述了該地的情況。

    于是,孫權親自出征皖縣、一晝夜就到達這裡。

    孫權接見衆将,征詢攻城之策,大家都建議采取構築攻城土山高壘之法,隻有呂蒙提出不同看法,說:“構築土山高壘必須經過好多天才能完成,等到那時,敵人的城防已經整修加固,外部的救兵必将趕到,該城就無法攻破了。

    況且我軍是乘着雨季從水道而來,倘若在此停留而耽擱時日,上漲的江水必将退盡,返回時道路就會非常艱難,我覺得這是很危險的。

    據我觀察,現今該城并不很堅固,憑借我軍銳不可當的士氣,從四面實施圍攻,不用多久就可破城,然後乘着水位高漲而還軍,這才是全勝無損之策啊。

    ”吳主孫權聽後采納了他的意見。

    呂蒙就推薦甘甯擔任登城都督,率兵進攻在前,呂蒙率領精銳主力随後跟進。

    天剛亮時吳軍發起進攻,呂蒙手持鼓槌擂鼓督戰,士兵們個個龍騰虎躍,奮勇登城,僅到吃早飯時候就攻克了該城。

    接着不久,魏将張遼率領援兵進至夾石時,聽說皖城已被攻破,不得不率兵退回。

    孫權為了獎賞呂蒙此戰所建功勳,當即任命他為廬江太守。

     【原文】 凡戰,所謂攻者,知彼者也。

    知彼有可破之理,則出兵以攻之,無有不勝。

    法曰:“可勝者,攻也。

    ”① 三國魏曹公②遣朱光③為廬江太守,屯皖④,大開稻田,又令間人⑤招誘鄱陽⑥賊帥⑦,使作内應。

    吳将呂蒙曰:“野田肥美,若一收熟,彼衆必增,如是數歲,操态見矣,宜早除之。

    ” 乃具陳其狀。

    于是,孫權親征〔皖〕,一朝夜至⑧,問諸将計策,諸将皆勸作高壘⑨。

    蒙曰:“治壘必曆日乃成⑩,彼城備已修,外救必至,不可圖也。

    且乘雨水以入,若淹留經日⑾,水必向盡⑿,還道艱難,蒙竊⒀危之。

    今⒁觀此城,不甚固,以三軍銳氣,四面攻之,不移時可拔,及水以歸,全勝之術也。

    ”吳主權從之。

    蒙乃薦甘甯⒂為升城都督⒃,率兵攻其前,蒙以精銳繼之。

    侵晨⒄進攻,蒙手執枹鼓⒅,士卒皆騰踴自升,食時破之。

    既而張遼至夾石⒆,聞城已拔,乃退。

    權嘉蒙功,即拜廬江太守。

    ⒇ 【注釋】 ①可勝者,攻也:語出《孫子兵法·形篇》。

     ②曹公:即曹操。

     ③朱光:馬本及唐本皆誤作“朱公”,今從王本及汪本。

     ④皖:即皖縣,廬江郡治,位于今安徽潛山。

     ⑤間人:即間諜。

     ⑥鄱陽:郡名。

    三國吳置。

    治所在今江西波陽。

     ⑦賊帥:馬本作“敗歸”,唐本作“叛歸”,汪本作“賊師”,皆與史載不符,今從王本。

    賊帥,舊史對人民起義首領的誣稱。

     ⑧一朝夜至:猶言一晝夜至。

     ⑨作高壘:王本及汪本作“作土山攻具”,義同。

     ⑩治壘必曆日乃成:馬本及唐本皆将此句置于“蒙曰”之前,但據史載,此句實為呂蒙向孫權進言的話,故應置于“蒙曰”之後。

