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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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繡以緞為最,绫次之,綢、絹又其次也。
但皆須素地,如有花紋,繡成光采必減。
宜擇細密光潔者為佳。
紗羅 以極細銀條紗,用單絲穿成,或則滿穿,或留素地,亦覺斐然可觀。
惟針孔必有出入,難以渾圓,隻可聊備一格耳。
鋪羅則宜用絨,又在穿紗下矣。
針剪 針産于吾松。
初不知其妙也,後曆燕、豫、齊、梁,用他處所制者,辄不能得心應手,乃知松針之所以妙者,光也,直也,細也,銳也,而尤在鑄孔之際,圓而不偏,細而不滞,自尖以上勻圓如一。
鑄孔處雖稍扁,而兩旁皆平,不似他處,幾作釘頭式也。
性亦耐久,用之數月以後,益覺靈滑異常矣。
剪則武林為最,以其刃銳而鋒铦也。
繃架 緞性易卷,绫絲易斜,繃架之設,所以救其弊也。
四面用零帛聯絡繃定,或徑用線聯,必使極正極平,然後所繡之絲與绫緞之絲皆相勻适,繡成乃能熨帖耳。
木質宜輕,鬥筍宜靈,下鍵處宜堅固不動為妙。
粉墨 選樣既定,即用墨筆臨摹者為上,次則用粉過之。
粉須極細,但有形模可辨,即以墨筆蓋之。
墨筆易細,粉筆較難,肥瘦稍有出入,便覺意失形乖,故用粉須在有無之間,有未惬意處仍可以墨筆正之耳。
素缣上有用朱者,法亦與用粉同。
辨色第四 雲霞、水土、花木,物物無色不備者,此惟造化能之,而欲以人力強為摹仿,則惟畫與繡耳。
畫家朱、綠、粉、黛,濃淡可以意為,且可合二為一、合三為一,層出不窮。
而繡則以染成之絲略分深淺而已,使非因其所宜,斟酌盡善,幾何不看朱成碧,而失之毫厘、謬以千裡耶! 紅 顔色中之極絢爛者,紅是也,極貴重者,亦惟紅。
萬綠叢中一點紅,能令諸色增麗。
亦惟此色先褪,便覺全幅黯淡無神。
況學繡必從花卉入手,此色尤宜多備。
自大紅至極淺之色,幾與白相類者,可分作九種。
大紅可當朱砂,次則可當洋紅燕支,又其次則粉紅也。
由深而淺,由淺而白,亦猶畫家之渲染耳。
朱與紅有别,今則悉呼為紅,故不另判一色矣。
綠 綠與紅并重。
繡花用綠尤多,以枝葉較繁耳。
自油綠以至蔥綠,亦可分數種。
由深而淺,由淺而白,固已,亦可由淺而黃,不可不知。
黃 金黃近于赭,淡黃近于白,韭黃近于綠,亦分數種。
惟于素地,色不甚顯,須得重色,方能襯出耳。
白 白為諸色之過文。
由淺而白,複由白而以次漸深,可免判然兩截之弊。
其色亦類于黃,得重色襯出,更覺奕奕有神。
藍 藍即青也。
畫家以花青與螣黃合為草綠。
此則物而不化,第守本色而已。
又有全用此色,但分深淺,如畫家之以水墨代五色者,可分十餘種,亦覺淡雅可觀。
黑 黑以代墨,惜無淺深。
然以之繡字,則不愁“書被催成墨未濃”矣。
别有墨繡一種,則又以層次玲珑界限清楚為貴也。
紫 紅極而紫,花中亦多用之。
然其色微黯而滞,故宜少用為妙。
藕色 藕色或呼為青蓮,色極俏麗秀雅,惜易退耳。
赭 赭近于黃,而與黃迥異。
山水人物,俱不可少。
花木中亦作幹用也。
牙色 牙色似赭而淺,稍帶微紅,或呼肉色。
人物肌膚,非此不可。
餘亦可以間用之。
灰色 灰色可代淺墨,分深淺數色。
宜作樹本,亦可與淺赭參用也。
醬色 醬色與赭,均可作花蒂。
惟與紫相近,其色亦嫌微滞耳。
香色 香色較黃稍深,除人物衣裳帶履外,餘無專屬。
于諸色中自成一格,宜酌用之。
湖色 湖色極雅,宜用于淺藍、淺綠與白過接之處,與水光雲色尤近。
月白 月白即三藍之淺者,較湖色稍深,與藍并用,自見融洽。
獨用亦複雅淡宜人。
天青 天青似深藍而帶微紅,可與白參用繡牽牛花。
餘亦如香色、醬色,酌備一格可也。
金銀 絲金縷翠,繡工之本色也,處處均可用之。
至平金、鎖金,則又于三藍、墨繡之外,别開生面矣。
銀與金相成,第分深淺而已。