    ⑾淹留經日:謂停留數日。

    經日,一日或數日之謂,這裡指數日。

     ⑿水必向盡:馬本及唐本皆誤作“必須盡還”,今據史校改。

    此句意為上漲的江水必然退盡。

     ⒀竊:馬本及諸本皆誤作“切”,今據史校改。

    竊,猶私,這裡用作表示個人意見的謙詞。

     ⒁今:馬本及唐本誤作“徐”,今從王本及汪本。

     ⒂甘甯:巴郡臨江(今四川忠縣)人,字興霸。

    初附劉表,後歸孫權。

    作戰勇敢,為孫權所推重,官至西陵太守、折沖将軍。

     ⒃升城都督:馬本及諸本皆誤作“外城都督”,今據史校改。

    升城都督,系作戰臨時任命的統兵攻城的長官。

     ⒄侵晨:天剛亮。

     ⒅枹鼓:謂以槌擊鼓。

    枹,同“桴”,鼓槌,這裡作動詞。

     ⒆夾石:地名。

    位于今安徽桐城北。

     ⒇本篇史倒出自《三國志·吳書·呂蒙傳》及裴松之注引《吳書》。

     38.守戰 【提示】 本篇以《守戰》為題,旨在闡述采用防禦方式作戰所應掌握的原則。

    它認為,防禦作戰是以“知己”為前提條件的。

    就是說,當在知道自己力量尚未達到足以馬上戰勝敵人的時候,要取防禦作戰方式以消耗和疲憊敵人,待敵出現有被我打敗的條件時,再轉入進攻,便沒有不勝利的。

    聯系前篇《攻戰》所闡述的觀點,不難看出,從敵我雙方力量對比的實際出發,能攻則攻,不能攻則守,此種依據不同态勢采取不同作戰方式,以及根據事态的發展變化而适時轉換攻守作戰方式的思想,這正是《百戰奇略》作戰謀略的鮮明特點之一。

    毫無疑義,這是完全符合戰争實際和作戰需要的正确指導。

    更難能可貴的是,本篇《守戰》所論内容,已經明顯包含有先守後攻、攻守結合的積極防禦的重要思想。

     西漢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大将周亞夫平定吳、楚七國叛亂的戰争,便是運用先守後攻、攻守結合的積極防禦戰略的成功戰例。

    當時,吳、楚聯軍是七諸侯王所屬部隊中力量最為強大的軍隊。

    因此,戰勝吳、楚聯軍,是平定七國叛軍的關鍵。

    大将周亞夫受命後,他基于對楚軍剽輕、吳軍精銳的實際情況的正确分析,采取了“以梁委之”、堅守昌邑不戰,伺敵疲弊而後擊的先守後攻的作戰指導方針。

    梁國地處吳、楚聯軍西進而奪取關中的必經之路,亞夫以梁為餌,實施堅守,這既可以吸引、遲滞和消耗吳、楚聯軍,又為漢軍主力據守昌邑要地、進行決戰的充分準備,提供了可靠保障。

    故周亞夫率軍進據昌邑以後,不為吳、楚軍的多次挑戰所動,他一方面憑據深溝高壘,堅壁不出,以保存決戰的足夠兵力,一方面及時派兵截斷了吳、楚軍的運糧道路,從而使敵人立即陷入糧絕力疲的困境,最後不得不引兵後撤。

    在此決戰時機已經完全成熟的情況下,周亞夫不失時機地率軍猛烈追擊,終于大敗吳、楚聯軍,取得了平定七國叛亂戰争的決定性勝利。

     【譯文】 大凡戰争中所說的防守,是指在了解了己方情況後所采取的作戰行動。

    就是說,當了解到自己沒有立即戰勝敵人的條件時,我就堅守不與敵人交戰,等到敵人出現可以被我戰勝的條件時,就不失時機地出兵進攻它,這樣作戰就沒有不勝利的。

    誠如兵法所說:“了解到自己不能立即戰勝敵人時,就要采取防守作戰。

    ” 西漢景帝時期,吳、楚等七諸侯國發動武裝叛亂,景帝命以周亞夫為太尉,率軍東向進擊吳、楚等七國叛軍。

    周亞夫因此而親自請示景帝說:“楚國等軍隊兇悍輕捷,一時難以與它正面交鋒。

    我打算暫時把梁國舍棄給他們,但要派兵斷絕他們的運糧道路,這樣才可以制服它。

    ”景帝同意了這個意見。

    周亞夫受任後調集部隊至荥陽時,吳國軍隊正在進攻梁國,梁國危急乃向周亞夫請求援救。

    周亞夫卻率軍進至東北方向的昌邑,高築壁壘而堅守不出戰。

    梁王派遣使者前往請求亞夫出援,亞夫以采取堅守不出的戰略為有利,而不肯前往救援梁國。

    梁王無奈,又上書于景帝,景帝诏令周亞夫救援梁國,亞夫拒不奉命,仍然堅守壁壘而不出兵救梁,同時卻派遣弓高侯韓頹當等人率領輕騎切斷了吳、楚軍後方的運糧道路。

    吳、楚軍由于缺糧饑餓,想要退兵,并多次向亞夫部隊挑戰,但亞夫始終堅守壁壘而不出兵應戰。

    一天夜裡,亞夫軍營突然驚亂,互相攻擾,竟至鬧到亞夫帳前,但他卻不動聲色地靜卧不起。

    不一會,驚亂自息,部隊重新穩定下來。

    其後,吳軍奔襲亞夫軍營的東南角,周亞夫卻令部隊防備西北角以調動敵人就範。

    不久,吳軍精銳主力果然奔向西北角,但卻無法攻入。

    吳、楚軍實在饑餓難奈,便引兵撤退了。

    周亞夫乘機出動精銳部隊跟蹤追擊,大破吳軍。

    吳王劉濞丢棄大部隊,隻帶數千名精壯親兵逃走,逃往江南的丹徒,企圖負隅頑抗。

    漢軍乘勝追擊,全部俘獲了劉濞所丢棄的部隊,降服了吳國所轄之郡縣。

    周亞夫下懸賞令說:“有誰能抓獲吳王的,重賞千金。

    ”一個多月以後,東越人便斬了吳王首級前來報功請賞。

    此役,周亞夫率軍同叛軍相攻守曆時三個月,吳、楚叛亂就被全部平定了。

     【原文】 v凡戰,所謂守者,知己者也。

    知己有未可勝之理,則我且固守,待敵有可勝之理,則出兵以擊之,無有不勝。

    法曰:“知不可勝,則守。

    ”① 漢景帝時,吳、楚七國反②,以周亞夫③為太尉,東擊吳、楚七國。

    因自請于上曰:“楚兵剽輕④,難與争鋒,願以梁⑤委之、絕其食道,乃可制也。

    ”上許之。

    亞夫率兵既會兵荥陽⑥,吳方攻梁,梁急,請救于亞夫。

    亞夫率兵東北走昌邑⑦,堅壁而守。

    梁王使使請亞夫,亞夫守便宜,不往救。

    梁上書于景帝,帝诏亞夫救梁。

    亞夫不奉诏,堅壁不出,而使弓高侯⑧等将輕騎絕吳、楚兵後食道。

    吳、楚兵乏糧,饑,欲退,數挑戰,終不出。

    夜,亞夫軍中驚亂,自相攻擊至于帳下。

    亞夫堅卧不起,頃之,自定。

    後吳奔壁東南陬⑨,亞夫使備西北。

    已而,吳兵果奔西北,不得入。

    吳、楚兵饑,乃引兵退。

    亞夫出精兵追擊,大破之。

    吳王濞棄其軍,與壯士數千人亡走,保于江南丹徒⑩。

    漢兵因乘勝追擊,盡虜之,降其郡縣。

    亞夫下令曰:“有得吳王者,賞千金。

    ”月餘,越人斬〔吳王〕首以告。

    凡相攻守三月⑾,而吳、楚悉平。

    ⑿ 【注釋】 ①知不可勝,則守:語出《孫子兵法·形篇》,但與孫子原文略異,原文是:“不可勝者,守也。

    ” ②吳、楚七國反:西漢初年,高祖劉邦為鞏固劉氏家族的最高封建統治地位,大封同姓子弟為王。

    受封的諸侯王,在其封國之内,有自行收取租賦、煮鹽鑄錢的權力,因而逐漸形成與中央政權相抗衡的獨立王國。

    到文、景二帝時,先後采納賈誼、晁錯建議,實行削弱王國封地的措施,以加強中央集權。

    這就激起諸侯王的嚴重不滿。

    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聯合楚王劉戊、趙王劉遂、膠東王劉雄渠、膠西王劉卯、濟南王劉辟光、淄川王劉賢等,以誅晁錯為名,發動大規模武裝叛亂。

    後為中央政府先後平定。

     ③周亞夫:西漢名将。

    漢初大将周勃之子,初封條侯,文帝時受命駐軍細柳(今陝西鹹陽西南),在防禦匈奴貴族進攻的鬥争中,軍功卓著,治軍嚴整。

    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