程工第五 箫管具陳,琴瑟在禦,同一樂也,克諧與否,有律以限之;弓矢既張,決拾既佽,同一射也,中的與否,有鹄以招之。
夫律之既諧,的之既中,工拙辨于人,既事而見者也。
而其所以克諧,所以獲中,則甘苦喻于己,未事而存者也。
卒之輕重疾徐,
但皆須素地,如有花紋,繡成光采必減。
宜擇細密光潔者為佳。
紗羅 以極細銀條紗,用單絲穿成,或則滿穿,或留素地,亦覺斐然可觀。
惟針孔必有出入,難以渾圓,隻可聊備一格耳。
鋪羅則宜用絨,又在穿紗下矣。
針剪 針産于吾松。
初不知其妙也,後曆燕、豫、齊、梁,用他處所制者,辄不能得心應手,乃知松針之所以妙者,光也,直也,細也,銳也,而尤在鑄孔之際,圓而不偏,細而不滞,自尖以上勻圓如一。
鑄孔處雖稍扁,而兩旁皆平,不似他處,幾作釘頭式也。
性亦耐久,用之數月以後,益覺靈滑異常矣。
剪則武林為最,以其刃銳而鋒铦也。
繃架 緞性易卷,绫絲易斜,繃架之設,所以救其弊也。
四面用零帛聯絡繃定,或徑用線聯,必使極正極平,然後所繡之絲與绫緞之絲皆相勻适,繡成乃能熨帖耳。
木質宜輕,鬥筍宜靈,下鍵處宜堅固不動為妙。
粉墨 選樣既定,即用墨筆臨摹者為上,次則用粉過之。
粉須極細,但有形模可辨,即以墨筆蓋之。
墨筆易細,粉筆較難,肥瘦稍有出入,便覺意失形乖,故用粉須在有無之間,有未惬意處仍可以墨筆正之耳。
素缣上有用朱者,法亦與用粉同。
辨色第四 雲霞、水土、花木,物物無色不備者,此惟造化能之,而欲以人力強為摹仿,則惟畫與繡耳。
畫家朱、綠、粉、黛,濃淡可以意為,且可合二為一、合三為一,層出不窮。
而繡則以染成之絲略分深淺而已,使非因其所宜,斟酌盡善,幾何不看朱成碧,而失之毫厘、謬以千裡耶! 紅 顔色中之極絢爛者,紅是也,極貴重者,亦惟紅。
萬綠叢中一點紅,能令諸色增麗。
亦惟此色先褪,便覺全幅黯淡無神。
況學繡必從花卉入手,此色尤宜多備。
自大紅至極淺之色,幾與白相類者,可分作九種。
大紅可當朱砂,次則可當洋紅燕支,又其次則粉紅也。
由深而淺,由淺而白,亦猶畫家之渲染耳。
朱與紅有别,今則悉呼為紅,故不另判一色矣。
綠 綠與紅并重。
繡花用綠尤多,以枝葉較繁耳。
自油綠以至蔥綠,亦可分數種。
由深而淺,由淺而白,固已,亦可由淺而黃,不可不知。
黃 金黃近于赭,淡黃近于白,韭黃近于綠,亦分數種。
惟于素地,色不甚顯,須得重色,方能襯出耳。
白 白為諸色之過文。
由淺而白,複由白而以次漸深,可免判然兩截之弊。
其色亦類于黃,得重色襯出,更覺奕奕有神。
藍 藍即青也。
畫家以花青與螣黃合為草綠。
此則物而不化,第守本色而已。
又有全用此色,但分深淺,如畫家之以水墨代五色者,可分十餘種,亦覺淡雅可觀。
黑 黑以代墨,惜無淺深。
然以之繡字,則不愁“書被催成墨未濃”矣。
别有墨繡一種,則又以層次玲珑界限清楚為貴也。
紫 紅極而紫,花中亦多用之。
然其色微黯而滞,故宜少用為妙。
藕色 藕色或呼為青蓮,色極俏麗秀雅,惜易退耳。
赭 赭近于黃,而與黃迥異。
山水人物,俱不可少。
花木中亦作幹用也。
牙色 牙色似赭而淺,稍帶微紅,或呼肉色。
人物肌膚,非此不可。
餘亦可以間用之。
灰色 灰色可代淺墨,分深淺數色。
宜作樹本,亦可與淺赭參用也。
醬色 醬色與赭,均可作花蒂。
惟與紫相近,其色亦嫌微滞耳。
香色 香色較黃稍深,除人物衣裳帶履外,餘無專屬。
于諸色中自成一格,宜酌用之。
湖色 湖色極雅,宜用于淺藍、淺綠與白過接之處,與水光雲色尤近。
月白 月白即三藍之淺者,較湖色稍深,與藍并用,自見融洽。
獨用亦複雅淡宜人。
天青 天青似深藍而帶微紅,可與白參用繡牽牛花。
餘亦如香色、醬色,酌備一格可也。
金銀 絲金縷翠,繡工之本色也,處處均可用之。
至平金、鎖金,則又于三藍、墨繡之外,别開生面矣。
銀與金相成,第分深淺而已。
程工第五 箫管具陳,琴瑟在禦,同一樂也,克諧與否,有律以限之;弓矢既張,決拾既佽,同一射也,中的與否,有鹄以招之。
夫律之既諧,的之既中,工拙辨于人,既事而見者也。
而其所以克諧,所以獲中,則甘苦喻于己,未事而存者也。
卒之輕重疾徐,